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共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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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共10篇)目录篇一、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2篇二、中心小学购置校服实施方案4篇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管理的通知7篇四、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11篇五、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12篇六、学生校服征订备案制度14篇七、中小学校服征订工作指导意见17篇八、中小学校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篇九、2023年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22篇十、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26篇一、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校服质量,保障广大中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产品质量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要求

2、,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职业中专的校服管理工作。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监督,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第三条校服设计应考虑县域内气候环境、学生身体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等因素;应逐步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应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倡导专业设计人员和学生共同参与校服设计。校服设计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第四条校服采购可由学校采取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

3、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校服采购招标时,学校或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第五条校服采购应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学校要严把校服质量关,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生产企业作为校服生产企业。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学校采购时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低于标准采购校服的行为。第六条校服采购应

4、全程进行公示,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将采购的各个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第七条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结合实际,随机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第八条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对校服进行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如校服出现质量问题,学

5、校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主管的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校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第九条校服费用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学校捐助的,学校应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告知捐助人。第十条校服采购合同签订的合同文本由县教育局制订,供学校和校服生产企业使用。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合同需经校务监督委员会及家长委员会鉴证、签字方能生效,并送教育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留

6、存档备案。第十一条各学校、学生家长如发现校服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向教育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等方式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对于反映查实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及严重违约情况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学校和社会公布,要求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对于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号文件作废。篇二、中心小学购置校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

7、工作,特制定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二、实施步骤1 .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2 .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

8、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3 .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

9、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4 .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5 .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1 .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2 .学校对在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

10、,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3 .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4 .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5 .评比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四、报名时间2

11、022年11月2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17时止五、联系方式报名地址:*联系人:*电话:*六、其他要求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2 .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3 .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篇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管理的通知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

12、)教育管理中心:截至202年6月24日,上一轮校服中标供应商供货服务期已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今年出台的教育系统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今后全市中小学生校服规范采购工作要求明确如下:一、总体要求(一)遵循科学决策和规范组织的原则。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校是校服采购工作的主体。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各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监委会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监督。(二)遵循自

13、愿购买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校服设计应考虑本地气候、青少年身体特点、校园文化、学校各类活动需要等因素,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确定采购校服的学校,要遵循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强制推广。考虑到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一般为小学一四年级、初一、高一各订购一次,条件暂不具备的可酌减。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户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免除收费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城区学校控制在2%以内

14、,乡村学校控制在4%以内。(三)遵循公开采购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校服采购必须在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指导下,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教育系统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由教育局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管理。招标前须报局勤工办备案。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如皋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全体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四)遵循及时备案和规范存档的原则。各校应当将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及时将校服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及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向勤工办备案(见附件2)。勤工办及时收集、登记和保管全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情况。二、规范流程(一)准备阶段

15、。选用校服的学校成立校服委员会,切实做好校服采购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校服选用家长意见书、校服委员会会议记录、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特困生名单、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报备表报教育局勤工办备案。(二)采购阶段。学校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申报采购计划,提供采购需求和采购方案,经教育局采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根据教育系统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实施采购工作。采购单位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三)生产阶段。学校校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

16、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采购单位做好校服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过程质量跟踪和监督,并对原辅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出厂证明、采购发票等材料建好台账。(四)验收阶段。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各单位采购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受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质检报告、外观质量、质量标识等,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产品学校予以拒收,所有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学校可结合实际,实行“双送检”制度,将一定数量校服送南通

17、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学校要留存3至5套校服,积极配合教育、质检、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服质量的监督抽查、执法检查。(五)货款支付。校服费用由学校统一代收,向学生开具财政票据,开具票据时注明项目和标准,资金及时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办理票据核销手续。货款一律转账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不得委托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白条收据”,严禁账外循环,严禁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六)后期管理。校服供应结束后一个月内,学校校服采购台账资料,向教育局勤工办上报备案。三、严肃纪律(一)供应商履约评价将作为供应商诚信度评价的重要依据,教育局采购工作小组将定期汇总供应商履约

18、评价情况,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或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报教育局采购领导小组,将其纳入教育系统采购失信名单,视情节,取消一年以上投标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学校未履行好职责,存在违反程序、不公开招标、自行购买、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幼儿园参照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四、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校:为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9、:一、检查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以及各县区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教育装备部门。二、时间安排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三、检查内容1 .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2 .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和落实情况;3 .校服采购方案、过程和结果以及备案情况;4 .校服“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及其他校服质量监管措施;5 .校服管理工作档案建立、完善、保管情况等。四、检查形式1 .学校自查。自主采购校服的学校,要对校服采购、配发、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全流程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以县区为单位统一采购校服的学校,重点核查校服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形成书面情况说明

20、。自查完成后,自查报告和书面说明等材料要及时提交到所属地教育装备管理部门。2 .县区自查。各县区要对所辖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本级教育装备管理部门的校服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完成后要撰写出详细的自查报告。3 .市级检查。市教体局对各县区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为主要形式进行检查。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联合对局直中小学逐校检查,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查、核验校服实物等形式为主。五、检查结果运用2023-2024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将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向市教体局党组汇报后,在全市通报。同时,检查结果

21、作为教育装备工作年底评先评优重要参考。各县区和局直中小学请于10月15日前将校服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发送到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邮箱。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篇五、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市教委贯彻落实该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X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办法。第一条:中小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校服穿着规定。中小学校制定的校服采购办法、校服穿着规定等工作应当听取本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并经本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22、后方可实施。第二条:校服采购应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经备案的校服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学校与企业达成采购意向后,校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需持校服采购草拟合同至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进行备案,获得备案认可后,学校和企业方可正式签订采购合同。第三条: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接到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生产企业资料发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承接校服生产的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第四条:学校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由中心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产企业

23、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条:企业在正式批量生产校服前,必须按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X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送检校服样品,获得检测合格报告后,企业方可正式批量生产。第六条:企业不得将校服成品直接发放至学生手中,必须由学校统一接收。学校接收校服后及时通知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由中心派专人前往学校进行随机抽样。抽检衣物损耗由校方与企业事先协商承担。校服检测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第七条: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学校应及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第八条: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

24、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九条: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企业或学校在校服采购流程中如若发生违规行为,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约谈、通报,并督促采购方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惩戒等;同时建立“黑名单”机制,对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企业取消其向本区学校出售校服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对情节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处理。第十条: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中小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双方分管局长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特

25、殊学校。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六、学生校服征订备案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学生校服征订工作,确保校服品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制度(试行)及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征订原则本制度所称学生校服,是指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校期间或其他规定时间和场所统一穿着的学生服装。学校要广泛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确定是否要穿着(更换)校服。如同意统一穿着(更换)校服意见占三分之二以上,则可以启动校服征订工作。(一)质量要求。校

26、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二)款式管理。校服款式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简洁明快,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校服款式原则上每5年选定一次,减少家长重复支出和资源浪费。二、征订准备学校决定启动校服征订工作后,要进行多方询价,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遴选三家以上校服企业作为学校校服征订意向供应商。三、备案要求确定校服征订意向供应商后,学校要以正式文件(附相关会议记录)报县教育局备案,待

27、县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采购。四、采购管理校服的采购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学生、家长、学校、社会等多方的参与度。(一)确定供应商1 .询价确定。学校召开教师代表会议或家长理事会研究,从校服征订意向供应商中,询价确定一家企业作为学生校服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协商供货,验收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2 .竞争性磋商。(1)确定校服款式、质量要求、布料要求、征订数量等数据及参数;(2)在政采云平台申报采购计划备案;(3)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一家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协议;(4)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5)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6)公示招标

28、成果;(7)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协商采购供货;(8)组织验收;(9)经验收合格后付款。3.公开招标。(1)确定校服款式、质量要求、布料要求、征订数量等数据及参数;(2)在政采云平台申报采购计划备案;(3)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一家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协议;(4)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5)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6)公示招标成果;(7)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协商采购供货;(8)组织验收;(9)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二)健全档案学校征订学生校服各环节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监督管理(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制度(试行)及自治区教育厅、工商行政管理

29、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学生校服的管理工作。(二)县教育局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征订工作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征订校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篇七、中小学校服征订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味,培养和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团队意识和平等意识,让学生通过穿校服产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教基一(2015)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对学生校服征订工作作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征订范围和征订原则中小学校服只准县城内中小学,桑植一中、四中高中部、贺龙中学

30、高中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组织学生购买并收取校服费,校服价格由同级发改、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为减轻农村学校学生经济负担,农村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校服。校服征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违规操作,学校在确定校服企业时,必须邀请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勤管站参与监督。二、学校成立校服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校服采购相关领导、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三、征订数量和征订时间(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征订一次,9月征订春秋装2套,冬装棉衣1件,次年3月征订夏装2套,到四年级后再征订一次,春秋装2套,冬装绵衣1件,次年3月征订夏装2套。(二)初中生一年级入学时征

31、订校服1次,9月征订春秋装2套,冬装棉衣1件,次年3月征订夏装2套。(三)高中生一年级入学时征订校服1次,9月征订春秋装2套,冬装棉衣1件,次年3月征订夏装2套。四、校服征订基本流程(一)学校申请。学校需要征订校服时,须向教育局递交书面校服征订报告。(二)市县审批。县教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县发改局审核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回复。(三)公开邀标竞标。学校接到批复后,在春秋两季开学后,向市教育局准入的相关校服生产企业发出征订邀请函。1 .企业竞标。校服生产企业与学校联系,提供相关资质,校服款式、制作方案、服装面料、服装制作毛图纸、参与价格和实样。2 .公示。学校应通过家校通、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向学

32、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确定厂家。校服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在收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参与竞标的企业进行挑选、投票,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校服的生产中标企业,并公示5天以上。(五)合同签订。公示无异后,校服生产中标企业到县发改局报批价格,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校服征订单,统计征订情况,然后由学校据此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六)验收。学校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

33、,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七)结算付款。验收合格后,学校按合同约定付款。(八)备案。学校将征订校服各环节的全套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将征订合同交勤管站备案。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校服征订工作,各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分工合作、务求实效。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六、校服征订精神如有更改,相关征订工作按新的文件精神执行。篇八、中小学校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小学校服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学生家长自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服务期限:三年(ll+l

34、)o服务企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企业与各需求学校另行签订年度合同,年度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对象:中小学。学生按自愿原则参加校服订购,采购人对需求人数及学校数不作承诺。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生产企业;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城南新区兴洽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8日上午9时OO分4 .

35、开标地点:*五、发布媒介本项目发布在招投标信息网及人民政府网。六、其他补充事宜1、有意投标者,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扫描件(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并电话(*)告知,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成功后,方可参加投标。2、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3、备注:因新冠疫情尚未完全结束,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每家公司原则上委托一名代表参加项目开标,该代理人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两码,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五人员要求单独隔离并3天2检。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项目单位:教育体育

36、局地址:县政府大楼3楼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篇九、2023年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全日制中小学在校生(下同)。第三条中小学生校服是指全日制中小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或其他规定时间和场所统一穿着的学生服装,体现中小学生的标识性身份。第四条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

37、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第五条市各县(市、区)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中小学的校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管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服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质量和价格监管,及时公布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第六条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第二章款式管理第七条校服款式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简洁明快,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第八条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校服款式原则上每

38、5年选定一次,减少家长重复支出和资源浪费。第九条各县(市、区)、各学校可结合本地经济、气候等情况推行冬季防寒服。第三章选用规则第十条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第十一条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第十二条学校校服选用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二)校服选用统一从全市确定的款式中选取。(三)校服选用组织应在确定校服选用前召开校服选用工作会议并形成市中小学校服选用意见书,明确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款式及价格。(四)校服选用意见、款式、价格需向学生

39、和家长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规范采购第十三条校服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规执行。第十四条校服采购坚持自愿购买原则,遵从学生、家长意见,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家长购买。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统一采购,向学生家长发放校服(自愿)订购卡、校服征订过程中学校不得参与校服收费,可为学生(家长)提供必要的协助。二是学生自行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校服。第十五条校服规格型号与采购单不符、有质量问题、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校服生产企业应在与采购单位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更换校服。第五

40、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校服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服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第十八条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第十九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函询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查询校服生产企业每年是否有质量不合格的行为,对校服质量监督管理启动问责机制。第二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不合

41、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和在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门店,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的线索。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校服实行“双备一查”监管机制。“双备”即学校在形成选用意见后,将中小学校服选用意见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做流程报备,在完成校服验收工作后一个月内,将中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备案表、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发票的复印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查”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抽查及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

42、业、校服售后服务店、学校共同做好校服供应和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好地服务学生和学校,防范廉政风险。第二十三条各校要将校服采购工作列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保障机制第二十四条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第二十五条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43、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选用和采购校服各环节相应文件材料,学校应全部存档备查。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中小学校服选用意见书为做好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成立了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选用、采购、验收、发放工作。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届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此次采购的校服款式分别为,价格为元/套;采购方式采用;家长可以根据孩子实际需要及家庭经济能力自行决定否

44、购买。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校服费用由供应商直接收取,学校不会从中获取任何费用和其他利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将会查验质量标识。同时,与供应商做好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并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关于校服问题的投诉、反馈、建议等需求。校服管理工作联系人;,电话:。校服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签名:X年X月X日篇十、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质量监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区各中小学校。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条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基教股、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监察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校服采购监督小组,

45、对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全程进行监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严格实行报备报批制度,其中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由学校或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按程序向区教育科技局基教股提交采购报告(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中心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批复同意后,方可采购,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采购;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但需向基教股报备,报备应提交的资料为三家以上询价记录、有效的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四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本着家长自愿原则,成立以学校校长任组长的校服监管领

46、导小组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材料、颜色、质量等,全面负责询价、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第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规定,小学校服费20元/生/学期(三年购买一次),即小学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20元,采购年级为一年级、四年级;初中校服费25元/生/学期,即初中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50元,采购年级为七年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服费参照初中标准执行。严禁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的其他年级组织采购校服,对中途个别学生因校服丢失、损坏不能穿等,确需补充校服的,严格落实报

47、备制,即由学校向基教股报备需补充的数量、补充的原因等,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规购买校服,严禁打着家长委员会的旗号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收取校服费购买校服,严禁高于规定价格收取费用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严格执行校财局管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规定,所收取的校服费必须第一时间全额上交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严禁任何学校私设小金库。第六条校服采购要做到物美价廉,必须选择证照齐全且具有生产能力、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厂家作为合作商,重点扶持招商引资校服生产厂家或企业。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严格按照校财局管规定,严格落实报批报审制度,每次采购需成立3人以上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并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第八条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合同制度。每次校服采购学校须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含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供货时间、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规范运作。验收时要成立有相关监督部门参与的验收小组,实地查验有效的质检报告,确保质量合格。第九条城区中小学校每次校服采购均须与供货方签定健康安全协议,确保所供应的校服健康、安全,若因校服原因引发的健康事故,供货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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