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南港中心小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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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市南港中心小学校章程(讨论稿)序言南港中心校,最早追溯到南港公学,创始于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一九O六年),角直绅士朱气养创办昆山县角直小学,俗称“塔前小学”,校址在省直东市下塘街塔弄内,学校初时为初等小学,以后逐步发展成完全小学并兼办幼稚园。1956年秋,为昆山县南港乡姚家浜中心小学,地处南港、姚家浜两个自然村的交界处,与原“塔前小学”隔河相望。1962年3月,南港从张浦人民公社中分离建南港公社,中心校更名为“昆山县南港中心小学校:1987年,中心校搬迁至镇区新南路28号。1989年9月,昆山撤县建市,学校便更名为“昆山市南港中心小学校”。2006年9月学校搬迁至现址南港街道望江路173号办

2、学。60年的办学过程,为南港地区的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本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昆山市南港中心小学校;英文表述为NangangCenterPrimarySChoO1;住所地址为昆山市张浦镇南港街道望江路173号;邮政编码为215326;官方网址为WWW.KSNGXX.CNo第三条本校由昆山市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

3、全日制教育机构。第四条本校面向张浦镇南港地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24个班级,总体不超过1080人。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为:向“面向全体,教有特色;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目标努力。学校发展目标为:教学设施创优,教学管理规范,师资队伍精良,教育质量领先。第六条校训为一切从现在开始,逐步培育“勤奋求实、团结进取”的校风,“敬业爱生、严谨善教”的教风,“诚实活泼、勤学守纪”的学风一学校标识:校标、校旗、校歌、校徽、纪念日校标:C昆山市南港EDnlUJl学岐KunshanNangangCenterPrimarySchl

4、校旗:校歌:扬起童年的风帆校徽:纪念日:每年的9月18日第七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订制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开展工作。第九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1 .按照校长负责制有关规定,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2 .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制度、发展规划、

5、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3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决定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的聘任可以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并遵循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经过学校党组织考察,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校长聘任。4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与教师订立聘用合同。5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设置开发校本课程,确定教学进度,选用教材,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6 .按财务制

6、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上级的拨款、学费返还留成和社会赞助等各种收入以及校舍设施、仪器设备等,合理安排使用。7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或辞退。8 .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9 .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条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依靠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学校党支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

7、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一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学校设置校长室、人事处、教导处、德育处、教科室、教技室、总务处和安全保卫处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其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十三条学校建立

8、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议和管理工作。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学校党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

9、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学校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赵道林律师作为学校法律顾问。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就涉及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

10、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及时行动开展救助,应细化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流程,明确校方、教师和学生各自担负责任的界限。第十九条学校依法接受

11、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二十一条在以“班级授课制”为基本教学组织形式的情况下,学校将班级管理作为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最基本形式和最重要的内容。学校制定

12、班级管理的基本建设标准,积极开展文明班级等优秀班集体的创建工作。每学期按照管理标准对班级管理进行考核,开展文明班、示范班、优秀中队等评选活动。班级文化的营造是班级建设的核心,每个班级都应设立班级口号等文化标识。每个班级设班主任一名,班主任是负责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有自主管理班级的权利,行使教育管理班级学生、处理家校关系、协调各任课教师等职责。学校加强对班主任队伍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奖励,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学校鼓励学生开展各种自我教育和自主管理活动,班级内设立中队长、小队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劳动委员、宣传委员等班干部岗位,班干部的遴选在班主任(中队

13、辅导员)的辅导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通过班级民主程序产生。班主任利用晨会、午会、主题班队会、个别化教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两纲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班风,努力打造班级特色,形成一班一品的班级管理特色。班主任应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种班级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体验感悟活动以及各种体育、卫生、艺术、科技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班级环境建设是班级管理的重要内容,规范化、艺术化和个性化是班级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班级小家务的评选活动。不定期开展班级文化布置、环境卫生、学生行为规范的检查和评比活动,作为班级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重视学生社团管理:为提高

14、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并积极推进学生社团课程化的工作。学校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将社团组建和开设纳入学校发展计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对开设的社团类型、内容、规模等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发展语言文学类、学科拓展类、音乐艺术类、科技工艺类、体育运动类等方面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的组建以“自主参与、专人负责、专业优先、资源优化”为原则。学生社团采用“全员参与、错班组团、双师辅导、集中展演”管理模式。建立社团管理章程,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学校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在师资配备、场所和用具材料保障、考核奖励等方面提供资金

15、和人员支持。学校重点扶持特色社团和特色课程的发展,如:莲湘社团、昆山日报小记者社团、科技航模社团等。学生社团活动和“快乐活动日以及学校拓展性课程有机结合。学校每年开展一次社团展演或特色社团展示活动,并积极开展优秀社团、特色社团、优秀社员、优秀作品的评比活动。第二十二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编制符合自己学校特点的课程方案,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注重教育教学效果,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

16、、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第二十三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适当采用分层教学、个别化教学和小组合作教学。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实际制定课程计划并认真执行,基础型、探究型、拓展型三类课程要合理设置,以国家、地方课程为主,适当补充校本课程,凸显学校课程特色。学校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启所有课程;学校认真执行学校课程方案和年度课程计划,严肃掌握教学进度和难度,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设立教导处作为教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课程教学管理。学校确定教学质量管理目标,建立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设立教学质量监督委员会,完善

17、校长室教导处学科组学科教师四级质量监控体系,细化操作流程,对各学科主要教学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学校制定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教学管理流程,把“教学六认真”纳入到对教师的日常考核之中,每学期考核一次。学校积极探索和创新教学研究模式,推广运用基于课堂的多元主题式教研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有效性。学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尽力拓展学生学习时空,让学生享受更加充分的教学资源。学校建立教学例会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研组长例会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教学诊断制度、教学论坛制度、教学评选制度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学校建立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定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施评

18、价。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积极开展以“课例研究”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研究。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第二十四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坚持以“规范管理,提升内涵,讲究实效,促进发展”的科研方针,结合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情况,强化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不断挖掘教科研工作的新领域,使教科研成为提升教师专业素质的支撑点,学校教育教学品牌建设的着力点。学校设立教育科学研究室作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机构,突显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学校构建教育科研

19、管理网络,完善三个层次的科研组织网络,一是决策层,校长、主管教学的业务副校长负责对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二是管理层,教育科研主任具体负责校级以上科研课题与研究任务的实施,布置教育科研的任务,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具体监督科研课题的实施情况;三是操作层,由课题组组长、任课教师组成,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学校加强对教科研课题的过程性管理,完善课题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科研课题得到有效推进。必要时,学校可设立课题攻关小组,对教育科研活动中的关键性重大问题进行突破。学校不断创新教育科学研究的内容、方式,丰富教育科学研究的有效载体,建设学术交流平台,提倡行动研究与教学反思,加强立项课题监控力

20、度,实施科研骨干引领与培养计划,探索学校教研、科研、师训为一体的理想科研范式,培育浓郁的科研文化。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申报和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学校每年为内涵发展项目和教育科研课题提供一定的研究经费。教育信息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效益的必由之路。学校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努力打造“数字化校园。积极推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实施,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技术服务。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化工作环境建设,推进信息技术软件的开发和运用,通过建设学校门户网站、专题网站、以及各种信息化管理平台来实现各种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服务,努力实现学校、社会

21、、家庭在信息技术平台上的融合。学校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并将其纳入到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当中。通过建设教师研修网络,利用网络优势构建快捷简便的沟通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定期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考核、评比和奖励。计算机从娃娃抓起。学校通过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开设信息技术社团、组织开展各种信息技术竞赛活动等形式,不断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学校将信息技术的应用作为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重要手段,加强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的整合。学校确保用于信息技术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应用方面的资金投入。尤其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数字图书馆建设、数字化教学平台建设、数字

22、化校园安全网络建设、教师数字化工作坊建设、智慧教室建设等方面进行长远规划和扩大投入。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艺术周和科技节艺术和科技是学生发展重要素质,学校

23、加强学校艺术、科技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学生艺术和科技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艺术、科技素养。学校每年举办一次学生艺术节和学生科技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的艺术、科技竞赛。学校积极开设各种艺术和科技方面的学生社团和研发各种艺术、科技方面的拓展型课程。学校将艺术、科技特长和雏鹰争章有机结合起来,使得每一个学生都至少拥有一个艺术特长和一个科技特长。学校将莲湘作为艺术特色,将航模型为科技特色,积极创建艺术特色学校和科技特色学校。并积极培育其他的艺术和科技特色。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的艺术、科技教育与活动。学校建立完善的艺术、科技教育与活动的管理制度。学校加强艺术、科技教育的设备设施建设,确保艺术、科技

24、教育与活动的资金投入。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学校建立医务室(或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实施禁烟。第五章学生第二十七条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

25、、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八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备、图书资料;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3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4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九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尊重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2,尊师爱校,团结同

26、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6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7 .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8 .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条学校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三十二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有关渠道提供

27、资助。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校建立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并正常开展活动,通过提案形式对学校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学校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第三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

28、、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第三十六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根据阶段性开展的重要教育教学活动,设立专门的学生荣誉称号对学生开展评比奖励活动。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

29、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对学生的处分遵循“依法规范的原贝!),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学校组成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顾问律师等人员组成的处理委员会负责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条例。学校对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实行帮教工作,建立帮教档案,指定帮教结对人,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困难和改善行为习惯。第六章教职工第三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30、,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第三十八条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6 .参加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7 .使用学校设施设

31、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九条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 自觉

3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7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四十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第四十一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第四十二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第四十四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

33、,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第四十五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第七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四十六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439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收入(全额拨款)和其他收入。第四十七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

34、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第四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第四十九条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

35、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五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五十二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

36、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五十三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鼓励学校创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的新模式、新方法。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第五十四条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出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符合条件的家长委员会可以通过民政部门审批,注册为一个社团或非营利组织。家长委员会应当制定自己的章程,在学校的

37、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应当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此外,应当为家长委员会的召开提供一定的条件。第五十五条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五十六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

38、,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第五十七条学校可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第五十八条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合作交流要遵守相应的法规,按相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地区教师,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第六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经昆山市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的修订由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昆山市教育局备案后生效。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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