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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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报告(征求意见稿)2023年11月目录一、更新调整背景3(一)工作进展与成效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5二、总体要求6(一)指导思想6(二)基本原则6(三)动态更新工作范围与时限7三、生态空间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7(一)生态保护红线更新7(二)一般生态空间更新8(三)生态空间更新9(四)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更新9四、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0(一)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IO(二)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2(三)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5五、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7(一)能源利用上线更新17(二)水资源利用上线及管控分区更新17(

2、三)土地资源管控更新18(四)岸线资源利用上线更新19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20(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20(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2】七、优化措施23(一)加强立法和顶层设计工作23(二)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衔接23(三)坚持系统管控和要素管控相结合24(四)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主要管控抓手24(五)持续拓展应用领域24(六)探索三线一单”辅助支持监督执法的路径25随着全省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工作的逐步完成,以及十四五”相关规划的陆续出台,三线一单面临大量更新调整工

3、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有关要求,组织对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确保“三线一单实施与实际的相符性和指导性,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更新调整背景(一)工作进展与成效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全省9市(州)人民政府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印发实施。自此,全省基本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及各市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落地应用,取得长足

4、进展和明显成效。1.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入法,夯实地方立法保障通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流域和重要水体保护条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乌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入法,全面夯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不断推进落地应用实施。2.充分衔接各市(州)重点工作部署和重大规划,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制度为引领,以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为抓手,为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等重要工作部署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于2022年修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制定和修订过程充分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

5、重点流域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以及岸线生态准入要求,充分考虑资源禀赋条件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以发展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低碳”的生态工业为导向,通过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类型,减少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行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均将三线一单”生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设和应用纳入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管控要求更加明确。在各市(州)工业、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其他专项规划中,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规划选址选线、空间布局的指导性要求,使城市发展在产业准入、城镇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在地方重点工

6、作部署中也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引导支撑作用。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赋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针对以产业园区为主体的重点管控单元,特别是涉及化工、冶金、涉危涉重、电镀、纺织印染的重点管控单元,分别从更新园区定位、校核园区布局的环境协调性、强化VOCs防控、推进工业企业入园、深化两高”项目管控、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强化重金属防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细化后各市(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地方政府印发实施。截至2022年底,通过及各市(州)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成果优化引导全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规划或调规、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等30余项。全省各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以三线一

7、单”为引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园区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项目准入、环境管理、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标杆”作用。4.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一是通过环评预评估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省、市(州)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利用三线一单成果,通过实施环境影响“预评估”,助力建设项目落地见效。截至2023年10月底,共有121个重大项目经过预评估”阶段。二是主动跟踪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全面整合省发改、自然资源、工信、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建立的环评服务台账,主动跟踪服务,进一步明确管控要求并提出避让的

8、合理化意见建议,力争把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5.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环境精细化管理的服务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精细化至乡(镇),管控要求突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落地。2020年底,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全面建成投运,实现全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集中管理、展示查询。同时开通公众应用平台端口。环评项目审批阶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从宏观决策和源头防控等方面,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可为排污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基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平台启用以来,至2023年10月底,通过三线一单数据应用

9、平台己经为全省7772余个项目预判和环评审批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全国层面三线一单”体系的支撑力度不足,缺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保障,动态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机制亟需明确细化。二是提升资源利用等要素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和引领性,以及新时期如何将碳减排要求及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需不断完善。三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空间布局优化方面应用多,但在环境质量管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方面应用少,实施应用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的三级报送”功能还需推广,智能化水平有待挖掘,公众应用平台还需宣传普及。五是目前对三线一单的具体应用路径仍处于

10、探索阶段,如何推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共享共用“三线一单”,其应用保障机制还需全面建立。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府发(2020)12号)明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发布。因全省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对全省三线一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二)基本原则坚守底线,保持稳定。动态更新应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

11、为底线。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应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立足实际,提升效能。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分区分类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动态更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上位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并联动更新。(三)动态更新工作范围与时限1.动态更新评价范围编制范围为行政区划范围,包括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6个地级市,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民族自治州以及1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总面积

12、17.6167万平方公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将全省分为黔中经济区、毕水兴资源能源富集区、黔东经济带、黔西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黔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黔南石漠化敏感区等七个基本分区,同上版。2.基准年与目标年基准年:2022年(以2022年为基准年,若2022年数据不足,则采用最近年份数据)。动态更新目标年:原则上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2035年。三、生态空间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一)生态保护红线更新根据自然资源厅提供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941.73km2,占全省国土面积23.3%,相较原来的26.06%,下降2.76%o两期生态保护红线对比,调出区域为14168.5

13、5km2,调入区域为9400.64km?,重叠区域31550.95km?,其中,重叠区域占2020版生态保护红线的68.74%。(二)一般生态空间更新根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要点(试行),充分衔接并遵从三区三线”划定结果、林业部门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最新成果,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他重要保护地最新数据,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及双评价中的评价结果,依法依规更新一般生态空间。一般生态空间包括各级各类法定自然保护地、重要保护地、科学评估区等内容。其中,法定自然保护地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14、,根据各类法定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最新成果,依法依规进行更新;重要保护地包括河湖生态缓冲带、重要湖库、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成果进行更新;充分衔接利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及“双评价”中的评价结果,更新科学评估区,将评估出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和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极敏感区纳入一般生态空间。按照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互不交叉重叠的原则,并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扣除了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城镇开发边界、建设用地、工业园区、商品林等,并进一步扣除了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等明令禁止矿产资源开发区域以外的

15、采矿权、划定矿区、探矿权、油气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勘察规划区块、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等七类矿产开发用地,为今后矿产资源开发预留发展空间。本次更新划定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9280.21km2,占全省国土面积16.62%,相较原来的18.45%,下降了L83%。两期一般生态空间对比,调出区域为21069.49kr112,调入区域为17611.27妨2,重叠区域11668.94km2,其中,重叠区域占2020年版一般生态空间面积的35.88%o(三)生态空间更新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941.73km2,占全省国土面积23.3%)及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29280.21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6

16、2%)合并为生态空间,本次更新划定生态空间面积为70231.79km2,占全省国土面积39.86%,相较原来的44.51%,下降了4.65%,生态空间面积比例稍有下降。两期生态空间对比,生态空间调出区域为22913.16km2,调入区域为14692.40km2,重叠区域55539.39km:重叠区域占2020年版生态空间面积的70.82%。将生态空间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入一般管控区,面积为105945.31km2,占国土面积60.14%o(四)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更新针对不同类型生态管控分区,根据2020-2023年修正、修订及新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保护地、科学评估区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

17、律法规、管理条例、办法、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规划等,梳理更新、新增对应的普适性及特性管控要求。原编制依据的相关法律、文件、规划于已废止失效或经修订后文本内容已变更的,删除对应的管控要求。原编制依据未发生变化的,对应管控要求保持不变。本轮更新中,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更新、新增31项,删除4项,无变化71项。四、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一)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水环境质量底线以水环境质量达标为根本,满足国家和城市发展定位和总体要求,制定2025年、2030年、2035年各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底线,其中I类水质目标底线单元数为2个,占比0.23%,1类水质目标底线单元数为26

18、0个,占比29.48%,In类水质目标底线单元数184个,占比67.35%。2.水环境分区管控更新2.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各市州水功能一级区划中水质目标为I类的全部河段及I1类河段的保护区(高功能水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作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2845.39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8%,共分为441个优先保护区。2.2水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共有管控单元数145个,面积47112.86km2,占国土面积28.15%。其中:工业污染源重点管控区(包括工业园、分散工业企业集聚区)面积45924.95k1

19、1r,占国土面积的25.53%,共141个管控单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超标控制单元)面积4709.87k11!2,占国土面积的2.62%,共分为管控单元4个。2.3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将水环境优先保护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以外的其余区域作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共划定水环境一般管控区296个,面积126438.08km2,占全省国土面积70.28%3.水环境容量更新对138个流域控制单元进行2025年、2030年、2035年CoD、NH3-N、TP允许排放量更新,需削减控制单元为7个,包括水城河控制单元、麻沙河控制单元-1、毕节市两岔河控制单元、乌江-猫跳河控制单元、贵阳市清水河

20、麦穰控制单元、打邦河控制单元等。95%流域控制单元水质较好,容量较大,管控的总体思路为完善污水收集设施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中水回用,确保区内水环境质量不下降。4.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更新结合水环境管控分区,根据其识别的限制性、约束性因子及重点环境问题,以国家、区县等各级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为底线,衔接各区域、流域保护及治理要求,结合各区域发展战略及其给水环境资源带来的压力和重大问题,突出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管控单元的特点和保护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十四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规划、十四五”

21、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等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按照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四个方面制定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分区管控要求,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二)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根据国家和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几年大气环境质量变化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兼顾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适合于中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2025年底线为十四五末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目标。2.大

22、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更新在考虑经济发展、工业企业发展的情况下,经技术分析,PM2.5允许排放量仅贵阳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存在富余,PMlo在遵义市、毕节市已无环境容量,其余市州均有环境容量。SO2在贵阳市、铜仁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还存在环境容量。NO2除遵义市、毕节市无环境容量外,其余的市州均有环境容量。VOCS无允许排放量的城市为贵阳市、遵义市,其他城市尚有剩余环境容量。3.大气环境管控分区更新3.1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无最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参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中划定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纳入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为16471.72ki,占国土面积的9.35%,共分为253个管控单

23、元。3.2重点管控区划定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面积为16887.34km2,占国土面积的9.58%,共分为581个管控单元。共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将受体敏感区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利用三区三线”中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数据进行划分,将居住、商贸为主的区域、城镇化人口聚集发展较快的区域,以及城镇总体规划中以居住、商贸、文教和科研为主的区域和规划的旅游度假区等人口聚集区划定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划定合理。最终通过统计得到受体敏感区,面积2569.18kn占国土面积的1.46%,共分为90个管控单元。(2)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将高排放区为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园

24、区、开发区规划的开发边界以及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厂界矢量数据为基础,进行高排放区的更新。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地方重点发展的工业园区及工业园区外国家及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划定为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首先利用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矢量数据或规划用地布局图通过地理位置配准,识别工业园区范围作为高排放区域。此外,国家及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用地范围通过收集企业厂界矢量数据及卫星影像来识别作为重点监控企业的高排放区域,然后通过叠加获得大气环境高排放区。最终高排放区划定面积为2915.26km2,占国土面积的1.65%,共分为管控单元299个。(3)大气环境弱扩散区结合实际地形和气象资料,通过分析,最终取边界层高度小于350

25、m的区域划定为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划定大气环境弱扩散区面积6450.79km2,占国土面积的3.66%,共分为114个管控单(4)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结合实际的地形和气象资料,通过分析,取风速大于5m/s的气流传输通道区域划定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划定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面积4952.11km2,占国土面积2.81%,共分为78个管控单元。(5)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在大气环境管控分区中,除了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和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其余部分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纳入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面积为146831.33km*占国土面积的83.35%,共分为92个管控单元。4.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

26、求(1)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该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一级标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理。(2)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禁止新(改、扩)建高污染项目,现有重污染企业全部搬迁或者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煤、燃料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和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是大气污染物传输和累积的严控区,该区域内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新建大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

27、上述禁止项目。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域,也是大气污染物增量的严控区。(3)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根据管控区现状或规划空间发展类型执行相关规范要求。(三)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更新1.动态更新原则及依据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以乡镇为单元,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角度,划分了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和一般保护区。(1)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以自然资源部门“三区三线”中永久基本农田矢量数据扣除农用地重点管控区所得;(2)农用地重点管控区。以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中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为基础数据;(3)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

28、用地重点管控区采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高风险地块及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中建设用地管理系统污染地块两类基础数据合并所得;(4)一般保护区。一般管控区为优先保护区和重点管控区之外的其他区域。2.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更新到2025年,全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到203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重向好,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更新按照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区划分的原则和技术规范要求,为便于相关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对划分的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保护区进行编码。因基本

29、农田图斑非常破碎,难以对管控区内的每个图斑逐个编码,因此,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部分将以乡镇为单位对其区域内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保护区按对应要求进行编码。(I)优先保护区划分成果优先保护区1360个,总面积为25844.65k112,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4.68吼从空间分布情况来看,毕节市和遵义市优先保护区面积占所在区域国土面积比例较大,分别占到国土面积的17.03%和18.70%,而贵阳市和贵安新区优先保护区面积占比较小,分别占国土面积的3.82%和0.36%o(2)一般保护区划分成果土壤一般管控区管控单元数量为1449个,总面积为142449.52km2,占国土面积比例为80.90%。

30、从空间分布情况来看,黔东南州和遵义市一般管控区所占国土空间比例较大,达到了18.36%和17.63%;而贵安新区和贵阳市所占比例相对较小,为0.25%和4.33%o4.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令第4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第三次修正)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1、(黔府发(2016)31号)、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黔环综合(2022)37号)、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黔环土(2023)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提出土壤环境风险分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本管控要求已划定的管控单元为管控对象,分为优先保护区、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和一般保护区。其中,对于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和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区,分别提出了空间布局约束和环境风险防范两个方面的管控要求,对于农用地重点管控区和一般保护区,主要从环境风险防范方面提出管控要求。五、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一)能源利用上线更新以国家“十四五”

32、能源低碳转型目标要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为总体指导,以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依据,以市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节能减排综合方案等为补充,梳理能源利用效率和结构的要求,更新到2025年能源利用上线指标及管控要求。各市州及县(区、市)划定的能源(煤炭)资源重点管控区即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主要为人口密集和部分城市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本次动态更新未调整。(二)水资源利用上线及管控分区更新根据水利厅、发改委印发各市(州)十四五”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黔水节(2022)17号)确定到2025年各

33、市州水资源利用上线更新结果见表K表1各市州水资源利用上线(2025年)地区用水总量(亿立方米)用水效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比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贵阳市(含贵安)13.316.020.00513六盘水市9.216.022.00.506遵义市26.022,020,00.527毕节市13.916.025.00.512安顺市9.125.022.00.505黔西南州9.015.020,00.499铜仁市9.8016.022.00.492黔东南州13.726.025.00.491黔南州13.018.020,00.505根据全省各县(市、

34、区)2021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评价水资源承载负荷等级(用水总量超载情况),对比用水强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是否满足目标要求,综合评价将水资源临界或超载的以及用水强度不达标的区域划定为水资源重点管控区,更新后全省88个县共划定水资源重点管控区35个。(三)土地资源管控更新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综合各市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全省及各市州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指标见表2。同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将全省“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表2

35、市(州)域土地资源利用管控上线一览表市(州)耕地保有量(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平方千米)全省5027,973613.9740941.734511.87贵阳市275.60180.84971J2879.70遵义市906.91641.357338.19749.30毕节市1187.20789.884621.86506.97安顺市340.92266.901993.23330.3六盘水市358.81236.851403.15382.26黔西南州2962+192091.724304.4534348黔南州518.56425.477201.02549.4

36、3黔东南州481.34408.998527.61388.17铜仁市514.31349.924578.59382.25(四)岸线资源利用上线更新岸线划定方法不变,依据“三线一单”岸线生态环境分类管控技术说明,本次更新主要基于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土空间划定成果,结合2020年来更新的省管河流岸线规划功能的划分结果,结合省管河流岸线规划功能的划分结果,岸线开发保护现状,衔接现有岸线管理要求,将岸线划分为优先保护岸线、重点管控岸线和一般管控岸线。(1)优先保护岸线:包括自然岸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江河源头、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及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涧游通道、河湖缓冲

37、带及功能目标为I、II类的水体对应的岸线。其他生态保护红线中的重要岸线也应纳入优先保护岸线。(2)重点管控岸线:包括现状及规划的各类港区及工业开发等人工化程度较高、生态环境压力较大的岸线。(3)一般管控岸线:其它岸线。更新后全省14条省管河流划定岸线7424.815km,共分为2027个分区。其中优先保护岸线1290个,长度4828.39km,占总长度65.03%;重点管控岸线472个,长度1682.02km,占总长度22.65%;一般管控岸线265个,长度914.41km,占总长度12.32%。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1.全省划定更新结果本次更新划

38、定1459个综合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82个,面积为70513.70km2,占国土面积的40.02%,重点管控单元455个,面积为17905.51km:占国土面积的10.16%,一般管控单元122个,面积为87761.74kn2,占国土面积的49.82%。2.七分区划定更新结果从更新后的7个分区来看,全省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分布仍在黔西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赤水河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黔南石漠化敏感区、黔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四个生态保护带,四个生态保护带优先保护单元占比达到22.63%,占全省优先保护单元的56.72%。重点管控单元仍主要集中在黔中经济区、毕水兴资源能源富集区及黔东经

39、济带等三个经济发展极,三个经济发展极重点管控单元占比7.26%,占全省重点管控单元70.12%o七分区综合管控单元的划定结果与其识别的发展与保护定位相一致。3.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对比3.1全省划分更新变化更新后全省综合环境管控单元增加12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增加120个,重点管控单元增加30个,一般管控单元减少23个。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国土面积由41.98%降至40.02%,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国土面积由14.72%降至10.16%,一般管控单元面积占国土面积由43.30%升至49.82%o2020版城镇开发边界连片,其中部分扩展到乡镇界,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较为精细且面积较小,是造成更新后的

40、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缩减的主要原因。优先保护单元的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各类保护地边界更新调整,从而形成的保护地或饮用水源地新增或跨市州区县导致单元个数的增加。3.2七分区划分更新变化更新后七分区综合管控单元的划定结果与2020版基本一致。(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1.更新思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思路是以划定的综合管控单元为基础,三线识别出的限制性、约束性因子为导向,结合现状评价的重点环境问题,以国家、各市州的经济产业发展调控、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等法规、政策和文件为依托,进一步衔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各类规划、计划、方案等文件,并以开展过的战略环评、规划环评等为补充,对每个管控单元逐

41、一提出定量、定性的管控要求。要突出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管控单元的特点和保护需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维度,针对环境管控单元提出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等调控策略及导向性的环境治理要求,分类明确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发展、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单元内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目标和管控要求以及自然资源管控要求,综合确定准入治理清单;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2.更新方式及结果2.1梳理法规政策,衔接既有环境管理要求,形成全省普适性管控要

42、求。以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分区管控要求及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要求为基础,分别梳理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以及战略/规划环评成果,衔接集成关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既有管理要求,制定适合全省层面的普适性管控要求清单。2.2结合经济发展格局,突出战略环境问题,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经济发展格局和生态空间格局,明确环境问题解决思路,并结合三线”成果及各管控区实际情况及社会发展形势,针对全省黔西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毕水兴资源能源富集区、黔中经济区、黔南石漠化敏感区、黔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黔东经济带、赤水河水源涵养生

43、物多样性保护区等七个工作分区,研判各片区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形势,根据各片区社会经济发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等差异,逐一分析各片区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和突出问题,提出各片区的管控要求。2.3以目标+问题”为导向,形成市州差异化管控要求以市(州)为单位,将贵州市、片区的总体要求逐一解构至各个市州,对各市州区位特点、发展定位与目标、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管控要求等特征进行了研判分析。以满足发展需求、解决具体环境问题为原则,形成全省9市(州)的差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4普适性与差异性结合,制定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三线”工作成果,将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允许排放量及区域削

44、减量等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开发利用效率方面的要求,从空间上全部落到各环境管控单元中,对各环境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管控要求。七、优化措施以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为目标,坚持立足实际,持续优化,建立动态更新、定期调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建立完善与我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一)加强立法和顶层设计工作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的立法工作,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提供工作基础和指引。将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

45、建设。(二)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是我国空间开发和保护领域的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则属于空间保护领域的专项规划,因此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具体包括工作底图的一致性、同类单元划分方法的统一性、政策单元的协调性、成果图件的融合性等方面。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和融合,共同发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作用,并成为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监管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三)坚持系统管控和要素管控相结合对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流域,从生态系统完整性出发进行单元划分,把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作为管控目标,把生态保护和修复作为工作重点。对于城市

46、开发边界、工业园区等人口和产业集中区域,要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行综合管控。其他区域则应根据各环境要素的空间分异规律、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管理需要分别划分或识别针对环境要素的管控单元。(四)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主要管控抓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针对最底层的管控单元制定,成为规划审查和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类和限制类管控单元应该坚持目标导向,主要编制正面清单,提出生态保护和建设要求。人口、产业集聚区及要素管控单元应坚持问题导向,主要编制负面清单,明确限制和禁止的事项。(五)持续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三线一单”实施应用领域。在提高分区域、分时段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科学性的基础

47、上,将环境目标、允许排放量和削减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强化环评领域应用的同时,可向支撑污染防治、环境质量达标等领域扩展;在明确与环境质量底线密切相关的资源、能源利用指标的基础上,将生态流量、自然岸线保有率、减污降碳协调管控等要求纳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用领域可向支撑水资源综合利用、地下水开发利用、岸线保护和利用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扩展。(六)探索三线一单”辅助支持监督执法的路径结合监督执法快速、直观、精准的特点和需求,研究可用于辅助支持监督执法依据的三线一单”成果,在提高环境管控单元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成果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基础上,研究快速空间点位比对、移动查询、关键信息提取和违规违法快速判断等方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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