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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组织江苏省2019年度“质量标杆”交流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洸阳县工信局,省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关于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意见(苏发201611号),提高我省企业质量管理效益,根据江苏省“质量标杆”培育和交流活动方案,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工业“质量标杆”交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实现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重点领域省“质量标杆”交流活动重
2、点在以下领域开展:(1)企业品牌培育;(2)应用管理方法;(3)开展质量活动;(4)质量能力提升;(5)企业文化建设;(6)质量管理信息化;(7)制造业服务化;(8)服务标准化和服务模式创新;(9)全生命周期管理;(10)用户满意与客户关系管理。三、基本条件申请参与省“质量标杆”活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在质量信誉、安全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3)具有较高质量声誉,获得省以上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4)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经验;(5)标杆方法成熟,在本
3、企业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6)标杆经验总结归纳完整、系统,方法清晰,工作程序措施明确,实施效果评价合理。四、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1)今年组织省级“质量标杆”10个左右,每个设区市、省级工业行业协会可推荐1-2个。(2)各组织单位于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1份及推荐函报送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3)省工信厅于8月底前确定2019年度质量标杆并正式发布,确定的省质量标杆优先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4)9月1月,组织全省“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5)各组织单位视情组织地方交流活动并总结上报活动材料。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创立标杆、
4、学习标杆、实践标杆、超越标杆,持续发挥“质量标杆”活动的积极作用,将制造强省建设不断推向前进。附件:1、“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2、“质量标杆”申报表。(联系人:黄海勇电话:025-69652738)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6月14日“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一、“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概况(500字以内)(二)申报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1)导入或自主探索该标杆经验的背景;(2)实施过程和主要内容;(3)应用该管理方法的特点及先进性;(4)典型经验应用的效果和评价方式;(5)应用该方法的主要经验和体会;(6)深化和拓展应用的思考。二、总结材料的形式要
5、求案例材料应主题明确、内容详实、言之有物,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总结材料应将有关证实性资料作为附件,包括企业当年经营业绩三表、卓越绩效评分、认证证书、企业近3年科技质量荣誉、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案例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黑。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加黑。正文三号仿宋。单倍行距。附表、插图、说明性文字和附件的形式自定。企业名称(公章)所属行业通讯地址邮编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产品主要市场市场份额企业人数人工程技术人数人质量奖励质量奖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奖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商标荣誉创新荣誉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经济效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纳税总额研发投入投入强度%“质量标杆申报表单位:万元推荐单位意见推荐单位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