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科检验项目危急值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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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检验科检验项目危急值报告制度I目的开辟危急值报告绿色通道,迅速、及时向临床科室提供准确的检验项目危急值结果,对临床科室抢救重症患者,及时挽回患者生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Il范围医学检验科。Ill制度一、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的极度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随时会危及患者生命的检验值,医学检验科应与医务科、临床医师共同商讨,确定重要指标的危急值”范围。当关键指标的检验结果处于确定的警告或“危急”区间内时,需要及时通知有关医师和(或)负责患者医护的其他临床工作人员。这包括送至受委托实验室检验的样品的检验结果。二、检验中发现危急值,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查看标本是否合格,是否有溶血、黄疸、脂血等,标本

2、量是否充足,是否有气泡、凝块等分析前影响因素的存在。(二)确认检验操作过程是否正确。(三)查看历史结果,对结果进行复核。(四)与临床进行沟通,询问医师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五)必要时与临床进行沟通,询问医师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六)出现危急值的标本必须复查(特殊标本除外),且标本应保留备查。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与第一次比较,采用留样再测的判断标准比较,若一致则报告,若不一致,需查找原因,必要时再次采集标本重新检测。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七)医学检验科外送的检验标本存在危急值项目的,科室应当和委托检验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原则上由医学检验科接获

3、后,按照本院危急值管理流程进行。一旦外送标本检验项目出现危急值,委托检验机构的检测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将结果通知给医学检验科,医学检验科留有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特别是夜晚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内均有人接听,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三、患者危急值结果被确认后的工作程序(一)结果审核时LIS会自动通知临床医护人员查看检验危急值结果,并记录在系统报警记录表中。(二)当发现危急值时,除LlS报警外,应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请其复述报告结果,同时将出现危急值结果的患者的姓名、科室及床号,日期、时间、报告人、被告知人及检验结果等记录在医院统一配发的危急值报告记录本上。四、各专业组对临床出现

4、危急值的患者标本的检验,应本着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原则,在规定的报告时间内尽快发报告。五、门诊、急诊的危急值报告方式(一)门诊、急诊患者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时,电话通知门诊办、住院管理服务中心。(二)检验人员将出现危急值结果的患者的姓名、门诊就诊科室,日期、时间、报告人姓名、被告知人姓名及检验结果记录在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三)遇接受科室电话无人接听需报告危急值结果时,可根据情况查阅医师联系方式,报告其主管医师,或将危急值报给医院总值班,由其负责进行协调处理。当以上程序均无法进行时,于危急值报告表上说明情况。IV参考依据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60号)2.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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