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由谁批复?相关单位应如何处理?.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719024 上传时间:2024-01-09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由谁批复?相关单位应如何处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由谁批复?相关单位应如何处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由谁批复?相关单位应如何处理?.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由谁批复?相关单位应如何处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其中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参考法律与政策: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2条、第33条、第34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