房地产法律法规补充.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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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11/14,1,二、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第一部分 购房入户,2023/11/14,2,第一部分 常见入户问题解答,B、什么时候可以入户?,C、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入户区别?,A、一套房子可以入户几人?,D、未成年落户需要注意哪些?,2023/11/14,3,第二部分 灾后重建(成办发200850号文件学习),一、放宽入户条件购买70平方米

2、以上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二、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2023/11/14,4,第二部分 灾后重建 契税缴纳契税及补贴明细汇总表,2023/11/14,5,1、什么时候购房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2、什么地区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3、我打算再买套房子来改善原有住房条件,请问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4、购房能获得哪些补贴?,5、买房契税补贴咋个计算?,6、在哪里领购房补贴?何时可以领?,7、我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但

3、是没有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产权证,请问我该怎么办理领取购房补贴手续?,购房补贴政策常见问题,提示:除了契税和维修基金,基本购买房屋就没有大项费用,2023/11/14,6,维修基金的核算,维修基金核算公式 带电梯:实测建筑面积建筑成本指导价2.5%不带电梯:实测建筑面积建筑成本指导价2.5%,郫县建筑成本指导价:750元/,成都五城区建筑成本指导价:1100元/,请计算郫县和成都五城区电梯维修基金的价格?,2023/11/14,7,第三部分 按揭知识相关 普通住房定义,首次购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且贷款金额小于30

4、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2023/11/14,8,首次贷款购买住房是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没有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次住房定义,2023/11/14,9,第二套房:,链接:07年9.27和12.11两次房贷新政“第二套房”标准以家庭界定第二套房;明确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的参考项.说明:是否有房贷记录、以及家庭情况依靠央行征信系统;当地人均住房水平界定不明:数据来源有建委、房管局或统

5、计局.,2023/11/14,10,改善性住房的理解,(1)首次购房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再次购房的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且贷款金额小于300万元)的视为改善型住房需求。(2)对成都市的本地客户(户口在成都、或工作在成都)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09年暂以30平方米/人计算),再次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视为改善型住房需求。,提示:办理按揭,第二种情况需要到房管局去出具证明,2023/11/14,11,雇佣人士办理按揭所需资料,自雇人士按揭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3、户口簿原件4、收入证明(月供的2倍)5、银行卡流水6、

6、其他财产,解析:三证必须一致;收入证明 银行卡流水 其他财产,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3、户口簿原件4、营业执照5、近3个月税票6、收入证明7、银行卡流水8、其他财产,办理按揭所需资料提醒,2023/11/14,12,办理按揭过程中客户常见问题,1、贷款人无法到场,是否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2、前期有过贷款记录,但已结清是否可以按照首套执行?,3、子女18岁以上,还在读书,是否可以办理按揭?,4、贷款年龄?提前还款的约定?,5、什么时候开始还款?,6、客户资信和征信不好,有逾期或者还款能力不足?,7、银行利率执行标准的确定?,8、如果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9、是否有保证金,办理按揭是否有其他费用?,10、产权证是否是抵押,还清贷款后才可以拿到产权证,11、什么是预告登记和预抵押登记,12、为什么不能公积金贷款?,2023/11/14,13,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主”法律规定: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登记机构出错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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