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安办〔2012〕11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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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安办2012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为加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域或工业区(以下统称园区)安全管理,降低园区系统安全风险,增强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做好园区的规划选址和产业链布局,严格园区企业安全准入

2、条件;加强园区一体化监管,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降低园区安全风险,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二、统筹化工园区规划建设(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城乡发展规划时,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发展化工产业。统筹考虑产业聚集、功能区定位、安全容量等问题,提高园区规划设立的准入门槛。规划管理部门要保证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和敏感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度的发展空间,将园区安全、环保及对周边社

3、区的影响降到最小,使园区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园区功能与其他主体功能区相协调。发改委、经信委、安监、环保等行政许可部门,在落实企业选址布局时,要督促企业严格安全条件论证,并综合考虑安全防护距离、地形地貌、主导风向、产品类型及危险特性、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相互影响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园区内。园区建设以有利于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为原则,建立和完善水、电、汽、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隙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环保及职业卫生保障设施的专业化共建共享。优化现有污水管网系统,逐步实现管网可视

4、化运行。要设置事故状态下园区的污水截留收集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达标排放。(二)坚持标准严格准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园区内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把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标准、园区产业链安全和安全容量要求,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大力支持产业匹配、工艺先进成熟的企业入园。严格禁止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落后的项目入园。严格限制本质安全水平低、环境污染大、职业健康危害严重的项目建设。涉及国内外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建设项目,应报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即“两重点一重大”)和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

5、从严审批,并要求装备集散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实现自动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和防爆电器,配备必要的有毒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重大危险源涉及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连续记录,提高装置的安全可靠性。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园区。未进入园区的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得进行扩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等扩能改造建设。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核准或备案在原址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一)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管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设置或指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

6、足园区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省级以上园区要建立健全独立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省级园区配备5名以上、国家级园区配备10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备化工专业知识及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监管人员。园区安全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互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园区的应急救援工作。(二)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园区要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每5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并将评估后制

7、定的防控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园区内企业应树立整体安全意识,防控产业链的系统风险,防止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周边企业,产生“多米诺”效应,发生次生事故。企业生产出现异常状况或较大安全风险时,应及时报告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园区管委会,并通报周边企业,周边企业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三)构建园区一体化应急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园区企业内部的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园区一体化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园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平。要制定园区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做好预案登记、备案、评审等工作。园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园区整体性应急救援演练,

8、并督促园区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园区应依托公安消防队和园区内大中型骨干企业消防队组建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小型化工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应急预防和应急救援有偿互助协议。逐步提升园区应急响应联动和处置能力。园区应建立健全园区内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隙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园区要对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立园区与周边社区危险性告知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四、严格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园区企业要加强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2010)的要求,加强工

9、艺安全的要素管理,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要结合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工作和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督促园区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o全面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现状普查工作,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逐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二)建立企业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园区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

10、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数据层层上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排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园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管理制度。要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登记,建立相关档案、台账,并加强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企业内部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对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作

11、业规程,在作业前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四)加强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管理园区要按照渝安监发(2010)170号要求,落实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强化停产、复产期间安全管理,严格复产安全审查。凡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或涉及危险工艺的装置的停产后复产,园区要聘请专家对开车方窠进行审查或现场核查,确认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复产。停产时间超过六个月的,需重新开展安全评估,达到安全条件,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后,方可允许恢复生产。(五)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要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原则上要按照核心控制区、关键控制区

12、、一般控制区的防护等级,通过采取不同的封闭监控管理手段,实行封闭化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园区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严格控制人员、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园区。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措施。对暂时无法进行封闭化管理的园区,要首先对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生产区域进行封闭化管理,加强安全防控。(六)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负责督促园区内企.业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加强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与治理,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七)全面

13、加强安全培训园区要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I。督促园区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通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厂内“三级”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园区要帮助企业培育师资力量,帮助企业建立培训资料题库。有条件的园区可联系专门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为企业提供在职培训I、技能拓展培训和学历培训I。指导培训机构针对不同企业制定专项培训方案,逐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八)着力构建园区特色安全文化切实加强园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园区整体安全文化氛围。建立园区安全文化走廊,展示园区发展规划沙盘。开辟安全生产信息公告栏,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简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

14、企业搭建安全生产交流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交流活动。实行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联席例会制度。大力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五、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园区重大生产安全事项部门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生产各类重大、深层次问题,有效保障园区安全发展。(二)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负责统筹和指导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

15、任。要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工作经费。要督促园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规范、程序和安全宣传、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处置报告等制度,规范日常运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园区安全生产问题,努力构建信息畅通、管理有序的园区安全管理网络。(三)落实保隙,加强舆论监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配套文件,推进本地区园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适度向强化园区安全生产保障方向倾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注重宣传园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表彰遵章守纪,依法生产的人员和企业,发挥宣传媒体的积极作用。支持新闻单位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和重大隐患予以曝光。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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