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征兵优待政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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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征兵优待政策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入伍士兵优待工作,激发广大青年应征入伍热情,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大学毕业生近视矫正手术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双证技师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我市成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接招收军士)后,对前期视力矫正手术给予一次性补贴12000元(详见附件:海宁市入伍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办法)。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预算和发放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大学生入伍奖励一起实施。二、二次入伍士兵奖励金对在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接招收军士)的二次入伍士兵额外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

2、负担,预算和发放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大学生入伍奖励一起实施。三、征兵体检往返路费补贴对在海宁市辖区内高校大学毕业生(户籍地在嘉兴以外),征兵期间参加海宁市体检,给予往返路费补贴(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一律按照两地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所需经费从市征兵办征兵专项经费中列支。本意见长期有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海宁市入伍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办法(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海宁市入伍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办法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进行视力矫正手术的大学毕业生,市政府给予补贴。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

3、办法。一、总则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是指市政府对从海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大学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为应征入伍进行视力矫正手术的费用实行的一次性补贴。本办法所称大学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含取得高级技工证及以上的技工技师学校毕业生,简称双证毕业生)下列入伍大学毕业生不享受视力矫正手术补贴:(一)征集地不在海宁市的海宁籍入伍大学毕业生;(二)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到部队参军的大学毕业生。二、范围及标准对被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大学毕

4、业生,当年批准入伍时间至前24个月内,进行过视力矫正手术的,给予一次性视力矫正手术补贴。视力矫正手术补贴金额按实际手术费用进行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2万元。三、申请与审批入伍大学毕业生申请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入伍大学毕业生在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填写、打印入伍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申请表(一式叁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入伍大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批,核定具体补贴金额,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对批准同意补贴的入伍大学生汇总制作海宁市入伍大学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名单汇总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入伍大学生、一份

5、连同加盖“海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的海宁市入伍大学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名单汇总表移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移送的海宁市入伍大学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名单汇总表,及时向入伍大学生发放视力矫正手术补贴。四、资金拨付和管理入伍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手术补贴资金列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大学毕业生入伍180天后,凭申请表对入伍大学毕业生发放补贴。发放补贴情况于大学毕业生入伍210天内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备案。五、管理与监督因本人身体条件、政治考核条件及思想原因等所在部队退兵的大学毕业生,取消其补贴资格。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其姓名、毕业院校、退兵原因等相关情况通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被所在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补贴资格的大学毕业生,已补贴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收回并上缴市财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入伍大学毕业生入伍情况、学历情况、视力矫正手术情况进行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对符合要求的入伍大学毕业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及时发放补贴。六、附则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4年X月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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