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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10一、总则IO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1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五、开启响应文件14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15七、磋商程序16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0九、签订合同20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1十一、其他2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一、总体要求23二、设备清单23三、主要部件技术参数24四、服务要求3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8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2三、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格式44表L强制性资格条件45【声明函1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46【声明函2】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46【声明函3】企业类
2、型的声明函46【声明函4】联合体协议书47八、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根据评分细则自行编制)54(一)项目需求分析54(二)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54()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人员名单54(四)项目内容承接单位一览表55四、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56磋商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56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5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9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应用开发实训平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lkj)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
3、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3110328项目名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应用开发实训平台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310000.00最高限价(元):331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331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拟采购数字化人才培养管理平台、基础实训套件、5G场景实训套件、课程体系包、Al本地实验模块、人工智能与商务场景应用课程资源包等,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 .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内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6、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Ikj:/)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lkj:/)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lkj)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lkj:/)六、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事项,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
7、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
8、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4.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4.2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lkj),4.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
9、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Ikj:/(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lkj(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
10、.5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4.6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应用开发实训平台2.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31103283.项目地点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4.质量要求符合验收标准5.项目资金及预算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31万元,超过上述预算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6.建设周
11、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8.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9.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即本文件所述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 “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2) “备份投标
12、文件”一份。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需另行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4份。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5%012.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任何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联系人:孟老师,联系方式:如成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供应商因情况不明、风险考虑不足、要求变更等一切价格调整的理由。13.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序号项目内容14.答疑会不组织15.响应文件的上传和
13、递交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在线解密响应文件。2 .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备份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6.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1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18.响应文件开启程序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卷,供应商在规定的
14、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2 .解密不成功时,供应商须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3 .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填写完整且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联系人:电话:);4 .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及评标程序。19.磋商程序1 .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条件、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将无效,不再进行后续磋商。具体审查内容见磋商须知第20条。2 .磋商磋商小组通过在线(或邮件形式)询标(谈判)的方式与每一供
15、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在线回复(须授权代表签字的,可签字后扫描上传或以电子签章方式)。3 .综合评分序号项目内容商务技术评分: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汇总。4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上传最终报价的,承诺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5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各供应商均上传最终报价后,代理机构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6,开启最终报价、报价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最终报
16、价,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 .得分汇总、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20.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3)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21.合同款的支付详见合同部分22.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本项目不得转包。2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4.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榻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1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序号项目内容26.注意事项1 .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响应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 .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
18、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 .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30、31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 .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7.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9、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查询工作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组织机构统一进行,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备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28.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20、、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序号项目内容29.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70%计算。计费基础为项目标项成交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上述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上述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21、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1 .适用范围1.1 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本项目。1. 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2 .定义2.1 采购人系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 .2磋商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3 .3服务:磋商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服务的义务。4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5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5.1
2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磋商小组审查通过的。4.2对供应商的限制4.2.1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4.2.2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23、;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4 .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2.4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磋商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磋商供应商无关。6 .答
24、疑会按前附表规定执行7 .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 .磋商文件的组成8.1 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8.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磋商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磋商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8.3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8.4 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
25、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木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9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 磋商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yaopt。(电子邮件只作方便工作之用,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报名参加竞争
26、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9.2 2磋商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9.3 上传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9.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27、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顺延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磋商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9.6 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0 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组成,具体如下:10.1 格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供应商加盖公章或CA签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序号
28、资格条件以下证明材料附后(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sdf.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夏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声明函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29、动。(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声明函2】3.2(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30、。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声明函3】3.3(3)联合体。(7)联合体的声明函。【声明函4】8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函。(2)法人授权书。(3)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4)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5)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6)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如企业资质、荣誉等)。注:以上内容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CA签章,附件
31、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8.3报价响应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2)价格组成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8.4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供应商如与磋商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及技术各项要求有偏离,应填写商务(合同或技术)条款偏离表。8 .5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9 .报价9.1 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9.2 投
32、标报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并提交服务成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服务及服务成果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9.3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9.4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9.5 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10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之日后9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IL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
33、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2 .响应文件的规定12.1 响应文件的形式详见前附表。12.2 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前附表。12 .3特别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对该内容进行评分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可能导致相关评分项不得分,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详见前附
34、表。14 .磋商截止时间14. 1磋商截止时间即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拒绝接收。15. 2采购人因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嵯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磋商无效。15.2
35、在磋商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5.3 从磋商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启响应文件16.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因未在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导致磋商无效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6. 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详见前附表。17. 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接受:(1)未能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2)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18. 参加磋商17. 1供应商应在线(或邮件形式)参加磋商,并在相
36、应的响应文件或澄清文件上加盖公章或CA章。18. 2电子响应文件中未能加盖公章或CA章的,磋商小组有权将拒绝与该供应商磋商。19. 磋商小组19.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8.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8.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9.磋商评审原则19.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37、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9.2 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磋商评审程序列。19.3 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1.1 4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磋商供应商)。19.5 在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磋商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19.6 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不符
38、合密封、装订要求而被拒绝的响应文件除外。七、磋商程序20.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20.1 初审包括资格条件、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将无效,不再进行后续磋商。如有下列情形的,初审不合格:(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此条款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或CA章的。(3)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4)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5)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有效期、建设周期、质保期、质量目标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8)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
39、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9)未提交关于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原厂授权及服务承诺的承诺函;(10)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1.2 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进行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提交。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
40、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21 .磋商21.1 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磋商活动。2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3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4 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线告之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CA签章。由授
41、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6 在报价响应文件磋商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1)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超过了本项目采购预算的:(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该标项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建设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 .综合评分1 2.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2、22 .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进行评分,具体如下:(1)商务部分:磋商小组对照评分标准和响应文件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充分审核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统一评分。(2)技术部分: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上传最终报价的,承
43、诺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己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上传最终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22. 3磋商报价错误修正: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磋商总价中;其磋商总价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磋商小组在磋商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
44、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如有多报、重报,其磋商总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磋商单价予以调整;(6)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修正单价或总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审工作。1资信、商务部分(7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商务分(5)企业资信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
45、书复印件)企业业绩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技术分(65)技术参数301 .技术参数基本分为3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响应技术参数的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2 .带“”为重要指标(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检测报告、承诺函、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材料视为负偏离),每一项负偏离扣3分。3 .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除重要指标外的一般性指标的将被扣分,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需逐条应答详细参数要求,不能实现的需特别注明负偏离,提供虚假证明或虚假响应指标参数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