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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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衡南县民政局2021年度预算管理绩效工作自评报告如下:一、部门概况(一)机构组成我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办公室)、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行政审批股等6个股室,下设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县募委办(福彩管理站)、

2、县婚姻登记服务处、县老区开发办公室、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福利生产办公室、县殡改办、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县农保办等11个二级事业机构,县福利中心、县园艺场、县殡仪馆等3个下属单位。(一)机构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

3、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负责指导、监督国家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县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负责村(居)委会及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勘定,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门牌号码的编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

4、理。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9、贯彻执行国家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10、贯彻执行国家的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12、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5、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16、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6、,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2021年收入合计1079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4.26万元。2021年支出合计1079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8万元;项目支出9994.18万元。(一)基本支出1、基本支出主要用途及范围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2

7、021年基本支出800.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7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8元。2、基本支出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局制订了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局机关公车使用制度、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进行规范,确保财经纪律落到实处。二是严控“三公”经费规模。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公务接待做到了“四严格”,即严格预算管理,规定接待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严格审批程序,规定了公务接待的审批权限;严格接待标准,规

8、定住宿、用餐原则上安排在政府采购指定的公务接待定点宾馆或者机关食堂;严格报账,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车辆运行维护费4.25万元。公务车辆管理实行“四定”,即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集中停放制度。车辆具体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公务用车需请示局主要领导后,由办公室具体安排,任何领导和个人不得用公车办私事,下班后车辆集中停放在局大院内,司机不得将车辆带回家。三是加强对公用支出中重点费用的管理。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列支,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

9、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树立节约观念,通过召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会议,引导和规范全局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邮箱、拷贝等方式传送普通文件资料,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注重是常节俭,养成节约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四是规范资金结算管理。经费报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方式,规范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透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二)专项支出1、专项资

10、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2021年,专项资金共投入9994.18万元,为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发(2007)52号)文件执行。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及资金拨付程序,建立健全台账、报表等各项数据资料,从各方面推动工作不断完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监督制约措施有力,管理服务规范有效。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我县现有民政服务对象7万余人,做好民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一)深化思想认识,拧紧“安全阀: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乡镇各股室充分认识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

11、性和紧迫性。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拨付和发放、资金监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确保了救助程序规范、救助对象准确、款物发放及时、账款运行安全。(二)强化监管管理,筑牢“防火墙”。一是实行精准化管理。严把对象确定关。通过进村入户看、面对面问、拍照取证、邻里访问等多种方式,严格按政策规定核定民政对象,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二是实行多角度公开。坚持阳光操作,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门户网以及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公示栏等场所,将民政政策

12、、民政对象和保障标准全部公开。三是实行全方位监管。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将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不定期进行跟踪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狠抓责任落实,严守“高压线”。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将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巡查考评和督促检查力度,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增强了资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四)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13、一是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活力的突破口,抢抓政策机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服务,狠抓责任落实,全力破解难题,有力地促进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股室职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在重大项目建设在上,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7分。(一)经济性分析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

14、少花钱办好事。一来年,我局及直属单位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部分项目支出因加强管理与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下降。(二)效益性分析全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抓改革、创特色,抓重点、求突破,抓规范、上水平,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推动了全市民政事业在新常态下的又好又快发展。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水平,建立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城镇低保对象,从严按标施保。我县截止到2021年12月共有城镇低保累计发放人

15、数:22579户,37956人次,累计发放总资金:1548.52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407.8元,月保障标准为600元/人。农村低保人115240户,233821人次,累计发放金额5940.76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54.3元,年保障标准为4560元/年。我县现有敬老院26所,床位数2395张,五保对象63520户6372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3264.4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对象874人,月保障标准780元/月;农村分散供养对象3887人,月保障标准494元/月城市分散供养119人。月保障标准780元/月。特困供养现标准集中和分散已经分别达到9360/年和5928元/年。2、促进福利事业

16、发展。2021年我县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950元和135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75元。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年高龄生活津贴100OO元,2021年发放80人,共计61.3948万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高龄生活津贴1200元,2020年发放2969人,共计300.57万元。稳步推动福彩事业发展,销售福利彩票2802.07万元。开展了流浪乞讨专项救助活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1人。建立健全了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对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给予及时帮

17、扶救助。3、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截止2021年3月底,全县445个村、社区圆满完成“两委”换届工作。组织村、社区新任干部进行网上培训,全县村、社区依法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议事会、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乡贤会、集体经济组织等村(居)民自治组织。进一步完善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组织体系。全县所有村、社区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了村(居)民民主议事协商。充分发挥屋场恳谈会这个“小窗口”,探索基层治理“大舞台”,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云集街道保合社区、杉峰社区等6个社区完成“两化

18、两体系”建设,并通过县组织部、财政局联合验收。泉湖镇九莲塘社区成功申报创建省级城市和谐社区,茶市镇怡海村成功申报省级创建农村幸福社区;云集街道保合社区、泉溪镇三圆村、铁丝塘丹水村等4个村(社区)成功申报创建市级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4、推进专项事务管理工作。项目先后完成了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征地、环评工作,建好了水、电基础设施,殡仪馆区完成了综合服务办公楼、餐饮食堂、火化车间、悼念厅、便民厅等工程建设,完成了护坡挡土墙及附属工程(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项目建设;通过政府采购的冷冻设备和火化设备已安装调试,殡仪馆于2021年10月底开馆试运营。公墓山区硬化了进园道路,筑好了环

19、山公路路基,建好了围墙,公墓示范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66亩,计划开发8000个穴位,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现基础和墓道工程已完工,拟进行墓碑墓穴施工。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额6800万元,占总投资85%O(三)有效性分析民政部门是社会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门,通过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撑,为解决民生关注的社会问题,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对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维护社会稳定是非常有效的。(四)可持续性分析整体支出既严格遵循了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又结合了我县的民政工作实际,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具有可持续性。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部门预算工作经费偏少部门预算工作经费偏少。新形势

20、下,民政部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年初预算工作经费远远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要求,请县财政将我局工作经费足额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难以保障目前,全国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进行了严格规范,我局都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标准对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进行保障,但是在现今的政策条件下,因自费编制多,部门预算资金不够,我局已难以承担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建议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随着国家对民生的重视,赋予民政部门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也越来越重,对民政基础服务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极大,需县财政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衡南县民政局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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