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大二上学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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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概念的形成经济根源简单商品经济时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垄断阶段法律根源摩莱里 自然法典现代经济法概念,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民商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弊端二、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学说:根据调整对象范围分为“大 中 全 无”四种。全: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大:经济法调整大范围的经济关系,纵横说 密切联系说 管理协调说中: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而且只调整同国家调节经济相关的国家经济管理关系。无:经济法并无特有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展望法治经济,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制定的,确认和调整特定经济关

2、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被调整经济关系的共同点:第一,第二,,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调整范围经济法调整范围:(一)市场主体组织关系市场主体国家对市场主体的调控:1.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特许 资格审查制 登记设立制度我国:资格审查制(股份有限公司)与登记制并行,2.保护产权关系产权产权清晰私法公法化(二)市场运行规制关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不是市场机制自身能够矫正,(三)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定义表现:一财政调控二金融调控三产业调控,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国家干预适度原则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的各项制度

3、 政府的经济管理和市场操作三、保护社会公平原则,形式公平 实质公平民商法、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经济法实现社会公平的方式:四点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定义构成要素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定义,我国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1.国家机关2.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农民、个体经营者和其他公民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一)经济权利定义1.经济职权,定义三个特征具体内容2.国有资产管理权定义 内容3.经营管理权定义 内容4.请求权定义 内容,(二)经济义务定义七项内容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定义四类客体1.财物,2.经济行为3.智力成果4.经济信息,第二章 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概述(一)公司制度

4、的沿革促使公司出现的两个要素:合伙制度、法人制度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案例1:红光公司通过股东贾某向张某借钱,并与张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红光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张某于是向贾某追偿,请问张某能否追回借款?,案例2:2002年4月30日,山东省东营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作为生产的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连本带息归还。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未向王某付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某公司、香港某公司出资组成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因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参加企业年检,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

5、业执照。因该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诉至垦利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分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主体及责任承担发生了分歧。汽车修理公司及其股东都应成为被告,但其承担责任不同,即:汽车修理公司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资产及债务承担清算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公司的概念四个要素:1.公司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人格团体人格四要素:独立名称、独立意思、独立财产、独立责任法人财产权2.公司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而设立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4.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三

6、)公司的分类1.根据控制关系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公司法概述公司法定义企业形态法定主义 组织法 行为法,(二)公司法的作用(三)公司法的制定1993年制定1999年第一次修订2005年第二次修订,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概念有限责任产生前提条件公司法人人格与其成员人格分离 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分离有限责任公司特点1.人资两合性2.封闭性3.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4.设立程序简单5.组织机构设置灵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 公司成立公司设立立法 准则主义

7、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中资本制,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授权资本制含义 优缺点折中资本制含义 我国法律具体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20,并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一般程序: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制定章程认缴出资验资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特殊行业 出资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出资要求 货币 非货币 货币出资比例(30),出资瑕疵责任:未按期足额缴纳 非货币财产作价过高出资证明

8、书三、股东与股权发起人与股东区别股权定义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那些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1.股东之间的转让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四种情形3.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 三种情形4.继承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公司的三个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组成、职权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有提议权的人包括三类临时会议的召集合主持人(分 设董事会和不设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按出资比例股东会决议: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重大事项),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制度 人数313人或1名执行董事 国有性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会任期董事会的召集、主持 表决一人一票董

9、事会、执行董事职权经理 高级职员 职权 列席董事会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制度 人员不少于3人或不设监事会(1、2名监事)应当有适当比例(1/3)职工代表,监事会主席 召集主持会议 监事的任职禁止(董事、高管)监事任期监事会会议 临时会议 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监事会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提出咨询或建议,进行调查。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定义特别规定:出资 设立的特殊规定,不设股东会 行使职权采取书面方式股东签名置于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特别规定:章程制定;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0、机构代行;可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重大事项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规定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非职工董事委派。经同意董事会成员可兼任经理,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管未经同意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监事会不少于5人,职工代表不低于1/3,产生方式为委派和选举,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概念指公司资本被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特征:1、资合性公司 2、公司资本被分成等额股份,具有资本股份性。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好处:,1.开放性 2.扩大经营规模、改善财务结构。3.减低投资风险不

11、利之处:1.成本高昂 2.决策权受限制 3.股东对公司的控制不稳固,公司决策可能受股价波动影响。,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可发起设立,也可募集设立。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设立程序1、发起设立程序(1)由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2)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货币出资的比例不低于30%),(3)发起人选举公司机关(4)申请设立登记2、募集设立程序

12、(1)有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2)发起人认购股份(3)发起人募股、认股人认股(4)召开创立大会,(5)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的责任发起人是启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依法完成发起行为的人。职责:1.制定章程 2.认购和募集股份 3.组织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五种责任,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职权定期会议每年一次年会临时会议(2个月内召开):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合、主持议事规则:四种表决方式:三项股东大会决议

13、事项:普通事项和特别事项,普通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董事会制度519人,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可连选连任。正副董事长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2次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要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决议违反法律、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赔偿。,董事会职权董事长职权经理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监事会制度不少于3人,应

14、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至少1/3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具体比例由章程规定。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正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主持:主席、副主席、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决议过半数通过。监事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质询或建议,并可以进行调查。,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定:

15、董事与董事会决议所涉及的与企业有关联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的概念三个含义股票 股份定义股份与股票的关系股份的发行发行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发行价格 溢价发行,股票的格式分类:记名股、无记名股新股发行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作出的决议:1、2、3、4发行新股程序股份的转让的五种情形,股份转让的限制四种情形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规定一、董事、监事、高管的资格限制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16、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次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忠实、勤勉义务董事、高管不得有的行为(违规收入归公司所有),股东对董事、监事、高管的监督6种情形公司债券定义特点,

17、发行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程序1.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2.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3.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4.认购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种类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公司债券转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按交易所规则转让。,记名债券背书转让,无记名债券交付

18、转让。上市公司可转换为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转换办法。应报证监会核准。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在公司债券存根簿载明数额。公司按转换办法换发股票,债券持有人有选择权。,三、公司财务与会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6种财务报表收益分配顺序1.所得税 2.弥补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4.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利,公积金定义三种公积金公积金用途:1.弥补公司亏损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3.转增公司资本4.任意公积金用于特定目的,如折旧公积金、公司债务偿还公积金等。,股利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和股份分派四、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

19、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公司合并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五、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定义、原因清算定义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清算组人员组成,清算组职权清算程序第五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与外国公司区别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特点设立条件,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第一节 概述一、合伙概念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特征:1、合伙的契约性2、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合伙企业定义特征:1.相对稳定,具备教健全的组织机构。2.以合伙协议为基础。,3.合伙企业的债务由

20、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仅调整自然人合伙一种独立的市场主体(商号、财产、诉讼主体),合伙企业的优点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均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者。2.有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设立程序第三节 合伙财产的性质一、合伙财产的概念与范围合伙财产定义,合伙不享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财产权。合伙财产的构成:出资和收益合伙财产由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人不得分割合伙财产,也不得对其特定部分享有排他性支配权。合伙财产的规定,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21、合伙人出资 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出资财产性质1.现金、财产所有权出资共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2.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累积财产性质,三、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协商或按合伙协议约定遵循原则第四节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与第三人关系事务执行合伙企业内部关系 外部关系执行方式四种,事务执行后果的承担事务的决定决定与执行相区别合伙事务的决定只能由合伙人作出,不得委托。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的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形竞业禁止,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人对外代表权代理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善意第三人三、合伙企业与债务人的关系,合伙企业债务补充性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原因合伙人个

22、人债务合伙企业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的清偿,双重优先原则第五节 入伙、退伙以及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一、入伙定义入伙条件入伙的法律效果,二、退伙定义退伙形式:声明退伙 法定退伙法律效力声明退伙定义声明退伙情形法定退伙定义当然退伙 除名退伙定义 具体情形,三、合伙企业解散解散事由四、合伙企业清算清算的内容清算程序清偿顺序 债务的承担,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节 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概念特征二、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 成立的两个效力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地位与能力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财产

23、,可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四、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1.设立者2.设立登记3.登记备案4.民事责任承担五、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投资人财产组成:投资加孳息债务承担二、事务管理,三种模式1.自行管理2.委托管理3.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委托或聘用管理人员不得有的行为责任形式,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一、解散三类:任意解散、强制解散、法定解散二、清算因解散丧失经营能力,只存在清算事务。清算人产生方式:1.当然清算人 2.指定清算人,清算程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清偿顺序,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节 概述一、外商投资企

24、业概念和种类定义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是中国法律主体,符合法人资格的,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特殊情形可以。,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定义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设立条件不予批准设立的情形,设立申请应由中国合营者向企业主管部门呈报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合营各方才正式进行谈判,签订合营企业协议,制定章程。,设立审批审批机关: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 批准证书授权审批(委托省级政府或国务院部局)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金额内,中方资金已落实。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

25、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平衡。,受托机关批准后应报国家对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经贸主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设立的审批期限为3个月设立登记合营企业应当在收到国家对外经贸主管部门发给的批准证书30日后由企业的组建负责人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合营企业成立,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二、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间不得减少,但可以增加。外国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25%,经合营他方同意和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合营他方有优先权。总资本=注册资本+企业借款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三、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出资方式:

26、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外国合营者实物出资的条件外国合营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条件知识产权出资应提交有关资料,经中国合营者,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出资期限出资期限由合同约定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的,各方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分期缴付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低于各自认缴额的15%,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缴清。,未按期出资,视同企业自动解散,批准证书自动失效。一方未如期出资,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1个月内缴付出资。四、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职权由合营企业章程规定。人数不少于3人,每届任期4年。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

27、副董事长。1/3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若干,总会计师由中国公民担任。五、合营期限与解散根据行业不同,有的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可约定也可不约定。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关申请。解散的情形,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与合资企业区别:1.合作企业性质是契约式合营企业,投资不折算成股份,收益和亏损由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合资企业是股权式。2.合作企业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合资企业都是法人。,二、合作企业的设立国家鼓励兴办产品出口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由中方合作者向审批机关报送文件。由对外经贸部或国

28、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形由对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情形三、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性质为合伙。四、投资与合作条件出资方式,合作各方出资比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外方投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另规定。出资期限由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五、组织机构与议事规则合作企业管理形式三种1.董事会制 2.联合管理制 3.委托管理制,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会议,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议事规则与合资企业相同。重大事项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一致通过。六

29、、收益分配和投资回收收益或产品分配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比例可以始终按一个比例,也可以在企业不同时期按不同比例分成。相关条款必须平等互利,合作企业在合作期满时,全部固定资产常归中方所有。双方可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回收投资办法:1.通过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用折旧金偿还。2.扩大外国合作者利润分成或产品分成比例。,七、期限和解散期限由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各方同意延长的,应在期限届满180日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外方先行收回投资的,并且收回完毕的,不批准延长期限。但外方增加投资的,可向审批机关申请。期限延长应到工商局变更登记。解散的原因,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30、一、外资企业概念与合作、合资企业区别二、设立与变更设立条件禁止设立外资的行业,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外国投资者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提交报告。通过该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对外经贸部或国务院授权机关审批。外国投资者应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登记。三、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四、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也可用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要求以工业产权

31、、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要求,出资期限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企业章程中载明。出资期限的规定未按期出资的法律后果五、经营期限、终止与清算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申报,审批机关批准。,应当终止的情形清算结束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携带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财产。,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第一节 破产及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定义目的特征二、破产的功能,三、破产制度的法律渊源三项与破产有关的法律:破产法、民诉法、公司法第二节 破产案件与案件审理一、破产界限定义 特点我国企业破产原因,三部不同法律的破产原因区别二、破产案件的申请提出破产申请的可以是债券人,也可以是破产者本人。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时,只

32、要债权人提供自己债权到期未被清偿的证据,债务人是否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的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债务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如果是国有企业,须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同意破产申请的意见。三、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案件的管辖:债务人所在地法院基层法院 中级法院法院的审查和受理,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与破产企业有关的民事诉讼程序或民事执行程序中止2.破产企业充当保证人的处理,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与和解整顿一、债权人会议定义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活动方式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决议(双重表决制),二、和解整顿破产制度的弊端和解定义 整顿定义和解整顿的条件和解整顿的程序和解整顿的终结,第四节 破

33、产宣告和破产清算一、破产宣告定义破产宣告的条件法律后果破产人,二、破产清算组组成:由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部门中指定。清算组的职权三、破产债权定义构成破产债权的要件,四、破产财产定义破产财产构成取回权取回权标的取回权行使期间,别除权占有和未占有担保物时别除权的行使破产抵消权追回权追回权行使条件破产法的规定,五、破产费用六、破产清算破产财产的变价破产分配方案清偿顺序,七、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程序总结的原因(三种)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后果,第七章 合同法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二、合同分类三、合同法概述,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主体定义合同主体范围:1.自然人

34、2.法人 3.其他组织代理人代订合同代理代理特征,二、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要约定义合同法对要约的规定构成要件要约邀请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要约失效要约失效的情形,承诺定义特征反要约承诺期限承诺的生效承诺的撤回,三、合同的成立四、合同的条款合同的一般条款住所的确定合同的免责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合同法的规定五、缔约过失责任定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情形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缔约过失责任成立要件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及有效要件,二、效力待定的合同,三、无效合同,四、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定义一、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

35、辩权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二、合同的保全定义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三、合同的担保定义合同担保的五种种类,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转让三、合同的终止,第六节 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一、违约形态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三、违约责任的免除,第十三章 金融法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第二节 票据法一、票据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二、票据法的一般规定,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补救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票据抗辩三、汇票法律制度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关于汇票流转的程序出票,背书汇票的保证付款追索权,四、本票法律制度本票的概念本票的记载事项本票票据行为的特别规定,五、支票法

36、律制度支票的概念支票的种类支票的记载事项支票票据行为的特别规定,空头支票支票的付款六、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七、法律责任,票据欺诈的法律责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票据付款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 证券法一、证券法概述证券的概念(广义、狭义),证券的种类1.股票 2.债券 3.证券投资基金二、证券发行制度证券发行的定义我国证券发行:间接发行,证券发行条件1.股票发行设立发行 增资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条件 增资发行条件债券发行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条件证券发行程序1.股票发行程序2.债券发行程序,三、证券的上市和交易证券上市定义1.证券上市的条件股票上市条件债券上市条件,2.

37、证券上市程序3.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暂停债券上市的情形证券交易的定义和程序,四、证券的信息公开制度概念公开信息范围五、限制和禁止的交易行为1.内幕交易行为2.操纵证券市场,3.欺诈投资者4.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5.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六、法律责任1、违法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2.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3.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的法律责任,4.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5.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保险法一、保险概述保险的概念和种类,保险法律关系二、保险法概述三、保险合同定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四、财产保险合同定义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的

38、种类最高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五、人身保险合同定义种类特征,六、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复效 保险合同的变更1.当事人变更2.受益人变更3.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解除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情形1.投保人解除 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2.保险人解除 一般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复效,第十六章 仲裁与诉讼一、仲裁的概念和受案范围二、基本原则三、仲裁委员会四、仲裁协议,第二节 诉讼制度一、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二、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共同诉讼人代表人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三、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审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四阶段)期限,四、第二审程序五、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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