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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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1总则1.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丽宁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及各类基础和建筑安装工程等施工生产作业。1.3本规程编制依据交通部JTJO76-95的相关规范以及丽宁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而制定。1.4施工生产中,必须在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施工环境符合安全规定,人身防护齐备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生产作业。1.5班前应认真听取工长和安全员交待生产任务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本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违纪作

2、业。16认真执行安全交班制度,并填写安全交班记录,做到交待不清不接班。17按时参加班组每周两小时安全学习,结合生产实际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基础知识,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方法,并做到自己能办的事及时改进,自己办不到的事,积极反映,要求尽快改进,做到防患于未然。1.8要认真听取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的意见,积极改进或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和纠正违章违纪行为,消除事故隐患。1.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首先应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会,有责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1.10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擅自拆除和

3、移动,如工作需要拆除或移动时,完工后应立即恢复原状。1.11不得擅自乱动非本人负责的机械、电器设备、机动车辆、船舶等。1.12乘坐交通船(划子)、应遵守乘船的定员和安全规定,不得在船头、船尾、船边站立或骑坐,上、下船时,不得争先恐后,抢上抢下,应听从船员的指挥,等船停靠稳妥后,方可上、下。1.13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应先检查工作船上的走道和两侧的栏杆是否完善和牢靠,要按规定穿好救生衣,严禁下水洗澡和游泳。1.14严禁强行扒车、拦车、跳车或者强迫司机开车,严禁乘坐翻斗车车厢,严禁站立在矮边车厢内和汽车吊机驾驶室外面等。1.15在原有线路施工时,除要认真执行基建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规定中的有关安全规定

4、外,对施工生产作业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在使用和存放中严禁侵限;施工人员不得在线路上行走或坐卧休息,严禁在车底下乘凉或避雨以及钻车送物;横过轨道时,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可通过;列车在进行中严禁扒车、跳车;抬运长物件跨越轨道或沿线行走时,必须设防护人员,以便能及时避让列车通过。1.16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严重贫血症、肢体不全等或经医生检查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1.17严禁酒后上班或工作中穿高跟鞋、拖鞋、塑料底鞋、打赤膊等,应按规定穿戴所从事作业的防护用品。1.18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1.19合同工、临时工、转岗工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

5、后,才能从事相应工种的作业。转岗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也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1.20各工地应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细则,并付诸实施。2.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2.1一般规定2.1.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1.2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2.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2.1.4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和公司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1.5高处作业、尘毒环境作业人员

6、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该作业。2.1.6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2.1.7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2.1.8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2.1.9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2.1.10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2.1.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2.1.12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2.1.13下沟槽

7、(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2.1.14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2.1.15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2.1.16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2.1.17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2.1.18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上架子作业。2.1.19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

8、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护栏或防护篱笆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2.1.20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2.1.21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2.1.22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2.1.23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2.1.24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消防设施和文物。2.1.25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品。2.1.2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

9、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抢救。2.1.27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2.1.28各工种人员从事普工的有关作业时,必须执行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1一般规定3.1.1公路修建施工包含的特种作业有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电工、起重运输机械操作作业、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3.1.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1.3特种作

10、业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经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有效。3.1.4特种作业人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有作业禁忌症的,不能从事特种作业。3.2焊工作业3.2.1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3.2.2焊接作业现场周围IO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23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3.3爆破作业3.3.1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3.3.2各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应包括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安全员、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器材押运员、爆破员

11、。3.3.3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3.3.3.1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3.3.32工作认真负责;3.3.3.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3.3.4体检合格;3.3.3.5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3.3.4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在高温、有沼气或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进行。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4.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4.1一般规定4.1.1为了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和操作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更好地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本规程。4.1.2安全

12、生产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工伤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为此各种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都必须学习本规程。4.1.3正确合理地使用机械,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益,还能大大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1.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要了解机械设备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性能和用途,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保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并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和上岗证,方可单独操作机械设备。4.1.5严禁酒后和患有疾病者操作机械设备,非专职机械操作人员禁止操作机械。4.1.6机械操作人员工作

13、时,精神必须集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谈、打闹、开玩笑和看书报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在操作室内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4.1.7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将机械交给非专职人员驾驶操作。4.1.8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并认真做好各级保养。4.1.9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开动前、工作中、完毕后,均应随时注意和检查仪表及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或提出报修意见。.4.1.10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超负荷作业时,需经过验算,取得科学依据和采取有效措施,并经主管人员批准,方可超负荷作业。4.1.11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如

14、发现机械有异响,发热或有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修理。4.1.12冬季,在高寒地区施工点,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止使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加注防冻液的冷却水除外),发动机应怠速运转1-2分钟,将残余水蒸发干净,防止积水冻缸。发动机如需用碳火烤预热时,须有专人看管,以防火灾,任何机型严禁用明火烘烤预热。4.1.13添加各种燃料或打开油口检查油量时,严禁吸烟和接受明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灭火器、砂土、湿麻袋等扑灭。4.1.14机械设备在运转当中,禁止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车后检查。4.1.15机械传动、旋转部防护罩应完整。4.1.1

15、6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机械主管人须按照技术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4.1.17夜间工作时,机械设备灯具应齐全好用,有条件的作业区应设有照明设施。4.1.18工作完毕后,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并将机械停放妥善,方可离开工作岗位。4.1.19机械设备行走或拖运时,遇架空电线、电缆、交叉道口、管道、涵洞、桥梁和铁路道口等,必要时须有专人指挥。通过便桥、便道时,要了解其承载能力,如承载力不能胜任时,则必须采取措施后方可通行,以免发生事故。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5.1总则临时用电是指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也是公路建设施工过程的用电工程或

16、用电系统的简称。本规程主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基本供电系统的结构和设置、基本保护系统、接地装置、配电装置、配电箱的结构、电器配置与接线规则及配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配电线路的一般要求和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电线路敷设规则;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的使用;对外电线路的防护、防雷及电气防火措施的基本要求做了规定。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是:一是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二是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三是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5.2.1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简称TN-S系统)是指在施工用电工程中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

17、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或称三相五线系统,该系统主要技术特点是:一、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Q,二、电力变压器低压侧共引出5条线,其中除引出三条分别为黄、绿、红的绝缘线相线(火线)L1、L2、L3(A、B、C)外,尚须于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两条零线。一条叫做工作零线(浅蓝色绝缘线)(N线),另一条叫做保护零线(PE线)。其中工作零线(N线)与相线(LI、L2、L3)一起作为三相四线制工作线路使用;保护零线(PE线)只作电气设备接零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两种零线(N和PE)不得

18、混用,为防止无意识混用,保护零线(PE线)应采用具有绿/黄双色绝缘标志的绝缘铜线,以与工作零线和相线相区别。同时,为保护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o5.2.2采用三级配电结构。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配电室内的配电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若干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而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控制开关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控制一台用电设备。总配

19、电箱、分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可设若干分路,且动力与照明分路设置。5.2.3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包括两个内容,即:一是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二是实施专用保护零线PE。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所有开关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开关。二、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采用TNS系统,在工作零线(N)以外增加一条保护零线(PE)。当二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N就容易带电,而PE线始终不带电,那么随着PE线在施工现场的敷设和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就形成一个覆盖整个施工现场、防止人身(间接接触)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5.2.4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各项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

20、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O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的确定要依据现场勘测资料提供的技术条件综合确定。二、负荷计算:负荷是电力负荷的简称,是指电气设备(例如变压器、发电机、配电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中的电流和功率。负荷在配电系统设计中是选择电器、导线、电缆,以及供电变压器和发电机的重要依据。三、选择变压器:施工现场电力变压器的选择主要是指为施

21、工现场用电提供电力的10/04kV级电力变压器的形式和容量的选择。四、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系统主要由配电线路、配电装置和接地装置三部分组成。其中配电装置是整个配电系统的枢纽,经过配电线路、接地装置的联接,形成一个分层次的配电网络。五、设计防雷装置:施工现场主要是防雷直击,对于施工现场专设的临时变压器还要考虑防感应雷的问题。施工现场防雷装置设计的主要内容是选择和确定防雷装置设置的位置、防雷装置的形式、防雷接地的方式和防雷接地电阻值。所有防雷冲击接地电阻值均不得大于30o六、确定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在电气领域里的防护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构损伤、电磁感应、静电等危

22、险环境因素的防护。七、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对于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小型施工现场,可以不系统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要履行与用电组织设计相同的“编、审、批”程序。6.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6.1施工现场6.1.1施工现场安排6.1.1.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6.1.1.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信线路和其他临时

23、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绘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6.1.1.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6.1.1.4施工现场内的坑、沟、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6.1.1.5施工现场的管线处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管)等,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下挖工程开挖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停止施工,报请有关部门处理。6.1.2施工现场的要求6.1.2.1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

24、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6.1.2.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6.1.2.3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6.1.2.4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6.1.2.5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

25、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6.1.2.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的地点。7.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7.1一般规定7.1.1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墩、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个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制订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1.2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

26、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7.1.3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订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7.1.4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电焊作业的桥梁,防护棚应具有绝缘、防火性能。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7.1.5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等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开始施工。遇有六级(

27、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7.1.6禁止酒后施工人员驾驶交通车辆及操作施工设备作业。717高大的自行式施工机械在移动转场过程中应放倒钻架和桅杆,在高压线下施工时应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保持最小安全距离。7.1.8沿海桥梁台风季节施工应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大跨径桥梁上部构造合龙段工期安排宜避开台风季节,在台风来临时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7.1.9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因连续不间断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时间。7.2基础工程72.1明挖基础7.2.1.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

28、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可靠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7.2.1.2开挖基坑时,要指派专人检查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基坑深度超过l5m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7.2.1.3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l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如施工地区狭小或受其他条件限制

29、,不能按标准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支撑方法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事先做好施工设计。7.2.1.4基坑、井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7.2.1.5基坑边缘有表面水时,应采取截流措施,开挖排水沟或排水槽,不得使水流沿基坑边缘流下;在有大量地下水流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应配足抽水机具,施工人员应穿胶鞋,并设置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以防意外。7.2.1.6采取挖土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

30、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m;采用吊斗、扒杆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向斗内装土时,不得超出斗缘。吊斗升降时,下面不得站人。坑内作业人员应位于吊斗升降移动作业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7.2.1.7基坑开挖中,遇到有流沙、涌水、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等现象发生时,应立即采取防护加固措施;基坑需机械排水开挖时,抽水机机管等要安放牢靠,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采用并点法降低基坑地下水位,要根据土层渗透系数、降

31、水深度等,先计算其渗水量,并经过井点布置设计及抽水试验等。在开挖中,应保持基坑不被水浸泡,并认真对下列问题加以监控、检查:一、采用钻机打设井点,应遵守钻孔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二、采用集水井降水法,使用无砂混凝土管作护壁时,管与管之间的连接,应绑扎牢固,不得脱节;三、集水井内放置的潜水泵,要事先逐台进行检查,试验抽排水,应指派专人看管潜水泵及电源;四、拆除集水井或在井坑内开挖时,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五、开挖的边坡应保持稳定,随基坑的不断挖深,要及时拆除已裸露的无砂混凝土管,以防其倾倒伤人;六、遇有流沙,应采取围堰或打板桩支撑等防护措施;七、采用皮带输送机运土出基坑时,机械要安装牢固,并设专

32、人看管操作;八、降水作业中,应随时观测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7.2.1.8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7.2.1.9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可参见本篇路基工程中有关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7.2.1.10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7.2.2挖孔、沉管灌注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规程7.2.2.1挖孔灌注桩,应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按设计挖筑。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必须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7.2.

33、2.2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挡。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工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作业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7.223所用电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内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灯具。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防脱钩器等装置。7.2.2.4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作业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撤出井孔。7.2.2.5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还要遵守下列规定:一、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

34、用空压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若其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三、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注:空气污染物三级标准浓度限值(mg/立方米):日平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总悬浮微粒应低于0.50,飘尘应低于0.25,二氧化硫应低于0.25,氮氧化物应低于0.15,一氧化碳应低于0.70。7.2.2.6人工挖孔超过Iom深,应采用机械通风,并必须有足够保证安全的支护设施及常备的安全梯道。7.2.2.7挖孔桩需要嵌岩或孔内有岩层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

35、应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一丝不苟地组织好爆破作业。7.2.2.8人工挖桩孔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每挖深lm(土质不好还应适当减少),应立即浇注护壁,护壁厚度不小于IoCm。7.2.2.9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笼距孔底不得大于1m;人工挖孔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应对护壁进行验收,第一圈护壁要做成沿口圈,沿口宽度要大于护壁外径300mm,口沿处要高出地面Ioomm以上,孔内护壁应满足强度要求,孔底末端护壁应有可靠防滑壁措施。7.2.2.10在较好土层,人工挖扩桩孔不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必须使用工具式的安全防护笼进行施工,防护笼每节长度不超过2m。防护笼总长度要

36、达到扩孔交界处,孔口必须做沿口混凝土护圈。7.2.2.11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时不能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Im以外处,且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m;凡孔内有人作业时,3m以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内人员作业时,孔上必须有监护人员,并要随时与孔下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监护工作人员应随时注意孔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有关人员汇报发现的真实情况。7.2.2.12沉管灌注桩采用振拔机,锤击或振动沉管施工时,可参照沉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有关内容加以控制。施工前,应检查管节与桩帽连接是否牢靠,桩尖分瓣是否灵活,所有机械与作业平台是否稳定、牢固

37、。采用浮式沉管及拔管作业时,可参照沉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拔桩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有关内容加以控制。7.3墩台工程7.3.1就地浇筑的墩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7.3.1.1就地浇筑墩台混凝土,施工前必须搭设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墩身高度在2IOm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IOm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墩台顶必须搭设安全护栏,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作业。7.3.1.2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模板倾倒砸人。用吊机吊模板合缝,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不得徒手操作。每节模板支立完毕,就在安好边结紧固器,支好内撑后,方可继续作业。7.313在架立高桥墩的墩身模板过程中,安装模板的

38、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拴于牢固地点。穿模板拉杆应做到内外呼应。7.3.1.4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7.3.1.5用吊斗浇筑混凝土,吊斗提降,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7.3.1.6在围堰内浇筑墩台混凝土,应安设扶梯或设置跳板,供作业人员上下。7.3.1.7凿除混凝土浮浆及桩头,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人工凿除,应经常检查锤头是否牢固,使用风镐凿除桩头,应先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严禁用风枪对准人。7.3.1

39、.8采用吊斗出渣,应拴好挂钩,关好斗门。吊机扒干转动范围内,不得站人。7.3.1.9拆除模板,应划定禁行区,严禁行人通过。7.3.1.10拆除水面上模板,应配有工作船、救护船。7.3.2砌筑墩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7.3.2.1砌筑墩台前,应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扶梯等安全防护设施。7.322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块件时,脚手跳板应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应经过设计,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7.323吊机、桅杆吊运砌筑材料时,应听从指挥信号。砌筑材料吊运到砌筑面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待停稳后方可上前砌筑。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手

40、伸入砌体缝隙之间。7.324人工抬运大块石料,应捆绑牢靠,动作协调一致,缓慢平放,防止石料撞伤人。7.325各种吊机作业,吊运重物的下边均不得站人。7.3.3滑模施工安全技术规程7.3.3.1高桥墩(台)、塔墩、索塔等高层结构,采用滑升模板施工时,应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加设安全防护设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滑模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3.3.2采用滑板施工,滑模及提升结构应按设计制作和施工,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安装。作业前,要对滑升模板进行验算和试验,并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顶杆和提升设备,应符合墩身的形状和要求。7.3.3.3

41、当塔墩等高层建筑采用爬模施工方法时,应进行特殊设计,要在工厂制作。爬升架体系、操作平台、脚手架等,要保证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安全度。架体提升时,要另设保险装置。模板爬升,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7.3.3.4液压系统组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施工过程中,液压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并经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3.3.5模板提升到2m高以后,应安装好内外吊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挂设安全网。模板内设置升降设施及安全梯。7.3.3.6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对称,不得超负荷。平台周围应安设防护栏杆,并备有消防及通讯设备。7.337浇筑混凝土,不得用大罐漏斗直接灌人,防止冲击模板。振

42、捣时,不得振动顶杆、钢筋及模板。在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振捣。7.338模板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排除故障,观察偏斜数值。提升时,千斤顶应同步作业。7.339顶杆和平台应稳固,如顶杆有失稳或混凝土有被顶出的可能时,应及时加固。7.3.3.10用手动或电动千斤顶做提升工具,千斤顶丝扣的旋转方向,应以左右方向对称安装,使其力矩相互抵消,防止平台被扭动而失稳。7.3.3.11操作平台的水平度、倾斜度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7.3.3.12主要机具、电器、运输设备等,应定机定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对机具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7.3.3.13平台上应规定人群荷载和堆放材料的限量

43、标准。材料要均匀摆放,不得多人聚集一处。7.3.3.14墩上养生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输水管路及其他设备应栓绑牢固。7.3.3.15运送人员、材料的罐笼或外用电梯,应有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7.3.3.1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上,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设备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7.3.3.17为防止模板发生倾斜、扭转,滑模施工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并保持同步提升。提升速度控制在10-30Cm/h。7.3.3.18支座安装,应按设计施工。采用盆式橡胶支座,可在场地装配后,整体或部分吊装就位。擦洗支座等表面污迹,应用酒精或丙酮,严禁用汽油、煤油等代替。733.1

44、9拆除滑模设备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时可视吊装设备能力,分组拆除或吊至地面上解体,以减少高处作业量和杆件变形。拆除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警戒线到建筑物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IOmo7.4上部构造工程7.4.1预制构件安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7.4.1.1预制场地的布置要合理,预制梁的堆放要规范、稳固。预制安装构件施工不宜在夜间进行,禁止工人疲劳上岗。简支梁安装起吊中,墩顶工作人员要暂时离开,禁止工作人员站在墩台帽顶指挥或平行作业。7.4.1.2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施工技术、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所有起重设备都应符

45、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并进行严格管理。在实际作业中,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一、吊装前,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准备工作是否齐备,检查机具设备、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准备盲目施工。二、施工所需的脚手架、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上下梯道、安全网必须齐备。深水施工,应备救护用船。三、旧钢丝绳,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破损程度。每一节距内折断的钢丝,不得超过5%。对大型构件、重构件的吊装宜使用新的钢丝绳,使用前也要检验。四、重大的吊装作业,应先进行试吊。按设计吊重分阶段进行观测,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施工时,工地主要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应在现场亲自指挥和监

46、督。五、遇有大风及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严禁其他施工人员在吊臂下从事其他工程平行作业。7.4.1.3根据吊装构件的大小、质量,选择适宜的吊装方法和机具,不准超负荷吊装。7.4.1.4吊钩的中心线,必须通过吊体的重心,严禁倾斜吊卸构件。吊装偏心构件时,应使用可调整偏心的吊具进行吊装。安装的构件必须平起稳落,就位准确,与支座密贴。7.4.1.5起吊大型及有突出边棱的构件时,应在钢丝绳与构件接触的拐角处设垫衬。起吊时,离开作业地面Olm后,暂停起吊,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起吊。7.4.1.6单导梁、墩顶龙门架安装构件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在桥跨中

47、推进时,悬臂部分不得超过已拼好导梁全长的1/3。二、墩顶或临时墩顶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三、导梁上的轨道必须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有错台。四、墩顶龙门架使用托架托运时,托架两端应保持平衡稳定,行进速度应缓慢。龙门架落位后应立即与墩顶预埋件联结,并系好缆风绳。五、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行进速度不得大于5m/min,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六、构件起吊横移就位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稳定。七、龙门架顶横移轨道的两端

48、应设置制动枕木。7.4.1.7预制场采用千斤顶顶升构件装车及双导梁、桁梁安装构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千斤顶使用前,要做承载试验。起重吨位不得小于顶升构件的1.2倍,千斤顶一次顶升高度应为活塞行程的1/3。二、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间的距离应控制在5cm之内。三、构件进入落梁或其他装载工具横移到位时,应保持构件在落梁时的平衡稳定。四、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时,必须在梁两端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时,另一端应支稳、稳牢。五、预制场和墩顶装载构件的滑移设备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牵引(或顶推)构件滑移时,施力要均匀。六、双导梁向前推进中,应保持两导梁同速进行。各岗位作业要精心工作,听从专人指挥,发现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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