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挂靠双方的账务处理及风险应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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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挂靠双方的账务处理及风险应对目录一、如何区分挂靠业务中三方当事人?2二、建筑法对挂靠业务的规定有哪些?3三、财务人员为什么感觉挂靠业务难处理?3四、税法对挂靠业务纳税人的规定4五、挂靠业务被认定为虚开情况,如何避免?4六、挂靠业务中的合同应该怎么签订?8七、【模拟挂靠业务-被挂靠方企业的账务处理】11八、被挂靠方扣除相关费用后如何将剩余款项转给挂靠方?14九、总结挂靠行为合理化要点14十、老板谈挂靠业务的报价方式15十一、实务拓展:挂靠业务其他需要注意风险15十二、建设方发现存在挂靠行为是否可以解除建造合同J-/十三、挂靠业务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谁的责任18建筑工程挂靠法律如何规定我国法

2、律法规对何谓挂靠、挂靠的法律关系等均无明确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诉讼中的有关程序性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针对建筑工程挂靠,更无相关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前述工程挂靠的概念可知,工程挂靠主要是指不具备承接某项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以某个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名义去承接施工任务的行为。针对该种行为,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

3、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另外,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3条、第16条规定,建筑业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

4、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基于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该解释第四条同时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

5、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很显然,法律、法规,包括规章、司法解释均对工程挂靠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及否定性评价。挂靠经营是指企业、合伙组织等与另一个经营主体达成依附协议,挂靠方通常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一、如何区分挂靠业务中三方当事人?【案例】A为自然人,通过某种途径,可以拿到甲方工程,甲方要求1.有相关建筑资质;2、签订建造合同;3、所支付工程款需要公对公;4、结算工程款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A为符合甲方的要求,找到具有相

6、应资质的B建筑工程公司挂靠,向其支付一定挂靠费借用该单位资质!挂靠人:A被挂靠人:B建筑工程公司甲方:发包方/建设单位/甲方/业主二、建筑法对挂靠业务的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10条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如: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7、。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违反建筑法后,按建筑法的相关规定,获取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等。=财务人员为什么感觉挂靠业务难处理:账如何做,税如何交,票怎么开1、只收取挂靠费,并没有实际参与工程施工2、开了票,收了钱,确实没留下,都给挂靠人了3、开发票是否属于虚开,要不要负责任要是确认收入,税好多,只收了挂靠费,有点亏5、怎么扣下挂靠费后将剩余款项转给挂靠人四、税法对挂靠业务纳税人的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

8、,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总结:看以谁的名义经营,就以谁作为纳税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官方解读稿对挂靠服务开票的解释二、以挂靠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挂靠行为如何适用本公告,需要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第一,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五、挂

9、靠业务被认定为虚开情况,如何避免如果挂靠方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交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的解读,这种情形下被挂靠方与交易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案例】A劳务公司挂靠B建筑工程公司的资质,承接位于北京的花园小镇主体框架工程的施工建设。一般计税方式下,建筑企业项目的纳税金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建筑企业向业主方开具的发票这是建筑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收款情况来控制的,销项风险较小。真正的风险来自于进项,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多少取决于两点:1、能否取得足额的材料等进项发票?2、

10、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满足合同流、物资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四流合一?否则,就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但不能抵扣,反而是违法!什么是虚开发票?解析:具体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ch/(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

1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提示:税法对集团内挂靠行的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

12、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总结:集团内的挂靠是合法的,由施工方向发包方提供工程服务并开具发票,发包方取得发票也可以合法抵扣!适用前提适用主体,企业集团内部授权总、分形式,母、子形式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形式要求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有建筑合同同时要有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的证明收款与开票人规定收款人与开票人必须为同一

13、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解决三个问题谁是纳税人、谁开票、是否属于虚开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就是要确保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的发票,如何实现相符?以合同为主线,保证合同、资金、物资、发票的相关信息一致,实现四流合一1、合同:必须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被挂靠方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核,合同中关键信息要完备,为此,被挂靠单位需要编制统一采购合同模板,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采购行为;2、资金:资金需要从被挂靠方账户支付给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付款金额要与合同约定的付款一致;3、物资:物资管理是实现四流合一的关键,发货单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时间要与合同相应信息一致,物资实际耗用量要与项

14、目进度基本保持一致,无论是房建项目、市政项目或路桥类的项目,都会有一个材料单位耗用量,这个量作为被挂靠企业要做到心中有数。4、发票:根据发货单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挂靠业务中的合同应该怎么签订?1.注意运行方式挂靠方负责工程施工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以被挂靠方名义进行项目的筹建和施工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被挂靠方有权对项目生产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检查,工程项目的所有配置由挂靠方按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挂靠

15、方承担。费用的收取重要的是三点:管理费的收取;项目管理人的工资;项目涉及的税费承担。提示1:被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一般总造价的为2-5%(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缴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此时收的款项可以看做是建筑单位的纯利润!上述管理费在第一批工程款到账时一次性扣除。提示2:被挂靠方派项目经理到挂靠方施工地监督检查其工资可以由挂靠方承担,也可以由被挂靠方承担!上述工资由挂靠方承担的可以按月在工程款中扣除!提示3:由挂靠方承担的税费是几个点?税金按实际发生由被挂靠方代收代缴,政府要求缴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税金包括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案例】假设位于某市区的工程项目

16、的合同价款为1030万,预计项目总成本为850万,按工程进度挂靠方需要由被挂靠方向甲方开具1030万的工程款!假设该项目为简易计税项目!1.增值税:1030万/Q+3%)3%=30万2 .附加税:30万l2%=3.6万3 .印花税:100O万、0.3%。=0.3万(工程合同按不含税金额签)4 .印花税:850、60%、0.3%0.15万(假设60%的材料款合同)5 .所得额:100o-850一3.6-0.3-05=:145.95万不考虑其他情况企业所得税=145.9525%36.49万计算该项目的总税负:(30万+3.6万+0.3万+0.15万+36.49万)/1000万XlOO%=70.54

17、/1000万XlO0%=7.05%【承接上例】若是该项目是一般计税,各项税费有何变化?1.增值税销项税额=1030(l+9%)9%=85.05进项税额若是材料款均能取得13%的发票抵扣则进项税额58.67=85060%(l+13%)13%增值税应纳税额26.38=85.05-58.672.附加税:26.38万l2%=3.17万3 .印花税:944.95万0.3%o=0.28万(工程合同按不含税金额签)4 .印花税:85060%0.3%o0.15万(假设60%的材料款合同)5 .所得额:944.95(收入)-(850-58.67)成本-3.17(附力口)-(0.28+0.15)=150.02万不

18、考虑其他情况企业所得税=150.0225%=37.51万计算该项目的总税负:(26.38万+3.17万+0.28万+0.1575+37.5175)944.9575100%=67.49944.9575100%=7.14%提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注意应取得合法的有效凭证才可以抵扣,若是涉及人工费以工资单为扣除凭证,由于人工费所涉及的社保、工会经费、残保金也需要由挂靠方承担相关费用!3、过账方式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被挂靠方公司财务走账,可以单独设立一个账户。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以被挂靠

19、人的名义对外施工,最安全的做法七.【模拟挂靠业务-被挂靠方企业的账务处理】【案例】A劳务公司由于没有总承包资质挂靠在B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下,以该公司名义和洋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由B建筑公司向其开具发票!提示:建筑公司要想抵扣进项税额,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开给被挂靠方公司,上述材料设备等款项也必须由被挂靠方公司支付具体会计事项如下:甲方预付材料款113万借:银行存款113万贷:合同负债-洋成房地产公司113万施工过程中,以113万元购买材料借:原材料1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贷:银行存款113万领用材料借:合同履约成本-合同成本-材料费100万贷:

20、原材料100万期末计提人工费借:合同履约成本-合同成本-人工费200万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200万向A劳务公司收取款项(建筑公司不垫付)借:银行存款200万贷:其他应付款-A劳务公司200万发放民工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200万贷:银行存款200万向甲方开具545万的发票,并取得工程款432万借:银行存款432万合同负债-洋成房地产公司U3万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5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45确认收入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50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500万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300万贷:合同履约成本300万提示:各项的税费计算,前面已经阐述,具体会计处理见全盘账!八、

21、被挂靠方扣除相关费用后如何将剩余款项转给挂靠方?解析:通过工资方式(工资、年终奖、辞退福利等),根据工资单做处理;通过劳务分包方式,根据劳务发票做处理;通过材料报销方式,根据材料发票做处理九、总结挂靠行为合理化要点:1.挂靠人在投标时,以被挂靠企业报名投标!2、被挂靠方通过自己的基本户支付,此项投标保证金!3、被挂靠方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被挂靠方向挂靠方分配项目管理人员期间费用由挂靠方承担。5、会计处理上,被挂靠方将此项目单独作为成本对象核算提示1:会计核算原始凭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结算单、入库单、领料单、送货单等。提示2:项目部依法缴纳应缴纳

22、的各项税费,工程涉及的所有税金均从被挂靠方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支付。6、为挂靠项目设立专用存款账户,所有资金流水通过被挂靠方流转。7、被挂靠方企业与挂靠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按包工头处理),劳动合同期可以参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期。挂靠人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可以在项目部任职,如项目负责人,每月领取工资薪金。十.老板谈挂靠业务的报价方式挂靠业务净利润由挂靠费与涉税成本的差额组成挂靠费相关税费实务挂靠谈判中,被挂靠方往往收取一笔费用既管理费”也称挂靠费O而忽略了税收成本,老板不想交税,让财务人员通过账务摆平。十一、实务拓展:挂靠业务其他需要注意风险1 .老板口中的“挂靠不都是借资质,有可能是开发票、借公户

23、,走账。2 .商谈下来的挂靠协议是否有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挂靠协议有效吗?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法院在审理涉及挂靠纠纷时,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挂靠协议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为啥还要商量签订挂靠协议?解析:明确流程,成本,一定程度上避免扯皮。被挂靠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法律效力解析:挂靠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禁止挂靠挂靠行

24、为违法导致合同违法。合同本身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售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

25、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法释200414号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十二、建设方发现存在挂靠行为是否可以解除建造合同解析:法释200414号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思考:如解除合同,工程价款是否可收回解析:法释200414号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

26、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释200414号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十三、挂靠业务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谁的责任解析:Q)被挂靠企业可以作为责任承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四条规定出借资质的责任承担,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

27、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释2004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建筑企业、第三方(实际施工人)均要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思考:不履行保修责任的风险解析:工程有责任缺陷期,挂靠人将进度款和结算款收完后,剩余的保修金。如,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超出了剩余的保修金,挂靠人极有可能不加理会。作为被挂靠的企业,只能为此承担责任,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提示1:1.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问题2、拖欠工人工资问题3、拖欠材料商货款问题被挂靠人均有可能被列为连带责任人提示2:挂靠业务实务中是难点,不是重点(建议正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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