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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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杨勇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钟伟、魏正玺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招51代02机二。一五年五月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8-第六章图纸-34-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3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项目名称)上标段施工招标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L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2、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然(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施工投标。1.2 本招标项目为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村2.2 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用地约178亩。总建筑面积约265000平方米。2.3 3计划工期: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2.5 5建设性质:新建2.6 质量要求:按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达到合格2.7 7标段划

3、分:施工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 你单位.不能够构成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一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新月街9号(全面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一/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招标人不提供邮

4、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4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者快递方式予以确认。7 .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资阳市雁江镇西门桥街南延线中段邮编:646100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7158306992015年5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编列内容I条款号I条款名称I1.1.2招标

5、人称址人话系名地联电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资阳市雁江镇西门桥街南延线中段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8715830699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与信誉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财务要求:o业绩要求:无。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

6、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市政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1.4.2是否同意联合体投标口不同意口同意,应满足下列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国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同意其投标;E(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与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2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同意

7、其投标;(15)近半年内所有招投标与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Q(16)近3年内在招投标与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含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者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者要紧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0(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者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

8、上法人;E(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Q(6)相互任职或者工作的。注:(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招标人能够全选(包含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能够任选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还能够都不选。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与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下列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1.9.1踏勘现场目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0.1投标预备会E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

9、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R不同意同意,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同意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2偏离。不同意口同意注:本项为单项选择。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澄清、补遗文件(发生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月曰时_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0、1)投标文件真实性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在宣布评标结果后退还。2、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6是否同意递交备选投标方案E不同意口同意注:本项为单项选择。3.7

11、.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者修改。(2)投标人能够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与增加有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者自行增加的内容、与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与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能够在空格中用标示,也能够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含所附证明材料)

12、字迹或者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者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四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者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含姓与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者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

13、“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鼠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含证明文件)。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与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能够除外)编制与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使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使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

14、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与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个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全称:投标文件在一年月0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E否口是注:本项为单项选择。5.1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

15、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5)开标顺序:Mo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3_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6.3评标办法E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口综合评估法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根据川府发200714号(十九)规定,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或者材料采购、建设管理及其他服务项目),应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包工包料的施工项目,材料的采购方式由中标的承包人决定;由项目业主负责提供材料(如钢材、水泥等)的,应按规定作为货物进行招标,评标办法可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

16、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E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7.3.1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万元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与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含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含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下列空白处)。(2)投标人能够小签也能够不小签。如自愿小签,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者签字笔由

17、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口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进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上(下)浮动幅度(/%),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与总价都只同意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与保留的报价将不予同意。(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

18、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与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注:投标人填写“投标总报价”的解释:(一)投标人在每一空格(下划线)处都务必分别填写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不得空格不填或者用其他数字、符号等代替。比如某投标人的报价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零拾(亿)零亿壹仟(万)贰佰(万)叁拾(万)零万肆仟伍佰陆拾零元(12304560)的投标总报价,(二)投标总报价的大写与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大写不按规定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者修改

19、”的规定,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通过形式评审。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90%同时低于所有(该项目或者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缪(不超过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

20、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含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能够书面方式阐述其不一致意见与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一致意见与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以中标的中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同意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不管是使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

21、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能够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E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

2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根据川府发200714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建设资金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通常很多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的10初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通常很多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机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与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与合

23、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8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日能够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1款处理。口不能够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与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价格调整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30号)“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能够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与调整方法J(3)即使是价格

24、能够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带来的风险。(4)即使是价格不能够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应承担停工、窝工等缺失与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缺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招标人与投标人能够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项目要紧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10.10严禁转包与违严禁转包与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

25、准,中标人不得变更法分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与要紧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能够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蔡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紧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务必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

26、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与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者抵触,不一致或者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与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含修改、澄清或者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含修改、澄清或者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根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者不一致,有的时候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者补正文件为准;没有的时候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

27、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进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懂得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与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与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之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者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懂得与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

28、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含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含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与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能够取消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资格。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

29、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与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

30、条件、能力与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同意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L4.1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与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 .4.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者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Il)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

32、用承担投标人准备与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商业与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

33、绍的工程场地与有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推断与决策负责。1. 10投标预备会1.1.1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34、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与同意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意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与幅度。2 .招标文件3 .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含:(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与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Ln)款、第2.2款与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1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与检查招标文件

35、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假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

36、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操纵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

37、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3:3投看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者被同意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 4投标保证金3.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

38、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 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 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与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6.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

39、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与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与(或者)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与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与(或者)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4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同意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与资料应包含联合体各方有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同意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能够同意该备选投标方案。3. 7投标文件的编制3.1.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1.2

41、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与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1.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者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与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晰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的字样。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1

42、.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外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晰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L1项或者第4.1.2项要求密封与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2投标文件的递交4.1.1 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除投标人须知

43、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1.5 逾期送达的或者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 3.2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6. 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与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7. 开标7.1 开标时间与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

45、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 1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有关业务的代表,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与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紧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

46、标、评标与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与择优的原则。6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与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与标准,不作为评标根据。7 .合同授予7. 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 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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