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绥宁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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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宁县绥宁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职能职责:绥宁县公安局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一般、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

2、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刑事案件侦察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11)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12)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3)负责全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14)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16)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对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培训I、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

4、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对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绥宁县公安局属正科级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92人,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民警259人。机构配置34个,其中内设机构3个(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直属大队12个(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特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

5、大队、一村一辅警管理大队、森林公安局),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基层派出所17个(长铺水陆派出所、长铺派出所、关峡派出所、寨市派出所、乐安派出所、东山派出所、河口派出所、麻塘派出所、武阳派出所、李熙派出所、红岩派出所、黄土矿派出所、瓦屋派出所、唐家坊派出所、金屋派出所、鹅公派出所、水口派出所)。3、资金支出管理:为了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我局年初制定了全局部门经费支出预算,根据各部门的编制及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细化预算支出。在不同阶段,对各项工作达标情况安排资金支出。在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项目资金的有关具体目标,使项目支出更加有效。严格按照中央八项

6、规定,完善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三公”经费,规范管理促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目标管理的期限内,整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年度重点工作为:(1)做好疫情防控和安保维稳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2)突出打击重点,持续开展集打斗争,对涉黄赌毒、涉枪、涉盗抢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开展集中打击,强力推进各项平安建设工作,开展了禁毒严打专项行动、反电诈等专项治理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3)全力开展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规范治安管理,强化邵阳快警,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4)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公安业务技术

7、大楼开工前期工作,新拘留所、强制戒毒所主体工程修建完成与搬迁入驻工作,全力建设雪亮工程项目,五个基层居民办证点建设工作实。(5)搞好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全力打造素质过硬铁军。(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2021年财政年初预算经费拨款5685.99万元,年中追加财政拨款5315.63万元,主要是部分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工资拨款增加了部分经费未纳入预算。年初预算支出总计5685.99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支出至113479万元。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本年度收入IlOOL6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10055.51万元,其他收入946.11万元),本年度支出1110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8.54万元,项目支出4036.0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346.2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3.33万元。结转结余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安业务办案项目结转。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绥宁县公安局党委对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严格按县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调整了预算结构,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在资金使用过程

9、中,公安经费全部按规定管理使用、保障公安工作日常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一是严格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明确支出审批权限,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优先保障基层所队的经费开支,在预算安排时原则上按不低于最低保障人均标准60%的比例落实到基层所队,实现办案(业务)资金实际支出数高于年度预算数的80%,保证警力下沉、经费下沉。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上。二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

10、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定了绥宁县公安局电子卖场实施办法,不断完善绥宁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绥宁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业务装备按标准、按规划配置,国有资产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登记手续,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确保了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专款专用,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坚持每月汇总项目建设和经费执行进度,准确掌握资金的执行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倾斜基层、专项专用”的原则,重点保障重大案件侦破、禁毒、反恐怖、国内安全保卫等所需经费,对于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障。装备配置体现了“四

11、重”:重点配置刑事技术、技侦等公安技术装备,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重点配置单警的执法记录仪和公安机关办案场所、监管场所等的监控设备,以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要求;重点配置指挥通信装备,以增强公安机关快速反应的能力;重点配置执勤执法的单警装备,以提高一线民警的执法能力和防护水平。公安装备全年按标准、按规划及时足额采购,依托公安部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装备的信息化管理,做到了业务装备采购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账实相符,资产登记、保管维护到位。(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

12、用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4203.99万元,年中追加2279.8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54.23%),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483.79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483.7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O万元。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O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1年决算基本支出7068.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L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L4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286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166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差异117.3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等科目。其原因是财政对已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经费按实施情况增拨,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1040.81万元,其原因是增加了派出所维修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禁毒管理、出入境及身份证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等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各项办案业务工作,以及公安信息化建设、警用装备购置(含被装购置)、基建项目建设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482万元,年中追加2089

14、.71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141.01%),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57L71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674.6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102.96万元。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6.2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3.33万元。2021年决算项目支出为4036.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4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837.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0.2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2554.03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差异1601.4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如公安业务办案、禁毒

15、经费、装备经费等专项支出(已列入财政管理项目,但未纳入我局年初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差异340.2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如公安信息化建设、公安业务办案、看守所搬迁及拘留所戒毒所合并建设项目经费、禁毒经费、装备经费等专项支出(已列入财政管理项目,但未纳入我局年初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1078.6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如公安业务办案、禁毒经费、装备经费等专项支出(已列入财政管理项目,但未纳入我局年初预算)、基本建设支出差异1837万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部分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如公安信息化建设、看守所搬迁及拘留所戒毒所合并建设项目经

16、费。(三)“三公”经费情况2021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5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0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73.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22。28万元,上升143.66%;较年初预算节约145.97万元,节约比为28.9%,完成年初预算的73.98%。具体情况列表如下: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年初预算数年末决算数金额差异超支节约比率公务接待费4514.5830.426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0359.03100.9721.9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2

17、22.2057.820.64%公务车购置费180136.8343.1723.98%合计505373.61131.3926.02%1、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50批次,1500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150批次,1500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4.58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30.42万元,节约67.6%;较上年支出增加L87万元,上升比为14.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单位实有车辆52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其中:(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222.2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57.8万元,节约20.64

18、%;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4.27万元,较上年平均每台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3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新增公务用车9辆,金额136.83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43.17万元,完成预算76.02%;较上年增加支出107.65万元。(3)2021年公务租车91次,金额35.53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43次,金额18.33万元。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2)6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

19、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92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主要绩效如下:(一)成绩一:全力维护了全县大局稳定。做好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时段及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及时研判上报情报信息,建立健全新闻舆情中心运行机制,针对影响社会安定等舆情,均能站在维护虚拟和现实社会安全的高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能及时搜集、研判、处

20、置到位,全力维护了稳定。(二)成绩二:突出打击重点,全力开展严打整治。开展集打斗争,对涉黄赌毒、涉枪、涉盗抢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开展集中打击,努力实现“四个一批”目标,即刑拘一批、强戒一批、侦破一批、管控一批。今年ITI月,我局共受理行政案件631起,办结524起,行政处罚511人,其中行政拘留455人,强制戒毒96人;受理刑事案件667起,刑事拘留387人,逮捕113人,移送审查起诉347人。(三)成绩三:全力强化了治安管理。不断改进完善城乡警务模式。做强“一村一辅警”工作站,驻村辅警积极履行“八大员”职责,就近为群众提供“微服务”,收集治安管理的“小情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困难

21、”,处理关系群众冷暖的“小事件”,调处易激化矛盾的“小纠纷”,平息群众不满意的“小信访”,排除危及群众安全的“小隐患”,压防影响群众生活的“小警情二今年以来,共协助公安机关巡查重点场所80余家,协助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矛盾纠纷100O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0余人,开展法制宣传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四类可防性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盗窃、抢劫、抢夺案件发案率较前三年同期平均相比,分别下降7.91%.59.76%、22.09%o切实筑牢了农村治安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在今年实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后,驻村辅警发挥积极作用,在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也有效缓解了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

22、的困难。全面实行街面勤务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邵阳快警”平台作用,开启“有警出警、无警巡逻”巡防模式,打造“重点部位1分钟,中心城区3分钟,其他城区5分钟”治安防控圈。街面见警率不断提高,极大的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城区发案逐年下降,加强特行管理、枪支、危爆物品管理、人口管理,做强“邵阳快警”。2021年,我县“邵阳快警”平台积极作为,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救助群众120人次,做到了处警迅速、处置得当、巡逻常态,大大提高了街面见警率,群众反响良好。(四)成绩四:加大建设力度,全力夯实基层基础。我局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核心要义,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

23、局公安业务技术大楼选址已确定,开工前期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中。新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完成搬迁入驻。投入200余万元用于购置电话会议视频设备、执法办案设备、居民身份证办证点设备、警用服装、警务通、电子物证室达标专用设备等装备;投入136.8万元新购了9台执法执勤车辆充实基层,提升了侦查破案技术水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调度下,全力建设雪亮工程,我局严标准、强力度、高质量贯穿于前期踩点、招投标、施工建设等各个步骤,全面完成了600个点位的建设任务。(五)成绩五: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我局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工作首位,纵深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

24、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二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干劲状态,通过拧紧拧实责任链条、动真碰硬查纠问题、逐一完成规定项目,确保了教育整顿工作做深做细不走过场,顺利通过验收。教育整顿活动中,全局共梳理、排查线索263条,发现问题线索185条,整改185条;处分92人。始终保持对队伍常管、常抓的韧劲,始终保持对民警严管、严抓的刚性,局纪检督察部门就安保工作、值班备勤情况、上下班纪律、枪支管理、警容警纪、专项警务等实施常态化督察,民警风貌进一步改观。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预算执行: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现象,主要是有些项目结算不及时,造成支出进度与预算执行要求不相符;财政年初

25、预算公用经费不足,公安公用经费实际支出远超年初预算,控制率难以达到要求。(二)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流于形式,在实际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无法科学合理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转进行真实有效的评价。(四)经费保障:财政年初预算经费低于实际支出需要,非税收入依存度较高,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全部依赖于非税收入返回,部分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的资金需要非税收入返回弥补资金缺口。建议财政按照单位实际开支情况增加上述支出年初预算。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一)建议一:加强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尽早下达专项资金,建议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并将情况通报至各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减少结转和结余资金。加大统筹调剂力度,用好盘活预算内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二)建议二:积极向财政部门沟通,依靠财政解决局党委部署的各项重点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三)建议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等情况进行跟踪自评,并撰写绩效监控自评报告警务保障部门。警务保障室应当把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收支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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