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培行业管理的通知闽运管培训〔2018〕4号修订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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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培行业管理的通知(闽运管培训20184号)修订对照表修订前修订后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培行业管理的通知(闽运管培训(2018)4号)福建省运揄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培行业管理的通知(闽运管培训(2018)4导)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区、道潞)运榆管理处(局):一、规范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二)科学核定培训规模。各地运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两项国家标准核查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规模,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超出场地规模的教学车辆清退工作。要进一步依法规范规模核定程序,由县级运管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驾

2、驶员培训管一、规范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二)科学核定培训规模。各地运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两项国家标准核查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规模,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超出场地规模的教学车辆清退工作。要进T范模L核完程序T由县级运管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和两项国家标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级运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驾培机构资格条件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规模是否符合要求,要充分考虑各县(区)学驾需求和驾培机构教练车、教练员、教练场地等实际情况,科学核定驾培机构的培训能力并动态调整,允许各县(区)培训能力存在差异性,引导驾培机构有序招生和规范培训。三、加强

3、培训监管,引导行业良性发展(一)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运管部门要督促驾培机构进一步规范招生报名行为,按照要求与学员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和两项国家标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级运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驾培机构资格条件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规模是否符合要求,要充分考虑各县(区)学驾需求和驾培机构教练车、教练员、教练场地等实际情况,科学核定驾培机构的培训能力并动态调整,允许驾培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核定的培训能力,自主确定招生数量。允许各县(区)培训能力存在差异性,引导驾培机构有序招生和规范培训。三、加强培训监管,引导行业良性发展(一)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运管部门要督促驾培机构进一步

4、规范招生报名行为,按照要求与学员签署培训协议,提供缴费凭证,及时将学员信息录入计时培训应用平台并制发学员卡。驾培机构应全面清理未授权设立的报名点,并及时将已授权设立的报名点报送运管部门,由市、县两级运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对所报送报名点的招生工作负主体责任,报名点如有变动,应及时向运管部门报备。鼓励以行业协会或区域驾校联合体形式设立培训报名中心,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并使用标准化合同范本,为社会学员提供规范化报名服务。签署培训协议,提供缴费凭证,及时将学员信息录入计时培训应用平台并制-发学员卡。驾培机构应全面清理未授权设立的报名点,并及时将已授权设立的报名点报送运管部门,由市、县两级运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对所报送报名点的招生工作负主体责任,报名点如有变动,应及时向运管部门报备。鼓励以行业协会或区域驾校联合体形式设立培训报名中心,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并使用标准化合同范本,为社会学员提供规范化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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