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827912 上传时间:2024-02-26 格式:DOCX 页数:91 大小:163.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1页
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1页
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1页
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1页
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文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2021.5.13)发布稿.docx(9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IIOPESTR新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HNXXZG2021-1449采购人: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3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二节投标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B四、投标16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1六、中标信息公布18七、合同签订19八、政府采购政策19九、其他规定20第三章资格审查221 .资格审查主体222 .资格审查223 .资格审查结果224 .其他2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2、26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6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81 .评标方法282 .评标程序28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84,投标文件的澄清285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96 .推荐中标候选人297,编写评标报告298 .评标报告复核299 .停止评标3010 .废标3011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0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0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35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衰39第二节技术要求39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5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1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2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

3、件53一、开标一览表55二、投标保证金56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7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0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66五、投标函69六、分项报价69七、采购需求响应71八、合同条款偏离表72V73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79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0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1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项目概况: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4、项目编号:HNXXZG2021-1449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万元/年,三年共780.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60.00万元/年,三年共780.00万元采购需求:雇主责任险服务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1年6月16日一2024年6月15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不超过260万,按保险年度承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如为总公司(法人机构)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1)中

5、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2)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必须为投标人下辖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须提供服务机构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 本项目接受由总公司(法人机构)授权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1)总公司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和总公司授权书。(2)分公司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0日,

6、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木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月_口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

7、、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

8、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1)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银行账号:731902334110401(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芙蓉支行银行账号:7401510182600023331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祝婷、彭晓庆财务电话:0

9、731-84452269注:以上费用请注明项目编号。4、疫情期间注意事项:疫情注意事项:开评标期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本次开评标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开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温馨提示:(1)为避免交叉感染,木项目各投标人委派授权委托人最多1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料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确保开标当日居民健康码为绿色,方可参加投标活动。(2)请各投标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尽量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

10、有效防护措施。(4)近一个月内有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的,必须向代理服务机构特别申报。如不申报,将负法律责任。5、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人民币):260.00万元/年,三年共780.00万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地ill: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联系方式:0731-88119285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E: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联系方式:吴啥、祝婷、彭晓庆、康艳0731-84452269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炫电话:0731-88119285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

11、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Ll款采购项目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2023年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7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o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覃炫电话:0731-88119285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电话:0731-88119285联系人:覃炫第2.3款采购代理机

12、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电话:0731-84452269联系人:吴啥、祝婷、彭晓庆、康艳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海关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口本采购项目己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

13、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如为总公司(法人机构)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2)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必须为投标人下辖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须提供服务机构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本项目接受由总公司(法人机构)授权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1)总公司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14、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和总公司授权书。(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木)复印件;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15、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不组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会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22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

16、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三、投标文4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60.00万元/年,三年共780.00万元。每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

17、格式)。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1、如为总公司(法人机构)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I)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2)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必须为投标人下辖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须提供服务机构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本项目接受由总公司(法人机构)授权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1)总公司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和总公司授权书。(2)分公司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

18、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保证金账号:731902334110401第18.1款分包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第19.1款投标文件正、副木份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备注:1、投标文件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2、另须

19、提供电子文件二份(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是U盘或光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一起包装。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单独装袋(注明某项目某包某原件),不要求密封。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单位的方式综

20、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本采购项目接收质疑函方式、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当面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联系部门: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电话:0731-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731-84452269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

21、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室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口要求提供九、其他规定第35.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我幽元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第36.1款其他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至截止时间后1小时的期间内。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22、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C2 .定义2.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 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 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5. 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

23、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24、动。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 .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 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5、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 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 3除法律、法规

26、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 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5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

27、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直至加倍扣分或对该投标予以拒绝。8 .询问8.1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网上公告等方式,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

28、的为准。如投标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29、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 .投标语言10. 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 .计量单位11.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 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

30、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三)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2. 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3.投标报价13. 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

31、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 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 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 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 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32、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 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 .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

33、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5. 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 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 .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34、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 .投标有效期1 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 .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 .投标保证金1.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5、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 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9.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6、,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 .分包18.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 中标单位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 .投标文件的签署1.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

37、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二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19. 2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20. 3投标文件中的任

38、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21. 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四、投标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20.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20.3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建议投标人将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

39、单独递交。20.4未按本章第20.1款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 .投标截止期1.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21.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2.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2)投标人名称:(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投标

40、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22.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3.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

41、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 .串通投标行为1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

42、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

43、和评标24 .开标1 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 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5.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

44、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6.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5 .资格审查1 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 .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 .评标委员会26. 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7.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

45、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7 .评标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