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南岗镇镇区工业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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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灌云县南岗镇镇区工业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灌云县南岗镇人民政府二。二三年十一月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规划由来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评价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4 评价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5 评价重点和工作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1.6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7 技术路线错误!未定义书签。2规划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2.1 规划历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2 规划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2.3 规划协调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错误!未定

2、义书签。3.1 环境影响识别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环境风险因子辨识错误!未定义书签。4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5.1 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5.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编制互动情况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6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1 资源节约与碳减排错误!未定义书签。6.2 产业园环境风险防范错误!未定义书签。6.3 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7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7.1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错误!未定义书签。7.2

3、 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8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错误!未定义书签。8.1 产业园区环境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8.2 产业园区准入错误!未定义书签。9主要评价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规划由来乡镇工业集中区的提升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核心战略的必然要求,能有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富民增收,服务乡村振兴大局。2021年9月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乡镇工业集中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2139号),提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打造乡镇经济新增长极为目标,以合理规划、产业集聚、科学管理、

4、资源集约为原则,以拓展发展空间、完善配套设施、健全服务体系为工作重点,高起点、高标准推动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激发乡镇工业发展潜力,使乡镇工业集中区成为实现“后发先至”战略目标的重要载体之一。2021年9月灌云县印发加快镇级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十条举措(灌政发2021100号),按照“有规划体系、有产业定位、有配套设施、有储备土地”原则,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形成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公共服务功能完善、项目承载能力较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区域品牌优势突出,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镇级工业集中区。到2025年底,镇级工业集中区对全县工业的贡献率达到30%以上,提出打造镇级工业集中区载体的十条举措,并明确了镇级工业

5、集中区申报及认定工作方案。南岗镇紧邻灌云县城、灌云经济开发区,镇域北部位于灌云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内,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较好。南岗镇目前工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应充分利用自身高效农业资源禀赋,抓住与经济开发区联动发展机遇,依托紫燕食品、科伦多食品等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形成补链、延链,推进镇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为有效引导南岗镇镇区工业片区下一步发展建设,2023年编制了灌云县南岗镇镇区工业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规划区位于灌云县南岗镇城镇开发边界内,东至规划经五路,南至规划纬五路,西至灌云县南岗中学,北至南岗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6.54公顷(548.1亩)。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园区产

6、业发展以机械电子和食品加工为主导,同时接纳以符合产业政策、低污染产业为辅的乡镇工业集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要求,南岗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灌云县南岗镇镇区工业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规划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资料,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技术要求等,编制完成了灌云县南岗镇镇区工业工业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环境影

7、响报告书。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行政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8、2019年4月23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版。(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1年9月1日修订。(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2012年2月29日通过,2012年7月1日实施);(1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1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

9、日);(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2020年11月27日;(20)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2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号);(2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3)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1号,2012年7月26日);(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2021年12月30日

10、施行;(2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26)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2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6日);(28)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2015年12月30日);(29)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号,2015年12月30日);(3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3

1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32)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33)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34)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3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7月。1.2.2 地方法规与条例(1)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3日修订;(2)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修正;(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修正;(4)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2、,2021年5月1日起施行;(5)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施行;(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江苏省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9号),2017年1月26日;(7)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2017年5月12B;(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9)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2019年9月24日;(10)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

13、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28号);(11)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2020年7月15日;(12)关于印发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75号,2020年2月21日);(1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42号;(14)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2021年1月6日;(15)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2021年3月26日;(16)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

14、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2145号),2021年2月9日;(1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2021年7月6日;(18)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19)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92号);(20)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56号),2021年7月19日;(21)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22年1月24

15、日);(22)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苏政复202213号文);(2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条款(苏长江办发202255号);(24)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2155号);(25)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发2022171号);(26)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27)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园和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意见,连政发201220号;(28)

16、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管理底图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88号);(29)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30)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3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32)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0384号);(33)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35)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17、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4号;(36)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24条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292号;(3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应急相关内容编制要点的通知,苏环办2022338号;(3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灌云县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380号;(39)关于印发PMo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TVOC、氨、硫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非甲烷总煌小时平均浓度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O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18、1.62。表16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因子长度值(gn)标准来源小时平均日均年平均SO250015060GB3095-2012二级标准表1、2、A.1CO100OO4000O3200160(8h)PM25/7535PMo/15070NO22008040NOx25010050TSP/300200氨200/HJ2.2-2018附录D硫化氢10/氯化氢5015/TVOC/600(8h)/非甲烷总嫌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地表水新沂河、叮当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黄大涧及塘沟河等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

19、主要指标详见表1.6-3o表1.6-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指标值(mgL,PH除外)序号评价因子III类水标准值IV类水标准值标准来源1PH值(无量纲)6969GB3838-2002表12CODcr20303高钵酸盐指数W6IO4总磷W0.2(湖、库0.05)0.3(湖、库0.1)5氨氮1.01.56石油类0.050.57粪大肠菌群(个L)100OO20000土壤园区内规划工业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标准;园区内农村宅基地、学校用地及园区外居住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详见表1.6-4。园区外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标准,详见表1.6-5。表1.6-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指标值(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筛选值管制值A-l4.Oq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4AAlAFTJ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碑7440-38-220601201402镉7440-43-92065471723铭(六价)18540-29-93.05.730784铜7440-50-82000180008000360005铅7439-92-140080080025006汞7439-97-68

21、3833827银7440-02-0150900600200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56-23-50.92.89369氯仿67-66-30.30.951010氯甲烷74-87-3123721120111,1-二氯乙烷75-34-33920100121,2-二氯乙烷107-06-20.525621131,1-二氯乙烯75-35-412664020014顺-1,2-二氯乙烯156-59-266596200200015反-1,2-一氯乙烯156-60-510543116316二氯甲烷75-09-2946163002000171,2-二氯丙烷78-87-515547181,1,12四氯乙烷630-20-

22、62.6102610019U,2,2-四氯乙烷79-34-51.66.8145020四氯乙烯127-18-411533418321Llj-三氯乙烷71-55-6701840840840221,12三氯乙烷79-00-50.62.851523三氯乙烯79-01-60.72.8720241,2,3三氯丙烷96-18-40.050.50.5525氯乙烯75-01-40.120.431.24.326苯71-43-214104027氯苯108-90-7682702001000281,2-二氯苯95-50-15605605605602914二氯苯106-46-75.6205620030乙苯100-41-4

23、7.2287228031苯乙烯100-42-5129012901290129032甲苯108-88-3120012001200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08-38-3X106-42-316357050057034邻二甲苯95-47-6222640640640半挥发性有机物35硝基苯98-95-3347619076036苯胺62-53-392260211663372-氯酚95-57-82502256500450038苯并意56-55-35.5155515139苯并花50-32-80.551.55.51540苯并b荧意205-99-25.5155515141苯并k荧意207-08-95515

24、1550150042窟218-01-9490129349001290043二苯并a,h博53-70-30.551.55.51544荀并1,2,3-cd193-39-55.5155515145蔡91-20-32570255700表165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单位:mg/kg,PH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M风险第5选值pH5.55,5pH6.56.57,51镉水田0.30.40.60.8其他0.30.30.30.62汞水田0.50.50.61.0其他1.31.82.43.43碑水田30302520其他404030254铅水田80100140240其他70901201705铭水田2502

25、50300350其他1501502002506铜水田150150200200其他50501001007锲60701001908锌200200250300注:重金属和类金属碑均按元素总量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本项目所在地为水旱轮作地,故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声环境规划园区评价范围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值详见表1.6-6o表1.66声环境质量标准值类别适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八)夜间ClB(八)1园区内西侧农村宅基地和学校用地及园区外村庄1类55452园区内东侧农村宅基地、商住混合用地及园区外南岗镇镇区2类60503园区内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3类65554S3

26、24两侧25m范围内4a类7055地下水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分类评价。主要指标见表1.6-7o表1.67部分地下水质量分类标准值序号指标类别【类11类In类IV类V类1PH6.58.55.56.5,8.5992耗氧量(CODMn法,以计)(mgL)1.02.03.0103氨氮(mgL)0.02o.o0.51.51.54总硬度(以CaCo3计)(mgL)1503004506505硫酸盐(mgL)503506氯化物(mgL)501502503507硝酸盐(mgL)2520308亚硝酸盐(mgL)0.010.14.89氟化物(mgL)111210二氯甲烷(gL)122050050011钠(mgL)10015020040012挥发酚(mgL)0.0010.0010.0020.010.0113银化物(mgL)0.114W(mgL)0.0010.0010.010.050.0515汞(mgL)0.00010.00216镉(mgL)0.00010.0010.0050.010.0117铅(mgL)0.0050.0050.010.118铭(六价)(mgL)0.0050.010.050.10.119铁(mgL)2.020镒(mgL)0.050.050.11.51.521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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