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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淘宝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样,是一项无形财产权,其权利客体不能像有形财产一样明确界定。为了合理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公众必须能够充分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判断侵权产品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首先应当确定权利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的基础。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可以看出,中国专利法保护的不是简单的外观设计,而是与产品相结合的外观设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载体,不能离开
2、产品而存在。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两个因素:外观设计及其附属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在实践中,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3.将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断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外观设计相同是指构成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及其组合完全一致;外观设计相似是指使用该外观设计有可能引起混淆,使人们误认为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是专利产品。这一判断通常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根据对比结果确定是构成相同侵权、等同侵权还是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