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概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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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授课教师:潘晓宁,第一章 导 论,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概念: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一下相关项目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禁止不正当竞争,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

2、活动的权利。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2、知识产权的特征:属于私权本质:兼具财产与人身性质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3、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知识产权侵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救济措施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救济措施4、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第二章 著作权,一、著作权制度概述1、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民事主体对其作品以及相邻客体所享有的权利。2、著作权制度的历史与现状3、我国

3、著作权制度的现状: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各级各类涉及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法律规定。,二、著作权客体1、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2、作品须具备以下特征:(1)须为智力成果(2)有独创性(3)能为相应的载体所固定(4)是对思想的表达,3、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

4、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

5、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法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

6、、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此外,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三、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人:著作权主体亦即著作权人,是著作权利益的承担者。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作者必须是参与实际创作作品的人。实施条例第三条第2款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作者是主要的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人即是创作作品的人,但著作权人也可依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意志为作者以外的人。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7、。法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作者身份的确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外国人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2、著作权的

8、原始归属: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基本原则,但不是唯一原则,如投资原则、合意原则等也已成为著作权归属的原则。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基于共同创作的合意以及共同创作的行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九条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

9、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另有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

10、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

11、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四、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权人身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通常著作权人对一件作品只有一项发表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包含有:作者有主张身份的权利;作者有决定以何种方式署名的权利,如署真名、假名或笔名等。修改权:为对作品内容进行改动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著作权财产权: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

12、、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

13、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3、著作权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

14、性即产生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年,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到最后去世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五、著作权的限制:1、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依法对他人的作品自由、无偿的使用。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不损害作者

15、的人身权利、只针对已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种类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1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2、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特指他人依据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无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即可有偿地使用

17、其作品的制度。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种类有:法定许可编写教材: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法定许可转载或摘编: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

18、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录音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法定许可播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

19、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六、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s)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者依法对其完成的与作品相关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也是国际上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人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邻接权的产生是传播技术进步的结果。,1、表演者权利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包括:标明身份权、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器现场表演并获取报酬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取报酬权、表演者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向公众传播

20、其表演并获取报酬权等。表演者身份权、形象权不受期限限制,其它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表演发生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2、录制者权利:录制者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录制者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网络传播权录制者权的保护期截止于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12月31日,3、广播者权利:广电节目:即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是指广播电台、电视 台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

21、信号而传播的节目。广播者的权利有:转播权:录制权:即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的权利;复制权:即复制上述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者权利的保护期限截止于其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4、出版者权利:保护期为十年。,七、著作权转移:1、著作权法定转移:是指在有关法律规定的事件出现时所引起的著作权的无偿转移。包括著作权继承和著作权法人终止。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中的财产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公开表演权、播放

22、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整理权和注释权等,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2、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依当事人意志全部或部分地转移。一般为永久性的转移,产生新的著作权主体。有三点注意: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中应注明转让的权利,没有明确的权利不发生转让;作品原件的转移不导致著作权的转移。,3、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

23、内容: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权利内容:如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性质(排他或独占)时间、地域范围使用费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释等,八、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制定使用费收取标准,该标准经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公告以后,应当作为著作权集体管

24、理组织与使用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管理费后,应当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检举、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可以检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核查账簿、预算和决算报告,列席会员大会、理事会等。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加入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与其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不得拒绝。权利人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对于著作

25、权集体管理组织损害权利人权益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依照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未能向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的,应当将使用费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该组织将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九、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1、侵权行为及其民事责任著作权民事侵权构成要件:行为违法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条款说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应当以过错

26、为条件,而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则不必以过错为条件。,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

27、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

28、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

29、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民事责任 全部赔偿:实行“填平原则”。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定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临时禁令: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

30、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诉讼时效问题:适用民诉法的规定,知识产权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侵权行为的时间也超过2年,而侵权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法院只支持从起诉时向前追溯2年内的侵权损失赔偿。,2、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涉及国家版权局以及各地版权局、国家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文化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上述机关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使行政职责。,刑事责任:涉及著作权犯罪的行为有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

31、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

32、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33、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一、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概述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意义及现状: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都是通过适用著作权法来加以保护的,但是对于计算机软件仍然可以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加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特点与其他作品的

34、区别,二、客体1、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2、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3、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二、主体1、软件开发者,是

35、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2、通过继承或者继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人,三、权利内容1、人身权:(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2、财产权:(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七)信息网络传

36、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四、权利的归属: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2、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

37、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8、享有。,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五、保护期: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

39、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六、权利限制1、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二)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三)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2、为

40、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3、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4、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七、法律责任1、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4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2、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

42、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3、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章 专利法一、概述,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起源工业革命以前,技术水平低下,农耕技术13

43、世纪,英王颁发特许令letters patent1474威尼撕第一部专利法1623英国垄断法案Statute of Monopolies 1790美国专利法发展制度的年轻导致认识的不统一,荷兰1869废除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相继建立二十世纪的发展30年代,为快速振兴经济,弱化专利保护70年代后,为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强化专利保护巴黎公约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法协调条约,中国专利制度,清末资政新篇:准其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造民国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1944年专利法新中国发明权+专利权发明权1984/3/20 历经24稿的专利法通过92年专利法:化学品,进口权,延长保护期,本国优

44、先权,审查中异议授权后撤消00年专利法:许诺销售权,司法监督行政,诉讼保全,取消撤消程序08年第三次修改:绝对新颖性,强制许可,滥用权利的规范,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特征,垄断立法宗旨的演变:先发明先申请即时审查早期公开延迟审查仅限于对营利性实施的垄断不禁止对现有技术的研发公开技术细节说明书权利范围权利要求书,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说,自然权利说专利权是一种自然权利,法律知识给予确认先申请制就是体现无法解释同样的发明人,只有一人获授权报酬说发明人耗费人力物力,需要回报体现朴素的“按劳取酬、按资分配”一个发明一项专利,其他的发明人无法获得回报契约说发明人与社会之间的契约,公开换垄断也有人认为公开换垄断只

45、是一种手段,目的为促进技术进步发展经济说专利制度的建立为发展国家经济专利的授予鼓励发明创造高新技术的诞生刺激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强化)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二、专利权主体 发明人 申请人 专利权人,发明人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对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自然人申请人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的人通常情况下为发明人,但有例外通过合同从发明人处取得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申请前的转让:不能对抗第三人申请后的转让:应当登记、公告继承法律规定职务发明外国人申请资格:巴黎公约,双边,互惠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人申请人在授权后变成当然专利权人,专利权的归属,自由发明共同发明两人或以上共同完成两人以上

46、独立完成,只能授予其中一人一人完成后愿意与他人共同申请,是共同申请人,非共同发明人共同发明的申请、撤回须一致同意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发明共有人有权自行实施或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并分配收取的费用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任务、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本职工作、单位交付本职之外的任务、退职、休,调动后一年内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委托发明合同优先或受托人,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

47、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细则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三、专利的种类发明,发明的概念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含创新利用

48、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不利用自然规律的财务结算办法、体育比赛规则、逻辑推理方法以及数学运算法则不是专利法的发明具体的技术方案发明的分类基本发明和改进发明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弥补发明专利创造性要求高只有产品专利必须有确定的形状不能是气态、液态、粉末、颗粒状不能是微观结构审查程序简单用权利评价报告弥补,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排除包装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例外依附于产品:熊猫图案的冰激凌不追求实用功能:六角形的铅笔,轮胎适于工业

49、应用:可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与版权的区别审查程序简单用权利评价报告弥补,四、专利的产生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原则书面原则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无纸化的电子申请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专利审查、代理、实施专利申请的文件有特殊的规定,专门的表格先申请原则 法9尽早申请、公开,避免重复开发,提高效率、避免诉讼,保障交易安全一般以日为单位同时申请协商制,达不成协议,驳回各方申请同一人同日申请,放弃实用新型后授权发明专利,单一性原则一申请一发明创造便于专利文献的分类专利一般不允许部分转让收费的方便合案申请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特定技术特

50、征:每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为整体考虑,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与插接件不同),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在任一成员国首次提出正式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成员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这种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便是优先权;首次申请日称作优先权日;享有优先权的一定期限称作优先权期。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6个月本国优先权,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请求书按规定格式或要求,否则不被受理或要求补正法2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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