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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国家气象观测站主要承担地面气象观测任务,它的观测资料是分析市天气、气候的重要依据,也是市气象灾害防御服务的重要依据。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候变悠口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骨制本规划。第2条规划原则1 .城乡规划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 .严格执行规划、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原则;3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分步改善的原则;4 .经济合理的原则。5 3条规划指导思想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准绳,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技术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力保气象台站大气探测环境和设施处于优良状态,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提高天气、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蔚口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6 4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3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4 .气象探测环埸口设施保护办法5 .省气象管理办法6 .好力
3、口强B深测时阑耕的遵口(磔2004247号)7 .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苏气发200883号)8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9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10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H.其它的相关规划和法律法规第5条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年限为20202035年。第6条规划范围结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和市实际情况,将保护范围分为两部分:核心保护区:国家一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800米范围。基本保护区:国家一般气象站观测场
4、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8002000米(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向90。范围内5000米)范围。第7条规划目标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并有效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依法提供科学的管理依据,使规划范围内具有良好的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候分析、气象服务以及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第8条主要任务对气象探测环境中面临的问题加以分析,提出对策。确立气象探测环境改善整改方案;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政策和路线;确定气象探测环
5、境保护范围和标准;确立建设项目的审批不辨。第二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和内容第9条气象探测环境的定义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第10条气象探测环境总体要求1 .禁止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2 .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3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W设施的作物、树木,禁止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和对观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种源体;4 .观测场四周
6、不得有致使气象要素发生异常变化的干扰源;5 .禁止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6 .禁止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7 11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1 .保护范围核心保护区:国家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800米范围。基本保护区:国家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以外四周向外延伸8002000米(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向90。范围内5000米)范围。2 .核心保护区保护标准核心保护区范围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三线位置。三线即本体界线、建设保护范围界线、建设控制地带界线。1)本体范围界线划定:气象观测场本体25米X25米范围。保护范围内主要控制要求:第一、观测场用以布设地面气象观测设备;第
7、二、地面草坪不得高于20厘米,要保持良好的自然状况;第三、观测场本体范围内不准建设任何与观测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种植作物。2)建设保护范围界线划定:根据观测场自身的级别、相关规划确定保护范围界线,规划观测场本体界线外移30米。保护范围内主要控制要求:第一、不准有危害观测场本体安全的钻探、爆破以及堆放危险物品等活动;第二、不得建设与观测场无关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第三、观测场围栏四周30米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保证仪器的感应面通风口不受遮阴。3)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划定:根据气象台站的级别、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确定建设控制地带的界线,结合气象探测环
8、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和市实际情况,原则确定规划气象站观测环境建设控制地带为观测场围栏外侧30-800米空间范围。保护范围内主要控制要求:第一、观测场围栏与公路路基距离大于30米;第二、观测场围栏与人工建造的水体距离大于50米;第三、观测场围栏与铁路路基距离大于100米;第四、观测场围栏与垃圾场、排污口等对气象探测有影响的各种源体距离大于200米;第五、观测场围栏外侧800米范围内障碍物任一点的高度距离比小于1/8,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7。;第六、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静止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按照国家关于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1
9、36152009)执行;第七、闪电探测仪的高频探测天线60。下视角空间之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以闪电探测仪的高频探测天线为中心,半径100米范围以内,不得有导电物体或者高于天线系统的障碍物;半径100米范围以外(含100米),障碍物与天线的仰角不得大于3。,电磁场干扰应当小于闪电接收机的阈值范围;第八、GPS气象探测站视场周围障碍物的仰角不得大于10,且远离大功率的无线电发射台和高压输电线。各种无线电发射台与GPS气象探测站接收机天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公里,高压输电线与接收机天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0米。GPS气象探测站附近不得有大面积的水域或者其他对电磁波反射(吸收)强烈的物体。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
10、环境保护标准(单位:米)内容保护标准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小距离不小于30米,障碍物任一点的高度距离必于1/8,日出日落方向内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7。作物、树木观测场四周3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公路路基与观测场围栏最小距离30米人工建造的水体与观测场围栏最小距离50米mgs&s与观测场围栏最小距离100米垃圾场、排污口等其他影响源与观测场围栏最小距离200米注:1W鞠物指嬲炀脚卜高于嬲肠平三1米!壮的撕物、构魏、作队树*等雌;2.高度距离比是障碍物高出观测场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与该高度点在观测场平面的投影点至观测场围栏最近点之间的距离比;3.“遮挡仰角”是从观测场围栏距离障碍物最
11、近点的地面向该障碍物可见的的最高点看去,视线与视线在观测场所在地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4.日出方向是所在地夏至日的日出方位与冬至日的日出方位之间所形成的夹角区域;日落方向是所在地夏至日的日没方位与冬至日的日没方位之间所形成的夹角区域;5.“观测场”是用于安置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设施进行气象观测的专用场地;6.影响源是对气象要素代表性或气象仪器测量性能有影响的各类源体,包括热源、污染源、辐射源、电磁干扰源等,如铁路、公路、水体、垃圾场、排污口等。观测场围栏与障碍物距离障碍物限高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限高GPS观测站周边障碍物限高10012.512.321.820025.024.639.530037.
12、536.857.140050.049.174.750067.561.492.460075.073.7110.070087.585.9127.680010098.2145.3注:1.障碍物限高是?旨障碍物高出观测场地平面以上的高度;2.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在两数据之间时,按比例求取限高数据。3.观测场日出方位为62。一118。,日落方位为242。一298。3.观测场周边地块建(构)筑物高度控制对于观测场周边地块建(构)筑物高度控制,应以观测场为中心,围栏夕M则800米范围为控制范围,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路网和用地性质来划分地块,地块编号与控规地块编号对应,并测算观测场围栏与每个地块最远点和最近
13、点的距离,根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计算出每个地块的限制高度区间,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块建筑限高没有明确规定,今后以本次规划测算的障碍物限高对地块建筑限高进行控制。地块编号用地崛嫩高与围栏距离障喇限高一般区域日出日落方向三S最小最大最小最大ZC-CZ-D04-23R24.370280087.799.9ZC-CZ-D04-24B34.376580095.599.9ZC-CZ-D04-26B414.466073482391.6ZC-CZ-C16-48Bl4.039058949.073.8ZC-CZ-C16-59H224.050062062.777.761.676.3ZC-CZ-C16-60S41
14、4.064880081.2100.279.898.4ZC-CZ-D07-06R23.870580088.5100.487.098.6ZC-CZ-D07-15Bl4.073680092.2100.290.698.4ZC-CN-B()4-12A334.176080095.1100.1ZC-CN-B()4-()7R24.07738(X)96.8100.2ZC-CZ-C15-28Bl3.865780082.5100.4ZC-CZ-C16-32R23.539871150.589.6ZC-CZ-C16-31S413.459966175.783.4ZC-CZ-C16-30S423.565170382.188
15、.6ZC-CZ-C15-22R23.971780089.9100.388.398.5ZC-CZ-C15-21RB3.773380092.1100.590.598.7ZC-CZ-C16-25Bl3.956672771.191.269.889.6ZC-CZ-C16-26RB3.650060463.176.162.074.8ZC-CZ-C16-27RB3.657671472.689.971.388.3ZC-CZ-C16-28R23.446466858.884.357.882.8ZC-CZ-C16-29Bl3.559769075.387.0ZC-CZ-C16-33RB3.535652645.266.5
16、44.465.3ZC-CZ-C16-34Al3.931839640.149.839.348.9ZC-CZ-C16-35Bl3.620835526.645.026.144.2ZC-CZ-C16-36RB3.717329522.137.4ZC-CZ-C16-37R23.610948514.261.214.060.2ZC-CZ-C16-38R23.930146937.958.937.357.9ZC-CZ-C16-64Bl3.511440.818.70.818.4ZC-CZ-C16-65Rax3.4451306.417.1地块编号用地崛域标高与围栏距离障碍物限高一般区域日出日落方向最近SS最小最大最小
17、ZC-CZ-C16-41R23.49954613.269.1ZC-CZ-C16-40Al4.10760.19.6().19.4ZC-CZ-C16-39R23.5464516.557.1ZC-CZ-C16-22R24.233280041.5100.040.898.2ZC-CZ-C16-23B23.632039640.650.1ZC-CZ-C16-24Rax4.531539039.148.5ZC-CZ-C16-17R24.156580070.7100.169.598.3ZC-CZ-C16-18S424.058666073.582.772.281.2ZC-CZ-C16-19Aa4.143962555
18、.078.254.076.8ZC-CZ-C16-10R23.373180092.3100.990.799.1ZC-CZ-C16-11R23.067880086.0101.284.499.4ZC-CZ-C16-13Bl3.857380072.0100.470.898.6ZC-CZ-C11-21R23.673980093.0100.6ZC-CZ-C11-22Bl3.873180091.8100.4ZC-CZ-C11-23R23.867976385.395.8ZC-CZ-C11-24Al3.665875782.995.2ZC-CZ-C11-25R23.671375789.795.2ZC-CZ-C11
19、-26Al3.766773283.992.0ZC-CZ-Cl1-27RB3.863968680.386.2ZC-CZ-C11-29R23.267880085.8101.0ZC-CZ-C11-30Al3.762568878.686.5ZC-CZ-C11-31U153.960976776.496.2注:1地块标高为地块实测现状地形图上原始地形的高程;2 .国家气象观测站观测场海拔高度为4.2米;3 .障碍物限高二与围栏的距离/8+(42地块标高)日出日落方位筑物限高=与围栏的距离/11.43+(42地块标高)4 .规划地坪标高可能与现状地形标高不同,在限高控制时进行换算。4.基本保护区保护标准界线
20、划定:气象观测站围栏夕M则8002000米空间范围(观测场最多风向上风向90。扇形5000米范围X保护范围内主要控制要求:第一、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向90。扇形范围内5000米,其他方向2000米范围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第二、观测场1000米范围内不应实施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等危及地面气象观测场安全的活动;第三、观测场围栏夕M则8002000米范围内日出、日落方向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7;第四、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静止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按照国家关于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136152009)执行;第五、以闪电探测仪的高频探测天线为
21、中心,半径100米范围以外障碍物与天线的仰角不得大于3,电磁场干扰应当小于闪电接收机的阈值范围;第六、GPS气象探测站视周围障碍物的仰角不得大于IOol且远离大功率的无线电发射台和高压输电线。各种无线电发射台与GPS气象探测站接收机天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公里,GPS气象探测站附近不得有大面积的水域或者其他对电磁波反射(吸收)强烈的物体。第三章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第12条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第13条审批程序新建、改建和扩建气
22、象台站和设施,应当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标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未征得省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或者未落实补救措施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第14条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控制软象站外部800米范围内核匕保护区在建项目如下:1 .严密监视在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动向;2 .严密监控在建工程的建设规模;3 .建立严格的监控、报告制度。第四章规划实施措施第15条完善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协调机制,严格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市气象局与市自然资源
23、、住建、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并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批协调机制,为切实保护好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提供可靠保障。市气象局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出台时,要及时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标准告知市自然资源、住建、审批、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住建、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要主动征求气象部门的意见,避免因城乡规划导致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切实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市自然资源、住建、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审批位于国家气象站观测场围栏外侧半径800米范围内,在建或规划未建的建筑物、绿化、铁路、公路、电力电信的架高线、各类无线发射基站、
24、有污染的工矿企业等,以及以气象观测站观测场围栏外侧半径800米以外,但对气象探测环境仍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未征得省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或者未落实补救措施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气象台站和设施,应当符合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以及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和城乡规划,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城乡建设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第16条加大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蛰处相关违法案件。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采砂(石I取土、焚烧、放
25、牧等行为;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禁止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和对观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种源体。气象部门要在人大监督和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第17条力口强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破坏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城市建设活动的单位与个人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第五章附件第18条执行主体本规划由市气象局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上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经批准的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由市气象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19条生效日期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20条法律效力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件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1条解释权本规划具体解释工作由市气象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