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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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序号事项类别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1行政给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五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申请人2行政确认收养登记健康检查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I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3行政给付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2、等级批复文件【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六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省退役军人事务厅4行政给付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残疾等级批复文件【规章】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5行政确认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评定调整残疾等级材料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

3、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6行政给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申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三条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五十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2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号)一、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

4、伍军人待遇,应当由当事人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7行政给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拨付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8行政许可医疗机构

5、执业登记注册1、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4、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5、设置可行性报告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7、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表、科室设置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8.医疗机构人员、设备清单9,资产评估报告10、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IL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执照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2、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

6、活动。1-3、申请人4、消防验收部门5-10申请人11,市场监管部门9行政许可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申请人10行政许可娱乐场所变更投资人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申请人10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2、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

7、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房产中心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11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卫健部门12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身份证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

8、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卫健部门户籍地派出所13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卫健部门11行政许可医疗机构行政区划地址更医疗机构执业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卫健部门许可证副本机关办理变更登记。1,1行政许可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床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正、副本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0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卫健部门16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诊疗科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卫健部门17行政许可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新地址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卫健部门房产中心18行政许可医师执业注册

10、身份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户籍地派出所19行政许可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

11、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卫健部门户籍地派出所教育部门20行政许可医师变更执业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卫健部门户籍地派出所21行政许可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

12、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卫健部门户籍地派出所22行政许可医师重新注册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户籍地派出所卫健部门23行政

13、许可军队医师变更至地方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户籍地派出所21行政许可军队医师地方变更至部队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卫健部门户籍地派出所25行政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14、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户籍地派出所卫健部门26行政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户籍地派出所卫健部门27行政许可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身份证医疗机构聘用证明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户籍地派出所卫健部门28行政许可乡村医生注销注册身份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户籍地派出所29行政许可护士首

15、次注册身份证学历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1,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2,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户籍地派出所教育部门卫健部门30行政许可护士变更注册护士执业证书1、护士条例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在向拟执业地点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2,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护

16、士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健部门31行政许可护士延续注册护士执业证书1、护士条例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2,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护士执业医

17、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健部门32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户籍地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33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

18、份证明具体(委托)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户籍地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34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

19、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市场监管部门35行政许可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户籍地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36行政许可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许可证换发身份证营业

20、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户籍地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37行政许可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许可营业执照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3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户籍地派出所38行政许可饮用水集中式供水许可证换发营业执照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

21、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O门户籍地派出所39行政许可生育证核发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民政部门40其他行政权力中医诊所备案

22、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基本标准等户籍地派出所卫健部门父母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十二条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户藉地派出41行政确认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核转报父母及患儿户口簿结婚证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

23、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鉴定为终局鉴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折民政部门42行政确认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鉴定制度和报告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在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同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计划生育手术严重的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

24、具严重的或者新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当同时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科技(2011)67号)第十六条并发症鉴定实行县、设区的市、省逐级零定制度。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受理并发症鉴定的申请,负责组织并发症鉴定专家组实施鉴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口计生部户籍地派出所卫健部门门确定.43公共服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金确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退休证申请人银行卡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

25、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

26、设户籍地派出所人社部门有关银行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44公共服务失独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紧急慰藉金发放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肓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IL实施紧急慰籍。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由省人口基金一次性发放不少于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独生子女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成员伤残或死亡的,给予紧急救助。户籍地派出所45公共服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确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残疾证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

27、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户籍地派出所残疾人联合会46公共服务计生困难家庭、贫困母亲、留守儿童救助资金审核转报居民身份证安徽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基金会关于全面开展人口基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口组.办(2011)2号)全文。安徽省人口基金会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接受公益捐赠并开展相关的募捐活动;(二)救助贫困母亲,帮助改善生活、发展生产和子女教育;(三)救助计划生育

28、手术并发症及其他意外造成不幸的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四)开展人口福利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五)支持和发展其他人口福利公益活动。户籍地派出所47公共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发放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皖卫办(2014)3号)全文。户籍地派出所48公共服务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格确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

29、定发给特别扶助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第一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D,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费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户籍地派出所49公共服务退出村医身份、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5)17号):一、补助对象现为安徽省农业户籍(含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城镇户口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2009年底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

30、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含3年),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已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不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年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因刑事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的,不享受此项补助。四、认定办法:坚持以县(市、区)为主.按照尊重历史、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认定信息准确无误。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程序:1.个人向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

31、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2.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初审结果在乡镇、村医原工作的村卫生室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市、区)审核。3.县(市、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4.县级审核结果在村医原工作的乡镇以及村卫生室再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及依据。5.县(市、区)户籍地派出所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乡两级审核公示均无异议的人员,核定发放补助名单:并经设区的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小组汇总,将发放名单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50公共服务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补护士

32、资格证书身份证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

33、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卫健部门户籍地派出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个人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个人遗失成绩单补办办法: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51公共服务遗

34、失成绩单补办信息核实转报居民身份证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户籍地派出所52公共服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办信息核实转报居民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办办法: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

35、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户籍地派出所53公共服务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核实转报护士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注册

36、管理办法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卫健部门户籍地派出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54公共服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补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3)143号):卫生许可证遗失的,应及时刊登遗失启事并申请补发卫生许可证,补发的卫生许可证重新编号,有效期不变。市场监管部户籍地派出所55公共服务医疗机构医师执业

37、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户籍地派出所卫健部门56公共服务国家彩票公益金小天使基金”项目资助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第九条: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能力,推动实施红十字天使计

38、划”等品牌项目和活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小天使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贫困家庭的白血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中国红基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十九条: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申请患儿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向基金提出申请。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须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备齐申请资料,经户籍地村(居)委会审核后报至县级、地市级红十字会。第三十条:县级、地市级红十字会在收到资助申请表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合格资料加盖公章后报至上级

39、红十字会,不合格资料通知患儿监护人补办后再申报。户籍地派出所57公共服务国家彩票公益金天使阳光基金项目资助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第九条: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能力,推动实施“红十字天使计划等品牌项目和活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简称先心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中国红基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得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十二五计划的支持。第十八条:申请流程(一)申请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从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5),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后,报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应在患儿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报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户籍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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