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关于XX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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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部门关于XX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XX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XX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一)总体情况。XX泊位工程项目(项目代码:XXXXXXXX)位于XX港保税港区东南侧。原XX港XX泊位工程于2013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X环审(20XX)X号),本次改建工程拟将现有的2个10万吨级原油泊位改造为2个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货种变更为散货、件杂货。主要改建内容包括改变装卸工艺及配套设备,并对作业区总平面布置及相应配套工程重新布置,拆除不适应拟建工艺的原有中控楼、消防水池、污水调节池、排放池等设备设施。设计年吞吐量为38

2、0万吨,其中散货350万吨、件杂货30万吨。改建工程不需新增陆域吹填面积,将完全利用现有工程吹填陆域以及港口岸线、码头水工结构、港池、调头地、护岸、引堤,改造施工无涉海作业。项目总投资X万元,环保设施投资12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2.8%。(二)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报告书引用数据:项目所在海域的潮流运动以往复流为主,涨急时项目港池区域流速在02米/秒左右,落急时,项目港池区域流速在O3米/秒左右;水质调查因子中部分站位PH值、无机氮超出所在功能区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质量现状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的3类

3、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三)规划符合性。项目符合区海洋功能区划(20XX-2OX年)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钦州港总体规划(20XX-2OXX年)等相关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落实海洋、海事、农业农村部门(渔业)关于工程建设意见和报告书意见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等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一)生态环境影响。根据报告书,项目改建工程均为陆域施工,无涉水施工工

4、艺,施工期对陆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将对邻近港区海域水生生物产生一定影响。(二)水动力环境影响。根据报告书,改建工程施工全部为陆域工程施工,无涉水作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区域潮流动力及冲淤环境造成影响。(三)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陆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建成运营后排放的污水类型包括到港船舶污水、散货污水、流动机械冲洗水、港区生活污水等。根据报告书论证,在采取一定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四)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营运期间空气环境污染主要源于码头散货装卸、堆存作业时产生的颗粒物,报告书论证认为,采取有效

5、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可接受的。(五)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到港船舶垃圾、港区生活垃圾、散货污水处理站沉淀泥沙以及机械冲洗废水废油量,报告书论证认为,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六)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源于施工机械作业,运营期噪声源来自装卸机械设备,根据报告书论证,在采取一定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三、减缓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区农业农村厅的反馈意见,原项目已于20XX年1月12日完成交工验收,但截至目前仍未实施渔业资源与生态补偿措施。项目应

6、尽快落实渔业资源生态补偿费用,开展渔业资源与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保护。(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码头应采取分流制排水系统,做好清洁雨水和污水分流。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抽吸清运;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入海。运营期到港船舶油污水由船舶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公司接收处理;码头水域禁止排放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在海事部门指定地点排放或到港后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服务公司接收处理。船舶压载水应在航行中排放或在航行中完成深海置换,严禁进入钦州港区内排放。(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均需采取妥善措

7、施,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59-20)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426)排放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均需做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确保不污染环境。危废贮存间选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修改单)进行规范建设。(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使用先进的、噪声小的装卸机械和泵设备,并对噪声、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处理。

8、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风险事故导致燃油舱破损及泄漏事故。业主应根据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配备围油栏、收油机、拖油网等风险应急物资和设备;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四、环境信息公开。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

9、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五、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资金。六、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

10、护验收。八、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XX市生态环境局、XX海警局、中国海监XX区总队、中国海监钦州支队,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九、XX市生态环境局、XX海警局、中国海监XX区总队及XX支队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厅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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