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健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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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版)项目名称:沂南力诺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医药健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沂南力诺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沂南力诺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医药健康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47、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仅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809环保投资(万元)

2、1650环保投资占比(%)3.25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一.用地(用海)面积(n)5307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2、规划名称:沂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玉泉路以北、舜阳路以东,根据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见附图1)和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沂南力诺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健康项目拟用地规划审查意见,该宗地位于已批复的“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生

3、态保护红线,不压占永久基本农田,界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界湖街道德胜官庄、城东村村庄规划山北头村村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且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沂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见附图2),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沂南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申报表,拟建项目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12月30日修改)中鼓励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不属于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中鼓励类、

4、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和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对照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己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6-371321-04-01-379129,见附件)。综上,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相关政策要求。1、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

5、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生态功能类型,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SD-13-B1-05红线区,距离为L6km表1-1与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情况表名称外边界I类红线区生态功能类型备注边界描述面积(km2)边界描述面积(km2)沂河沂南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3-B1-05)沿省道S336方向沂河段,南北至沂南县界23.94/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湿地、森林、河流包含沂南县公益林、沂河项目距离该红线边界距离约为1.6km,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项目选址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其他符合性分析(2

6、)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临政字(2021)71号)“(二)环境质量底线管控,2.大气环境质量:以推进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为底线,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为基本要求,以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重点,划定大气环境优先管控分区、重点管控分区和一般管控分区,提出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计划,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1年1/2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但是项目建设后采取严格且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总

7、体上,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临政字(2021)71号)“(二)环境质量底线管控,1.水环境质量:以实现全流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底线,以国控和省控流域河流水质断面年均浓度达标为基本要求,以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为阶段性目标,划定132个水环境管控分区单元,构建全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要求与入河口分级管控目标体系,不断提升水质优良率。”依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年全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发布日期:2023年3月10日),沂南县沂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8、,满足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器皿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废水一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沂南县第四污水处理厂(沂南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湿地,再汇入丰收沟,最终汇入沂河。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土壤质量底线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切断了项目对土壤的污染途径,正常运营期间,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土壤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临政字(2021)71号)

9、“(三)资源利用上线管控”中“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增容计划,推进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持续下降,生态保障用水持续增加;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拟建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供水管网已敷设至拟建项目区域范围内,可满足用水要

10、求,拟建项目年用电量1007.02万kWh,年用水量为30205n?,消耗电能、水资源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为国家允许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11、(临政字202171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拟建项目与临政字202171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四)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一般管控单元67个,为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区域以外的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该区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恶化。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玉泉路以北、舜阳路以东,根据临沂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4),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19.严格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环境准入,“两高”项目为煤电、石化、化工、

12、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拟建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控2.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前,实施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倍量替代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O2O38号),“新建项目各项主要污染物年新增排放量均低于1吨(含)(氨氮低于0.1吨)的,在环境影响报告中说明,不需要总量确认”、“新扩改建项目各项主要污染物年新增排放量均低于

13、1吨(含)(氨氮低于0.1吨)的,在环境影响报告中说明,大气污染物不需要倍量替代拟建项目涉及颗粒物、VoCS均小于1吨,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符合4.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符合环境风险防控2.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卜.列义务:(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四)制定突

14、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拟建项目建成运行过程中按要求履行各项义务。符合10.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拟建项目设置规范的危废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在危废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符合源用率资利效3.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拟建项目使用自来水,用水主要为纯水制备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地面清

15、洁用水、皿清洗用水、职工生活用水,不会对当地对地下水水位产生影响。符合综上分析,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区域的“三线一单”控制要求。(5)与临沂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与临沂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界湖街道一般管控单元(ZH37132130001)单元面积(km):106.45现状和问题:大气环境、水环境需重点管控。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 .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水土保持等有关规定管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2 .沂沐平原

16、水源涵养保护红线具有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水源涵养等有关规定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3 .汶河省级湿地公园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等有关要求实行分区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功能。4,沂南县东明生水厂水源地、沂南县南寨水厂水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合理布局和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以及上下游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和

17、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调发展。5 .其他林地、乔木林地般生态空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有关要求进行培育、保护、利用及管理,推进林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6 .坚持规划先行,推动产业集约、集聚、低碳化、循环化发展,避免无序、低水平发展。拟建项目不涉及“清单”中规定的区域;拟建项目位于沂南县玉泉路以北、舜阳路以东,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5),周围有山东阳都健华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康森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医药企业,位于工业聚集区,发展水平较高。符合染放控污排管1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区域性大气

18、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标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2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清单”中规定排放标准: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拟建项目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符合准第2部分:沂沐河流域(DB37/3416.2-2018)相关标准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3 .声环境按照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临政办字(2021)6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6 .沂南县东汶河汶河省级湿地公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要控制经济社会活动对水的影响,严格限制可

19、能对其水量、水质、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饮用水源地、湿地及周边区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物。7 .沂南县沂河水环境工业重点管控区应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推进现有企业提标改造,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8 .沂南县沂河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规划工业企业有序发展,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用水

20、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9加强区域环境整治,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能区:拟建项目位于沂南县玉泉路以北、舜阳路以东,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经采取有效废气等污染物收集、处理措施后,污染物产生、排放量较少。环境风险防控1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关标准。2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标准。4 .加强时

21、土壤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工业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和地卜.水受到污染。5 .工业企业按照风险防控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清单”中规定相关标准;项目一般固废执行“清单”中规定相关标准:经采取分区防渗等有效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和地卜.水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开发效率1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执行沂南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公告的管控要求。2 .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及区域再生水利用率;未经许可不得开采地卜.水。4 .根据“四减四增”相关要求,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结构,提

22、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5 .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决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农化”。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不涉及地下水、河湖地表水等开采、使用;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基本农田等使用。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临沂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分析,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区域的“三线一单”控制要求。2、项目与其他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拟建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符合性分析表1-4拟建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的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第十一条建

23、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根据前述分析,拟建项目类型、规模、布局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3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建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临沂市沂南县相关规划要求。(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项目“三线一

24、单”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大气、水质量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的要求。(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根据分析,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已采取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土壤、生态破坏预防及控制措施。(四)改建、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碳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的要求。(2)拟建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1-5拟建项目与水污染防治

25、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面制染排长全控污物放抓业染治狠工污防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拟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属于取缔行业类别。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拟建项目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属于十大重点行业。动济构型级推经结转升整业构调产结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

26、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拟建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工艺。优化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枳极保护生态空间。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拟建项目不占用水域。从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3)与大气污染防治

27、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1-6拟建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卜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拟建项目不设燃煤设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拟建

28、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不属于“两高”行业。从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的符合性分析表1-7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6巾、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

29、、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拟建项目位于沂南县玉泉路以北、舜阳路以东,属于新建项目,且根据沂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周围有山东阳都健华药业有限公司、

30、山东康森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医药企业,位于工业聚集区,设施比较完善。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拟建项目采取各污染物治理、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的措施,废水、废气及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其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相关要求。(5)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

31、号)的符合性表18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要求拟建项目符合性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

32、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2019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25i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三、科学把好项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

33、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沂南县玉泉路以北、舜阳路以东,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由上表可见,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

34、要求。(6)拟建项目与临沂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9拟建项目与临沂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禁止开发区省级生态红线区中禁止开发区包含临沂市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区域,共7种类型: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区域。符合(二)地质公园、矿山公园临沂市国家级和省级矿山公园及地质公园共8个,其中国家级矿山公园2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5个。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矿山公园及地质公园。符合(三)森林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分别是蒙山国家森林公园、孟良

35、施国家森林公园、神舟古栗园国家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9处,分别是清泉寺省级森林公园、塔山省级森林公园、中山寺省级森林公园、柳庄省级森林公园、沂山省级森林公园、许家崖省级森林公园、天宝山省级森林公园、北大山省级森林公园、蒙山省级森林公园。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符合(四)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共16处,涵盖全市各县,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4.48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为234.25平方千米,一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58.73平方千米,全部划入省级生态红线范围。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符合(五)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3处,分别是苍马山风景名胜区、蒙山风景名胜区和天佛山风景名胜区

36、,将这3处风景名胜区均纳入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453.34平方千米。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省级风景名胜区。符合(六)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即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将该自然保护区纳入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9.49平方千米。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符合(七)湿地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12个,分别是武河国家湿地公园、云蒙湖国家湿地公园、双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临沂市滨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沂沐河国家湿地公园、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汤河国家湿地公园、汶河国家湿地公园、沂水国家湿地公园、沐河国家湿地公园、浚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山东兰陵会宝湖国家湿地公园(拟建),面积27022平方千米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国家

37、级湿地公园。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的建设符合临沂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要求。(7)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1-10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章第二节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木业、冶金(含焦化)、化工(含化肥)、建材、机械(含铸造、五金)、食品(含饲料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整合升级、压减转移、依法淘汰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加快转型升级和搬迁改造,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2022年底前

38、完成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布局情况摸底,制定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已经明确退城的企业,按计划退出城市建成区;未明确退城的企业,分批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实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除民生供暖外全部完成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拟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以上文件中规定的行业项符合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效益更好的领域和企业流动。培育壮大新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集群。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统筹技术

39、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技术相融合、新兴制造业与新兴服务相融合等新型业态。目。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要求。(8)与临沂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相符性分析表1-11项目与临沂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相符性分析临沂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1、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省三个坚决

40、行动方案和临沂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依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木业、钢铁、焦化、化工、建材、五金等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工艺装备拟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淘汰低效产能的五大重点行业。符合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加快转型升级和搬迁改造,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2、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

41、“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拟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为国家允许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钢铁、地炼、焦化等重点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二)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对人口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

42、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拟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为国家允许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钢铁、地炼、焦化等重点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2、压减煤炭生产,按照省统一部署,关闭山东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株柏煤矿,产能30万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到2023年,关停退出低效燃煤机组15万千瓦。提高电煤使用效率,到2023年,现役煤电机组力争降到302克标准煤/千瓦时。出台全市

43、热电联产规划,2022年底前出台全市关停整合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计划。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能用天然气、电力等其它能源替代的确保实施替代。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加强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监管。加快推进全市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水泥、砖瓦、玻璃、石灰、石膏板、耐火材料、陶瓷、碳素、泡花碱、木炭、肥料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减少劣质煤使用。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山区,可使用清洁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等清洁煤炭进行

44、替代,采用“洁净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鼓励火电行业采用高热值煤炭,减少低热值煤炭使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无照经营煤炭、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等行为。大力推广生物质清洁炉取暖,2022年开展试点工作,2023年底前所有县区全覆j,全面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改用生物质颗粒燃料。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临沂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要求。(9)与临沂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符合性分析表1-12项目与临沂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符合性分析临沂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45、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方案,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等标准,坚决淘汰落后动能,按时完成我市列入省“坚决淘汰一批“任务清单的淘汰任务。拟建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符合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编制完成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将煤炭消费压减务分解落实到县区。2022年完成煤炭消费总量压减46万吨任务。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临沂市新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重点,壬务清单(2022年)要求。(10)拟建项目与关于

46、“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符合性分析表1-13拟建项目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符合性分析要求产业分类产品核心设备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产能替代系数能耗替代系数煤耗替代系数碳排放替代系数污染物排放替代系数备注1炼化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石油气、沥青及其他相关产品,不含一二次炼油之外的质量升级油品一次炼油(常减压)、二次炼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延迟焦化)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1.311.11.12/1乙烯、对二甲苯(PX)乙烯装置、PX装置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无需替代11.11.12/12焦化-焦炭焦炉炼焦(2521)111.11.12/1具体产能替代比例,按照管工信化工(2022)73号文件执行3煤制液体燃料煤制甲醇煤气化炉、合成塔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无需替代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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