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音美教师教学规范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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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音美教师教学规范要求为规范我校音美教学,切实提高学生音美学科素养,特制定音美教学规范要求及奖励措施如下:一、常规教学1、认真按按课标要求备课,设计好教案,组织实施有效的课堂教学。2、每节课均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的技能进行训练。3、学期末要使学生会唱所有课本内的歌曲。4、学期末要使学生掌握课程标准要求的乐理知识、美术知识。5、使学生能掌握一件乐器的使用;能掌握一项美术技能(素描、水粉画等)二、社团活动1、音美教师要根据分工做好小组成员的选拔工作,建立好各个组织的建档工作(合唱、舞蹈、乐器、写字、绘画等)。2、责任教师要设置好训练刚要,充分利用好体育大课间(课间操),做好学生的训练工作。

2、训练时,要依据训练刚要,有主题、有目的,统一活动,组织要严密,教师指导要到位,严禁私自活动、组织松散或者指导教师不到位的现象。3、教师要做好训练记录,并选取代表性的训练镜头、资料,做好存档工作。4、全市组织的艺术展演中,要力争获得一等奖。三、舆论宣传1、美术教师做好学校宣传栏、板报、学校环境、处室等艺术美化,以及重大节日、学校举行的艺术活动等宣传工作。2、音乐教师做好重大节日、学校举行的艺术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宣传工作。四、考核1、待机会成熟时拟对音乐乐理知识、唱歌、乐器进行考试;美术对美术知识、绘画等进行考试(暂不施行)。2、艺术展演(比赛):代表学校参加栖霞市教体局组织的艺术展演,每获得一个栖霞市一等奖,给予辅导教师辅导排练费200元;代表学校参加烟台市组织的艺术比赛,每获得一个烟台市一等奖,给予辅导教师辅导排练费600元,每获得一个烟台市二等奖,给予辅导教师辅导排练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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