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11月1日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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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廊坊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11月1日修订)廊建质安(2017)121号廊坊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廊坊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办、局平安生产、消防平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加强应急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实力,削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局对廊坊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原廊坊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廊建质安201671号)同时废止。-2-附件:廊坊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11

2、月I日修订)廊坊市建设局2017年11月1日附件廊坊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11月1日修订)1.总则11.1编制目的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实力,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建设工程生平安事故,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河北省危急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灾难应急预赛、廊坊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3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

3、除活动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的应对工作:(1)较大及以上事故;(2)市建设局认为须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4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平安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平安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削减建设工程平安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4-和危急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气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业企业及管理机构相应的职责,有效处理突发事务。(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纳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实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

4、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实行平安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重大危急源管理,作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以及事故预防、预料和预警工作。开展培训教化,组织应急演练,做常备事懈。充分利用已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气的作用,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2.1组织指挥机构2.1.1市建设局依据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应急工作制度和预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由市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

5、局办公室、计财科、招标办及建设监察办、质安科、城建科、市场科、公用事业科、安监站、质监站、征收办、市政处为成员的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协调联络组、物资保障组、信息组和抢险救援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建设工程、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危急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为事故救援工作供应有关建筑物的技术支持;组织协调、处理被破坏的相关重要设施的修复工作。(1)办公室。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是建筑工程平安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和协调建筑工程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全

6、市建筑工程平安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刚好了解驾驭全市范围内建筑工程平安事故状况,依据状况须要,向市政府、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状况和应急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组织事故应急技术探讨和应急学问宣扬教化等工作。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局建筑工程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刚好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收集、汇总报告事故状况。(22)专家组。为加强对事故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有效性,成立应急处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市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成员以及局相关业务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评估-6-建设工程生

7、产平安事故危害程度,预料事故隐患,在处理事故现场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对策,为领导小组决策供应科学依据。(33)协调联络组。负责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部门联系沟通及状况互报和人员救治。(44)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大型设备、救援物资等调配和调度。(55)信息组。负责建设工程重大平安事故的各种信息的报告及上级指示的传达。2.1.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应急工作制度和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并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机构。工作职责: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刚好了解驾驭本地区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

8、状况;刚好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事故状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技术探讨、应急学问宣扬教化工作。2 2.2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和职责(1)施工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学问培训教化和宣扬工作,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状况。(2)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应依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学问培训教化和宣扬工作,按规定向当地建

9、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状况。3 2.3抢险救援队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抢险救援队,担负事故现场抢救、清理事故现场和消退事故隐患的任务。市级应急救援队下属五个分队,分别为:第一分队由环卫局人员组成,人数20人,要负责市区光明道以南、银河路以东工程事故抢险救援;其次分队由城供热、供水公司人员组成,人数21人,主要负责市区光明道以北、银河路以东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第三分队由廊坊建工集团人员组成,人数31人,主要负责市区光明道以北、银河路以西工程事故抢险救援;四分队由市政处、勘察院人员组成,人数21人,主要负责市区光明道以南、银河路以西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第五分队为预备队,由局有关下属单位人员组成,人数18人。

10、3.预防与预警13.1危急源监控与报告各施工企业须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规定,对重大危急源进行管理,建立重大危急源档案,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的事故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实行有效措施。-8-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本辖区内重大危急源和事故隐患档案,定期分析、探讨可能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信息,探讨制定应对方案,刚好通知有关企业实行预防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将重大危急源刚好上报。2 3.2预警行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平安事故的信息后,应依据分级响应的原则刚好探讨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实行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11、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事故险情严峻,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实力,应当刚好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刚好探讨应对方案,实行预警行动。3 3.3信息报告与处理3.3.1报告程序及处理(1)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将事故险情报告至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并在不危及自身平安的状况下马上开展自救、互救。紧急状况下可以干脆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2)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快速组织抢险,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当按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事故信息,并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12、(4)市建设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快速将有关状况报告局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专家组、协调联络组、物资保障组、信息组应按各自分工尽快开展工作。4 .3.2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工程状况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状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干脆经济损失;(5)已经实行的抢险、救援措施;(6)其他应报告的状况。4.应急响应14.1分级响应市区内建筑施工平安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辖区内建筑工程平安生

13、产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由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廊坊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依据事故或险情的严峻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实力的,应刚好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救援。24.2响应程序4.2.1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依据事故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状况,领导小组各部门依据职责,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气和建筑工程平安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应马上启动本单位-10-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帮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刚好将事故状况报告市政府及市安监局;(3)组织专家询问,供应事故抢险救援方案;(4)建

14、筑工程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快速赶赶赴现场,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通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参与现场救援工作,刚好将事故态势等有关状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复原生产机疏通交通等缘由,须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记,实行拍照、摄像、绘图等方式具体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物资、消防、卫生、供水、供电、警戒保卫等工作;(6)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仔细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7)依据领导小组指示,做好相关工作。4.2.2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入应急

15、响应状态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同时依据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主动帮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专业抢险、警戒保卫、通讯联络、医疗救援、维护交通秩序、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会同平安监管、工会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刚好将有关状况上报市建设局。4 .2.3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马上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等待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到达,全力帮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帮助有关部门爱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当保管相关证物,协作有关部门搜集证据。5 .应急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批准,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

16、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报告,报市政府及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报告的基本内容有: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缘由、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状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应实行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状况、应吸取的教训等。6 .信息发布市建设局负责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和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刚好通报事故救援状况,帮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7 .后期处置7.1善后处理应急响应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亡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支付,复原正常工作秩序,消退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社会稳定。8 .2工作总结与评估应急

17、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仔细分析事故缘由,J-12-定防范措施,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修改看法和建议。8 .保障措施8.1组织系统(1)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张海川廊坊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冉伟忠廊坊市建设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郝树军廊坊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刘文隆廊坊市建设局调研员谷建海廊坊市建设局副局长武威廊坊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李德春廊坊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郝克耕廊坊市建设局党

18、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文廊坊市建设局副局长(2)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任:张志文(兼任)廊坊市建设局副局长成员:皮成龙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高金源市建设局安排财务与审计科科长刘天博市建设局市场科科长任桂茹市建设局质安科科长董海涛市建设局安监站站长李永发主持负责城建科工作宋玉红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科科长李国旭市燃热办常务副主任张铁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闫寿丰市建设局招标办主任路颖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站长解延锐市建设局市政到处长张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刘悦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张勇廊坊市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张永健主持稽查办工作(3)各专业组组成专家组由刘天博、解延锐、李国旭负责。协调

19、联络组由任桂茹、李永发、闫寿丰负责。物资保障组由高金源、宋玉红负责。抢险救援队由董海涛、张铁雁负责。信息组由皮成龙、常金华、路颖负责。(4)应急救援队队长:董海涛(兼)第一分队队长:闫博其次分队队长:王建-14-第三分队队长:晏玉强第四分队队长:宋伟达预备队队长:皮成龙8.2通信和信息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队、专家组的通信联络数据库,并负责管理和维护。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市建设局值班电话:0316-2014756o8.3 应急队伍保障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抢险救援队。市抢险救援队由各施工企

20、业及局属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经培训合格后可以成为救援队成员。8.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由各企业自行选购,报领导小组备案。大型救援设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当补贴维护费用。物资调用要遵循听从调动,听从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须要。8.5 其他保障治安、医疗、环保、交通运输等,由协调联络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保障,维护好现场秩序,保证人员能够刚好疏散,保证重点场所、人员、设备的平安。9 .培训演练9.1培训各单位、部门应依据各自状况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培训。抢险救援队成员应按规定参与培训和复训,做到反应快速,常备不懈。9.2演练各单位、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状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评

21、估应急预案,改善应急措施。演习结束后对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并按规定报政府平安监督部门备案。市区的应急救援演练每两年组织一次,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10 .附则10.1术语和定义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是指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活动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10.3 应急预案备案本预案报河北省住建厅、廊坊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10.4 维护与更新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执行过程中发觉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建设局刚好组织修订。市建设局对本预案定期组织评审,并刚好依据评审结论组织修改。10.5 制定与说明本预案由廊坊市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说明。10.6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起先实施。原相关预案同时废止。16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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