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商品房合同(16份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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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商品房合同(16份范本)目录第1篇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第2篇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3篇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上诉状第4篇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第5篇小区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书第6篇2Oxx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第7篇济南商品房买卖合约书第8篇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021_第9篇2Oxx年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本第10篇商品房终止买卖合同第11篇购房合同: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第12篇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3篇渡假村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4篇新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第15篇梧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6篇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篇】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bf-202

2、2-0120)合同编号:出卖人:买受人: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 .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3、。4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5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J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6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7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

4、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出卖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身份证护照: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

5、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为:,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第二条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填发单位为:o第三条基本情况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O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第层单元号。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O

6、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层高净高为:in,坡屋顶净高最低为m,最高为:mo该商品房朝向为:;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其实测建筑面积共平方m,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m,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mo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第四条抵押情况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第2篇】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范

7、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J方式选

8、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ii三it: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11ifetit: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W:邮政编码:电话:根

9、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Q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OO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

10、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1【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m.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叫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m(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m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11、该商品房单价为(而)每平方m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4.O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 .双方自行约定:(1)(4)-O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

12、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二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 .

13、一次性付款2 .分期付款O3 .其他方式P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

14、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有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 .该商品房阅历收合格。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 3.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

15、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司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

16、的比率)的违约金。2. O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4)(6)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O第十一条交接商品

17、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O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O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

18、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一种方式处理: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_03._o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2.3.5._o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23.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

19、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O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20、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5. 6. O第十几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O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

2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一份,一份,一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M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B签于签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由建设部提供)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22、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1 .外墙:2 .内墙:3 .顶棚:4 .地面:5 .门窗:6 .厨房:7 .卫生间:8 .阳台:9 .电梯:10其他: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3篇】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上诉状上诉人:ttJ:年月日生,海,W:电话:被上诉人:性别:年月日生,姬但Ih电话:诉人因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华氏注!人民法院年月曰。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及请求:1.2.3.此致人民法院上诉人:代书人:年月日【第4篇】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卖方(甲方):买方(乙方):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标

23、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之样本,并无异议。甲方开发建设的仁恒江湾城X项目,已具有商品房预售条件,并领取宁房销第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认购X幢X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m。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元/平方m,总房款为(大写)元(元)付款方式:1、按揭付款方式:乙方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总房价30%的房款,余款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支付。2、 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计元。三、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

24、契约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四、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前签定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五、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六、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乙方有权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2、甲方在认购期间

25、,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八、甲乙双方在遵守上述条款基础上,补充如下约定:(一)按揭付款:1、乙方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完整的申请资料;2、按甲方和银行通知的时间办理贷款手续;3、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则乙方应另行筹款按时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处理方式详见所购标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样本第五条。(二)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即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三)本协议中的价格不含优惠,具体优惠按仁恒江湾城一期第一次开盘优惠施行办法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明确。九、甲乙双方未按约定期限内签署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26、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认购备案自动注销。十、本认购协议在双方签署了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签字生效十甲方公章: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签约时间:乙方(公章):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第5篇】小区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书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购买意向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联系电话:购买意向人与出卖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意向人自愿意向购买出卖人开发的商品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意向协议书。第一条价款与付款方式(一)乙方认自愿购买杭盖小区区号楼单元层户号房屋。(二)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平方

27、m,(该面积以房产局测绘面积为准)第二条价款与付款方式(一)该商品房单价为元/平方m,总房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签订商品房购买意向协议书之日付总房款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经办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第6篇】20xx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

28、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J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邮

29、政编码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电话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买受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月日至.年_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O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30、。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结构,层高为层,地下该商品房阳台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内建筑面积摊建筑面积,属,建筑层数地上层。平方叫其中,套平方m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平方m(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O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m_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元整。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

31、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总金额(-拾万币)千 百千百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一千百一拾一万千_百_拾_元整。4.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 .双方自行约定:(1)(3)(4)-O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

32、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二一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 .一次性付款-02

33、 .分期付款_03 .其他方式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34、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有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 .该商品房阅历收合格。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 O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日内告知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买受人的;2 .3 -O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

35、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一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36、(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3)(4)(5)(6)(7)O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

37、补充协议。0第H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绢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O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

38、、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出卖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4.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O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

39、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一%赔偿买受人损失。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1 .该商品房

40、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5 .IJ一6-O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

41、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由建设部提供)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1 .外墙:2 .内墙:3 .顶棚:4

42、.地面:5 .门窗:6 .厨房:7 .卫生间:8 .阳台:9 .电梯:10 .其他: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7篇】济南商品房买卖合约书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万元整(即元)。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万元整(即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

43、乙方全额缴纳。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年月等。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赔偿对方损失。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见证人(签字):乙方(签字):【第8篇】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021第一章合同当事人出卖人:通

44、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销售经纪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出生日期:年月S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JL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mo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J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O第二条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o房屋竣工后,如房号1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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