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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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橡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国市超凡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8六、结论70附表7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橡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3橡胶零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2橡胶制品业291;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2、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00OO环保投资(万元)117环保投资占比(%)1.1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面积(m?)1548.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宁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0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符合性分析1、与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2000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00)259号文批准同意设立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开发面积为1.37平方公里,选址于安徽省宁国市城市西南部。2012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12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的批复开发区扩区,扩区后的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规戈I里扩大至7.77平方公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环评对扩区后的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201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办函(2013)54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政策。由于近年来宁国市区域经济快

4、速发展,上位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皖政秘2015191号)。为进一步符合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宁国经济技(20182030年),规划总面积7.77平方公里,规准的1.37平方公里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国家级南极西路及外环南路以南,西至外环西路西侧,北本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创羽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安徽省宁国经济才(20182030年)要求。2、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2020年1月13日,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0)8体规划环评的审查。该批复中明确宁国经济技术;7.7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

5、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医药、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属于橡胶零件制造不属于主视为允许类。符合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表1/宁国经济开发区南山园区生态环境器566号文批准安徽,同意宁国经济技术J面积由原1.37平方公函(2012)1291号文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卜号)同意宁国经济开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规划修编调整,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位规划要求,宁国市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划范围涵盖国家级核也围线,南至白云路、至独山路。斤路1号千洪产业园支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2018-2030号通过了对园区总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用、电子信息、生物业等

6、。本项目为橡胶导产业及负面清单,划(2018-2030)环境E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序号准入要求备注符合性1严禁通过偷排、漏排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禁止符合重点管控区2不得在规划范围北部居住组团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限制符合3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限制符合4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危废、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宣政(2016)82号)符合5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

7、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限制符合本项目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项目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体规划环评及环评批复符合性对比分析表分析内容园区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与规划的符合性情况否合是符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范围位于宁国主城区西南部,东至中溪南路,南至白云路、南极西路及外环南路以南,西至外环西路西侧,北至独山路,规划总面积7.77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南山园区创新路1号,属于园区规划范围。符合产业定位产业定位以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

8、药、耐磨产业、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品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服务园区。本项目为属于橡胶及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主导产业及负面清单,视为允许类符合给水工程规划水源规划:规划以港II湾水库水为水源对园区进行供水。给水系统规划:规划区用水由宁国市第三水厂供给,水厂的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吨/日,一期供水能力为5万吨/日,于2007年7月2日投产,二期供水能力为5万吨/日,于2013年6月投产。规划区内均已铺设供水支管并引入自来水,负责向沿线用户供水,供水系统基本完善,可以满足经开区现状需水量要求。本项目用水来自园区水厂供水,供水水源有保证。符合排水1:程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

9、处理厂:规划区内设置两座污水处理厂,宁国市污水处理厂及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宁国市污水处理厂已建设两期,达到处理规模8万吨/日:经开区南山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万立方米每天的污水处理规模,目前已经建成规模为5000立方米每天的污水处理规模。污水管网规划:经开区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南山一区为外环西路以东、独山路以南、千秋路以西、宁阳西路以北区域;南山二区为外环西路以东、宁阳西路以南、万福路以西、南山西路以北区域。本项目位于南山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囤内: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

10、准后排入中津河。符合燃气工程规划宁国市已建燃气分输站一座,内设高中压调压计量站,接受“川气东送”天然气。宁国经开区现状区内已全面实现供气,气源为“川气东输”天然气,区内居民、公建用户、工业用户及CNG加气站由市政燃气管网统一供本项目不使用天然气。符合应。环境保护规划充分利用电力、管道煤气或天然气,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绿化建设和道路硬化,防治二次降尘,降低扬尘污染;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准排放。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区内所有机动车禁鸣喇叭,主要交通干线应建设绿化隔离带。采取有力的管理措施,确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目标,妥善处理固体废物,最大限度地降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实施后

11、,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水接管经开区南山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处理和利用率均达到100%。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开发区应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加强与宣城市、宁国市城市、土地等相关规划和区域三线一单的协调衔接,按照国务院对开发区的批复要求和最新环境管理要求,着力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现有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定位、用地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人居住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拟建项

12、目为摩托车密封件生产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二、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做好生产、生活空间之间的隔离和管控,以改善和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解决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问题。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本项目位于南山园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国家和地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城

13、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本项目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止相关要求,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南山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处理和利用率均达到100%。符合四、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属于橡胶及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主导产业及负面清单,视为允许类。符合规划环评中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五、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明确实施时限、责任主体等,做好开发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

14、水、土壤等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跟踪监测评价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内容。本项目建成后,按照环保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符合六、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升中水回用水平。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C2913橡胶零件制造,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类“制造业”第29大项目“橡胶和塑料制品

15、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产品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生产工艺装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项目产品及原辅材料不属于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物质。目前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8日由宁国经开区管委会以宁开发项202230号文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106-341862-04-01-5297740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与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A、本项目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的符合性如下:

16、意见”指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新上建设项目;新建化工项目一律进入通过规划环评、有产业和功能定位的工业园区;产品结构单一、工艺设备水平低、职业卫生条件差、三废治理难度大的化工项目,一律不得引进和建设;耐磨材料、玻璃纤维等高耗能行业未提升产品档次,纯生产能力扩张的新建项目不予审批;禁止利用传统铸造、锻造、金属材料加工项目为掩护新上工(中)频感应炉、镀锌铁锅(槽)等高耗能设备企业;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准入门槛,严禁落后产能再次进入市场。本项目行业分类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项目全部生产设备使用电能,生产用水由市政供水,不直接取用江河湖库水量。因此不属于“意见中提出

17、的化工行业、耐磨材料、玻璃纤维等高耗能行业未提升产品档次,纯生产能力扩张的新建项目,不属于传统铸造、锻造、金属材料加工项目及产能过剩行业类别。项目生活废水外排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废气排放量较少,不良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属于“意见中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类型。B、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可视为允许投资类。C、项目为橡胶零件制造,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名录中。2、选址合理性分析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宁国南山园区。项目场

18、地周边无食品类企业,厂房北侧为宁国市莱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宁国金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千洪厂区,西侧为宁国市金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侧为安徽万顺电器有限公司及宁国市金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详见项目周边环境图附图2)o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无需特殊保护的濒危动植物,厂址区域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环境制约因素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且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外部建设条件可行性项目位于宁国经开区南山园区内,所在地理位置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区域水、电、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因此项目外部建设具有可行性。对外环境

19、的影响本项目自身产污环节较少,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并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功能级别,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根据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判定本项目与其相符性。表13项目与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符合性分析表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

20、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项目位于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创新路1号千洪产业园内,不在宣城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地表水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1、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宣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根据宣城巾.水环境分区管控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区域污水和雨水受纳水体为中津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水体。由“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小节可知,评价河段中津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且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总量计入宁国市南山污水处理厂,无需另申请总量。符合大气环境落实

2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宣城市打麻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上年度PM-不达标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根据宣城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根据2022年宁国市环境质量公报,宁国市空气质量达标。符合土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

23、保护规划宣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根据宣城市土壤环境风险分区防控图,本项目位于一般防控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利煤炭资-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根据宣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图,本项目使用主要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要求。-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安徽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宣城市“十三五”水资

24、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根据宣城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供水水源充足,不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宣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等要求。根据宣城市土地资源管控区图,本项目位于土地资源一般管控区,项目在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且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

25、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限制或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所列负面清单之内。项目符合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相关图11宣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图(2)根据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表4中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的生态环境准

26、入条件及判定本项目与其相符性表14项目与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内容宣城市“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环境风险防控(1)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的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气体泄漏探测器,设置罐区、闱堰等部位的液体泄漏侦测器;加强污水处理厂风险防控;对现有重点企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对于宁国市森源化工有限公司、绿源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等存在重大风险源的企业,应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2)区域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加强有毒有害物质风险源防控。经开区应严格项目准入门横,严禁引入重大风险源企业,严格控制涉危企业,禁止使用剧毒、高毒物料,经开区不得增加重大危险源。加强

27、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1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应避开城区及居民集中区,运输时间避开高峰时段;危险化学品装运采用专用车等。加强区域应急能力建设。督促经开区尽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应组织开展1次园区范围的综合应急演练。(3)完善应急管理保障支持。以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建立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形成联动机制的三级应急响应体系。本企业不属于重大风险源企业,项目建成后不使用剧毒、高毒物料:运营过程将设置相应的防范物资,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相符2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指标:05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

28、7吨/万元本项目年产值3000万元/年,年用水量1140ta,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0.38吨/万元符合3产业准入要求鼓励入园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宁国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年本)等。限制发展项目:(1)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2)现状用地与规划用地不符的企业,开发区在后续发展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规划方案及相关要求,协调区内现状土地利用与规划的关系。(3)不得在规划范围北部居住组团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4)其它非主导行业

29、原则上规划期内禁止引进,确实属于技术含量高、污染水平低的项目,需经专家充分论证,在确保区域基础设施能支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能接受的基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7年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础上,可适度引进。禁止发展项目:(1)对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实施有重大负面影响的项目。(2)投资强度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的项目禁止入驻。(3)依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禁产能过剩产业

30、的新增产能项目入区,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4)石油化工。根据表1-4可知,本项目符合宣城市“三线一单”于入清单中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的生态环上4、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1)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长江(: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及中华人民共的符合性分析该文件指出要着力构筑长江岸线的1公里、5公里线”,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关于全面打造水)长江(安徽)经济带,故本次评价就本项目建设情况-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5拟建项目与“三道防线”相关要求的符合彳二发区生态环境准竟准入要求。安徽)经济带的实和国长江保护法、15公里

31、“三道防青岸线产业,优美与“三道防线”相关性分析三道防线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项目距长江主要支流岸线水阳江最近距离约2.6km,不属于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

32、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者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流5公里范围内。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不属于长江干流15公里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33、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拟建项目距长江主要支流岸线水阳江最近距离约2.6km,不属于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2)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政策文件的符合性表1-6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性分析政策名称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强煤炭消费管理。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34、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木项目生产所用能源主要为水和电能,不使用煤、油、气等燃料符合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坚持实施“增气减煤”,提升供应侧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消费侧电力比重,增加天然气供应量、优化天然气使用,2022年底前,新增电能替代电量60亿千瓦时,天然气供气规模达76亿立方米。持续推进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炉帘清洁燃料替代改造,提高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比例。推进现有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功能转换,积极争取“外电入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供应系统,因地制宜开发风电与光伏发电,鼓励建设风能、

35、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推进生物燃料乙醇项目改造提升。符合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碳排放控制要求。有序开展产业承接和重点行业省内调整优化,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全面排查“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本项目为橡胶零件制造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两高”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安徽省工

36、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和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治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10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

37、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市时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VOCs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本项目生产废气通过软帘、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滤筒除尘瑞+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原辅材料不涉及高VOCS含量。符合挥发性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本项目生胶、炭黑符合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38、准储库、料仓中等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内。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项目投料过程,生胶储存在密闭容器里,投料时采用可熔性的投料包密闭投料。符合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料。无法密闭加投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其他收集,废气应排至除尘设施处理系统。项目涉粉状的炭黑、小料等原辅材料采取密闭空间操作,设密闭的配料问,同时对投料上方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滤筒除尘设施进行处理。符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环境项目准入,严控新增VOC

39、S排放量,各地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不得新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炼化项目,新建VOCs企业应进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倍量削减替代,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进一步推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大一强”工作及省环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清理整治涉VOeS“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以及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

40、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漆汽车维修作业等本项目不使用芳香屋、烯烧、快烧、醛类等活性强的VOCs,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文)鼓励支持使用涂料、油鬓、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7月1日前各地指导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源头替代参考目录,重点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重点领域,推广VOCs含量

41、低于10%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并纳入年度源头削减项目管理,实现“可替尽替、应代尽代“,源头削减年度完成项目占30%以上。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选用的橡胶油不含芳香烧、烯烧、块烧、醛类等活性强的VOCSo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而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配料、密炼、

42、开炼、成型、硫化、等工序过程会产生VOCs,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有效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本项目产生VoCs,根据工艺废气特点安装相应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符合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实用手册中相关要求。符合5、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692016)符合性分表17项目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橡胶工厂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规划的要求,并应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

43、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项目选址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2橡胶工厂的行政管理和生活设施应布置在靠近厂外生活居住区的一侧,并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广风侧。本项目购买一栋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及生产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本项目周边无生活居住区符合3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宜将污染源布置在远离非污染区域或厂区中心区域的地带。本项目各排气筒布置在生产车间外东侧,项目办公生活区位于购买生产车间内北侧,各排气筒设置远离办公生活区等非污染区域符合4厂区内较大的噪声源不宜布置在靠近厂界的地带。本项目生产设备均布设在生产车间内部,远离本项

44、目J界符合5产生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的橡胶加工设备宜选用密闭式,对无法密闭的设备应设污染物的收集设施。檬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排放未达标的热胶废气、硫化废气应设置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设置独立的配料间,同时在配料工序设置半包围式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OOI排放。密炼、开炼、成型、硫化废气:采用在各生产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废气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设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X)2排放。符合6生活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食堂的含油废水应经隔油池处理,再排入厂区污水管

45、。本项目不设置食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中津河。符合6、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第8部分:橡胶制品业符合性分析表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第8部分:橡胶制品业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源头削减:宜选用固体/液体小料自动称量技术、自动化密闭炼胶、一段法炼胶、胶片水冷、精捏炼变频联动调节、常压连续脱硫等污染物产生水平较低的生产工艺。胶料堆放应单独设置密闭避光存储,减少VOCs排放:有机溶剂及低沸点物料应采取密闭式存储,减少VOCs排放;再生胶应设置密闭空间堆放,减少VOCS排放。优先采用自动化密闭化计量、配料、输送、投料辅机系统,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优先采用密闭输送管道。对未实现自动化的企业,减少配合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手工调配量,缩短现场调配和待用时间。打架配料(VoCS液料)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设置专门的打浆配料间,较少VOCs排放。本项目生产所用的生胶为聚合物材料,属于固态物料,储存时为密闭编织袋包装,避光存储;本项目配料间为密闭式,密炼过程采用自幼化密闭炼胶机。项目符合过程控制:开炼、压延、平板硫化等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宜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本项目在密炼、开炼、成型、硫化等工序生产设备上方符合尽可能采用“减风增浓、密闭操作”,提高设备的密闭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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