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十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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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十篇篇1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名党员,*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市纪委监委处置的*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件,仅占比*%,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

2、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

3、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

4、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

5、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

6、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

7、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

8、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

9、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落实*市委“*”部署,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

10、面要遵循“惩前宓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

11、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

12、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

13、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篇2】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8年以来,石城县扎实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起权责明确、衔接配套、运转有效、依法自治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有效*了村务监督弱化、纪律监督缺位、民主监督乏力等问题,为扶贫

14、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一)配齐配强人员,确保“有人监督”。针对乡镇纪委人员不足,监督力量薄弱,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存在盲区和死角,尤其是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等现象,石城县从2017年12月起,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要求各村(居)委员会必须配备一名有担当、敢碰硬、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纪检监督员。目前,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按主任1名、委员2-4名配备,全县131个行政村和22个居委会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已全部配齐到位。(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规范监督”。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在全县各乡镇推行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做到“四有”,即工作有章法、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

15、、办事有依据。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并将相关制度公布上墙。各乡镇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对问题发现、反馈、报告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三)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有效监督”。乡镇纪委负责对村级纪检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使用,并将“如何监督”作为加强纪检监督员培训的主要内容,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线索收集、问题反馈的“探头”作用,积极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在“村务监督微信群”“村务公开微信群”的管理和监督作用,让其成为乡镇纪委的得力助手。2018年4月份,石城县10个乡镇纪委实现了立案全覆盖,各村级纪检监督员在协

16、助办案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一)经费保障不足,履职积极性不高。村级纪检监督员履行的是纪律监督职能,从运行情况来看,除由村委委员兼任纪检监督员享有其委员本身有的工资外,无任何的福利待遇,若由党员代表兼任的纪检监督员,则即无工资,也无补贴。有些未设立单独的办公室,或者无必要的办公设备,极大的削弱了村级纪检委员会的积极性。(二)人员素质不齐,发挥作用有差异。从年龄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在45-55岁之间,年龄普遍老化。从知识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文化程度为初中,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屈指可数,知识水平普遍偏低。从业务素质上看,所有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对于纪检监督工作都是“老”新手,受年龄的老化、

17、知识结构的限制,对“源头活水”的吸收消化存在一定的困难。因纪检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个别地方村级监督工作出现“表面有,实质无”的现象。(三)熟人社会干扰,监督实效不明显。村级纪检监督员即是村民委员会的一员,也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对象,很难跳出人情圈子“当包公”“唱黑脸”,有的怕得罪人“不敢讲”,有的怕伤感情“不愿讲”,在民主评议中尽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村务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把关,建议在下一次村级换届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时,增设年龄和学历上的条件限制,注重将参政意识强、

18、有一定文化功底、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解决“不愿为”的问题。(二)持续聚焦发现问题。加强对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基本财经知识的培训。建议编发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事项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资料以供学习、

19、参考,统一设计制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薄、信访登记薄、工作日志等常用台账和表册,为工作检查和民主测评提供可查证的痕迹档案。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问题的能力,解决“不会为”的问题。(三)全力完善后勤保障。创新一系列科学可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加以规范,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评议机制,每年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严格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例会、学习、台账、报告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阵地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监督有实效。依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时足额拨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

20、费,在经济利益上不受村两委的制约,切实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待遇。逐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委员的待遇问题,解决“不敢为”的问题。【篇3】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是增强基层政权执政能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好转的重要保证,是预防犯罪、惩治腐败的有效措施。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如何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已成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

21、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

22、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她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

23、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

24、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篇4】基层监督存在的问

25、题及对策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分析如下。一、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1、思想转变难。一些基层纪检干部思想上对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还没有理清,认为监督严了,限制多了,反而会成为干部职工完成中心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造成“为官不为”,阻碍中心工作的发展,从而对一些可查可不查的违纪问题不了了之。有的基层单位

26、主要领导甚至怕查处违纪案件给单位抹黑,以致年终考核时影响自己的政绩和干部职工的收入待遇,或者出于其他的利益考虑,工作中有意淡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参与权、知情权、查处权,有意弱化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2、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

27、(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

28、用发挥。3、“三转”推进难。一是上转下难转。相对县市一级来说,中央、省、孝感市纪委推进“三转”的力度大、速度快、成效好。就县级层面来说,县级纪委相对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推行“三转”效果明显,如近年来,纪委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调整优化了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等等,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则工作进展慢、起色不大。如我县17个乡镇纪委书记除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外,同时还分管党建、工会、环境整治、农业、城乡建设等其他工作,乡镇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也绝大部分为兼职“三转”难以落实,错位缺位现象严重。二是内转外难转。存在“退出容易进入

29、难”的问题,如在转变监督方式方面,纪委退出了一些原来牵头的工作事项,变直接监督为再监督,但一些职能部门受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影响,认为有些工作纪委参与力度大、措施硬,“安全度”强,现在纪委退出表示不理解不支持,造成纪委“退”与职能部门“进”力度不一致,对接措施跟进不及时。如招投标监管、扶贫项目审定等等。三是明转实难转。主要表现在落实“三转”要求有时受体制机制限制,如监察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当地政府在中心任务、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4、“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

30、层面。一是“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制度,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具体标准又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无形中增加了监督成本。二是“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

31、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二、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1、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

32、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2、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3、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魔高一尺

33、”更要“道高一丈”,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预防、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坚持“长常”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节点治理、逐层推进,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搬家”的韧劲,杀几个“回马枪”、来几个“回头看”,不断坚持、巩固、深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4、监督执纪要有新突破。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也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专注主业,厘清责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通过整合资源,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并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监

34、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5、惩防体系建设要从源头抓起。积极开展以典型案件剖析为主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不敢腐”;着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力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把防范廉政风险和防范业务风险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篇5】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8年以来,石城县扎实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起权责明确、衔接配套、运转有效、依法自治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有效*了村务监督弱化、纪律监督缺位、民主监督乏力等问

35、题,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一、主要做法(一)配齐配强人员,确保“有人监督”。针对乡镇纪委人员不足,监督力量薄弱,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存在盲区和死角,尤其是近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等现象,石城县从2017年12月起,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要求各村(居)委员会必须配备一名有担当、敢碰硬、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纪检监督员。目前,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按主任1名、委员2-4名配备,全县131个行政村和22个居委会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已全部配齐到位。(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规范监督”。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在全县各乡镇推行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做到“四有”,即工作有章法、

36、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办事有依据。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并将相关制度公布上墙。各乡镇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对问题发现、反馈、报告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三)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有效监督”。乡镇纪委负责对村级纪检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使用,并将“如何监督”作为加强纪检监督员培训的主要内容,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线索收集、问题反馈的“探头”作用,积极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在“村务监督微信群”“村务公开微信群”的管理和监督作用,让其成为乡镇纪委的得力助手。2018年4月份,石城县10个乡镇纪委实现了立案全覆盖

37、,各村级纪检监督员在协助办案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存在的问题(一)经费保障不足,履职积极性不高。村级纪检监督员履行的是纪律监督职能,从运行情况来看,除由村委委员兼任纪检监督员享有其委员本身有的工资外,无任何的福利待遇,若由党员代表兼任的纪检监督员,则即无工资,也无补贴。有些未设立单独的办公室,或者无必要的办公设备,极大的削弱了村级纪检委员会的积极性。(二)人员素质不齐,发挥作用有差异。从年龄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在45-55岁之间,年龄普遍老化。从知识结构上看,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文化程度为初中,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屈指可数,知识水平普遍偏低。从业务素质上看,所有的村级纪检监督员对于纪检监

38、督工作都是“老”新手,受年龄的老化、知识结构的限制,对“源头活水”的吸收消化存在一定的困难。因纪检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个别地方村级监督工作出现“表面有,实质无”的现象。(三)熟人社会干扰,监督实效不明显。村级纪检监督员即是村民委员会的一员,也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对象,很难跳出人情圈子“当包公”“唱黑脸”,有的怕得罪人“不敢讲”,有的怕伤感情“不愿讲”,在民主评议中尽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村务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三、加强村级监督委员会的几点建议(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把关,建议在下一次村级换届推选

39、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时,增设年龄和学历上的条件限制,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解决“不愿为”的问题。(二)持续聚焦发现问题。加强对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基本财经知识的培训。

40、建议编发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事项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资料以供学习、参考,统一设计制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簿、信访登记薄、工作日志等常用台账和表册,为工作检查和民主测评提供可查证的痕迹档案。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问题的能力,解决“不会为”的问题。(三)全力完善后勤保障。创新一系列科学可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加以规范,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评议机制,每年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严格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例会、学习、台账、报告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阵她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

41、监督有实效。依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时足额拨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在经济利益上不受村两委的制约,切实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待遇。逐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委员的待遇问题,解决“不敢为”的问题。【篇6】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存在的问题:一是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滞后。因种种客观因素,物业管理没有一个完善的系统指导,使一个完整的小区七零八落,各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不明,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混乱,无法做到协调统一。二是小区业主缺乏自我约束能力。住宅小区内的业主,其生活习惯、消费层次、认识能力、知识水平、个人素养等是不尽相同的,规模大的住宅区业主更是千差万别,业主的自我约束能力与自我保护意

42、识处于不同层次,为各自的利益经常发生冲突,增加了物业管理的难度。三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因小区管理公司资质和规模的影响,无法为业主提供周到和全面的服务,企业也难以实施到位,无法满足业主的期望,引发两者出现许多矛盾。四是小区物业管理智能化程度低。所谓住宅小区智能化,指的就是利用4C(即计算机、通信与网络、自控、IC卡)技术,通过有效的传输网络,将多元住处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与安防、住宅智能化系统集成,为住宅小区的服务与管理提供高技术支持。目前,在许多小区中多数还未能实现智能化。建议:一是加强立法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尽快出台地方性物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政府物业管理持政主体和专业部门按

43、职责分工,并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的地位;明晰业主、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政府职能部门等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关系,以适应物业管理的权威性、统一性、专业性、综合服务性、有偿性等要求。二是重视基础管理明晰物业管理主体。在建筑施工前期就与开发商共同探讨日后物业管理细则,使物业在建造中更加合理、经济有效;在住宅小区竣工后,根据住宅小区接管验收管理办法进行认真验收,保证建筑质量,保证使用功能,并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三是提高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素质。首先,要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次,企业根据管理人员实际情况及工作岗位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长期培训与短期集训结合对

44、在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员工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再次,从员工中选拔有培养前途的人,参加物业管理专业学历教育,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四是积极推动城市小区业主大会的建立。选出水平比较高,对物业管理有着一定认知的业主委员会,并引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由业主委员会代业主行使各项权利。在物业纠纷中,业主是弱势群体,只有帮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让其发挥“主人翁”的作用,管理自己居住的“家园”,才能切实保护业主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篇7】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

45、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亥L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

46、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

47、,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

48、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

49、,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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