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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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为养老机构标港化建核瑟4)目录第一章总那么2第二章引用文件2第三章术语定义3第四章设施设备5第五章效劳工程12第六章机构管理23第七章监控检查27第八章附那么28附件:养老机构托养效劳合同参考样式29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宿、膳食、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效劳的各类组织。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1社会福利中心)、荣耀院(荣誉军人康复院)、养老院老人院)、老年公寓、护老院、养护院(老年护理院)、敬老院(楼)、托老所等。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养老机构。第三条养老机构要依据国家、省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指引,履行合同约定,以专业知识

2、和职业技能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效劳,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度晚年。第四条养老机构除适用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引用文件第五条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方法(民政部令第19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根

3、本标准fMZ008-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标准(JGJ122-99)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23)养老机构平安管理MZ/T0322023)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方法(卫生部令第10号)消毒管理方法(卫生部第27号令)消毒技术标准(2023年版)(卫生部公布)医院感染管理方法(2006年7月26日卫生部公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WS/T367-202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4789-202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15980-2023)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202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23)环境管理体系fGBT24001-2004)

4、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三章术语定义第六条本指引所涉及的主要术语和定义(一)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二)自理老人: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三)介助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辅助器具帮助的老年人。(四)介护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专门护理的老年人。(五)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由政府出资举办的供养城市中的“三无老人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或其赡养人或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人)和接收社会上的老年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六)荣耀院(荣誉军人康复院):政府对孤老优抚对象实行特殊社会保障

5、的优抚事业单位,主要为接收烈属老人、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七)养老院(老人院):接收政府供养的或社会上的老年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八)老年公寓: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效劳设施。(九)护老院:专为接收介助老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十)养护院(老年护理院):专为接收介护老人而设置的养老机构。(十一)敬老院(楼):街道、乡镇)、村设置的供养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保吃、穿、住、医、葬)老人或接收社会上的老年人托养的养老机构。(十二)托老所: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效劳的社区养老机构。第四章设施设备第七条

6、建筑设计根本原那么(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程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介助老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三)老年人公共建筑、出入口、所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无障碍设施条件。(四)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第八条出入口(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L50mxL50m的轮椅盘旋面积。(二)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识别。(三)老年人建筑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35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

7、坡道过渡。(四)缓坡台阶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宜小于380m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五)出入口顶部应设雨篷,出入口平台、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选用巩固、耐磨、防滑的材料。第九条过厅和走道(一)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车床盘旋条件,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椅凳的空间。2 .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门与邻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0m,应保证轮椅盘旋和门扇开启空间。3 .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0cmo(二)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宜小于1.80m。(三)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

8、得设门坎,地面不宜有高差。(四)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0.90m和0.65m高处宜设40一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外表间距40mm,扶手宜选用优质木料或手感较好的其他材料制作;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第十条楼梯、坡道和电梯(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二)老年人使用的楼梯间,其楼梯段净宽不得小于L40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三)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0m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3O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

9、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四)不设电梯的三层及三层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坡道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坡度不宜大于l12o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标准JGJ50200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0mo2 .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平安档台。(五)楼梯与坡道两侧离地高0.90m和0.65m处应设连续的栏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伸。扶手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九条第(四)

10、款的规定。(六)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须保证轮椅和车床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0m和0.65m高处设介助平安扶手。电梯速度宜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用慢关闭,并内装可视监控系统。第十一条居室(一)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二)集中托养型老人院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后;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Itf。(三)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m2,卧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o矩形居室的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00m

11、o(四)老人院、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11f。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0mo第十二条厨房(一)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二)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0m2,其最小短边净尺寸不应小于2.10m0(三)厨房操作台面高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前后进深不应小于0.25mo(四)厨房宜设吊柜,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401.50m;轮椅操作厨房,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20m。吊柜深度比

12、案台应退进0.25m。第十三条卫生间(一)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坐便器、洗面盆和淋浴器三件卫生洁具,其面积不宜小于5m2o(二)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别设公用卫生间、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间。托老所备有全托时,全托者卧室宜设紧邻的卫生间。(三)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四)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临近休息厅,并应设便于轮椅盘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厕位小间,男卫生间应设一具立式小便器。(五)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或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或淋浴座椅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六)

13、公用卫生间厕位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L20mx200m,内设0.4Om高的坐便器。(七)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Om的“L形平安扶手或力1形落地式平安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度0.60m的“L形平安扶手,入盆一侧贴墙设平安扶手。(八)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平底防滑式浅浴盆。冷、热水混合式龙头宜选用杠杆式或掀压式开头。(九)卫生间、厕位间室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第十四条阳台(一)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或卧室应设阳台,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50mo(二)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净深度不小于L50m的阳台。(三)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3

14、0m,寒冷地区宜设封闭式阳台。顶层阳台应设雨篷。阳台板底或侧壁,应设可升降的晾晒衣物设施。(四)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50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0m。第十五条门窗(一)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30m。(二)老年人住宅户门净宽不应小于L20m,内门(含厨房门、卫生间门、阳台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三)起居室、卧室、疗养室、病房等门扇应采用可观察的门。(四)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开启窗口应设防蚊蝇纱窗。第十六条室内装修(一)老年人建筑内部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且在1.80m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

15、。(二)老年人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三)老年人出入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老年人通行的楼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鲜明,不宜采用黑色、显深色面料;2.老年人居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料或富弹性的塑胶材料,寒冷地区不宜采用陶瓷材料。(四)老年人居室不宜设吊柜,应设贴壁式贮藏壁橱。每人应有LOO立方米以上的贮藏空间。第十七条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一)老年人居住建筑应供给热水。(二)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空调降温和取暖设备。(三)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之间应有良好隔音处理和噪声控制。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5dB,空气隔声不应小于50d

16、B,撞击声不应大于75dBo(四)建筑物出入口雨篷板底或门口侧墙应设灯光照明。阳台应设灯光照明。(五)老年人居室夜间通向卫生间的走道、上下楼梯平台与踏步联结部位,在其临墙离地高0.4Om处宜设灯光照明。(六)起居室、卧室应设多用平安电源插座,每室宜设两组,插孔离地高度宜为0600.80m;厨房、卫生间宜各设三组,插孔离地高度宜为1.301.50mo(七)起居室、卧室可设闭路有线电视插孔。(八)老年人专用厨房应设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关闭装置;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老人院等老年人专用厨房的燃气设备宜设总调控阀门开关。(九)电源开关应选用宽面板防漏电式按键开关,高度离地宜为1.301.5

17、0mo(十)老年人居住建筑每层或区域应设公用,居室及卫生间厕位旁应设紧急呼救按钮。(十一)老人床头应设呼叫对讲系统、床头照明灯和平安电源插座。第五章效劳工程第十八条入住合同养老机构应与入住老人或者其监护人、担保人、联系人签订效劳合同,合同订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执行,合同的内容按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执行。双方应在自愿协商的根底上,明确具体的效劳工程与内容。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地址及联系方式;(二)入住老人的情况;(三)效劳工程和内容;(四)效劳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五)效劳期限;(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合同

18、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八)平安责任;(九)违约责任;(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免责条款;(十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个人生活照料效劳(一)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效劳人员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经培训持证上岗。(二)个人生活照料效劳包括协助老人完成个人清洁卫生及起居、穿衣、修饰、饮食、口腔清洁、入厕、皮肤清洁护理、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等。1 .个人日常清洁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等。2 .穿衣包括协助穿衣、更换衣物、整理衣物。3 .修饰包括梳头、修剪指(趾)甲等。4 .饮食照料包括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肠内营养1鼻饲法、滴

19、注法)等。5 .口腔清洁包括刷牙、漱口、清洁口腔、假牙。6 .入厕包括定时提醒入厕、使用便盆、尿壶,协助入厕排便、排尿。7 ,皮肤清洁护理包括清洗会阴,擦洗胸背部、腿部,沐浴。8 .压疮预防应保持床单的枯燥、整洁,定时更换卧位、翻身,减轻皮肤受压状况,清洁皮肤及会阴部。9 .便溺护理包括协助大小便失禁、尿潴留或便秘、腹泻的老人排便、排尿,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三)应配备个人生活照料效劳的设施设备。(四)有个人生活照料效劳的技术操作标准,按要求提供效劳。(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有个人生活照料方案,按需效劳。(六)有文字或图表说明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效劳的工程、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效劳

20、须知。(七)生活照料效劳做到:“四无:无压疮、无坠床、无烫伤、无碰伤。“六洁:皮肤、口腔、头发、手足、指(趾)甲、会阴部清洁。老年人居室室内清洁、物品整齐、空气新鲜、无异味,提供效劳完成率100%。(八)对个人生活照料效劳应保存提供效劳的文件和记录。(九)对个人生活照料效劳做到每日自查、每周重点检查、每月进行效果评估并有记录。第二十条膳食效劳(一)养老机构提供膳食效劳应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厨师、营养师有职业资格证。(二)膳食效劳包括食物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给过程,以及提供适宜的就餐环境。(三)膳食效劳设备、器具应满足老年人的根本生活需要,应配有冰箱、冰柜、保温设备、消毒设备、必

21、要的炊事用具和餐桌椅。(四)有文字或图片说明提供膳食效劳工程、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每周的食谱及效劳须知,并根据老年人生理需求提供多种膳食效劳。(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做好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制作、留样的环节管理,严防食物污染。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三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库房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成口口口。2 .从食堂发出的食品,必须做到洁净、无毒、无致病菌、无寄生虫、无腐败变质,无杂质。3 .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4 .厨房供给的每餐食物留样备查,留样

22、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于清洁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的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go(六)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七)从事膳食效劳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每年定期体格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八)从事膳食效劳工作的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物。每周换洗二次以上工作服;穿戴好工作服及工作帽前方可进入操作间。(九)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消灭苍蝇、老鼠、螳螂和其他害虫及孳生。(十)定期对膳食效劳进行效果评估并有记录。第二十一条环境卫生效劳(一)按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为老年人提供舒适、清洁、平安的养老环境。(二)

23、环境卫生效劳包括老年人居室及室外环境的清洁卫生。(三)有提供环境卫生效劳的设备。(四)环境卫生做到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纸屑,无灰.七TTO第二十二条休闲娱乐效劳(一)提供休闲娱乐效劳宜由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1士)、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人员负责。(二)有提供休闲娱乐效劳必要的设施设备,建有老人活动室、文化阅览室等。(三)提供的休闲娱乐效劳工程应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四)有提供休闲娱乐效劳的实施记录。第二十三条洗衣效劳(一)有提供洗衣效劳的设施设备洗涤机械等)和场地。(二)洗衣场地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逆行。(三)定点收集污物,不在老年人居室清点污物

24、,做到污物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有记录。(四)衣物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单独洗涤,先消毒后清洗;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消毒后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经试纸检测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N25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N500mgL,煮沸消毒时间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五)老年人衣物有标识,洗涤物品做到无污渍,整理折叠,准确无误、清洁,折叠后送还老年人。(六)有洗衣流程说明提供洗衣效劳的工程、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效劳须知。(七)定期对洗衣效劳进行效果评估并有记录。第二十四条平安保护效劳(一)提供平安保护

25、效劳以预防为主,采取适当的平安措施,到达防止或减少对老年人伤害的目的。(二)平安保护效劳包括提供平安设施设备,采取预防措施等。1.提供平安设施包括提供床档、防护垫、平安标识、平安扶手、紧急呼救系统等。2 .使用约束物品包括使用约束带、约束衣、约束手套等。3 .采取平安预防措施包括评估老年人不平安的因素,制定常见意外的预防措施和意外灾害造成老年人不平安的预防方案,定期检查平安程序落实情况。(三)对必须使用约束物品的老年人,在使用约束物品前应得到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及相关第三方的书面认可。(四)有平安保护效劳技术操作标准,按规定提供效劳。(五)有提供平安保护效劳的记录。(六)定期对平安保护效劳进行效

26、果评估并有记录。第二十五条通讯效劳(一)通讯效劳包括公用、计算机网络、代办电报、书信代写与投寄等相关的效劳。(二)应保持老人与外界的通讯畅通、有效。(三)有提供通讯效劳设备。(四)应保护老人相关信息的隐私与平安。(五)通讯设备应定期检查,保证畅通,当日修复率100%。第二十六条心理精神)支持效劳(一)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效劳人员由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心理治疗师等人员担任。(二)心理(精神)支持效劳包括访视、访谈、个案效劳、小组活动、危机处理、咨询活动等。(三)养老机构应提供心理1精神)支持效劳的场地、设备和保护老年人的隐私权。(四)养老机构有心理精神)支持危急处理程序,发现危机及时报告,按

27、程序处理,对处理措施有记录。(五)养老机构应指派人员定期与老年人进行交谈,及时掌握老年人心理精神)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给予适度干预,对需要心理(精神)支持效劳的老年人定期进行评估,有量表,有记录,有防范措施。第二十七条老年护理效劳(一)养老机构应与老年人或监护人确认需要提供老年护理效劳的内容。(二)提供老年护理效劳的人员应是执业护士、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养老护理员担任(养老护理员只能在执业护士指导下担任老年护理效劳中的根底护理工作)。(三)老年护理效劳包括根底护理、老年专科疾病护理、老年心理护理、老年康复指导、老年期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护理技术操作、院内感染控制、临终护理等。1.根底

28、护理包括老年人的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和根底护理技术。2 .老年专科护理包括老年专科疾病护理及技术操作。3 .老年心理护理包括老年人心理卫生教育、老年人心理问题评估、实施老年心理护理干预措施。4 .老年康复指导包括传授老年期自我护理技术、老年病并发症康复预防和指导如何使用康复治疗技术。5 ,老年期健康教育包括传播老年期健康知识、矫正不良健康行为。6 .健康咨询包括老年病的预防、康复、老年期的营养、精神卫生和社会活动等咨询效劳。7 .院内感染控制包括采取预防性措施、监测及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8 ,护理技术操作包括根底护理技术操作、老年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急救技术操作。9 .临终护理包括解除

29、临终期老年人的疼痛和困难,提高临终期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做好临终期老年人的心理护理、死亡教育和家属的心理(精神)支持,消除老年人的临终恐惧。(四)提供的老年护理效劳工程符合养老机构性质和入住老年人需求,对老年人实施分类管理,按需效劳,个案管理。(五)对入住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有明确的护理目标、制订个案护理方案,落实护理措施;有护理评估记录。(六)到达8项护理效劳根底质量目标:落实护理措施100%,根底护理合格率290%,1压疮发生率忘5%0,11。压疮发生率为0,院内感染发生率W15%,常规物品消毒合格率100%,护理记录合格率290%,护士技术操作合格率290%,严重护理缺陷为0

30、。(七)对养老护理员工作有每周定期检查方案、记录和每月培训指导方案、记录。(八)定期对老年护理效劳进行效果评估记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健效劳(一)提供医疗保健效劳人员应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活动范围和地点符合要求。(二)医疗保健效劳包括为入住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康复指导、预防保健工作,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老年专科医疗保健,维持或改善老年人身心状态,减轻病痛,做好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和转院前急救工作,为临终老年人提供医疗效劳。(三)有提供医疗保健效劳流程或程序,有国家认可的医疗技术标准和诊疗常规,有提供医疗保健效劳的制度包括医疗保健效劳的程序、诊疗制

31、度、药品管理制度、巡视制度、抢救制度、平安医疗制度)和人员职责。(四)养老机构设置有医疗机构的,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设备数量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要求。(五)应在老年人入住后24小时内建立、填写健康档案,每位老年人健康档案完整。(六)通过评估为老年人提供的医疗保健效劳,能符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七)根据老年人的情况按规定查房并有记录,及时处理老年人发生的健康问题,落实率N90%。(八)每年对入住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并有记录。(九)医疗保健效劳过程记录及时、填写准确,按规定保存。(十)医疗用品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消毒、定点放置、定量供给。毒麻药品贵重仪器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药品做到内

32、用药和外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清楚、账实物相符、定时清点登记,处方合格率290%。(十一)执业医师实施医疗保健效劳应与老年人或监护人沟通。第二十九条咨询效劳(一)提供咨询效劳人员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二)咨询效劳包括开展法律、心理、医疗、护理、康复、教育、效劳信息等方面的咨询。(三)提供咨询效劳具备必要的场地和设备。(四)有提供咨询效劳和评估效劳的记录。(五)定期对咨询效劳进行效果评估并有记录。第三十条送餐效劳提供送餐效劳应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及运输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平安地将餐饮送达老年人。第三十一条委托效劳(一)提供委托效劳的人员由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或指定专人担任。(二)委托效劳

33、的范围包括为老年人代购物品、陪同购物、帮助老年人书信、文书书写或领取物品、交纳费用等。(三)委托报务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做到当面清点财物,注意老年人的平安。(四)提供委托效劳过程时应做到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向他人谈论老年人的家庭情况或财物。第六章机构管理第三十二条人员及人员配备(一)养老护理员应符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持证上岗。护理员与入住老人比例宜为:与自理老人1:10,与介助老人1:6,与介护老人1:3o(二)领导班子结构合理。领导班子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有卫生技术职称和有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以上的成员至少各1名。(三)行政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含50

34、名)的,不超过职工总数的10%;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下的,不超过15%o(四)养老机构内各专业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养老护理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第三十三条行政管理(一)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法人证书悬挂在醒目处。(二)有介绍本机构情况的资料,说明本机构的效劳宗旨、对象、工程、收费及托养者申请参加和退出效劳的方法与发表意见的途径、本机构处理所提意见和投诉的承诺等。(三)有可供有关部门查阅的长中短期工作方案、定期统计资料、年度总结和评估报告。(四)有工作人员、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的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及组织机构图。(五)有适合效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六)有工作人员选

35、拔、培训、使用、管理、奖惩的相关制度。(七)有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花名册。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须分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八)有签订预防事故的责任书。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合格证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九)有为智残和患有精神病的老人佩戴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十)养老机构对长期住院的老人的个人财产应予以登记,并办理有关需要代保管效劳的手续。(十一)有建立每周一次行政查房制度,落实率290%。(十二)会计、出纳不得1人兼任,财务管理及记帐符合财务、审计等规定要求。(十三)机构内应建立有老人参加的民主管理委员会。(十四)严格执行有关外事、财务、人事、捐赠等方面规定。第三十四条业务管理(一

36、)建立完整的入院老人档案资料,包括入院申请书、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老人照片及联系人、健康检查等与老人有关的资料。(二)根据入住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标准,实行分级护理、分类管理。(三)各类效劳工程的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和便于查阅。(四)加强对老人物质生活、文化娱乐、康复保健、医疗卫生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有序的生活、娱乐、康复、医疗秩序。(五)建有业务培训的场所和配有相应的设施设备,有对各类人员定期培训的工作方案。(六)各类报表应准确及时,符合要求。第三十五条后勤保障(一)平安保障1.应按照养老机构平安管理规定执行。2 .有建立平安保障工作的流程或程序、

37、制度和明确人员职责。3 .有提供平安保障必要的设施设备,设有电子监控系统,公共场所、公共进出口、走廊、过道等区域和部位设有摄像头。4 .有提供平安保障的记录。(二)物业管理维修保障1.物业管理维修效劳需由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负责。2 .有物业管理维修效劳的流程或程序、技术操作标准、制度和人员职责。3 .有根据设计规模配备必要的生活效劳设施设备,保证水、电、消防、照明、报警、取暖、降温、通讯、排污等设施和生活设备完好率100%。4 .涉及生命平安、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应有检验合格许可证并按时完成年检。5 .公共区域有明显标志。(三)交通保障1.提供交通效劳的人员

38、有国家正式驾驶执照。6 .建立有交通效劳的流程或程序、制度和明确人员职责。7 .保证效劳对象得到快捷、方便、平安的交通效劳,提供效劳完成率100%。8 .提供交通效劳的车辆有定期检修记录,车辆完好率到达100%。第七章监控检查第三十六条效劳质量评定(一)养老机构应开展效劳评定活动,建立定期评定制度。(二)通过自评、召开座谈会、意见箱、调查表、老人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等方式开展效劳评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三)效劳对象满意率应到达290%。第三十七条效劳改良(一)持续改良通过对质量方针和目标的筹划及确定,提出预期目标和总体要求;通过检查结果、信息反应和数据分析,明确改良的目标,确定改良的方案;通过

39、预防措施及特定评审,实施改良并评价改良结果,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良。(二)纠正措施1.有纠正不合格的措施、程序。2 .纠正方面包括:导致效劳对象投诉或不满意的不合格效劳;效劳设计缺陷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现象;提供的设施或物品的不合格。3 .纠正措施的程序包括:描述不合格事实;调查并分析导致不合格效劳的原因;确定并采取消除不合格效劳的纠正措施;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三)预防措施1.有预防措施的程序,以消除潜在不合格效劳的因素,防止不合格效劳的发生。4 .预防措施程序包括:定期统计分析信息,包括效劳对象的反应意见,效劳过程记录,平安隐患,提出潜在的不合格效劳因素;调查潜在的不合格效劳的原因;确

40、定并记录消除不合格效劳的预防措施;验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第三十八条每年开展一次养老机构年检工作。公办养老机构的年检工作由主管民政部门负责,民办养老机构由负责登记的机关负责。省民政厅实行不定期抽查。第八章附那么第三十九条养老机构可依据本指引,制定本单位的管理效劳标准和实施细那么。第四十条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养老机构托养效劳合同参考样式注:有下滑线的内容为选填内容;括弧内容供参考。附件:养老机构托养效劳合同(参考样式)甲方(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丙方(也可是付款义务人,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法定赡养义务人、监护人、其他亲属、原

41、工作单位或其他自愿负担乙方入住费用的单位或个人)丙方为个人的,填写:姓名:性别:与乙方关系:住址:工作单位:办公地址:通讯地址:办公 :号:丙方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人:办公:身份证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家庭 :邮政编码:号:鉴于: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效劳等一系列养老效劳。2 .乙方、丙方(或丙方,在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甲方开办的(养老机构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效劳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3 .乙方指定丙方在特殊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42、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4 .丙方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为营造温馨、舒适、平安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国家及省制定的行业标准,本着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效劳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1 .接收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嗜好,无自杀、自残、攻击他人等危害自身、他人和公共平安的精神性障碍或缺陷。甲方可根据自有的医疗设备,对

43、乙方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初步确定乙方是否符合上述入住条件。2 .入住程序:(1)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工程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等)。该体检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3,由甲方作为乙方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2)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向甲方提供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签字的健康状况陈述书(该陈述书应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能自理或不能自理情况等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4。(3自理能力测评甲方根据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提供的体检报告、健康状况陈

44、述书,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生活自理老人生活半自理的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对甲方所作出的测评结果表示认可(在自理能力测评报告签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5。符合上述情况的,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填写入住登记表(由甲方制定)作为本合同附件6。第二条效劳设施1 .乙方选择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别墅套间单间双人间三人间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2 .乙方选择的具体房间(床位)为:区(幢)号(床)。乙方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类别变化,由此增

45、加费用负担的,由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书面确认调整。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间内效劳设施房间设备表(由甲方制定)作为本合同附件7。第三条效劳工程及质量标准1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可以提供个人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平安保护、环境卫生等效劳(具体效劳范围由甲、乙或丙方确定),甲方效劳范围表(由甲方制定)作为本合同附件8。2 .乙方如增加其他效劳工程,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效劳工程,由甲、乙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3 .甲方向乙方提供效劳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省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标准有强制要求的,按照强

46、制标准执行。第四条体检甲方每年组织乙方进行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乙方及丙方。体检费用由方(或共同)负担。经体检,医生建议乙方需做特殊检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及丙方,征得乙方及丙方同意后,安排针对乙方的特殊检查,相关费用由方(或共同)负担。乙方及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乙方的体检。第五条收费1 .养老效劳费用(1)甲方提供各种效劳工程的收费标准经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一签字确认(由甲方制定效劳工程收费标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9。(2)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所选择的效劳工程,乙方的养老效劳费标准为每月元,计每年元。该费用包括、费(根据效劳工程列举每个工程的收费)。(3)如根据第三条第1项乙方接受了其他工程的效劳,甲方可根据相应的收费标准或根据达成的补充合同收取费用,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或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应签字确认其在甲方接受效劳的费用明细,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提出,甲方应作出书面说明。(4)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或者丙方(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支付,甲方应向支付人开具收据。(5)上述养老效劳费的支付时间为。2 .押金(包括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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