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万个罐子及2000万个纸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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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杭州坚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个罐子及2000万个纸箱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坚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九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6六、结论58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厂区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卫星图附图4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临安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7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临安区“

2、三线一单”图集-生态保护红线附件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厂房租赁合同附件5原料MSDS附件6原环保材料附件7入驻登记表附件8承诺书附件9专家意见附件10专家意见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杭州坚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个罐子及2000万个纸箱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_053塑料制品业292;19_038纸制品制造223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

3、资占比(%)3.1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面积(?)8554(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内容,确定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I-L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执行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在、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会产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害物质

4、,本项目排放气体不涉及有毒有害废气排放,不开展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均纳管排放,不属于工业废水直排,不开展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指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固废等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

5、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开展专项评价土壤、噪声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工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

6、令第388号),本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规定,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2“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临安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大气根据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常规监测点监测结果统计结果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木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J小I同贞里底线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

7、在地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l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产生污染。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额外占用土地,且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及准入清单根据表1-3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11220012)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0)5

8、6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村汪家山脚6-2号2幢,属于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11220012),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及符合性分析序号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该区块的功能定位,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企业周边已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

9、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所在地现己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为达标区,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按要求进行替代削减。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企业建设投产后,应依据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0、。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木项目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C0D、氨氮。本项目投产运营后,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汇总表如下所示。表1-4企业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单位:ta)污染物名称现有项目环评核准排放量本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排放总量排放增减量替代削减比例区域替代削减量废气VOCs0.18103690.1810.369+0.1881:10.188废COD0.0060.01

11、0.0060.01+0.004/水氨氮0.0010.0010.0010.0010/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氨氮可不进行替代削减。由上表,木项目建成后企业VoCS排放量为O.322ta,新增排放量0.14IVa,削减比例按1:1,则VOCs替代削减量为0.141ta.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和临安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

12、13年),该项目不属于禁止发展和限制类产业。(4)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为年产1500万个皤子及2000万个纸箱项目,项目类别为二类工业项目,经核实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禁止、限制行业;根据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6号,2022年3月31日颁布)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

13、境风险”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所以本项目实施也能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的要求。项目在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5-330112-07-02-563619),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要求。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5“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否合一一是回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木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

14、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建设规模等进行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为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村汪家山脚62号2幢。本项目的行业类别

15、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空间布局引导,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满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建设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日,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

16、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原有项目未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环评报告表不存在以上问题符合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本次项目建设满足“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3、太湖流域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表1-6与太湖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相符彳隹分析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节治理分区根据不同区城对太湖水环境的形响和作用,将太湖流域划分为太湖湖体保护区城、江苏上游地区、浙江

17、上游地区和太湖下游地区四类区域,实施分区治理,提开治理精准化水平。太湖湖体保护区域重点加强蓝藻水华的监测预警和打捞处置,科学推进重点水域生态清淤,促进重点区域水生植被恢复,改善湖泊生境,提高湖泊生态功能。江苏上游地区主要包括无锡相、常州市和镇江市,该区域入湖污染负荷较高,是入湖污染负荷防控重点区域,主要通过优化调整涉磷等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洽理、加强河网湖荡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水网工程体系、强化水资源调控、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等措施,大幅削减各类入湖污染负荷。浙江上游地区主要是湖州市、杭州市的临安区和余杭区,通过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控,减少面

18、源污染,强化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实施以水源涵养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实现清水入湖。太湖下游地区主要包括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临平区等地,以及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金泽镇和朱家角镇,坚持节水优先,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提升河网湖荡水质,恢复水生态功能。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村汪家山脚62号2幢,属于浙江上游地区,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第三章大力推进污染治理/以减磷控氮为主线,以太湖上游为重点,深化控源截污,加强环保垫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内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涉氮磷项目减量替代合账,不断提升

19、洽理能力和治理标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负荷。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的浙江上游地区,为重点管控对象,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第六章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第一节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闲,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惠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20、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故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中的相关要求。(2)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对照分析根据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7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90号有关内容符合性分析序号有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1、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因此项目不涉及含氮、磷工业废水。符合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相关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26日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本项目与此文件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8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源项检查环节检查要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VOCs物料储存容器、包装袋L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22、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本项目塑料粒子在常温下不会挥发,且密闭袋装存放于室内;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油墨、胶黏剂密闭桶装存放在室内。符合储库、料仓10 .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11 .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符合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液态VoCS物料1.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油墨、胶黏剂密闭桶装。符合挥发性有机液体装我3 .汽车、火车运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

23、方式。4 .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VoCS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有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油气回收量。本项目不涉及。/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1 .液态、粉粒状VOCS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 .V0Cs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废气局部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符合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IL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

24、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2.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废气经局部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符合其他过程13.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C)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印刷机退料时

25、油墨采用密闭桶装,退料、擦拭过程保持集气装置开启,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符合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4 .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15 .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0.3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16 .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17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同步运行VoCS废气处理装置;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大于等于0.3米/秒;对废气收集系统、管道等定期检查。符合敞开液面VOCs逸散

26、废水集输系统1 .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沟渠输送未加盖密闭的,废水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2 .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3 .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的,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4 .采用固定顶盖的,废气是否收集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不涉及。/有组织VOCs排放排气筒I-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2 .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27、。3 .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可使VoCS排放浓度稳定达标;项目建成后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监测包含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嫌等指标。符合废气治理设施吸附装置4 .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5 .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6 .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7 .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本项目活性炭按要求装填;更换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符合台账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企业应健全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等各类台账并严格

28、管理。符合由上表可知,75、浙江省2020年;根据省美丽浙、物和臭氧“双控双温。3污染控制重点区差异化减排措施,全面深化工业二包装印刷等行业加S项目建设基本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工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实施方案的函(浙大气办20202号)附表1,杭州市临安区未纳入域,未纳入重点区域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该方案制定针对性、有效控制臭氧污染,相关要求如下:企业VOCS治理。优先推行生产和使用环节的源头替代,鼓励工业涂装、大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

29、备涂料、集装箱涂料、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以及低(无)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生产企业推广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使用。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和推广使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有效提升末端治理效率,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提升改造,鼓励采用多种治理技术组合工艺和建设高效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治理效率;重点排污单位实行VoCS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控,有组织排放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kg

30、h的,除浓度稳定达标外,去除效率不低J-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严防涉VoCS“散乱污企业反弹,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动态排查与整治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采用的水性油墨、胶黏剂为低VoCS含量原料,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33372-2020)的要求,根据后文计算也可知,本项目VoCS产生量小于2kgh,故本项目符合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6、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31、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9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符合性1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油墨、胶黏剂符合GB38507-2020GB/T33372-2020的要求。符合2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根涂、静电喷涂、窗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

32、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本项目不涉及。/3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项目不涉及。/4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本项

33、目所使用的油墨为低VOCs含量油墨。符合5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本项目所使用的塑料粒子再常温下不挥发,且密闭袋装存放在室内;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性油墨、胶黏剂均密闭桶装保存有机废气经局部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符合6企业

34、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项目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符7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本项目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Uo号)中要求。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35、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1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细则)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部分)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3.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且距离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大于1公里。是14.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且距离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大于1公里。是15.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

36、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为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对照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不属于高污染项目。是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是17.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窠。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

37、属于落后产能项目。是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项目。是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是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6号)中要求。8、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表1-11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排查重点防治措施符

38、合性分析是否1生产工艺环保先进性采用水冷替代技术,减少使用或完全替代风冷设备木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风冷,设备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是2生产设施密闭性造粒、成型等工序废气,可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本项目注塑成型过程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措施是3废气收集方式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的,废气产生点位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要求废气产生点位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是4危废库异味管涉异味的危废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及时清理,确保异味气体不外逸;对库房内异味较重的危废库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均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及时处理;不涉及异味较重的危废库是5废气处理工艺适配性采用吸附法处理含尘、高湿废气、高

39、温废气,事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冷却装置等进行预处理;高压静电法适用增塑剂及其他助剂产生的高沸点油烟废气处理;臭氧氧化法适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废气除臭;光氧化技术适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废气除臭,且仅可作为除臭组合单元之一本项目不涉及含尘、高湿废气、高温废气;本项目仅涉及PET、PP注塑,不涉及造粒/6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漉材料更换时

40、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项目完成后按要求建立台账并记录相关内容,及时更换活性炭。台账按要求保存。是由上表可知,木项目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对塑料行业的防治措施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杭州坚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29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村汪家山脚6-2号2幢,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于2022年9月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杭州坚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

41、产800万只塑料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月3日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审批(杭临环评审(2022)114号),已审批年产800万只塑料镰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浪口村桥东33(21幢101),企业后续建设过程中,发现场地过小(建筑面积1350m2),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故企业重新选址。建设 内容现企业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杭州临安经济技术合作服务中心位于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村汪家山脚6-2号2幢的闲置厂房8554n,购置注塑机、吹瓶机、锋光纸箱设备等设备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500万个罐子及2000万个纸箱的生产能力。项目为C2926塑料

42、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涉及印刷、糊盒),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见表2-1),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表2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评类别项目类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项目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涉及注塑工艺,使用新料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本项目涉及印刷、粘胶2、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详见表2-2。表22产品及产

43、能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1(塑料)罐子1500万个/年2纸箱2000万个/年3、项目组成本项目租用位于太湖源镇杨桥村汪家山脚6-2号2幢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购置注塑机、吹瓶机、锋光纸箱设备等设备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生产区,并配有原料区、成品区等储运工程,办公区等辅助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和固废贮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组成详见下表:表23本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体工程生产区罐子生产线位于厂房1F:注塑区位于IF车间北侧,吹瓶机位于注塑机南侧,拌料、破碎间位于IF车间东侧;检验室位于IF车间东侧;纸箱生产线位于厂房2F年产1500万个罐子及2000万个纸箱辅助工程

44、办公区车间内不设置办公室,办公区依衽出租方办公区储运工程原料区塑料原料位于IF车间南侧(烘箱放置在塑料原料区);纸箱原料位于2F车间西侧油墨胶水存放区位于2F车间西南侧成品区2F车间东侧设置了纸箱成品暂存区;3F为塑料成品区;4F为纸箱成品区依托工程废水雨污分流制;出租方化粪池,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危废处置单位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公用工程能源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用电由市政电网接入给水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排水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环保工程废气设置单独

45、的拌料间、破碎间,投料粉尘、拌料粉尘、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吹瓶、印刷、糊盒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楼顶排气筒(DA001,约20m)排放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固废一般工业固废设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设危废仓库,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仓库位于IF车间东侧外部,面积约IOm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4、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表2-4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型号/备注1吹瓶机2DY-2000-I402吹瓶机2HGA.ES-2C1303拌料机(瓶盖)1/4注塑机(其中1台注塑瓶盖,4台瓶胚)5HA20001000PET5注塑机(瓶盖)1PET1500-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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