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有限公司扩建计算机零配件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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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柏恩氏电子有限公司扩建计算机零配件等产品项目项目代码2307-320565-89-01-598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闸南路2号地理坐标(经度121度16分31.824秒,纬度31度29分46.79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78计算机制造391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使用有

2、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El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5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浏政备(2023)61号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6是:公司自2005年7月8日至今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环保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新增建

3、设成型机62台。属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023年8月7日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对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85202357号)。公司已接受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并缴纳了罚款。同时将公司不具手续的机牌进行断电并贴封条停止使用,并处于停产状用地(用海)面积(m2)14298(占地面积)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太仓市浏河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评审查(2020)30051号

4、。划规环影评符性析规及划境响价合分1、与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闸南路2号,根据规划环评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分为两个区域,区域一规划范围为东至老沪太路、南至G346国道、西至G346国道、北至浏河,约2.06平方公里;区域二规划范围为东至G346国道、南至浏河、西至空地、北至空地,约().068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闸南工业区区域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汽车配件、新材料、精密机械、重大设备、塑料制品、电子配件、家具、服装、轻工、食品加工等,其中精密机械重点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制造。本项目生产计算机零配件、手机零配件与汽车零

5、配件,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规划环评。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结合规划实施现状推进工业区建设和环境管 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快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区域产业和 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主要生产计算机零配件、手机 零配件与汽车零配件,行业代码为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 园区产业定位。相符2实施清单管理,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 条件。项目环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 业定位

6、、“三线一单”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按 照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 含量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低、 资源利用率高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计算机零配件、手机 零配件与汽车零配件,行业代码为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9I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本项 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规划产 业定位、“三线一单”等要求。相符表1-1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2、与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评审查202030051号)相符性分析:3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应采取工艺改造、节水管理等措施控制

7、和减少现有企业的资源消耗水平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园区现有主要VOCS及异味废气排放企业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监督管理和预防控制。本项目印刷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oo2有组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接管至浏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达标排放,符合要求。相符本项目严守环

8、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4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使区内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总量指标内,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切实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物总量管控要求,印刷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OOI有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Oo2有组织排放;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接管至浏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达标排放,符合要求。相符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污水纳管工作,确保区内所有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浏河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接5理,区内近期未规

9、划污水处理厂;入园企业管至浏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尾水相符不得自行设置污水外排口。区域内不设热电排入新浏河。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由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规划新建浏河供热支线,区内禁止自建燃煤锅炉;区内不设固体废物处置场所。置,符合要求。本项目使用的能量固化-网印油墨中VoC含量为0.4%、中VOC含量为鼓励工业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5gLo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6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开展园区生态环境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相符管理,更好地落实园区边界绿化隔离带要(GB38507-2020)中相关要求:采用求。的生产设备均属先进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指标中对生产设备

10、先进性的要求。7入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项目管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产生的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要求。相符8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工业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园区环境风险源管理,严格控制新增环境风险源。建立园区环境风险监测与监控体系,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应急联动机制。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拟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相符9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等事宜。严

11、格监控工业区异味气体排放,定期开展园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评价。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计划。企业配备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同时制定各类环境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要求。并定期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例行监测,符合要求。相符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生产计算机零配件、手机零配件与汽车零配件,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版)中“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对照江苏省产业

12、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版),本项目未被列入限制类、淘汰类及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苏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意见,本项目不在其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内。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的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

13、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规定,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

14、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闸南路2号,距离太湖82.5公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12J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在上述禁止和限制行业范围内;且项目排放污水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中的相关要求。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

15、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相关规定。3、长江流域相

16、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其他符合性分析及化工项目、尾矿库项目。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沿江地区禁止建旅由省发展与改革、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拄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项目,故与江苏省长江水污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谊对照详见表1-2:表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儿保护法相符。t各类污染严重的项目。具:管部门制定

17、公布并监督执染防治条例相符。弋行,2022年版)具体管(试行,2022年版)相符彳体名录行”。堂要求性分析名称要求本情况相符性段用岸开发河利与线及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和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

18、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风景名胜区和河段范围内。相符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

19、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相符性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困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所在地不在水产种

20、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性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长江流域相符性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河湖岸线内,不属于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不属于划

21、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接入浏河污水处理厂相符性U.集中处理,不新增排污口。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属于工业生产项目,不涉及捕捞性生产活动。相符性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等禁止建相符性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设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

22、冶炼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等禁止相符性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类项目。区域活动禁止在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1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建设的项目相符性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相符性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性

2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性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三本项目周围无化工企业。相符性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核、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建设项目。相符性产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发展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相符性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

24、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相符性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化工、独立焦化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现行法律条例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相符性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

25、目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中的要求。相符性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浏河镇闸南路2号,位于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内,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和太仓市2021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生态管控区域面积(km2)方位距离km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质水源保护浏河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其中随塘河至G346两岸各20米;G346以西400米北岸范围为20米,

26、南岸范围为100米;小塘子河至石头塘到规划河口线;白云渡路至富达路东两岸各20米;富达路西至吴塘两岸各20米。)3.332555北0.816由上表可知,距离本项目较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北侧0.816km处),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和太仓市2021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相符。查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相对位置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

27、(km2)相对位置及距离(km)是否在管控内长江太仓浏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1.99东北,3.5否由上表可知,距离本项目较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长江太仓浏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东北侧3.5km处),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

28、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空气环境质量根据2022年度太仓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2022年太仓市环境空气中So2、NO2、PMIo、PM2.s年均浓度以及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位数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的太仓市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年),苏州市以到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

29、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太仓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2022年太仓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可知,2022年太仓市共有国省考断面12个,浏河(右岸)、荡茜河桥、新泾闸、鹿鸣泾桥、滨江大道桥、新塘河闸、浪港闸、钱泾闸8个断面平均水质达到11类水标准:浏河闸、仪桥、振东渡口、新丰桥镇4个断面平均水质达到In类水标准。2022年太仓市国省考断面水质优用比例为100%,水质达标率10()%。声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

30、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根据2022年太仓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可知,2022太仓市共有区域环境噪声点位112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分贝,等级划分为二级“较好”。道路交通噪声点位共41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4分贝,评价等级为一级“好”。功能区噪声点位共8个,14类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标准。本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本项目的建设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项目区域已具备完

31、善的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原辅料、水、电供应充足,另外,本项目的建设不新增土地资源的利用。因此,本项目用水、用电均在区域供应能力范国内,不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与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别内容相符性分析限制及禁止类产业电子配件:禁止引入印刷电路板、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项目服装:禁止引入纺织、印染食品:禁止引入盐、糖、白酒、味精(传统工艺)、牙膏的生产重大设备、汽车配件:禁止引入有冶炼、铸造工艺的项目禁止引入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

32、洗剂、油墨禁止引入其他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不符合环保要求限制/禁止进入的项目在浏河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新增工业废水排放的项目工艺废气中排放恶臭气体、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三致”物质、剧毒物质的项目使用“三致”物质或使用剧毒物质为主要生产原料的项目新增烟粉尘排放且无法满足区域减量替代的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接管排入太仓市浏河污水处理厂空间管制要求限制/禁止引入的项目在浏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在农田、基本农田转变用地性质之前开发建设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其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铅、汞、镉、格、类金属珅水污染物)的项

33、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安全环保方面的改造工程除外禁止新建含化工工序的项目。禁止引入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主要生产计算机零配件、手机零配件与汽车零配件,行业代码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属于限制引入产业。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件中“(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

34、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实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个(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闸南路2号,属于长江流域及太湖流域,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5。表15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

35、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 .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离质量发展。2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

36、危化品码头。4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闸南路2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属于沿江地区,不在港口内。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12计算机零部件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污染物排放管控I.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

37、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接管浏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新浏河,不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不会对长江水体造成污染。环境风险防控L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不涉及二、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 .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38、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 .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 .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满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接管浏河污水

39、处理厂执行环境风险防控1 .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 .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 .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2 .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12020)49号)的相

40、关要求。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文件中“(二)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

41、改善。”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太仓市浏河镇闸南路2号,属于苏州市重点保护单元。对照苏州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分析如下表l-6o表16与苏州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本项目生产计算机零配件、手机零配件与汽车零配件,不属于所列目录内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

42、产业定位的项目。符合太仓市浏河镇闸南工业区产业定位。符合(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生产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阳澄湖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符合(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按要求执行。符合(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属于环境负面清单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满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符

43、合(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按要求执行。符合(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本项目后续将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符合(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

44、故。本项目后续将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符合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后续将按照要求执行落实污染排放跟踪监测计划。符合资源开发(I)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应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效率要求(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m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研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

45、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的相关要求。7、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相符性分析指南总体要求:(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不低于75%。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具体要求如下:(1)对于5000PPm以上的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2)对于1OOO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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