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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工作方案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管理体系,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市场主体在遇到经济危机、疫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困难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时,度过经济不活跃期,避免市场主体总体数量出现较大波动,大幅度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及满足感,为我区发展保持内在活力。二、基本内涵歇业备案制度是指因自然灾害、
2、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歇业,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申请保留其主体资格,不按照自行停业处理,待情况好转后重新启动经营。在歇业期间,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保有原有名称、商标、专利等,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市场主体除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之外,仍然具备市场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三、程序规范(一)提出申请。1 .决定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备案。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法律文书送
3、达地址确认书。2 .市场主体延长歇业期限,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歇业备案延期申请。(二)备齐材料。当事人申请歇业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L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3 ,歇业备案承诺书;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严格监管。1 .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歇业备案是法定事项,市场主体应当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备案,没有备案的,区行政审批局将沟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2 .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强化歇业的信息公示和社会监督。(四)终止歇业。L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
4、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2市场主体恢复营业时,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应当及时办理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3 .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四、工作要求(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号、海报展牌等媒体积极做好歇业备案制度的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政策知晓度和普及度,结合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对申请者进行针对性指导,增强对歇业备案
5、制度的认可度,提升其利用歇业登记应对经营困难的积极性和使用率。(二)严格事后监管。对于歇业备案这个新的模式,应通过系统积极协调该类企业的税务、社保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相关单位有效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密切关注及跟踪歇业备案企业的后续进展及恢复经营情况,督促企业自律,提高监管效能。附件:L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2.歇业备案承诺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住所(经营场所)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歇业期间联系人歇业期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歇业期限自(最长不得超过3年)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
6、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1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例等规定I业备案,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注:1、申请人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委派代表签字并
7、加盖公章。3、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5、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主体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主体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6、申请人签署中横线部分可补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歇业备案的相关规定。附件2歇业备案承诺书现向登记机关申请(市场主体名称)的歇业备案,并郑重承诺如下:本市场主体因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口公共卫生事件口社会安全事件其他
8、造成经济困难,决定从起,至为止(期限)歇业。本市场主体申请歇业前已经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完毕,(其他情形),不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不适宜歇业备案的其他情形。本市场主体承诺申请歇业期间暂停经营,不发生任何经营活动;歇业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按时进行年报,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债权债务关系;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本市场主体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违背承诺约定,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全体出资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签署、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董事签署;3、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主体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主体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4、横线部分可补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歇业备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