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万只塑料瓶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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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只塑料瓶盖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天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只塑料瓶盖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0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2、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7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1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1、用地规划及用地布局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根据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3、,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开发区总面积112.83平方公里,按产业布局分为三大片区:中心商务城、赛公湖科教城及滨江工业城。三个分区的四至范围分别为:中心商务城:东至大脚河,南至东海路,西至日新河,北至海门富新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骞公湖科教城:东至崇海大桥桥址,南至长江,西至浒通河,北至海门高新区;滨江工业城:东至浒通河,南至长江,西至苏通科技园,北至海门工业园区。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属于中心商务城一一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未改

4、变用地性质,符合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产业定位相符性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同时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坚持“以外为主、内外并举”和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方针,形成较为成熟的轻工、电子通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四大产业群。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产品为塑料制品,属于装备制造,符合开发区规划。3、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

5、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氯化氢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对照情况: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属于中心商务区,不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且不属于废水排放量大、氯化氢排放量高的项目,符合要求。(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的港口码头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对照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工作,符合要求。(3)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IOo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

6、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对照情况: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不在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IOom范围内,且本项目不涉及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预处理后接管排放至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要求。(4)集中居住区周边20O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对照情况:本项目周边20Om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且本项目不属于含酸洗、电镀、喷涂等排放异味气体工序的项目,符合要求。(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

7、指导目录及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如下准入清单:表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序号行业环境I准入指导意见(不在下列范围的为允许类)优先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I装备制造产业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汽车配件、信息技术、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建筑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废气中氯化氢排放量大的项目纯电镀项目:使用高VC)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过程2车部产上汽零件y

8、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等高附加值关键产品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的项目3物药业生医产新型成品药、新型试剂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建设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生产装置:建设紫杉醇、植物提取法黄连素生产装置:建设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含化学合成工艺的项目:病毒疫苗类、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及项目:进行手工胶囊填充工艺、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不符合GMP要求的药品项目:农药项目: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

9、项目4新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新型动力电池核电装备、节能环保产品、电池组装等高耗能项目和过剩产业扩张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铅蓄电池及极板生产项目5港口物流集装箱、件杂货/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其中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产品为塑料制品,属于装备制造,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准入要求。4、与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内,属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表1-2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

1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Cl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080nWa,排放量较小,且不属于HCI排放量高的项目。相符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且未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相符3距

11、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本项目不在江海风景名胜区Ioom范围内。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项目北侧的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约为2.36km,项目不占用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项目南侧1.5km的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占用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企业加强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清水通道。相符4邻近生活

12、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Om范围内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喷涂、酸洗工序。相符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本项目为内资,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关于修改V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13、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木)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符6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建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相符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利用电加热,为清洁能源相符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

14、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相符9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进;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080nWa,排水量较小。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率高,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均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零

15、排放。相符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规划范围包括中央商务城、骞公湖科教城、滨江工业城与江海港物流区三个分区,滨江工业城是开发区工业发展的主体空间,滨江工业城又划分为江海港物流区及其配套加工区、海宝工业园、复华高新产业园以及现代装置制造产业园。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已取得入园进区协议,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

16、。(2)项目与关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项目与规划环评批复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3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的符合性分析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要点具体内容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

17、构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符合。本项目生产厂房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加强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相符。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

18、南海东路572号内,属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中心商务城分区。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区域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相符。项目不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项目不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严守环境质量

19、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相符。项目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总量平衡均在海门区内平衡。企业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

20、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符。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本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和环境准入要求,已取得海门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相符。企业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定期开

21、展自行监测。加快推进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相符。新建项目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废水达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固废妥善处置零排放。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要求。其他符合性分

22、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877号),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项目北侧的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约为2.6km,项目不占用清水通道维护区;符合上述要求。2)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3大功能7个分区,海门区只划定了1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门

23、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与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3.2km,项目不在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覆盖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符合。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海门区共划定了江苏海门蛎蜥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江苏海门蛎螃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禁止区2个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为江苏海门蛎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距离为38.5km,项目不在覆盖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符合。3)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

24、析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全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位于长江流域内,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表14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江苏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 .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 .加强生态空间保

25、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

26、干线通道项目。5 .禁止新建独立化项目。1、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管控空间。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亦不属于危化品码头项目。3、本项目不属于港口项目,亦不属于焦化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1、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不设置长江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防控1 .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

27、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企业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需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并配备基础应急物资。源用率求资利效要到2020年长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木项目不占用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关要求。4)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表卜5与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臂类重点管控要

28、求JT4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主要产品为塑料瓶盖,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为开发区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业。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纳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物管染放控污排以规划评(跟踪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项目严格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防控1 .建立

29、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隙区域环境安全。2 .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3 .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1、企业建成后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并与园区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2、企业己经制定废气、废水、噪声自行监测计划,定期监测。3、企业应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企业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

30、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L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n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项目使用的资源能源主要为水、电能,污染物排放强

31、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不会突破环境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涉及“IH类”燃料具体类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5)与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南通市海门区“三线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2海门区全区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对照海门区重点管控单元管表16与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安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方案(海政办发202185舞(海政办发2O2185号),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海东路572号,属于海门

32、经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施方案相符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间局束空布约1 .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中总体准入管控的相关要求。2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刚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执法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3.根据南

33、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门区重点围绕高端家纺、现代建筑、先进装备制造三大现有千亿级产业提升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新兴千亿级产业培育,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三链一体协同发展,形成“一城两港六组团”空间格局。4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等,青龙化工区、灵甸化工区已取消化工定位,加快推进沿江Ikm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转型海门区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5 .落实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海门区

34、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落实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生物医药等行业准入要求。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淘汰类、禁止类,符合要求;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不在保护区内,不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涉重项目,符合要求。染排管控污物放r1 .加速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进程,落实达峰和减排措施,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标控制机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 .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实施

35、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限值限量管理,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完善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3 .严格,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区域削减要求。4.2025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十四五”规划约束性目标为准。本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在海门区范围内平衡。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环境风险防控I.落实南通市海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海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36、版)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 .根据海门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实施方案,落实地块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实行联动监管。加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控,有效保隙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3 .根据海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大气境安全。本项目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成后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 .到2025年,海门

37、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6立方米内;燃煤总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燃煤量为0(不计中天钢铁项目)。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2tce万元以下。2 .落实关于强化节能审查工作和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两高”项目要坚决落实能效水平和能耗减量替代要求,能效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能效水平不满足要求和未落实能耗减量替代的,一律不得出具节能审查意见。3 .根据海门市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厂工业园区、海门工业园区、海永镇范围内除现有热电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及规划建设的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外,

38、全部为In类燃料禁燃区;其他行政区域内为II类燃料禁燃区,分区域执行相关文件管理要求。4 .实施最严格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进一步从严管控围填海,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严禁违法侵占河道、围垦河道、非法采砂,注重沿海滩涂资源保护,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域,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严格落实用海项目生态补偿制度。5 .根据国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强长江岸线保护,海门城区段及以东以生活、生态岸线为主,限制工业发展。到2025年,确保全区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利

39、用率保持在50%以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水,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故符合禁燃区的相关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85号)的要求。6)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2600米,不在管控区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的要求。7)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74号文),本项目不

40、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区较远,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1)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2022年海门区大气环境六项基本污染物中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余So2、No2、CO、PMI、I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海政办法202132号),通过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控制扬尘污染,减少的排放量,从而逐渐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水环境质量

41、状况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受纳水体为长江,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2022年长江(南通段)水质为11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类标准限值,水质优良。3)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南通四县(市)、海门区城区1类区、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区(工业区)及4a类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4)固体废物固废均可有效处置,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水源来自开发区市政自来水管网,用电来自当地电力供应部门,因此项目用水、用电不

42、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各类资源消耗均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对照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附件4南通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如下表。表1-7本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内容本项目相符性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

43、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海东路572号,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本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为开发区该产业园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业,符合开发区规划。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废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

44、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2.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3.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本项目建成后,将配备完善的应急防控设施及应急救援物资,并制定完善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生产过程中危险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安置与处理。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

45、、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小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阡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以电为能源,不采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相符2)对照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发20227号),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提出的禁止范畴内,因此符合指导意见要求。表1-8与式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46、2022年版)(长江办发20227号)相符性(长江办20227号)要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L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戈U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O本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园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湿地公园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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