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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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口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

2、以预防崩塌、滑坡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乡镇、属地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应急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

3、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工业科技信息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务局、教体局、武警中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副局长担任。2.2 职责任务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各相关部门迅速参加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

4、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并督办各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3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自然资源局要在汛期前按照气象部门区域内全年降雨预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及地质灾害分布图,划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主要地质灾害点(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当年的全县汛期防治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范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情况进行预

5、测,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专业监测网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32预防预警行动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降水分布趋势,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要说明辖区内灾害点的分布、危害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定监测、预防责任人。322发放“明白卡”为了提高群众的防灾和避灾意识,县政府根据已查明的和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由县自然资源局向灾害隐患所在镇人民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

6、,向受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防治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撤离路线、避灾地点等。镇人民政府再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发放至村民委和村小组负责人手中,从而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负责。32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我县的地质灾害多在这一时段发生。因此,每年汛期到来之前,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部署汛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线路,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县自然资源局

7、、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县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迅速做好防灾和各项准备工作。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3.3.1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镇政府为信息上报的责任单位,要求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332速报程序及时限要求(1)发生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局应在5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自然资源厅。(2)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局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同时速报省自然资源厅

8、。3.3.3速报内容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地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伤亡和失踪人员、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灾害体规模及危害程度及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4.1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4.2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n)受灾害威胁需搬迁

9、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4.3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O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4.4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IoOo人以上或潜在经

10、济损失1亿元以上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5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5.1 各等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当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确定地质灾害等级,立即分级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同时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并做好跟踪监测和防治应急工作。(1)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

11、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2)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3)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及时上报市、省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

12、。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灾情;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对策和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5.2 应急通讯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门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向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汇报,当固定电话发生故障时,启用移动电话或无线电通讯装置。5.3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奔赴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包括:抢救被压埋灾民、医疗救护、消防、抢修生命线工程和重大工程等人员。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应配备雨衣、雨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备。应急设备包括:推土机、挖

13、掘机、铲车、运输车、挖掘工具等。做好安全评估,以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无谓的伤亡和损失,抢险工作结束后,经专家检测后,抢险救援人员首先撤离,其他人员再行撤离。5.4 群众的安全防护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镇村干部组织灾害点的群众按地质灾害“明白卡、避险卡”预先制定的路线、方式疏散撤离,紧急避难所一般设置在镇、村的学校和办公室,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民政、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医疗防疫、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5.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等级等具体情况,请示县政府后,明确动员范围,包括

14、动员机关干部、周边群众、武警等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5.6 应急结束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地进行详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确保险情已经解除后,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公开发布信息,撤离抢险救援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宣布应急状态解除。6部门职责6.1 紧急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请示县政府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按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迅速开展工作。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队,协助县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

15、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县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电业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坏;组织抢修受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保证正常运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6.2 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及调查工作,形成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市、省应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

16、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6.3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请示县政府按灾害的级别启动相应的救护和医疗预案,并设立警戒线,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护和传染病控制等工作有序进行。6.4 主要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应急管理局负责向灾民提供救援,并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交通运输局、电业局、住建局、水务局、移动、电信、联通公司等部门负

17、责灾区的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问题的抢险恢复工作,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卫生健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护、药品供应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公安局、武警中队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和重要场所、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工作;财政局负责防治应急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防治应急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控制和扑灭工作,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6.5 保障7.1 通信与信息保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县邮政局、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通信设施保障,建

18、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7.2 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部队、武警、镇(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确保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发挥作用。7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现场所需的推土机、挖掘机、铲车、运输车、挖掘工具等应急设备的供应与存放位置由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负责。722应急队伍、物资、资金保障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等级等具体情况,请示县政府后,动员机关干部、周边群众、武警等人员参与

19、抢险救援工作。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救灾所需要的资金,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在应急资金中调拨,具体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7.3 应急技术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方法研究和开发,同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7.4 宣传与培训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

20、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自然资源局与气象局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预警级别时,可根据I级、II级、In级、IV级险情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兰色表示。7.5 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经验和教训。县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相关责任。7.6 后期处置761善后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住建

21、、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做好灾区房屋重建工作。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灾区污染物的收集、监测及清理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和工作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762社会救助由县政府组织协调,民政会同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并对资金和物质进行管理与监督。763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对参加投保的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进行灾后调查理赔764突发事件调查报告由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写;应急经验教训总结,改进建议由应急管理局会同自然资源、住建、水务、交通、卫

22、生等部门编制。8预案管理与更新8.1 预案管理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8.2 预案更新本预案由自然资源局视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予以修订,最长更新期限为3年,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对外发布。9责任与追究9.1 奖励对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发生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以及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9.2 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擅离职守、隐瞒灾情、谎报灾情导致发生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

23、责任。I(U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备件,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次生地质灾害:指由地质灾害发生而造成的工程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剧毒物的泄漏等。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生命线工程:指供水、供电、粮油、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物质破坏。包括建设物和其它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9.3

24、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9.4 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ILl林口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流程图1L2林口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名单林口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流程图局体教局务水局象气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局建住Sj农农局村业yO科信X技息J;局健局康卫生X局政财局政民局安公局资自、源然J局管应、正急J林口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名单序号单位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备注办电手机1县政府武广岐副县长2县财政局于海局长3县公安局曹德海副局长4县自然资源局胡桐海局长5县应急管理局崔海民局长5县发展改革局田伟男副局长6县民政局蒋振新局长7县卫生健康局高鹏山局长8县交通运输局牛长胜局长9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崔鹏局长10县住建局刘晓军局长11县农业农村局荣辰局长12气象局刘军局长13水务局吴立伟局长14教体局刘铁忠局长15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林生利局长16县武警中队孟超中队长18移动公司胡喜刚经理19联通公司鞠明经理20电信公司常大磊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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