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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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资金压力,经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出如下意见。一、支持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子女)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二、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中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

2、贷款额度为80万元;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L20万元。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贷款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我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的,配贷系数调整为60;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的,配贷系数调整为30o取消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挂钩限制。四、对有关对象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一)多孩家庭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0万元、30万元,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二)各类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顶尖人才、我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贷额

3、度为180万元,不受月均余额限制。我市引进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贷额度为110万元;其他共同借款人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为150万元,均不受月均余额限制。享受“青春留常”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常州购房,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三)现役、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可贷额度为120万元,不受月均余额限制。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在常州购房,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享受以上(一)、(二)、(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的,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以上(一)、(二)、(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不可同时享受。五、其他本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执行。此件公开发布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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