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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 利 法,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述,第一节 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 第二节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 专利制度的作用 第五节 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说,第一节 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一、专利的含义一是指专利权,即专利为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垄断性权利。这是“专利”一词在法律上最基本的含义。二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本身。通常被称为“专利技术”。三是指记载专利技术的公开的专利文献的总和。具体包括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如专利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形或照片等。,二、专利权1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
2、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专利权的法律特征(1)专利权具有鲜明的独占性。(2)专利权的客体具有公开性。(3)专利权具有法定授权性。(4)专利权的效力具有地域性。,三、专利法1专利法,是指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专利法的特征(1)专利法是国内法。(2)专利法是特别法。(3)专利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4)专利法随科技的发展而发展。,第二节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一、专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1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而形成的保障发明创造人的利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明创造成果推广应用,从而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2专利制度
3、的特征(1)法律保护。以法律手段保护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是专利制度的中心环节。(2)科学审查。科学审查是指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所进行的全面审查。,(3)技术公开。技术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必须以说明书等专利申请文件充分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局也应向社会公开通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使社会了解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监督专利权的授予。同时也为公众提供发明创造的信息和利用发明创造的途径。(4)国际交流。国际交流是指国与国之间,可以通过共同加入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协议或依照互惠、对等的原则,进行专利技术情报的交换、专利技术的贸易或合作。,二、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专利制度的起源
4、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专利法的雏型。,2专利制度的发展(1)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
5、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第三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 准备阶段:洪仁轩,郑观应,刘鹗1898年,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清朝1944年,专利法,国民政府,二、新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51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该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21978年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5年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并再次修订了
6、发明奖励条例,从而形成了专利制度与发明奖励制度并存的发明创造保护体系。,三、1992年对专利法的修改(一)专利法修改的背景1随着我国科技水平在短期内的迅速提高,专利法存在的某些缺陷制约着技术发展,使我国许多行业的正常发展受到限制。2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专利法客观上需要与国际专利制度接轨,以保证我国能够履行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所要求的义务。,(二)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定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三)专利法修改的内容1.扩大了专利保护的范围。2.延长了专利保护期限。3.强化了专利权的保护。(
7、1)对方法专利的保护延伸到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增加了专利权人的进口权。(3)修改了强制许可的条件。(4)完善了对冒充专利的处罚规定。,4完善了专利权审批程序。(1)增设国内优先权。(2)进一步明确了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范围。(3)改授权前的异议程序为授权后的撤销程序。(4)明确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四、2000年对专利法的修改(一)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修正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生效。(二)修改专利法的背景1是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需要。2是加入WTO,与TRIPS协议接轨的需要。
8、,(三)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确定专利立法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为深化改革创造更好条件。(1)修改了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专利权的规定。(2)对职务发明的标准及奖励和报酬进行了修改。2.明确了对职务发明人应当给予奖励和报酬。,3.加大了专利保护力度,完善了司法和行政执法规定。(1)增加禁止许诺销售行为的规定。(2)限制未经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的“合法”销售、使用。(3)增加诉前的临时措施。(4)增加关于侵权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规定。(5)规定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6)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能。,4.优化、完善专利审批和纠纷处理程序。(1)取消了
9、撤销程序。(2)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和无效由法院终审。(3)简化转让专利权和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手续。(4)明确了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法律依据。(5)与审批程序相关的其他规定。,五、2008年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一)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二)修改背景从国内层面上看,以国家投资为主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还不够明确,其推广利用政策还不够明晰,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财政对我国自主创新及其推广应用的推动作用;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还不够严格,致使一些创新程度不高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我国实用新型和外
10、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在世界上已经名列前茅,但权利不够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专利制度的整体效果;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还不够及时有效,不利于树立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心;一些滥用专利权的行为还未得到有效规制,影响了我国企业经营活动和创新活动的正常开展。只有及时修订我国专利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才能使我国的专利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从国际层面上看,专利制度的国际协调正在加紧进行,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广大发展中国家从维护其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极力主张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国际规则。这一议题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斗争的焦点之一。
11、另外,继2001年世界贸易组织多哈部长级会议通过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之后,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于2003年通过了落实该宣言的决议,允许各成员在规定条件下给予专利强制许可,制造有关专利药品并将其出口到相关国家,从而突破了TRIPS协议的有关限制。只有及时修订我国专利法,适应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才能更好地维护我国利益。,(三)修改主要内容1.对遗传资源的保护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遗传资源属于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流失的现象极为严重。在专利法中对遗传资源加以保护,对防止生物资源流失,打
12、击跨国公司的“生物海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2.增加了外观设计专利的许诺销售权提高了对外观设计的保护强度,增加了“许诺销售”这种情形。3.取消了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专利代理行业日益成熟,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具备了从事涉外专利代理业务的能力,因此专利法中取消了以往对涉外专利业务指定代理机构的规定。,4.增加了现有技术的概念,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将在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公知的技术界定为现有技术,并在新颖性判断中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将在国外以非出版物形式公开的技术也作为现有技术对待,将出版物公开与非出版物公开的标准调为一致。,
13、5.对外观设计的新要求对外观设计中采用新设计的概念,同时也增加了外观设计“抵触申请”的规定,提高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门槛。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得授予专利权。,6.进一步强化了强制许可的规定关于强制许可,专利法中增加了以下内容: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
14、地区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对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确保专利权人权利保护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7.增加了现有技术抗辩条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这将大幅度增强被控侵权人的反击能力,对专利权人的滥诉行为也是一种遏制。8.不再区分假冒专利行为与冒充专利行为,9.明确了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顺序,提高了法定赔偿标准这次修改,明确了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顺序,第一顺位为权利人的损失,第二顺位为侵权人的收益,第三顺位为专利许可
15、费的合理倍数,第四顺位为法定赔偿。并且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万元和100万元,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有所加强。10.细化了诉前禁令制度、增加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11增加了许诺销售的免除赔偿条款,第四节 专利制度的作用,一、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二、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三、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四、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第五节 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说,一、自然权利说二、报酬说三、契约说四、发展经济说,第二章 专利权的主体,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第三节 专利权的归属,第一节 概 述,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1.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的义务
16、的人。2.从专利权人的自然属性来看,专利权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从专利权人的国籍来看,专利权人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以专利权人是否通过转让获得专利权,专利权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二、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1.专利权的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不同。2.专利申请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三、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1.先发明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发明创造分别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专利权授给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的原则。2.先申请原
17、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的原则。目前先申请原则被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所接受,我国同样也实行先申请原则。,四、专利权的继受主体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继承。2专利权的继受主体是指通过转让、继承或者赠与方式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人。4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二节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概念和特征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完
18、成人,设计人是指外观设计的完成人。,2特征:(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自然人且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发明创造活动为事实行为,不需要法律授权或取得资格。自然人单位?(2)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仅仅负责组织管理工作?仅仅为发明创造所需物质条件的获得提供方便的人?,(3)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仅仅提出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没有对如何解决该问题提出具体意见的人?仅仅提出过一些非实质性的一般性意见的人?单纯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二、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1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2共同发明
19、创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三、申请人1.是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2.一般而言,发明人即为申请人;3.特殊情况下,发明人并不能成为申请人:(1)职务发明;(2)委托发明;(3)转让合同;-发明权的转让,(4)继承。,4.专利申请权的转让(1)申请人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2)须经登记、公告(3)并不必然取得专利权。5.外国申请人(1)国民待遇原则(2)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注意专利法修改)-在我国没有住所,四、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指经过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取得专利权的人。发明人发明人所在单位发明创造成果或者专利受让人或者继
20、承人,第三节 专利权的归属,一、发明权51.发明权基于发明创造事实而享有;2.不具有对抗性;3.发明权不是专利权;(1)发明人的身份权;(2)可以转让;(3)一奖两酬权(职务发明)。4.发明权并不必然取得专利权。,二、职务发明1.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单位的界定3.执行单位任务所完成的成果(1)本职工作;(2)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4.离开原单位一定时期内所完成的发明创造。(1)离职、退职、调动工作(2)1年之内,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取得的发明创造(1)资金、设备、零部件、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单位的办公条件一般不包括在
21、内;(2)主要利用:这些条件应起到关键性或者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不是主要利用,则可以由单位与发明人约定;(3)不包括发明人与单位约定使用单位条件的情形。,5.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1)发明人享有表明发明人身份的权利;(2)专利申请权以及专利权归单位享有;(3)单位应当对发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报酬(一奖两酬);,讨论题,台湾两兄弟,兄拥有资金,弟拥有技术,共同在福建办厂生产一次性水杯,同时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聘请某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在确定发明人的时候,弟出于尊重兄长,将其兄列为发明人,并且列为第一发明人,由于兄支付授权专利的费用,兄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后被授权。几年合作后,双方分道扬镳,弟在浙江
22、另成立一生产同样产品的工厂,仍旧使用该专利。在产品销售中两厂构成竞争,兄要求弟停止在浙江生产,遭拒绝后告其弟厂专利侵权。弟称其为发明人,是该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引起权属纠纷。在庭审中,其兄提出虽然他不是发明人,也没有申请权转让的书面协议,但该发明亦不属于其弟所有,而是其弟在福建厂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应为福建厂所有。试分析该专利的归属。,三、共同发明(合作发明)1.如果一项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研究、设计所共同完成的,称为合作发明(1)合作的共同意愿(2)各发明人都必须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可以约定)(3)提供某些便利条件或者辅助性工作的人?,2.权利归属(
23、1)合作各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2)合作一方转让其申请权及专利权的,另一方有优先权;(3)一方放弃申请专利的,专利授权后,该方享有免费实施权;(4)一方拒绝申请专利的,不得申请专利。,四、委托发明1.如果一项发明创造是委托方通过与他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进行发明创造活动而取得,则该发明创造称之为委托发明(1)合同(书面)(2)委托方提出开发要求,受托方进行发明创造(3)受托方完成开发活动后,向委托方交付成果,2.权利归属(1)从约定(2)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受托方,专利权归受托方享有;(3)专利权归受托方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专利,第三章 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 发
24、明第二节 实用新型第三节 外观设计第四节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第一节 发明,1.发明的概念: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及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发明是一种技术方案;(2)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3)包括产品、方法发明;(4)该技术方案是完整具体的并具有可实施性。,2.发明的分类(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产品发明包括一切有形的物体发明,即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化合物所做出的发明。既可以是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零部件;产品应该是可以移动的,固定的建筑物一般不得作为产品对待;处于自然状态的东西不得作为产品发明;生命有机体?美国1980年“查克拉巴蒂”案,(2)方法发明方
25、法发明: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者物质所利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也可以是生物方法或者是纯方法发明;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完整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对方法发明的保护延及产品。,(3)基本发明(4)改进发明(从属发明)(5)首创发明(6)组合发明(7)应用发明(8)选择发明(9)本国发明(10)外国发明,3.发明与发明专利发明是取得发明专利的前提;某些发明不一定能申请专利;某些发明不一定申请专利;某些发明申请时由于技术失误而不能获得专利权。,第二节 实用新型,1.实用新型的概念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及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6、(1)从实用新型的技术属性来看,与发明一样都属于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只有涉及产品形状、构造的发明创造才能称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如对凸轮、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或者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如型材断面形状的改进。形状必须是确定的,因此对于没有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者材料,就不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可以是机械构造和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
27、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复合层也被认为是产品的构造,如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但产品的构造不包括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所以如果食品、饮料、调味品等的改进仅涉及其化学成分、组分、含量的变化,而不涉及产品的结构,就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微观意义上的形状、构造一般不得作为实用新型对待。这些形状、构造并非观赏意义上的特征,而是作为发明创造成果中必不可少的必要技术特征而存在的。如果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文字、符号、图表或者其结合的新设计,没有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得作为实用新型对待。例如:以十二生肖形状为装饰的开罐刀;建筑平面图;仅
28、以表面图案设计为区别特征的棋、牌等。,(3)该实用新型为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发明而言,实用新型对该技术方案的实用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或者说实用新型之所以要受到保护,就在于其具有实用价值,可以实施,并可以通过工业方法再现。(4)专利权与市场准入取得专利权并不意味着取得了市场准入资格,专利权人在实施该专利之前应该根据相关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针对直接针对人体作用的光声电磁学等方面的实用新型),2.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1)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2)两者的审查程序不同(3)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4)专利申请费用、专利维持费用、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以及专利申请文件修改期限方面二者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29、。,第三节 外观设计,1.外观设计的概念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新式样。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1)外观设计必须是与产品相结合的,即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观所做的设计;(2)构成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与图案的结合、产品的色彩与形状的结合、产品的色彩与图案的结合、产品的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单纯的颜色?,(3)外观设计是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适于工业应用,是指该外观设计能应用于产业上并能形成批量生产 无法通过工业手段复制的,则不是外观设计
30、专利的保护对象(4)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美感 其目的非为解决技术问题,不考虑实用目的。,2.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3)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袜跟、帽沿、杯把等;,(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其形状、图案、色彩的产品;(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
31、外观设计;,(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8)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9)仅以其在产品所述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10)一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型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3.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1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都可能涉及产品的形状,但是二者有本质不同;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外表的设计,不涉及产品内部构造及形状;而实用新型则不仅包括了产品的外部形状,也包括了产品的内部构造;外观设计产品既可以是立体,也可以是平面的;而实用新型只能以立体形态存在。,第四节 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
32、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1)法律的界定,狭义(2)发明创造的目的本身为法律明文禁止或者与法律相违背;(3)其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1)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2)对于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仅不能产生任何积极作用,相反还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作用的发明创造。3.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妨害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者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如果对发明的滥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些缺点的,则不属此类。
33、,二、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遗传资源的利用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利益共享原则,三、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1.科学发现 定义 新发展2.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 定义 新发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定义,理由:(1)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2)这类方法直接以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在已经脱离人体、动物体的组织或者流体进行处理和检测的方法,以及在已经死亡的人体或动物体上进行的测试、处理方法,都可以授予专利权。为诊断和治疗目的而
34、使用的物质、组合物以及仪器、设备和器械等可以获得专利权,4.动植物品种 定义及说明TRIPS协议规定,生产动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该方法为生物学方法的除;微生物品种和生产微生物方法都可以获得专利权;对涉及微生物的专利申请,须向微生物保藏单位提交保藏样品,并在申请时出具证明。,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原子核变换方法;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为实现原子核变换而增加粒子能量的粒子加速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为实现核变换方法的各种设备、仪器及其零部件等,均可授予专利权;各种放射性同位素的用途以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可授予专利权,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
35、作用的设计 平面印刷品,其图案、色彩以及二者的结合如果只是主要对产品起标识作用,这种功能一般可由商标或者其他的商业标记来担当,而专利则主要体现在创新功能,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标识不适于通过专利法来进行保护。,第四章 专利权的产生,第一节 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第二节 专利申请第三节 专利审查,第一节 专利授权实质条件,一、新颖性1.定义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1)现有技术时间公开地域标准(2)抵触申请任何人相同发明创造时间(申请日之
36、前)公开,2.新颖性的“新”与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相比要有不同,要体现出一定的区别。而不强调与现有技术的创造高度。3.新颖性丧失的例外(6个月的宽限期)(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3.宽限期的性质(1)优惠(2)非优先权(3)不具有对抗性(4)只针对申请人自身行为,二、创造性1.定义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发明(2)实用新型(3)不考虑抵触申请,2.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相对
37、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如何判断显而易见?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 4B.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1,(2)显著的进步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比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如技术效果、构思、技术发展趋势、有积极效果 3,3.发明创造性辅助判断标准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 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 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发明在商业
38、上获得成功,Claiming A Chair With Wheels,Patent Law and Policy,Fall 2009 Class 1,Slide 95,Invention,Prior Art,Smith,Jones,A,A,B,B,B,C,C,C,D,D,A,B,and C?,A,B,C,and D?,A,B,C,D,and E?,Can the inventor claim,No,anticipated by Smith,No,rendered obvious by Smith in view of Jones,Yes,it is new!And unobvious,E,4.
39、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可参照发明的创造性要求,但其要求较之要低。,三、实用性1.定义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发明创造,如果是一种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并能解决技术问题;如果是一种方法,必须在产业中能够使用并能解决技术问题。,(1)能够制造或使用在产业上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技术方案,是指符合自然法则、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2)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日,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这些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2.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形(1)无再现性;(2)违背自然规律;(3)利用独一无二的
40、自然条件的产品;(4)人体或者动物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5)无积极效果;(6)测量人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四、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授权条件1.条件(1)不属于现有设计;现有设计: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2)没有抵触申请;(3)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创造性)(4)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五、说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一般并不会对这些实质性条件进行审查,只有在专利无效程序中才会启动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审查。我国专利中相当部分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实际上并不符合上述要求。,第二节 专利申请,一、专利申请原则1.书
41、面原则申请文件以及各种手续格式以及规范电子申请?,2.先申请原则(1)定义(2)权利确定标准:申请时刻、发明时刻。(3)先申请原则的优点 A.促使及早申请专利;B.大大提高效率;C.保证交易安全。(4)确定申请先后的时间标准:时刻,日。(5)冲突处理,3.单一性原则(1)也称为一申请一发明原则,即一件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创造。(2)规定单一性原则是为了便于专利行政机关对专利申请进行管理、检索和审查,便于以后专利权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也便于专利保护范围的准确界定以及公众对专利文献的有效利用。(3)对于不满足单一性的专利申请,应当分案,(4)合案申请A.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
42、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技术上相互关联,要有至少一个特定技术特征B.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C.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4.优先权原则(1)优先权是指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再次提出专利申请,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后续申请的申请日。(2)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即为优先权。优先权日 优先权期,(3)国际优先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4)国内优先权 发明 实用新型(5)优先权制度与宽限期制度,二、专利申请的准备工作1.是否申请专利2.选择何种专利保护方式243.
43、申请时机的把握34.在哪些国家申请专利5.是否需要委托代理人6.专利授权可能性分析,三、专利申请文件1.请求书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及地址专利代理机构其他事项,2.权利要求书(1)说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2)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明地说明专利权保护范围(3)必要技术特征与附加技术特征2(4)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5)权利要求书的写法(5)不得进行商业性的宣传,3.说明书(1)说明书是具体阐述发明创造内容的书面文件。(2)说明书应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
44、术效果。否则,将视为未完成发明,(3)说明书的构成A.发明所属技术领域B.背景技术C.发明内容D.附图说明E.具体实施例注:在具备前三个文件的情况下,便能形成有效的专利申请。,4.摘要摘要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全部公开内容的概述,是对说明书的概括和摘要,其作用是使公众通过阅读简短的文字,就能够迅速获知发明创造的基本内容。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其中以技术方案为主。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5.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1)请求书(2)图片或者照片平面视图或者六面视图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是
45、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确定的依据。,第三节 专利审查,一、专利审查制度1.实质审查 即时审查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2.半审查3.形式审查(登记),二、我国专利审查制度1.发明专利申请早期公开、延迟审查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不同于登记),三、发明专利审查程序,实质审查,18个月公开,专利复审程序,实审请求,四、实用新型专利审查程序五、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程序,六、专利复审程序1.定义2.专利复审委员会3.期限4.对复审决定的救济,七、专利无效程序1.定义2.主体3.期限4.理由5.对无效决定的救济6.效力,第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及专利合同,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 专利合同,第
46、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权(1)制造权(2)使用权(3)许诺销售权(4)销售权(5)进口权,2.禁止权3.许可权4.转让权5.标记权 CN98201134.1 CN200512345678.X权利?义务?(1)假冒专利行为(2)冒充专利行为3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变化,二、专利权的正面效力2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
47、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三、专利权的限制(一)时间限制(二)个人非经营性的使用(三)权利行使方面的限制(不视为侵权)1.首次销售或权利穷竭;2.先用权;3.临时过境;4.科研实验;5.为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目的实施专利,(四)善意第三人的使用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五)计划许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
48、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六)强制许可1.合理条件下的强制许可(1)期限要求(2)实施要求(3)合理条件要求2.反竞争行为的强制许可,3.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1)紧急状况(2)非常情况(3)公共利益4.药品强制许可,5.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1)前后两项专利(2)在后专利具有重大技术进步(3)在后专利实施依赖于在先专利实施(4)合理条件下没有获得许可(5)交叉的强制许可,(七)对强制许可的限制1.供应国内市场,药品例外;2.半导体技术;3.非独占实施权;4.报酬的确定及裁决,四、专利权人的义务1.缴纳年费(1)缴
49、纳标准(2)后果2.实施专利(1)实施(2)后果,第二节 专利合同,一、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二、专利权转让合同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合同备案与登记,第六章 专利权的保护,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判断第二节 专利纠纷的解决,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判断,一、权利范围的界定1.相关理论(1)中心限定说(2)周边限定说(3)折衷说2.我国做法,二、侵权行为的判断1.侵权判定步骤(1)分解专利必要技术特征;(2)分解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3)是否构成字面侵权(4)是否构成等同侵权,2.侵权判定原则(1)字面原则(2)等同原则(3)禁止反悔原则(4)多余指定原则,3.抗辩原则(1)非经营目的使用;(2)不
50、构成侵权行为;(3)懈怠;(4)反竞争行为;(5)公知公用技术;(6)无效;(7)合理使用,第二节 专利纠纷的解决,一、专利行政纠纷1.驳回专利申请;2.无效宣告;3.强制许可;4.强制许可费的裁决5.专利行政管理机关的的行政处理决定,二、专利侵权纠纷1.解决途径:(1)行政程序;(2)司法程序。2.举证规则(1)一般(2)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3.检索报告(1)实用新型(2)外观设计(3)主体4.诉前禁令5.诉前证据保全6.诉讼中止7.持续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三、专利权属纠纷1.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2.专利权权属纠纷3.诉讼时效,四、专利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解决办法(1)协商(2)调解(3)仲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