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757630 上传时间:2024-01-2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0.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一百。要全面排查内部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围墙、门窗、厕所、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完好;学校食堂的设备、餐具、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上岗证,并定期体检;报警求助、

2、应急处置设施必须齐全;安全疏散通道必须畅通。认真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园门前及周边地区违章摊点和非法经营业户。园门前及周边地区无违章建筑无影响幼儿出入的障碍物。道路安全设施健全,交通秩序良好。坚持依法治园,确保教师无违法犯罪现象。不发生踩踏事件,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二、加强组织领导(一)建立安全监督责任小组(二)层层签订责任书,安全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制度落实至U位。建立并落实保障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防范措施和紧急预案。对门卫、值班、校舍、食品、食堂卫生、幼儿交通安全、供电设施、防爆、防盗等安全制度健全、规范工作;对人员集中,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重

3、点部位的安全消防和防疫工作,要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认真学习落实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工作内容:(1)餐饮及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2)消防、踩踏及幼儿园园舍安全工作。(3)交通安全工作。(4)疾病的防控工作。(5)治安防范工作。(重点)(6)安全教育工作。(7)法制教育工作。四、自查范围1、餐饮工作人员卫生健康、食堂内外环境卫生,采购关即:索证、定点采购。加工关即:成品、半成品的加工,生熟分开。保洁消毒关即:一餐一消毒、餐具的保洁。坚决杜绝采购霉变、过期食品。2、园舍及消防安

4、全工作校舍的内外墙、主体移位、断裂等情况。幼儿玩具、设备、设施等。(3)用电设备、线路等。疏散通道、安全门的畅通等。用明火情况。消防器材情况。3、交通安全(1)幼儿课间随意出园门。(2)进出幼儿园的车辆。4、疾病的防控(1)晨检情况。卫生情况。流行病的掌握与控制。5、治安防范工作(1)校园周边的不安全因素。(2)幼儿接送的安全。(3)值班、值周人员的到岗情况。五、整改内容1、餐饮安全工作确立餐饮卫生工作制度,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食品添加制度。索取定点采购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各项记录登记及时准确。2、校园校舍及消防安全工作(1)玩具、教具的使用和管理。(2)校园周围设有摊点,不符合卫生要求

5、。(3)各班楼道的用电开关、灯具需维修。(4)灭火器应配到位。(5)教师上课期间带学生外出需提出申请。3、疾病的防控(1)坚持每周一大扫除制度,彻底清扫教室、宿舍、卫生区卫生,保障幼儿有干净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2)值周领导、教师班主任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3)教育幼儿不随意食用小摊点出售的霉变、过期、不洁的食品。4、幼儿接送安全工作(1)落实接送卡制度,无接送卡者一律不准进园。(实行卡人分离)(2)一律不可在院内随意接送幼儿。所有幼儿都由本班教师在班中与家长面对面交接。(3)在接送幼儿时,实行双门卫制度。防止外来伤害事故发生。5、治安防范(1)严格值周、值班、

6、巡逻制度。(2)门卫配备警棍等防卫工具,加强安全防范工作(3)外来人员进入园内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能入园(4)准时落锁。落锁时间为:早上:9点30分中午:1点整晚上:9点30分(5)幼儿接送期间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幼儿园所在的区域。(6)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6、家长交流每日接送幼儿时做好晨检工作。(2)有问题及时与家长联系。(3)通过校讯通、家长会经常与家长交流安全防范知识。(4)家园合作,共同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今年是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开局之年,为做好新两纲的实施工作,在省妇儿工委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实施“儿童友好

7、家园工程”项目。旨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二、项目内容以三里街流动儿童快乐家园俱乐部和流动儿童之家为载体,为辖区广大儿童提供集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为一体的服务场所。(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儿童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组织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家、医疗专家等深入儿童友好家园开展卫生保健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指导。(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教育活动。以三里街街道流动儿童快乐家园俱乐部为平台,积极开展致力于社区儿童生存、发展、保护、参与等项目,让儿童在参与与奉献中健康成长,快乐成才,促进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三)开展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以区妇儿工委“

8、小树成长,爱心助学为平台,呼吁社会方方面面尤其是辖区驻地企业、单位关心帮助困难儿童,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四)促进儿童工作社会化发展,探索建立为基层儿童保护和发展服务的模式。建立专兼职工作队伍,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作业辅导、生活帮助等服务。三、步骤要求(一)步骤: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X年9月中旬)。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X年9月下旬一202X年9月中旬)。按照实施“儿童友好家园工程”项目方案,全面开展工作。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X年8月下旬)。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总报告上报上级妇儿工委。(二)要求:(1)及时启动。各社区妇儿领导小组要

9、按照要求,及时成立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进展动态、工作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及时报送街道妇儿工委。街道妇儿工委将按省妇儿工委和区妇儿工委的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2)建立项目档案:项目方案、进度、图片、总结等相关资料单独立卷,建立专项档案。(3)做好总结评估。街道妇儿工委将按区妇儿工委要求将从组织建设(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专兼职儿童工作队伍)、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制度、资料齐全)、活动开展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中和年度评估。同时做好迎接省妇儿工委评估验收工作。评估合格,区妇儿工委将以有奖代补

10、的方式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并适时进行表彰。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儿童快乐家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公益性和公信力,切实在服务国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儿童快乐家园”是在全国妇联领导下,以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对其免费开放的课外学习、娱乐、活动场所。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儿童快乐家园”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实施,省级妇联负责执行落地。也可邀请专业能力强的社会组织执行本项目。第四条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主要职责:(一)

11、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二)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拟定项目预算和执行协议等文件;(三)负责组织项目物资的采购,督促供货商向项目实施地及时、准确地运送各类物资;(四)指导、监督项目的全过程执行情况,建立项目管理电子数据库和档案;(五)负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总结项目实施总体情况。第五条执行项目的省级妇联主要职责:(一)负责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报送本省的项目实施方案;(二)负责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省的“儿童快乐家园”执行管理办法;(三)负责组织项目执行,及时督导掌握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地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物资、开展各类活动和提供相应服

12、务。组织项目地人员参与培训,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本省项目执行情况详细报告等材料。第三章项目实施流程第六条省级妇联根据当地留守儿童的需求情况,确定“儿童快乐家园”具体项目地区,组织项目地区登录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第七条省级妇联及时对各地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第八条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后,符合资助条件的,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与“儿童快乐家园”物资供货商签订采购协议,供货商按照采购协议要求将物资运送至各项目实施地。第九条县级妇联负责做好项目的宣传、监督和指导。项目地区根据配置清单接收物资,清点无

13、误后提供捐赠物资接收函,盖章后上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如有问题,应立即向省级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反馈情况。第十条项目建成后,省级妇联和项目实施地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总结报告,包括: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效果、覆盖儿童数量和参与活动情况、“儿童快乐家园”内部整体照片、活动照片、“儿童快乐家园”挂牌社区照片、当地媒体宣传材料等。第十一条省级妇联和项目实施地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档案,定期对项目实施地区进行实地检查,按要求将项目工作总结上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第十二条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建立完整的项目信息档案,做好项目的信息管理、监督检查以及整体公益宣传等工作。第四章信息公开及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14、严格按照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时、准确做好项目信息梳理工作,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募捐情况和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始终公开透明运行。第十四条项目配置完成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监测项目的实施效果,掌握项目的受益情况,并形成项目评估报告。第十五条项目执行单位应确保“儿童快乐家园”向儿童正常开放使用,不得以客观理由关闭或封存其设施设备。对于未按要求正常使用或提供虚假情况的项目执行单位和个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追究责任。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或以其它非正当方式侵占“儿童快乐家园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如有发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将以适当方式通报项目执行地上级部门,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十七条“儿童快乐家园”项目主动接受第三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社会效益最大化。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社会组织执行本项目时,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负责解释。长埠村“儿童快乐家园”实施方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do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