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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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第一章引言、定义和解释第1条引言1.1签署时间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在_签署。1.2签署主体121甲方(政府方)名称:法定代表人:_122乙方(社会资本方)名称:法定代表人:_1.3关于合同主体的特别约定131甲方主体如遇行政区划变更或政府机构调整等情形,若该变更或调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则由变更或调整后的主体作为本合同甲方,继续履行合同;若该变更或调整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则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承继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合同。1.3.2乙方应当维持其签署本合同时所具备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确保合同履行期间其主体结构、性质、资质等始终符合有关要求,不发生任何不

2、利于合同履行的变化。1.4关于乙方主体的特别约定1.4.1因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具体实施,所以先由中标社会资本作为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再由项目公司与本合同甲方签署“关于全面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合同,从而取得本合同乙方主体法律地位。1.4.2中标社会资本负责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补充合同的签署。1.4.3中标社会资本作为项目公司的控制者,应当确保项目公司成立后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为此,中标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签署上述补充合同,以及补充合同签署后其对

3、本合同项下乙方主体合同义务的全面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5关于项目公司的特别约定15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868.72万元。其中,中标社会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4138.41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5%;政府出资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730.31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具体出资期限及数额按照本合同第四章执行。政府出资方按照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分配权。1.5.2项目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公司住所为:项目所在地(限定),其他:一(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1.5.3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委派1名董事,并

4、担任副董事长职务。1.5.4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由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委派1名监事,并担任主席职务。1.5.5其他相关人员安排:_1.5.6政府出资代表委派到项目公司任职的人员,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的,应当由政府出资代表重新委派。1.5.7其他约定:(1)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2)项目合作期间,政府出资代表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对外投资、借款、担保、资产抵押、股权质押,重大资产处置以及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0)项目公司章程应当符合本合同的有关

5、约定和要求;(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1.6签约背景161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55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和精神,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为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某市乡镇(陈贵、灵乡、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

6、运营和维护。1.6.2本项目相关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己获得政府有关批准。1.6.3本项目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1.6.4政府授权某市城建资金管理办公室作为木项目的实施机构,即本合同甲方。1.6.5甲方依法通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确定了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为,即本合同乙方。1.6.6政府指定某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1.7签约目的在上述背景下,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等有关规定,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

7、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充分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第2条定义政府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作为PPP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主体时,称为政府方。本合同政府方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即本合同甲方。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称为社会资本方,即本合同乙方。在项目公司未成立时,先由中标或成交社会资本作为乙方,与甲方签署PPP项目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再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关于全面承继PPP项目合同项下乙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合同,取得PPP项目合同乙方的主体法律地位。社会资本系PPP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投资人),在具体PPP项目中,称为中标

8、或成交社会资本。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依法确定,即项目公司专门负责PPP项目运作的公司。本项目项目公司由货币出资设立。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融资方可以是一两家金融机构,也可以是由多家银行或机构组成的银团O承包商和分包商承包商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通常与项目公司签订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承包商可能会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把部分工作分包给专业分包商。专业机构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经济、技术、财务、法律等领域,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

9、价本合同约定的每吨污水处理的综合单价,包括每吨污水处理的单位经营成本(含大修费用、管网维护费用、污泥处置费用等)及合理利润。经营成本构成参照现行的国家、地区相关文件等,如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等。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开工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之日(本项目首个单项工程)。竣工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本项目全部建设工程)。开始运营日试运营期结束之次日起,应满足项目完工且出水达标的运营条件移交日社会资本方完成项目移交之日。BOT建设、运营、移交。第3条解释3.1本合同,即某市乡镇(陈贵、灵乡、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以及相关补充和变更协

10、议,以上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3.2本合同所指任何合同或文件均包括经有效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3.3本合同标题仅供参考,不影响合同内容及其具体解释。3.4本合同中一方或“双方均指本合同的一方或族点,包括经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所允许的,该方的承继主体。3.5本合同中年月日等期间,均按公历计算。3.6本合同中“包括均指包括但不限于。3.7本合同中所涉及的资金数额均指人民币。3.8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乙方担保,包括中标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向甲方提供的担保。3.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交任何文件的复印件,均应当加盖乙方公章,且甲方有权核对原件。3.10除非另有特别

11、约定,当构成本合同的各文件之词语含义含糊不清或者不一致时、条款内容相互冲突或者不相符时,其词语解释和条款效力的优先次序如下:(1)双方后期书面签署的针对于本项目的变更协议(具有明确变更意思表示的有效协议);(2)补充合同(即项目公司成立后同甲方签署承继本合同乙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合同);(3)合同正文;(4)合同附件。第二章项目范围和期限第4条项目范围4.1项目概况4.1.1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某市。建设内容如下:(1)陈贵镇污水处理厂及主干管网新建陈贵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7亩,分两期建设。其中,近期建设规模为0.7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1.5万m3d。污水主干管网按照规划初步确定14651米。

12、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2)灵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主干管网灵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拟用地面积约21.3亩,初步确定按近期0.5万m3/d、远期1.0万m3d进行设计,本项目在原有污水处理厂(灵乡镇现有污水处理厂生化池和二沉池是按0.5万m3/d设计,其它建构筑物均按1.0万m3d设计)基础设施上进行提档升级建设。污水主干管网按照规划初步确定为10678米。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3)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

13、处理工程拟占地32亩,建设规模近期为0.20万m3d,远期为0.30万m3d0工业废水主干管网按照规划初步确定为20495米。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4.1.2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最终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准;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参数等详见本合同有关附件。4.2合作范围4.2.1本项目采用PPP模式(BOT和RoT)运作,即项目合作期间,由乙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履行本合同约束性条款,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4.2.2项目合作期间,乙方享有合作范围内项目设施的

14、运营维护权,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项目运维服务收入。上述合作范围是排他的,即甲方在项目合作期间不得就上述合作范围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其他任何一方合作。4.3合作流程(1)中标社会资本作为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后,按照约定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关于全面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合同;(2)补充合同签署后,项目公司作为本合同乙方,按照约定进行项目投资和建设:(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约定进行运营和维护,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4.4双方主要权利义务4.4.1甲方主要权利:(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

15、构对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行使监督权和介入权;(2)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4.4.2甲方主要义务:(1)提供项目用地,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协调项目审批和相关项目配套条件;(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费义务;(3)在接收点提供符合进水标准的进水,并在交付点接收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4)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43乙方主要权利:(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享有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权利;(2)享有获得政府的支持和相应回报的权利;(3)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4.4.4乙方主要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投入资金,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开始项目运营,确保工程质

16、量和项目运营的持续稳定;履行环境、地质、文物保护和安全生产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2)自行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自行承担项目融资及债务清偿责任;自行承担因其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超额支出责任;(3)项目运营期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出水水质需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4)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5条合作期限5.1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共计26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系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建设期限)自项目开工日起算至项目竣工日为止;运营期为25年,自项目运营日起算。5,2期限的延长5.2.1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的固定期间,原则上不予延长。但是发生非应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导致乙方遭受严

17、重经济损失的情形下,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围内,适当延长乙方项目运营期间。5.2.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项目公司可以请求甲方合理延长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限延长的运营期间相应顺延):(1)因甲方违约导致项目公司延误履行其项目建设义务;(2)因发生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导致项目公司延误履行其项目建设义务;(3)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公司延误履行其项目建设义务;(4)双方协商延期并签订了书面延期协议。5.3期限的结束5.3.1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时,项目合作期限结束。5.3.2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乙方应当将本项目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因项目提前终止而移交项目的,乙方有权按

18、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补偿,但应当首先无条件向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移交项目。5.3.3因项目合作期限届满而移交项目时,移交日期限为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次日;因项目提前终止而移交项目时,移交日期限为项目提前终止之日起60个工作R内。第三章前提条件第6条前提条件6.1履行资本金投入义务乙方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资本金的投入义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第四章。6.2完成融资交割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当以项目建设为目的,签署并向融资方提交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就本项目获得资金的所有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关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本项目建设所需融资已经落实.6,3获得相关审

19、批项目开工前,本项目的实施应当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获得相应的批准或备案。其中项目立项批文、灵成工业园子项目可研与环评及初步设计批复、PPP项目“两评一方案”批勉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予以配合;其他事项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6.4保险已经生效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购买相应的保险(详见本合同第十二章),且主要保险的保单已经生效。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有关保单的复印件。6.5主要合同己经签订项目开工前,乙方应当根据本项目的需要,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方合同6.6担保已经提供乙方己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有关担保(详见本合同第十章)。第7条前提条件豁免7.1上述

20、前提条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被豁免,但只有负责满足该前提条件一方的相对方拥有豁免的权利。7.2前提条件的豁免包括期限的延展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免除。前提条件的豁免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第8条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8.1合同终止如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前提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被满足,并且负责满足该前提条件一方的相对方也未同意豁免,则该方有权终止本合同。8.2合同终止的效力和后果821权义终止因未满足前提条件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双方有关项目合作的相应权利义务终止。8.2.2经济赔偿如因一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其应当满足的前提条件导致本合同终止,则另一方有权向其主张一定的经济赔偿,但经济赔偿的额度应当

21、与合同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相匹配,并符合我国合同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8.2.3提取担保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达成前提条件,且甲方也未同意豁免该前提条件时,甲方有权提取乙方担保项下金额。第四章项目投融资第9条项目投融资9.1本项目估算建设总投资为16229.06万元。其他具体参数详见本合同有关附件。9.3本项目资本金为4868.72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30%。项目资本金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形式投入/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某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85:15的比例共同投入。其中中标社会资本投入4138.41万元,某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入730.31万元。9.4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余资金(债务

22、资金)约11360.34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70%,由乙方通过贷款或其他融资途径解决。第10条乙方投融资的权利和义务10.1乙方的投融资权利10.1.1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资产及相关权益归属于政府:项目合作期间,乙方享有项目资产的合理使用权;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乙方应当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10.1.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通过在其享有的项目资产或相关权益上设定担保等方式,获得项目融资。10.2乙方的投融资义务10.2.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投融资义务,确保其投融资满足项目需要,不会因资金投入或融资问题延误项目进度。10.2.2乙

23、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妥善履行资金支付义务,确保不会因其资金支付问题引发社会矛盾或造成其他不利影响。10.2.3项目融资由乙方负责,并独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甲方应当对乙方的项目融资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融资以及债务偿还的有关风险和责任。10.2.4乙方应当确保项目公司的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且不得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行为。10.3投融资计划安排10.3.1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本项目资本金应在三个月内实缴到位50%.六个月内全部实缴到位=10.3.2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余资金(债务资金),应当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及时投入。具体计划安排由乙方制定项目投融资方案,报

24、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投融资和资金支付义务的履行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融资需经甲方审核,对于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贷款以及向金融机构以外主体进行的融资,甲方有权视融资风险程度予以否决。第11条融资方的权利11.1融资方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项目资产或相关权益以及项目公司股权等为担保,向融资方申请融资。融资方在行使主债权或担保债权时应受以下条款的限制(乙方在与融资方签订融资协议时应当予以约定):(1)对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对本项目资产或相关权益采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保全措施之前,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3)对乙方在履行融资

25、协议中的任何缺失或违约,均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11.2融资方的介入权发生乙方违约事件,且乙方无法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补救时,经甲方书面同意,融资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本项目提前终止前对项目进行补救,以避免或降低项目提前终止对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具体权利义务由届时甲方、乙方、融资方签订的介入协议约定。第12条再融资12.1乙方可以对本项目进行再融资,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融资应增加项目收益且不影响项目的实施:(2)申请再融资和签署再融资协议前必须经甲方的书面批准。第五章项目用地第13条土地权利的取得13.1甲方以土地划拨或其他合法方式提供土地,然后由项目公

26、司无偿使用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进入场地的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某市政府为项目公司提供临时用地,经甲方认可,涉及土地使用的相关税费,如在建设期产生则计入总投资,如在运营期产生则计入运营成本,按照调价机13.2取得土地权利的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13.3项目用地如涉及土地收储、房屋征收等事项,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第14条取得土地权利的费用甲方为乙方协调项目用地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土地平整费用)由乙方承担,计入项目建设成本(乙方投入部分)。第15条土地使用的权利及限制15.1乙方的土地权利:项目合作期间,乙方有权独占性使用项目用地以实施本项目。

27、15.2乙方土地权利的限制:(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作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2)乙方的土地权利受土地授权使用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束,并且要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15.3甲方的场地出入权15.3.1甲方有权出入项目设施场地。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受以下条款的限制:(1)仅在甲方行使监督权时才有权进入场地;(2)甲方进入场地时应提前通知乙方;(3)甲方需要遵守一般的安全保卫规定,并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或运营。15.3.2上述条件和限制仅是对甲方合同权利的约束,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为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责而采取相应措施的,不受上述合同条款的限制。

28、第六章项目建设第16条项目前期工作16.1本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阶段)、灵成工业园子项目可研与环评及初步设计、PPP项目咨询等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除另有特别约定外,本项甲方享有决定权),甲方予以协助、监督和最终确定。16.2甲方负责完成的前期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其他前期工作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计入项目建设成本。16.3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将前期工作所形成的有关成果和资料等及时移交给乙方。第17条项目的设计本项目设计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灵成工业园子项的可研、环评及初步设计由甲方负责完成),甲乙双方各自对所负责完成子项的设计负

29、责,确保设计满足项目运营及进出水水质要求。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协调设计单位配合提供设计服务工作,并对设计的调整内容予以确认。运营期内,涉及工业废水的灵成工业园子项目如因园区新增入驻企业引起来水超出现有工艺处理能力,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18条项目的建设18.1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注:本项目不含远期建设内容)18.1.1陈贵镇污水处理厂及主干管网新建陈贵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7亩,分两期建设。其中,近期建设规模为0.7万m3d,远期建设规模为1.5万m3d。污水主干管网按照规划初步确定14651米。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

30、标准。18.1.2灵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主干管网灵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拟用地面积约21.3亩,初步确定按近期0.5万m3/d、远期1.0万m3d进行设计,本项目在原有污水处理厂(灵乡镇现有污水处理厂生化池和二沉池是按0.5万m3/d设计,其它建构筑物均按1.0万m3d设计)基础设施上进行提档升级建设。污水主干管网按照规划初步确定为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18.1.3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灵成工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拟占地32亩,建设规模近期为0.20万m3d,远期为0.30万m3/d。工业废水主干管网按照

31、规划初步确定为20495米。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18.2项目建设要求18.2.1建设标准要求:(1)项目建设应当依照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并且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2)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竣工验收合格;(3)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4)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5)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要求(详见本合同有关附色里迫出生变S46号文件等)。1822建设时间要求(1)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自监理单位下发开工

32、令之日起算12个月;(2)本项目开工日最迟期限为一,竣工日最迟期限为竣工日最迟期限为,运营日最迟期限为一(3)乙方应当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建设必须达到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所要求的阶段性工程进度。18.2.3工程变更管理;(I)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施工中设计变更与成本控制有矛盾,或进度、质量与成本控制有重大矛盾,且确属需要突破预算的,应当报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决定;(2)工程签证按照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施工中工程签证与成本控制有矛盾,或进度、质量与成本控制有重大矛盾时,应当确定审批权限,并报甲方及政府

33、有关部门决定;(3)甲方要求变更、增加或修改项目工程时,应当就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或补充。18.3项目建设责任18.3.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该责任不因项目建设己部分或全部由乙方分包给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乙方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承担法律责任。18.3.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资料。18.3.3甲方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在不降低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工期缩短、费用结余、质量提高等乙方显著的成绩予以资金奖励。18.3甲方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介入甲方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介入权利主要包括:(

34、1)定期获取有关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2)在不影响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场检查和测试;(3)对建设承包商的选择进行监督(包括设定相应资质要求);(4)对建设承包商的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包括审核承包合同);(5)对工程款计量与支付进行监督(包括实施资金监管措施);(6)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建设工作;(7)其他。第七章项目运营和维护第19条开始运营19.1开始运营条件:(1)项目建设己经完工(除一些不影响运营的部分)并且已经达到满足项目目的的水平;(2)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划完成项目试运营(依法如需试运营);(3)出水达标排放;(4)满足项目开始运营条件的其他测试和要求已经

35、完成或具备;(5)甲方批准项目开始运营。19.2运营准备和试运营19.2.1乙方应当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运营的实际需要开展项目运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项目人员进行设置和技术培训、对项目设施进行安全和稳定测试等。19.2.2乙方应当编制项目试运营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并予以执行,项目试运营计划应报甲方进行备案。乙方申请试运营。具体程序如下:(1)乙方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试运营的书面申请;(含项目试运营计划)(2)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其试运营。如不同意,则应同时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予批复,则视为甲方批准乙方的项目试运营计划并同意乙方试运营

36、;(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试运营,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同意试运营的书面通知后,应当按照甲方的意见尽快纠正所存在的问题,并重新申请试运营。乙方对甲方的意见有异议的,应按争议解决程序处理(详见本合同第十八章);(4)试运营期间如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可能实质性影响项目运营的情形,乙方应当立即停止试运营,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试运营,乙方应当尽快纠正所存在的问题、重新申请试运营;(5)试运营期间自试运营起始日开始,试运营期暂定为90日,试运营期间产生的直接成本计入总投资。19.3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始运营的后果19.3.1因乙方原因导致运营延误的后果:(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费机制,

37、项目开始运营后乙方开始获得政府付费,所以乙方获得付费的时间将会后延,因此而产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有权提取乙方担保项下金额,用以抵扣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19.3.2因甲方原因导致运营延误的后果:(1)政府付费仍自项目运营开始,因此而产生的资金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9.3.3因不可抗力或应由双方共担的风险导致运营延误的后果:(1)政府付费仍自项目运营开始,后延期间的资金损失由双方分担:(2)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第20条运营期间的权利与义务20.1项目运营的内容20.1.1运营

38、期间,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后排放;对项目设施实施日常预防性养护、经常性巡查、定期检测和评价,按适用技术规范的标准进行必要的维护。确保项目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使用目的,安全和稳定的运行。具体项目运营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有关附件为准。20.1.2基于法律、行业标准、社会需求变更等情况,当本项目服务需求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变更服务需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项目运维服务,由此增加或减少项目运营成本的,政府付费相应调整。20.2项目运营的标准和要求20.2.1运营期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运营管理目标,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和规范提

39、供项目运维服,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具体标准和要求在乙方编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的项目运营方案中确定。20.2.2乙方应当编制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案并在项目开始运营前提交甲方审核通过,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运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该方案的最终确定权。该方案应当载明项目运营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运营管理的目标、方式和方法;项目设施维护计划,修理和更换的时间、费用以及上述维护、修理和更换可能对项目运营产生的影响等内容。20.2.3乙方应当编制项目运营和维护手册,进一步明确项目日常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设施、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运营之前报送甲方审查通过。20.2.4乙方应当编制突发事

40、件应急预案,并在开始运营之前报送甲方审查通过。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营。20.2.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有关项目运营和维护情况的报告和资料。20.3运营责任划分20.3.1乙方应当自行完成项目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相应专业的运营维护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20.3.2乙方承担项目运营期间的运维投入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计入项目运营成本。乙方承担运营成本控制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超额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计入项目运营成本。2033运营期间,本项目如涉及计划外的更新改造、追加投资,以及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等事宜

41、,乙方应当向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计划方案,经批准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20.3.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该责任不因乙方已将部分或全部运维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维护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20.3.5甲方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在不降低项目运维服务的前提下,对项目运维的成本降低、效率提高、评价优良等乙方显著的成绩予以奖励。20.4进出水要求20.4.1甲方负责为乙方在接收点提供符合进水标准的进水,并在交付点接收乙方处理后的出水。乙方应当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20.4.2乙方的出水水质

42、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级A标准;污泥处置执行标准:污泥浓缩脱水后含水率80%(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泥浓缩脱水后含水率085%)。污泥处置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承担25km以内的污泥运费。20.4.3进出水水质标准以现行的国家、地区文件要求及相应批复为准。20.4.4水质超标的处理20.4.4.1进水水质超标:(1)进水中除PH值以外的任何一种进水主要水质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进水水质标准20%以内(含20%),视为此种超标在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保证出水水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出水质量标准;(2)如果进水中除PH值以外的任何一种进

43、水主要水质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进水水质指标20%以上,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双方应当及时妥善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出水水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出水质量标准。因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或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进行相应的政府补贴。20.4.4.2出水水质超标:如果任何一项出水水质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当日出水应视为超标,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20.4暂停服务20.4.1计划内的暂停服务运营期间,如果需要对项目设施进行定期的重大维护或修复并暂停服务,乙方应当在实施运营维护计划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在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予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将暂停服务的影响降至最低。发生计划内的暂停服

44、务,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0.4.2计划外的暂停服务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进行运营维护方案之外的维护或修复并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尽最大可能降低暂停服务的影响并尽快恢复正常服务。对于计划外的暂停服务,责任承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3)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而产生的额外支出由乙方承担,计入项目运营成本。第21条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权利主要包括:(1)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入场检查;(2)审核乙方拟定的

45、运营和维护方案并提出意见;(3)定期获得有关项目运营和维护情况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运营维护计划、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故报告等);(4)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后评价;(5)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其他。第22条公众监督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的透明度,双方均有义务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项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产出标准、运营绩效结果等),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甲方定期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本项目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第八章股权变更限制第23条股权变更的含义与范围本合同所指股权变更,包括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以及其他导致项目公司股

46、权结构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第24条股权变更的限制24.1锁定期24.1.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十年止(建议)为锁定期。锁定期内未经甲方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发生上述第23条所定义的股权变更。24.1.2锁定期届满,项目公司如发生股权变更,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公司股权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否则将直接被认定为乙方违约行为。24.1.3锁定期内,如果发生以下特殊的情形,原则上甲方可以允许项目公司发生股权变更:(1)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的关联公司;(2)为履行本项目融资项下涉及金融机构的担保而涉及的项目公司股权变更;(

47、3)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发生的股权变更。24.2其他限制24.1甲方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质押等情况,拥有一票否决权。24.2项目公司相关股权的受让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并承继转让方的有关义务。对于受让方的上述限制不以锁定期为限。24.3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后果项目公司股权变更违反本章约定的,将直接被认定为乙方违约行为;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项目。第九章付费机制第25条付费方式25.1本项目付费方式为政府付费,按使用量付费原则并搭配绩效付费机制。详细成本估算详见本合同有关附件。本项目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不超过6.81%o25.2污水处理服务费(水量以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的进水水量为准)25.2.1计算方式陈贵污水处理厂灵乡污水处理厂灵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万m3d)按照经营期第1至3年为设计规模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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