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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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金融活县、金融新县、金融强县”建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结合全县“工业强县、产业兴县”行动及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拟推出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的融资方案。(简称“XX贷”)一、简介“XX贷”是指企业将已拥有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一件或多件)出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XX贷”对应支持的单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O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鼓励无还本续贷。二、服务对象“XX贷”主要的贷款对象为在XX地区发展良好、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由银行、担保公司

2、及评估机构分别审核、管控,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企业,银行授信贷款。三、融资方式(一)直接质押:企业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出质给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作为知识产权质权人向企业出借资金的融资方式。(二)间接质押:企业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出质给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担保公司等第三方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为反担保来获取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贷款的融资方式。四、主要特点(一)申请门槛低。与传统抵押担保贷款不同,“XX贷”以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措施、以其他担保措施做补充,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得以盘活,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研发、转化与运营,有效破解科技型、轻资产型且发展良好的小微企业因

3、缺乏保证或抵押物而贷款难的困境。(二)贷款额度高。“XX贷”操作简便、快捷、灵活,同一企业每年可获得最高不超过(含)1000万的贷款额度,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60%O贷款可用于技术研发、改造、专利产业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三)综合融资成本低。银行根据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加点原则上不高于50个基点。同时,贷款企业还可享受政府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政策,具体按当年度的补贴政策执行。(四)风险多方共担。通过政、银、保、评等多方合作,设立诚信备案名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机制,共享企业经营动态信息,协同控制风险。原则上担保费

4、率不超过1%,评估费率不超过1虬五、资格条件(一)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注册地在XX县,有固定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基本面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个人品行端正、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2.企业拥有合法有效知识产权,产权明晰,可以办理质押登记;3,用于质押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还

5、需满足以下条件:(1)设质专利权须是出质人经营的核心专利技术,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2)发明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实用新型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3)出质人须提供已缴纳专利年费的证明,并须在质押期间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质物所有权属于出质人与他人共有的,须提供全部共有权利人同意质押的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件;(4)出质人应向银行如实申明是否存在以同一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情况;如出质人以同一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而发明专利尚未依法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的,可暂将已依法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质押,但出质人应同时承诺在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6、后及时对同一笔融资追加发明专利权质押;对设质专利权的相关性专利和改进型专利,无论实施与否,均应与设质专利权一并质押;4.商标(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2)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3)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XX省名牌产品(须在有效期内),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5)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质押物的,可批量或单独授

7、信。相关企业需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并获授权使用许可。5 .符合银行行业信贷政策;6 .间接质押贷款应符合担保行业担保相关政策。(二)开展“XX贷”业务的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 .3年内未出现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2 .具有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资质;3 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含)以上。(三)开展“XX贷”业务的银行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 .3年内未出现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2 .落实六项机制和四单管理制度,遵守七不准、四公开规定符合监管部门要求;3 .制定有符合科技企业的业务准入标准、操作流程、激励考核机制等,合理下放授信授权,简化审贷程序,确定合理贷款利率。(四)开展“XX贷”

8、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资格:1.经营满两年,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年度内名下专业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10人,未出现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4 .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类授权或文件证书;5 .风险控制能力强,企业信用度较好,专业水平较高。六、贷款流程(一)直接质押贷款流程企业知识产权直接质押贷款的流程由各银行参照抵质押贷款流程执行。(二)间接质押贷款流程1 .企业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备拟质押知识产权情况;2 .企业向评估机构申请预评估,并向评估机构发送评估所需材料,评估机构对企业知识产权(一件或多件)进行预评估,受理后出具预评估结果;3 .评估机构向银行和担保公司提交预评估结果,银行、担保公司及评估机构对企

9、业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确定企业具体情况;4 .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审批,以评估价值与市场认可的公允价值较低者为准确定质物价值,确定贷款及担保额度,单家企业当年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0O万元;5 .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 .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等;7 .担保公司可根据需求委托评估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8 .质押登记备案手续完整、反担保手续办理完毕,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生效函、放款通知书,银行优先发放贷款,相关材料由担保公司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备案;9 .各方共同进行贷后管理。七、风险补偿(一)企业

10、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银行和担保公司应及时报告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二)企业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达到60天(含)时,银行可启动申请代偿程序,银行向担保公司和评估机构分别发出代偿通知书。担保公司和评估机构按照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在代偿宽限期(25天内)向银行代偿。(三)银行、担保公司应持续追偿,同时启动司法程序处置质押物,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质押物的知识产权处置公告,依法拍卖或转让该知识产权。追偿回的资金或收回的资金在扣抵追偿费用后,按照原比例用于补偿各方。八、风险管控(一)试行期代偿项目本金损失建议由担保公司分担70%、银行分担20%、评估机构分担10%o具体分担比例由担保公司、银

11、行、评估机构协商确定。(二)评估机构应准确评估知识产权价值,提供评估的背景资料供银行、担保公司参考。银行和担保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贷款发放叫停机制,贷款不良率情况应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当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不良率超过5%时,银行、担保公司和评估机构应立即暂停新业务的办理。上述贷款不良率指某一时点此项业务逾期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业务暂停后,由银行、担保公司和评估机构共同对风险管控机制、运营模式等条件重新进行磋商,风险管控得到改善且各方重新协商一致后再恢复。暂停期间,已开展尚未归还的业务,按照已有的约定履行风险分担责任。(三)银行、担保公司和评估机构按照各自的管理规定,对企业的日常经营

12、活动进行跟踪检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银行、担保公司和评估机构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任何一方获知借款企业出现违反借款用途、挪用贷款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可能等违约情况时,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制止、挽救措施。企业发生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银行、担保公司和评估机构应当及时核实企业还贷能力,采取措施保全或追偿,并通报监管机构。(四)贷款到期前,银行按规定与企业确认还款资金到位情况,借款企业应予以配合。(五)对发生代偿的企业3年内不再受理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请及各级、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专利奖、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银行将根据有关规定记录该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个人的不良信用,并按

13、合同通过法律程序追偿其欠款。九、政策扶持(一)拟质押知识产权报备企业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备拟质押知识产权,需提供以下材料:1 .拟质押知识产权情况表(见附件);2 .知识产权证书(拟设质知识产权)复印件;3 .缴纳专利年费证明复印件;(二)项目备案贷款发放的次月,银行公司将上月放贷项目汇总向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 .借款企业营业执照;2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及放款凭证;3 .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4 .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书及担保费发票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合同;5 .银行与担保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三)财政贴息、补贴企业还款后,可从省财政下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专项经费中申请贴息补贴。贴息补贴、评估费和担保费的支持政策均按当年度XX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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