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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StandardforcontractmanagementofbuildingprojectsT/CECS797-2021主编单位: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1年6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21北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758号关于发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的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C2O15O44号)的要求由华新建r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经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审代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
2、ECS797-202】.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0二一年一月五日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5044号)的整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分9竟,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勘察合同管理、设计介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管理、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且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归口管
3、理由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清寄送至解样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海安中坝南路99号邮编:226600E-mail:cecsem)主编单位: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卡森建设存限公司参编单位:天津城建大学东南大学广州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通职业大学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建工集团股份彳i限公司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杭州信达投资咨蜘估价监理行限公司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存限公司浙江恒誉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建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博建设工程集团存限公司金川集团工程
4、建设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建设集同有限公司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建廷陶宝华吉临凤李德华王凯杨红玉张方哀竟峰朱健金晓玲刘华王清汪惠德钱忠勤顾玮国戴世龙李方刘贵兰郝志强J晓平杨筑李芊唐海霞刘祥军童建波施庆熙张健儿左佐田秀刚沈国锋林春海张前凤刘科军孙中玲江明山王义宏韩加建吴昌将闫锦瑞陈劲主要审查人:何佰洲扬尼李启明刘亚臣李小冬张志明李本勇刘存义童国友邱闯王立祥张林振石荣君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3.1原则和制度(3)3.2变更管理(3)3.3支付与结算管理(4)3.4文件签收和后评价(4)4勘察合同管理5)4.1订立管理(5)4.2履行管理(5)4.3违约管理(8)5设计合
5、同管理(9)5.1订立管理(9)5.2履行管理(9)5.3违约管理(10)6施工合同管理11)6.1订立管理(11)6.2履行管理(11)6.3违约管理(12)7分包合同管理(13)7.1主体管理(13)7.2订立管理(13)7.3履行管理(13)7.4终止管理7.2Signingmanagement(13)7.3Performancemanagement(13)7.4Terminationmanagement(H)7.5Claimmanagement(14)8Materialandequipmentsupplycontractmanagement(15)8.1Generalrequireme
6、nts(15)8.2Signingmanagement(15)8.3Performancemanagement(15)8.4Equipmentwarranty(17)8.5Defaultmanagement(17)9Lump-sumcontractmanagement(19)9.1Conclusionmanagement*(19)9.2Performancemanagement(19)9.3Defaultmanagement(21)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2)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3)1总则.o.1为
7、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效率及协调配合.实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的合同管理。1.0.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contractmanagementofbuildingprojects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账、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2.0.2合同文件contractdocuments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活动中所必需的文件,包含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
8、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等文件.3基本规定3.1原则和制度3.1.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通位.宜加强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中的勘察、设计、施L保修等各阶段合同管理工作。31.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依法履约、协调合作等原则。3.1.3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应制订合同管理规定,组建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应负责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3.1.4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变更应进行书面签认合同变更应纳入建筑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合同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由其授
9、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应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印歌.3.1.5发包人、(总C承包人、分包人应采取合同管理凤险防植措施。3.1.6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应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3.2变更管理3.2.1合同变更应符合下列规定: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转交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实施变更。2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工程变更的宜由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与发包人洽商变更。3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合同变更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与发包人洽商变更并按本标准规定的合同审在、会签与批准程序办理。3.2.2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变更引起T.期变化和费用增加的.承包人可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
10、定训整合同I期和费用。3.3支付与结算管理3.3.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3.3.2承包人应在每个计Ift周期到期后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址、工作址的报告和进度款支付申请。3.3.3承包人应如实记录和整理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材料并向发包人提出签证;涉及费用增加的.承包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调整合同费用。3.3.4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人应将分包工程的结算文件纳入总包工程结算文件,汇总整理后向发包人提交.3.4文件签收和后评价341承包人应签收发包人、分包人、材料供应商送达的文件.承包人对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应书面回复。3.42承包人宜进行合同订立
11、与履行自评对合同评价结果应进行分析总结.实施绩效考核。4勘察合同管理4.1订立管理4.1.1勘察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特定勘察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发包人应为建设单位或I:程总承包单位承包人应具力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4.1.2承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组织合同管理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的方法应与勘察项Fl的承发包模式、规模等级相适应.合同评审内容应包括以F内容:1承发包模式,2合同当任人主体资格与履约能力;3工程已具备的条件:4合同凤险:5勘察范阳和阶段;6技术要求及工作量:7质址标准、合同r期、合同价款、违约责任等主要合同条款.4.1.3合同双方旧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12、根据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4.1.4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勘察合同中约定工程概况、勘察范国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后、合同工期、质Iit标准、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后期服务、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为X争议解决等内容.4.2履行管理4.2.I承包人在履行勘察合同过程中应依据合同文件任命勘察项目负责人.组建勘察项目部(组)-明确勘察项目的各项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分级负责制.2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勘察质出负责。3业务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应负责勘察成果的审核、审定。4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勘察合同组织实施勘察工作.
13、5现场技术人员应负责现场勘探,取样位置应准确试样质址符合勘察标准和设计要求;试验人员应按勘察标准操作.4.2.2承包人应建立和完善质址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址管理确保勘测成果质址符合勘察标准。满足合同约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建立和执行校审制度。2原始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观测员、记录员、试验员等相关人员的签字。3报告编制人应在现场者看和试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勘察报告.4复核人应负责核杳报告是否符合勘察标准和设计要求。5审核人应对勘察依据、勘察方案、勘察成品质t进行检作.审核报告内容、深度是否满足勘察标准以及设计要求报告中的建议是否合理。6成果资料经审定人审定、批准后,承包人方可向发包人交付.7
1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4.2.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双方合同工期应符合下列规定:I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Tll期并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2因乐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H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3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4.2.4承包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承包人应配
15、合发包人向施工图审杳机构提供相应勘察资料。2承包人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1: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意图.解释勘察文件.3承包人应参加施工验槽、基础工程验收及竣I:验收解决T程设计和施厂中与勘察工作布关的技术问题.发生工程质Irt安全名故的.承包人应组织勘察人员参与质址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ht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42.5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勘察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变更的,经执行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作址调整勘察费.4.2.6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的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若发现偏差.应立即督促承包人修正.4.2.7合同一方因另
16、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叩向另一方提出索赔。4.2.8承报人应建立合同资料文档管理制度C4.2.9承包人应组织人员恢理、核对以下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并及时存档:1勘察合同:2发包人的指令:3签证,4合同双方往来信函与会谈纪要;5现场勘察及试验原始记录;6校审记录:7勘察报告等.4.3违约管理4.3.1对发包人违约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包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承包人町要求发包人给予赔偿。2双方可在合同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以及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4.3.2对承包人的违约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i承包人发生合
17、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因承包人违约原因导致匚程质情安全事故或及他故时.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坯应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贵任或根据宜接经济损失程度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魁偿金。3双方可在合同内约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撷以及违约责任.5设计合同管理5.1订立管理5.1.1设计任务承包人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雨内承担设计任务。5.1.2订立设计合同应使用所在行政区域的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中未约定事项.当步人认为需要约定的.町在专用条款中明确也可增加补充条款.5.1.3设计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I发包人所提供资料、文件的名称
18、与提供时间:2委托任务的工作池网;3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开始和终止时间:4设计费用及犬支付方式,5为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6知识产权保护,7违约责任,8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5.L4设计合同应明确承包人是否可将除建设I:程主体部分以外的设计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人.5.1.5设计合同宜明确具体的设计进度计划.5.2履行管理5.2.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将部分设计任务分包给Jl看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时.应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5.2.2在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牌行下列义务:1提供设计依据资料;2提供现场工作条件;3做好外部协调工作,4按介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5保护承包人的知
19、识产权.5.2.3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的工作文件交接过程中对具有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设计文件宜采用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明确.5.2.4发包人提出违反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要求时.承包人可予以拒绝并宜以书面形式进行PI复。5.2.5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增加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任芬时,承包人应在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前与发包人签订补充协议。5.2.6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进行设计变更应符合下列规定:I出具设计变更文件的.承包人应取得有效的变更依据。2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后.承包人应对币:耍变更内容进行现场交底。3在竣工图编制过程中.承包人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对原施工图纸的修订工作.5.3违约管理5.3.1设计任务承
20、包人与分包人应就分包设计任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贵任.5.3.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本标准第5.2.2条规定的义务时.承包人M街停相关设计工作并不需承担由此存致的设计进度延误责任。53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导致承包人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承担过失责任。5.3.4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计划完成阶段性设计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发包方应皆停相应的设计费用支付,直至承包人采取纠正措施。6施工合同管理6.1订立管理6.1.1承包人应收集发包人的项目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投标或者与发包人进行谈判。6.1.2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包人采取
21、招标方式发包的.承包人应依据招标投标等法律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订立合同.2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3订立合同应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6.1.3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实施合同审住、会签与审批等前期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而点围绕合同的标的、数情、质址、价款等主要条款等进行审查。2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前.应由单位负责合同谈判与订立的部门会同其他业务部门讨论合同条款并会签.6.2履行管理6.2.1合同订立人员应向其他合同履行人员进行合同内容解释说明.6.2.2承包人订立分包合同.应符合下列规定:1承包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建设任务分包给
22、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完成。2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Tf承担分包工程的相应资质。3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6.2.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发包人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6.3违约管理6.3.1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向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发包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承包人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3工程质情、工期违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分包合同管
23、理7.I主体管理7.1.I总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代。7.1.2分包人应向总承包人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分包人应具有与拟分包工程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勘察、设计及施工业绩,无勘察、设计、施工质址、环境管理、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处罚记录。7.2订立管理7.2.1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宜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模式确定分包合同的计价模式。7.2.2总承包人不得违反总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包。7.2.3分包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7.2.4分包合同中对技术标准、质Ilt要求、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文明勘察、设计及施工等要求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分包合同可直接引用总承包合同条款.或者约定总
24、承包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文件。7.3履行管理7.3.1总承包人应负责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组织、检杳、协调、审核、结算等工作.7.3.2总承包人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3.3总承包人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别措施.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7.3.4总承包人发现分包人存在违反分包合同的情形时.应要求分包人整改。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致使分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总承包人可解除分包合同.并追究分包人的责任.7.3.5存在多个分包人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人应负责各分包人的协调管理工作.7.3.6发包人对分包工程发出变更指令的.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对变更部分的工程量进行计址估价.7.4终止管
25、理7.4.1总承包合同解除时分包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总承包人应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撤离现场。7.4.2分包合同终止,可按下列情况处理:I因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原因终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可得到已完成I.程价款、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2因分包人严重违约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的.分包人可得到已完成r程价款补偿,但应向总承包人账偿损失.3分包人经总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可全部移交给总承包人.费用由总承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7.5索赔管理7.5.1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总承包人或分包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向对方当事
26、人提出索赔要求。752对于对方提出的索赔耍求.总承包人或分包人可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反索期LM8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8.I一般规定8.1.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进行管理。发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管理可依据承包人采购模式执行。8.2承包人应在合同订立前制订完整的采购管理制度与流程.并执行以下工作:1承包人宜通过实地WJ研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设定评审标准。2承包人编制项目采购文件时宜对通过资格侦审的供应商进行实施询价。3承包人宜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对于设备设旗的果购可组织召开供应商协调会.4承包人应制订项目采购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
27、采购管理程序和制度,组织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拟订和谈判。8.2订立管理8.2.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应符合施r需耍。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更换供应商。8.2.2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可拒绝;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8.3履行管理8.3.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订证后承包人应向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进行交底。8.3.2承包人应负责材料设备的进场及检验工作.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材料设备进场前.承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场实施计划.包括运输方式、进场时间、供应的材料设备数I让
28、和质收要求、进场检验程序、取样和送检程序、入库程序等。2承包人应负贵材料设备进场的数M清点与检验。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检验办法和行关规范对材料进行检验。3对广整机装运的设备应按采购清单对应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出逐一检看.对于解体装运在工地交货的fl组装设备.在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品进行外观检查后,应由生产厂家在工地进行组装、调试和生产性试验以及单机试运行检测试验.4对于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检验。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参加有关检验的.应通知发包人参加检验。5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拒绝接收。8.3.3承包人应负贵材料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并应按
29、下列规定执行:1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清点后保管.保管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建立材料设备使用台账.根据合同约定的采购计划跟踪汕录材料设备的进场、存放与使用情况。3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后,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材料设备移出场外。8.3.4承包人应负责原材料试验的取样送检见i正.跟踪记录送检情况.并收集整理各种质址合格证书和检验试验文件。8.3.5承包人、发包人、供应商应共同负责材料设备的竣工报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承包人应在材料设备进场时收集整理质址合格证村和检验试验文件。2承包人与供应商应配合发包人参与采购设备的竣报验。3对任何材料、设益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的.供
30、应商应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规定。J设备联动试运行结束后.承包人可对供应商进行总结评价。8.3.6设计变更涉及材料设备的宜由项目负责人或承包人采购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与供应商洽商变更;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供应商可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调整合同费用。837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供材料设备数ht和价款的报告。根据确定的材料设备计量结果承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材料设备工程价款.8.4设备保修8.4.1承包人应与供应商在设备质t保修存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8.4.2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址缺陷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8.5违
31、约管理85.1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并导致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应向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并Ul向发包人追偿。8.5.2在建筑r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的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承包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供应商可解除材料设备采购合同。2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影响材料设备供应的.承包人应向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3承包人无法完成对材料设备支付与合同履行的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导致的供应商的损失。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施:合同.发包人接受材料设备的.承包人应将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协
32、议。85.3在建筑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因供应商不能继续履彳j合同或发生供应商严孤违约哪件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向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供应商不进行处理或处理后仍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支付违约金后继续履行合同。3供应商违约后,承包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发包人可对扩大的损失要求蜡偿。承包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指定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H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町解除材料设备采购合同。9T程总承包合
33、同管理9.1订立管理9.1.1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应负责合同的订立。9.1.2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合同类服以及合同文本的选择应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9.1.3工程总承包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9.1.4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过程中.总承包人应组织审董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条款内容。9.1.5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承包人町是联合体。联合体承包各成员之间应订立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全面南伤合同。联合体各方对合同无异议后应共同与发包人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9.2履行管理9.2.I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相关规定建立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程序。I应接收合同文本
34、并检作、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2应研究合同文本.明确项目发包人的要求.3联合体总承包合同分析工作应由牵头人组织各成员单位分解工程总承包合同。9.2.2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交底工作应符合下列现定:I总承包人应召开合同交底会议.详解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执行计划等内容。2项目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向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3各职能部门负我人应向其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合同交底。4合同中约定采用BIM及其他新技术的.应针对BlM技术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合同交底.5项目各部门或联合体成员收集合同交底资料形成玲面文件应经各有关主体负责人签字确认、存档.9.2.3根据合同交底.项目部应按照
35、项目组织机构分解合同文本.井将分解后的合同文本移交项目机构负贵人确定进度、质M、投资等主要控制的合同口标并形成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I:的整体性指导性文件.9.2.4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全过程跟踪检套合同履行情况.收集和整理合同信息和管理绩效评价并应按规定报告项目经理.总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应汇总项目各部门或联合体工程资料和合同执行情况,形成合同管理过程记录文件.9.2.5工程总承包合同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I合同变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提出合同变更申清;2)对合同变更进行可行性与风险预估.报项目经理审查和批准:3)重大合同变更应报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人签认;4)经项目发包人签认,形成村面文件;5
36、)组织实施变更。2合同变更单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变更的内容;2)变更的理由和处理措施:3)变更的性质和责任承担方;4)对项H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的影响.3发包人提出变更总承包人在收到变更通知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建议报告.在等待发包人口1复期间不得停止或延误任何承包工作,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后应立即执行。由总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9.2.6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的处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准备并提供合同争议事件的证据和详细报告:2通过和解或调解达成协议解决争议;3和解或调解无效时.按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或诉讼处理。9.3违约管理9.3.1项目部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合同的违
37、约货任进行处理。9.3.2合同索贻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执行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规定;2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提出书面索赔报告和证据;3应对索赔费用和工期的我实性、合理性及准确性进行核定;4应按最终商定或裁定的索赔结果进行处理。索赔金额M作为合同总价的增补款或扣减款。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Z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而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Z4)表示有
38、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标准T/CECS797-2021条文说明目次3基本规定(27)3.1原则和制度(27)3.2变更管理(28)3.3支付与结算管理(29)3.4文件签收和后评价(29)4勘察合同管理(31)4.1订立管理(31)4.2履行管理(31)5设计合同管理(33)5.1订立管理(33)5.2履行管理(33)6施工合同管理(35)6.I订立管理(35)6.2履行管理(366.3违约管理(37)7分包合同管理(39)7.1主体管理(39)7.2订立管理(3
39、97.3履行管理(39)7.4终止管理(41)7.5索财管理(41)8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42)8.1-般Mt定(42)8.2订立管理(43)258.3履行管理(43)8.4设备保修(45)9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46)9.1订立管理(46)9.2履行管理(47)3基本规定3.1原则和制度3.1.4合同变更是合同管理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应严格管理C确因实际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应采取书面签认的形式.并按本标准第3.2节变更管理的规定实施。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耍落实到人.由专人管理.保证合同责任可追溯。企业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统一由企业合同管理决策层书而批复后方可指定专人办理刻制手续.同一企业刻制两枚以上合
40、同专用章的必须统一进行编号。总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总公司经营部指定专人管理。订立符合事前审作的合同.按合同审查程序需书面报合同管理监督层审杏并经决策层批复后.illC管人员疗记后加盖合同专用章。外出订立符合事后审查的合同时.除按上述审杳程序外,承办人员事先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方可向专管员登记借用并应及时归还。合同专用章必须按备案的使用范用使用。必须用企业行政公章的合同审批程序同上.合同应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订立。对方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查验其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副本有关项目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不能代表企业签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鄂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41、,可实行授权委托制度.委托代理人行使签约权利。授权委托一是要采取书面形式.委托人向被委托人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九二是要坚持一事一委托L三是委托的内容要具体。被委托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授予的委托权限订立合同。授权应与印章使用相结合。与施工合同密切有关的印章分为乐包人公、合同用黄和项目经理部帝等。各印章应按其法律授权使用并应符合印章使用习惯.承包人与其他单位的文件往来应按照授权建立收发文记录。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应签收其他单位的文件.签收并不意味著认可决文件内容。承包人对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做出回复意见.3.1.5基本规定中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总的要求。合同各主体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合同风险管理外
42、还应按本标准各尊相应要求实施风险管理。3.1.6合同一经成立则生效。此类合同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特殊情形下.合同虽已成立.但仍因始终未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而未能生效。此类合同町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不纳入档案管理。3.2变更管理3.2.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承包人可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清求变更:(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任何工作的质收标准或其他任何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根据变更范阳的性质与大小不同,变更町分为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与合同变更。发生了不同的合同变更情形的应遵循不同的变更程序。对于项目层面的设计变更与工程变更,由项目经理部启动变更程序。涉及合同变更层面的.承包人可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与发包人洽商变更.并按合同审直、会签与批准程序办理。3.2.2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并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程敏清服或预算1$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址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H的单价认定:(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7i约定外.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