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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一、出台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意义1、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是把双刃剑,即将健康体检界定为一种医疗行为,既规定了健康体检机构的合法性,但也指明了合格体检机构考评标准。所以,任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体检活动,2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医疗法律法规。,2、要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及候检场所,体检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等诊疗科目。健康体检机构至少有2名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0名注册护士等。(六项强
2、制性规定或叫要求),二、健康体检机构与医院中体检中心的区别1、医院是看病场所,有病就难免发生医院感染,通常是要承担健康体检和治疗检查双项任务,比如放射科、检验科等很多设备都是共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选择健康体检时,在选择医院时要实地考察清楚他们的体检中心是否在空间上是独立的,仪器设备的使用上是否也是独立的。在国外医院体检的交叉感染率比较低,达到百分之十左右。但是在国内医院体检感染率平均在15%20%,2、另外就如同我们博瑞康健康体检的构建检区在1000平米以上的专业的体检机构,并且不做治疗,不在体检过程中兜售药品和保健品,因为不做治疗,也就不存在过度检查的问题,体检的人都是健康人,交叉
3、感染的风险自然就会降低。而且专业体检机构的每天限定人数的服务也非常好,尤其是家里老年人需要体检时,不需要排队,对老人有特殊的照顾这一优势就会更明显。,3、由于独立的体检机构是我国医疗行业的新生事物,其体检队伍的医务人员,都是由医院退休和临时招聘的人员组成,全国内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招聘的临时人员资质达标成为老大难问题,因为人员不够,资质不行,因此检查的科目肯定不全,检查效果也是不能令人放心、体检后的诊断、告知更是漏洞百出,因此,卫生部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实际上是让体检者更加明确体检消费的方向,选择流动体检的企事业单位还是应慎重考虑。,三、学习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
4、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7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本条是立法宗旨,为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所以,必需加强健康体检管理;其管理的依据是一部法律,两部法规。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有以下层次:1.医疗卫生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部门规章。5.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定。1).广义之说,2).狭义之说,,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本条
5、是健康体检的定义,明确规定,健康体检是“诊疗行为”。健康体检的诊疗行为,就是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身体“检查”。“诊疗行为”是诊断、治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 条例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 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 康的活动。,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管辖权限。,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
6、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本条硬性规定开展健康体检的六大必备条件,严格地说,缺一不可从事健康体检工作。,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7、)申请开展健康体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规定申请执业。,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审核。,第三章执业规则第七条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不设床位和床位在9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还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规定申请执业。,第八条医疗机构应用
8、医疗技术进行健康体检,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尚无明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技术用于健康体检。本条有两款规定,第一款规定在健康体检中所应用的医疗技术都要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共六章六十一条卫医政发200918号二九年三月二日)。第二款明确规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附件: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规定,不在健康体检中使用。,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质量是有效措施的保证即“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注意,
9、“规定和规范”,看似乎笼统,其实包含了许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狭义理解“规定和规范”是指本规定中所规定的必须遵照的标准。广义理解“规定和规范”是指存在于各级各类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标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本条规定受检者的医疗安全。医疗安全,离不开医疗质量,而医疗质量的保证是按照“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这是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的有效措施。,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受检者相应的告知义务。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告知义务。执业医师法第26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第88条、医
10、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做到“三个应当”“说明五项”义务,完全要尊重患者的决定权,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未尽说明义务造成损害后果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想必这些规定大家都应该很清楚,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和内容,相对应的就是患者所享有的医疗知情同意权;认真执行好告知
11、义务,取得患者的授权,对医务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医疗行为本身有一定创伤性,所以在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前,法律规定通过知情同意并取得书面同意(意味着患者的授权书),使得其医疗行为的创伤性能够被“排除违法性”,一旦在医疗中发生缺陷,医务人员可以要求合理的医疗行为的鉴定,可以对患者生命健康有益进行抗辩,要充分“用对、用好、用足”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所做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出具检验报告。本条规定实验室检测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到“
12、严格执行”。为了提高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并与国际管理体系逐步接轨,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条各健康体检项目结果应当由负责检查的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记录并签名。本条规定负责检查记录和签名人的资质和权限。权限只对“体检项目结果”,资质是“负责检查的相应专业执业医师”。有三相要求,1是负责检查的,2相应专业是要取得上岗证的,3有执业医师资质并经注册的,才能胜任签名。第十六条表述的更清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一般信息、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
13、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的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和有关建议等。本条规定对受检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以及报告的具体内容。“描述”和“有关建议”是报告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但,不好写,对检查结果的正确判定,又要有一定的临床诊断、治疗、愈后的评估,这既需要娴熟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更要有高尚的医德思想的支配。,第十五条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本条规定健康体检报告的要求即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简单介绍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负责签署健康体检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
14、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本条规定健康体检报告签署的权限和要求。是对前第十三条的强细规定,在对“各健康体检项目结果”后要有“健康体检报告”。签署报告的权限要求是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本条没有详细表述“审核”内容,但我们在体检第一线工作的同仁应该知道审核什么内容。,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必须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本条规定健康体检要在统一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控管理下进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51号
15、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4号,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健康体检流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和。本条主要规定三款内容,健康体检的流程、医源性感染防控、生物安全管理。流程以下两文件为基础要求:卫生部健康体检制定了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健康体检中心体检操作程序 医院感染防控以下文件为基础要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生物安全管理以以下文件为基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得诱导需求。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医德
16、问题,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得诱导需求。本条未规定违法此条规定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不得以健康体检为名出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等。本条规定健康体检不允许出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等。本条未对违法本条规定的处罚意见。,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健康体检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受检者同意,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本条有两条规定,健康体检的信息管理,应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是涉及隐
17、私权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以法律的形式第一次明确了“隐私权”是民事权益的一种。,第二十二条受检者健康体检信息管理参照门诊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条规定健康体检者的所有信息资料的保管方式,参照门诊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应根据病历书写规范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
18、要求,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执行。,第四章外出健康体检第二十三条外出健康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地址以外开展的健康体检。除本规定的外出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不得在执业地址外开展健康体检。本条有两款规定,1外出健康体检的定义,2外出体检的权限。,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体检。本条是对上条规定的补充即“执业地址”内、外的界定。,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前,应当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体检的项目和流程、派出医务人员和设备的基本情况等,并明确协议双方法律责任。本条规定外出体检必需
19、遵守的条件。,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一)外出健康体检情况说明,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受检者数量、地址和基本情况、体检现场基本情况等;(二)双方签订的健康体检协议书;(三)体检现场标本采集、运送等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书面说明;(四)现场清洁、消毒和检后医疗废物处理方案;(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本条具体规定外出体检的行政手续及内容。,第二十七条外出健康体检的场地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要求。进行血液和体液标本采集的房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类环境,光线充足,保证安静。规定外出体检的场地、环境要求。,
20、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目录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外出健康体检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规定外出体检也要按目录、体检流程,规范进行体检。,第二十九条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理。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本条有两条处罚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21、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三十条未经备案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视为未变更注册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处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法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3642条规定了违法相关 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健康体检超出备案的健康体检项目
22、目录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理。第三十三条开展健康体检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以上三条规定健康体检违反了执业规定的处罚依据。,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不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等国家规定的专项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健康体检和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开展的健康体检以及专项疾病的筛查和普查等。本条规定健康体检的权限。具体各项健康体检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第三十五条已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
23、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健康体检服务登记。本条规定未按本规定成立的医疗服务机构,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登记。,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本条规定本条例的生效日期。本条应注意:法律的效力又称之为法律约束力,指法律生效时段。1、法律的生效时间:有三种生效形式,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以其他法律的实施作为生效时间(比较少)。2、法律失效时间:指法律废止即法律效力消灭。3、法律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时间和行为是否适用。根据立法实践,有溯及力的法律会在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没有溯及力的通常不作规定,常说的法无明文规定的无溯及力。本条例不存在溯及力。,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