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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文书质量检查制度1、门诊病历记录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不得延误记载。2、门诊医疗文书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填写,记载及时、准确,项目齐全,字迹工整。3、抢救重危患者时,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建立急诊观察病例、病情记录时间根据病情确定,每班至少记录一次。4、门诊病历每三个月归档,保留5年-15年。5、科主任每周检查一次门诊医疗文书书写质量。6,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门诊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及时归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