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四亿片平衡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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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四亿片平衡块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国汇冠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六、结论6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5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4项目包络线图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图及管线布置图附图6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7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附图8生态红线保护图附图9南山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附件:

2、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表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租赁合同及不动产权证附件6相关MSDS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四亿片平衡块生产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I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3000(1期3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

3、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0)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宁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符合性分析由于近年来宁国市区域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

4、关于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5191号)。为进一步符合上位规划要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规划总面积7.7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涵盖国家级核准的1.37平方公里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国家级范围线,南至白云路、南极西路及外环南路以南,西至外环西路西侧,北至独山路。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主导产业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业等。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主要生产平衡块,其中包含汽车平衡块,属于汽车零部件,符合宁国经济技术

5、开发区总体规划。表1-1宁国经济开发区规划区主导产业、非主导产业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类别内容符合情况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禁止类及限制类清单制造业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宁国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年本)。不涉及对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实施有重大负面影响的项目。不涉及投资强度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的项目禁止入驻;不涉及依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

6、341号),严禁产能过剩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入区,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不涉及电镀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本次开发区规划范围严禁引入。不涉及石化化工石化化工不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的化工项目,严禁引入。不涉及其他原则上规划期内禁止引进,确实属于技术含量高、污染水平低的项目,需经专家充分论证,在确保区域基础设施能支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能接受的基础上,可适度引进;不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不属于宣

7、城市工业经济发展指南负面清单收录涉及化工、钢铁、建材等9大行业,157项限制类、淘汰类生产工艺、设备、产品。不属于(2016-2020)负面清单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版)负面清单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不属于322贵金属冶炼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不属于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1水泥制造不属于22造纸和纸制品业221纸浆制造不属于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8、)、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与主导产业相关的“两高”类项目需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引入,并经过环境影响充分论证。不属J-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主要为除经开区规划主导产业外、非禁止类项目,具体项目引入需经充分环境影响论证。与主导产业相符的“两高”项目需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引入,并经过环境影响充分论证。不属于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

9、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外环南路38号,租赁宁国恒力轻工制品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未列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产业规划限制和禁止类范围,属于允许类,故项目符合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要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7。2、与关于宁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0年1月13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函20208号),本项目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10、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L2本项目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主导产业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业等,拟形成“一心、两廊、两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供水依托宁国市三水厂,废水处理依托南山污水处理厂和宁国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外环南路38号,所属行业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未列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产业规划限制和禁止类范围(电镀、石油、化工),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

11、定位,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相符2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开发区应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加强与宣城市、宁国市城市、土地等相关规划和区域“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协调衔接,按照国务院对开发区的批复要求和最新环境管理要求,着力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现有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定位、用地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本项目服务于周围企业,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所属行业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12、面清单指南(试行)、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禁止类及限制类清单、宣城市工业经济发展指南(2016-2020)负面清单,属于允许类。3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做好生产、生活空间之间的隔离和管控,以改善和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解决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问题。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项目位于安徽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外环南路38号,属于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内,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周围无生态保护目标,符合规划。相符4

13、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国家和地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根据2022年宁国市环境质量公报分析,项目区域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妥善治理,不降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5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1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未列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产业规划限制和禁止类范围(电镀、石油化工),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使用全自动热处理生产线,且配备有效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较少,不降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6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升中水回用水平。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相符7拟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

15、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规划环评中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中,符合国家政策及规划环评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结构1为允1结构1可视:4L、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局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件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不属于安徽省工业产业倜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的第二类限制类及第三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1)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宣城

16、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外环南路38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及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总体规划要求。(2)项目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质量均满足功能规划要求,不占用基本农田,周围无项目制约因素,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且均配备的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增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的下降。(3)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外环南路38号,项目西侧为宁国中信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东侧、北侧均为宁国恒力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周边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项

17、目的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厂址区域基础条件尚可,供水、供电依托市政供水管网和供电,雨水进入市政管网,交通便利,场址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以及地表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好,故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基本可行。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强推进改善环境质量。判定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如

18、下表。表13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表序J-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生态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外环相符保护红线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南路38号,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宁国市生态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及2022年宁国市环境质量公报显示,项目周围

19、大气环境、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质量标准要求。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板”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相符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行业类型为C33II金属结构制造

20、,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7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在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负面清单内。相符(2)生态环境局济技术开发相符性表1-4根据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宣城市1,2020年12月)表4中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宁国经:区(南山园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判定本项目与其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维度单制求清编要序准入要求备注本项目情况重点空间禁止开发1严禁通过偷排、漏排或者篡改、伪造监测禁

21、止不涉及管控区布局约束建设活动的要求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制发设动要技限开建活的求2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限制不涉及符空布要活的出求不合间局求动退要3现状用地与规划用地不符的企业,开发区在后续发展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规划方案及相关要求,协调区内现状土地利用与规划的关系。限制本项目使用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4现有的电镀企业限期搬迁。已完成搬迁不涉及5不得在规划范围北部居住组团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限制不涉及他间局束求其空布约要6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宣政(2016)82号

22、不涉及7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8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危废、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染物排放管控有提升改查现源标级造9现有橡胶硫化行业废气治理应限期开展。升级改造不涉及10现有橡胶硫化工艺应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升级改造不涉及新增11新、改、扩建排放关于进一本项目涉及源等量或倍量替代VOCs的项目,按照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必须取得总量指标,在本区域

23、内实行“倍量替代“。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必须包括VOCs污染产生、排放、控制等相关内容。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粉尘,宁国市为环境空气达标区,实行等量替代增排标限同新源放准由12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限制本项目新增颗粒物、VOCs排放满足相应标准排放限值他染排管要衣其污物放控求13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新建燃气锅炉同步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并达到排放标准

24、。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关于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宣大气办(2019)33号不涉及14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5.30)不涉及152020年宣城市目标值: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断面比例93.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宣城城区消除黑臭水体,其余各市县基本消除。宣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不涉及环境风土壤环境风险16对于涉及搬迁的企业,在企业搬迁后,按照污染地块土壤

25、用途管制不涉及险防控防控要求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区境险控求园环风防要17应在居住区与工业区混杂区域设置绿化防护隔离带,并且临近住宅的工业区域设置为企业办公和绿化区域,与居住区临近的工业区尽量布局一类工业。隔离带不涉及18园区应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防控体系不涉及业境险控求企环风防要19现有化工企业升级转型或适时搬迁至专业的化工园区,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影响。宁国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20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30%;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低于宁国市水资源保护规划要求(2030年:28.6n?/万元);标准不

26、涉及源用率求能利效要21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工作。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5.30)不涉及禁燃区公告22对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进行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宣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不涉及他源用率求其资利效要23宁国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7486.67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16146.6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75平方米。开发区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6不涉及I4.36%OI号)综上,本

27、项目符合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表4中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4、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宣城市、宁国市贯彻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宣城市、宁国市贯彻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本项目热处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塔+高压静电除油器”处理非甲烷总烧,采用低氮燃烧器抑制氮氧化物的产生。因此,本项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关要求。5、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

28、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文)相关要求:(1)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己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2)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

29、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等重污染、重化工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3)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

30、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距离长江一级支流水阳江9.3km,不在长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距长江干流岸线最近距离约102km,不在长江干流岸线5km范围内,不在长江干流岸线15km范围内,故本项目符合实施意见的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长江主要支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能够达到国家标准,本项目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重污染企业,属于“产业优”的范畴,与“美丽长江”的理念相一致。6、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符合性项目与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5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文件名称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

31、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配料加工和含VOCs产品的包装:VOCS物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罐装、粉状)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涉VOCS原料为固态塑粉和液态达克罗,塑粉固化废气与达克罗涂覆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OO2)排放符合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

32、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本项目涉VOCS原料为固态塑粉和液态达克符合坚行动方案治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10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对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

33、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VOCS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罗,塑粉固化废气与达克罗涂覆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Oo2)排放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加强运行维护管

34、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更换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蓄热体、过滤棉、灯管、电器元件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做好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启停机时间、检维修情况、治理设施耗材维护更换、处置情况等台账记录;对于VOCs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本项目涉VoCS原料为固态塑粉和液态达克罗,塑粉固化废气与达克罗涂覆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Oo2)排放符合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应及时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有资质的

35、单位处理处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净化工艺和设备,使废气在吸附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选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足额充填、及时更换。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1100m2g(BET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活性炭、活性炭纤维产品销售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文)重点推进源头削减。鼓励支持使用涂料、油墨、胶

36、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7月1日前各地指导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源头替代参考目录(见附件5),重点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重点领域,推广VoCS含量低于10%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并纳入年度源头削减项目管理,实现“可替尽替、应代尽代”,源头削减年度完成项目占30%以上。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均满足低VOCs含量要求。本环评要求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符合7、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

37、勾DB34T4230.12022规范第H部分:其他工业学表16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规范第11部分:其他工业涂装行业符合t以管理技术规范岩装行业符合性分析DB34/T4230.1-2022生分析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源涂料、胶粘剂、清洗剂中VoCS头含量限值应符合GB18581、本项目涉VOCS原料为固态塑粉利液态达克罗,均符合削减GB24409sGB3O981.GB33372、GB38469和GB385O8的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宜采用静电喷涂、自动喷涂、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量低压力(HVLP)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减少使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本项目塑粉喷涂方式采取静电喷涂,且

38、在密闭间内进行喷涂;达克罗采取浸涂的方式符合过程控制涂料、稀释剂、清洗剂、固化剂、胶粘剂、密封胶等VoCS物料密闭储存。含VOCS的原料均为低挥发性的原料符合涂料、稀释剂等VoCS物料的调配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喷涂过程应来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人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收集处理系统,宜建设干式喷漆房,优先使用全自动喷漆和循环风工艺;使用湿式喷漆房时,循环水泵间和刮渣间应密闭,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

39、收集处理系统。涂装车间应根据相应的技术规范设计送排风速率,禁止通过加大送排风量或其他通风措施稀释排放。本项目喷塑、固化、达克罗涂覆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塑粉固化废气与达克罗浸涂、烘干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符合流平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禁止在流平过程中通过安装大风量风扇或其他通风措施稀释排放。4.261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

40、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喷塑、固化、达克罗浸涂、烘干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塑粉固化废气与达克罗涂覆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符合末端治理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宜采用文丘里/水旋/水幕湿法漆雾捕集+多级干式过滤除湿联合装置,或采用干式漆雾捕集过滤系统。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本项目喷塑、固化、达克罗浸涂、烘干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塑粉固化废气与达克罗涂覆废气一同经两级符合用吸附浓缩+燃烧或其他等效方式处理,小风量低浓度或不适宜浓缩脱附的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工艺。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8、关于安徽省

41、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安环委办202237号文)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安环委办202237号文)符合性分析情况表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碳排放控制要求。有序开展产业承接和重点行业省内调整优化,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全面排查“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本项目属于C33U金属结构制造,

42、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年度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清单,重点涉VoCS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编制执行VOCs综合治理“一园一案”。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焦化、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马钢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摸排现有工业燃煤锅炉,明确超低排放改造时间表。本项目喷塑、固化、达克罗涂覆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塑粉固化废气与达克罗浸

43、涂、烘干废气一同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的要求是相符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建设内容宁国汇冠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11日,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公司拟投资1.3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3000万元,租赁安徽恒力轻工制品有限公司2374.56?厂房,购买冷轧线3台、冲床10台、涂层线3条、达克罗表面处理线

44、1条等生产设备。一期建成达产后,年产四亿片平衡块,实现年产值和销售收入3000万元,创税收250万元。二期项目拟购地30亩扩建。本项目仅对一期建设进行评价。建 设 内 容该项目已经于2023年07月27日获得了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备案表(备案证号:政服备案202引081号),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编码:2307-341862-04-01-120393。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有关规定,项目环评编制等级判定见下表。表21建设项目环境

45、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_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类别判定报告表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名录(2019年版),项目排污许可类别等级判定见下表。表2-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名录(摘录)许可类别项目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80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本项目类别判定登记管理受宁国汇冠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迅速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建设工程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本次环评目的是在了解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实际,依据国家、安徽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规定实行达标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确定以及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详细建设内容及设备清单见表2-2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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