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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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概述-1-Ll项目背景及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1-1.5 评价结论-21-2总贝!|-22-2.1 编制依据-22-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6-2.3 评价标准-28-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34-2.5 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目标-41-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3-3.1 工程概况-43-3.2 填埋场工程设计方案-53-3.3 公用工程-62-3.4 选址合理性分析-18-3.5 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析-64-3.6 清洁生产-75-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8-4.1

2、 自然环境概况-78-4.2 园区规划概述-88-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2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7-5.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07-5.2 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110-5.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IlO-5.4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112-5.5 施工期土壤影响分析-113-5.6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114-5.7 、结-115-6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6-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6-6.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1-6.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7-6.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29-6.5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130-6.6 生态环

3、境影响分析-135-6.7 封场期影响分析-136-6.8 废渣运输路线影响分析-141-6.9 环境风险分析-142-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57-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57-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60-7.3 填埋场封场生态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66-7.4 防洪措施-168-7.5 小结-168-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9-8.1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69-8.2 环境效益分析-170-8.3 结论-171-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2-9.1 环境管理-172-9.2 环境监测计划-180-9.3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181-9.4

4、 污染物排放情况-183-10结论-184-10.1 项目概况184-10.2 环境质量现状-184-10.3 环境影响分析-185-10.4 环境保护措施-186-10.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7-10.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87-10.7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87-10.8 总量控制-188-10.9 结论-188-10.10 建议-188-1概述1.l项目背景及特点部善石材工业园园区位于都善县城西面312国道两侧,距都善县城约6km,距都善火车站34km,西距乌鲁木齐市280km,东距哈密320km,北接木垒县,南邻库木塔格沙漠,西接都善县连木沁镇,312国道从园区中部东西向穿

5、过,全封闭高速公路从园区北侧通过。园区按照“一园多区”的发展思路,对石材、有色、黑色金属、光伏产业进行全面规划,先后设立了一个石材加工区、一个矿产品加工区和一个光伏产业园区,园区总规划面积70kn2015年宁波合盛集团在吐鲁番都善县创建煤/电/硅一体化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都善石材工业园北部片区。并于2015年6月投资成立原合盛硅业(都善)有限公司。后来为了战略发展需要,2018年6月由原合盛硅业(都善)有限公司分立出五家企业:合盛硅业(鄱善)有限公司、硅业有限公司、合盛电业(鄱善)有限公司、合盛(鄱善)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和部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硅业有限公司位于都善石材工业园区

6、内(以下简称“东部合盛”),其继承了原合盛硅业(都善)有限公司于2016年投资建设的4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并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4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二期工程,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东部合盛拟投资建设硅业有限公司三期4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新建32台33MVA电炉,配套除尘脱硫装置、环保设施及配套变配电装置等附属设施。此外,合盛电业(都善)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875MW背压机组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两大项目的建设,将伴随着大量的微硅粉及灰渣等固体废物的产生,因此,为满足企业的安全运行和环保要求,保证后期新建项目微硅粉及灰渣合理处置,硅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777万元在园区西南侧约4

7、.2km处新建一座固废填埋场,该固废填埋场主要贮存填埋东部合盛硅业综合利用后剩余的微硅粉、硅渣,合盛电业综合利用不畅时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及及周边石材企业废弃的石材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为“山谷型”填埋场,总占地面积为84.7846hm2,总库容约500104m3,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1类固体废物填埋场,灰渣填埋区设计贮存年限3年,硅粉、脱硫石膏、废石材填埋区设计服务年限7年。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8、(2021版)规定,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新建项目,对照上述文件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硅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硅业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进行了符合性分析,并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要求进行了判定,确定项目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单位组

9、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评价区域的自然环境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以及环境现状等资料,并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了归纳分析,并在初步工程分析及评价因子等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方案。在总结现场踏勘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成果的基础上,项目组对项目区域生态、水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评价,并采用资料分析、类比调查和模型预测等方法,对拟建固废填埋场施工及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给出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现场踏勘、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10、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流程见图1.2-lo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文件评价类型阶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和其他有关文件段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第二阶段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第.二阶段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改委

11、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一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一一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沉渣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3.2.1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三篇第一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

12、人民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第三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实施水、土、气综合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农用地安全利用。强化涉重金属行业监管,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和治理。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本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都善县都善石材工业园区北区南侧红山处,本项目不属于“三高”项目

13、,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以及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建设单位为妥善处置厂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故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规划内“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的要求,故本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o132.2与都善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符合性分析根据都善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县域产业结构为“一轴、二园二区二基地、三片”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一轴:即中部产业发展轴。由兰新高速铁路、兰新铁路、连霍高速公路共同组成的东西向产业发展轴。二园:即都善工业园和都善石材工业

14、园。二区:即沙尔湖矿区和南山矿区。二基地:即葡萄哈密瓜特色产业基地和新能源产业基地。三片:即东部产业片区、中部产业片区和南部产业片区。根据都善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中部产业片区包括鄢善县城、连木沁镇。第一产业主要发展葡萄和设施农业种植;第二产业发展石材、金属冶炼及深加工、新能源、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第三产业发展旅游、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等。第二产业发展导引:主要发展石化产业、石材产业、煤炭及相关产业、金属选冶及加工产业、无机盐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等。都善石材工业园区功能定位:石材、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商贸物流等。到2030年,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5-30平

15、方公里左右。本项目位于都善石材工业园区北区南侧红山处,为都善石材工业园区内硅业有限公司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填埋场建成后主要用于贮存填埋东部合盛硅业及合盛电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占地面积为84.7846hm2,项目用地为国有未利用地。故本项目建设符合都善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o1.323与都善石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根据都善石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2030)(修编),园区定位为:服务新疆,面向全国,以部善石材为品牌、产业多元发展的生态型工业园区。规划园区形成“两区两轴”的空间结构。“两区”是指红山南北两大园区共同组成都善石材工业园区

16、。北区为产业拓展区,主要是金属冶炼精深加工、工业硅及其下游产业拓展。南区为综合发展区,以石材产业、装备制造为主导,多元化产业发展,同时加强服务和配套设施建设。“两轴”是指都善石材工业园区以柯克亚路和312国道为主要空间轴线,柯克亚路连接南北两区,是园区发展轴线,312国道是功能轴线,提升后成为园区服务功能集中发展轴。对北区的功能分区为黑色冶金集中区:铸造产业启动区、集中区、发展区;工业硅基有色金属冶炼产业集中区、硅下游产业发展区以及北部服务区。本项目固废填埋场位于都善石材工业园区北区南侧红山处,主要用于填埋割善石材工业园区内合盛硅业工业硅、有机硅项目产生的微硅粉及合盛电业电厂灰渣(含脱硫副产品

17、),属于硅业有限公司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支撑工业硅产业的下游延伸项目,本项目符合都善石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2030)o1.3.2.4 与吐鲁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吐鲁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3、防治地下水污染。按照环保部、国土部、水利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02号)要求,逐步在“双源”地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及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储存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农业污染源等重点污染源地区)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试点调查评估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调查范围(石油炼化、焦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

18、排放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掌握全市地下水污染情况。并定期公布污染地下水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公布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配合)”通过与吐鲁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比分析,本项目位于都善石材工业园区北区南侧红山处,区域范围内地下水现状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H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本项目在落实防渗、监测、应急响应、地下水治理等措施后,能够有效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符合吐鲁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1.3.2.5 与吐

19、鲁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吐鲁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7.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2017年起,全面调查大宗固废堆存情况。2018年起,对调查存在问题的尾矿、煤砰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钻井废弃物、冶炼渣、电石渣、铭渣、硫化碱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进行全面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参与,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大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O提高油(气)田开采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化工行业工业废液等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水

20、平。加强工业园区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力度,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工业园区应配套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确保园区企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和利用。鼓励现有水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参与,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经过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行比对,硅业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产业园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力度,配套建设固废填埋场,场内采取防渗、分类分区控制等措施,确保企业内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和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吐鲁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1.3.2.6 与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19号)符合性分析根

21、据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新建电厂应综合考虑周边粉煤灰利用能力,以及节约土地、防止环境污染,避免建设永久性粉煤灰堆场(库),确需建设的,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灰量设计,且粉煤灰堆场(库)选址、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相关要求。”“第十四条,粉煤灰运输须使用专用封闭罐车,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合盛电业(鄱善)有限公司计划新建875MW背压机组工程,该工程建成投运后产生的粉煤灰主要外售周边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不畅或综合利用暂时中断时拉运至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置。本项目

22、填埋场灰渣填埋区设计贮存年限3年,满足粉煤灰占地规模按照不超过三年储灰量设计要求。本项目填埋场选址、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合盛电业粉煤灰运输需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采用专用封闭罐车,以防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符合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19号)要求。13.2.7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中第四十三条: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煤炭、煤砰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沙土等物料的堆场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贮存单位或者个

23、人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一)、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二)、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措施;(三)、按照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输送的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主要用于填埋处置合盛硅业、合盛电业产生的炉渣、脱硫石膏、粉煤灰、微硅粉、硅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依托合盛电业灰场现有运输道路,运营期间保持路面整洁并定期洒水抑尘;填埋场在南侧和西侧设置有初期坝,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防风抑尘的效果;填埋场运营期间,通过采取洒水

24、、碾压完成的非堆填作他区进行临时覆盖、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以实现减少扬尘。综上,本项目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1.3.2.8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二条,(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第十条,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

25、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为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建设单位是本项目填埋场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将严格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通过采取对运输道路及填埋场作业区进行洒水降尘,降低车速等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将硅业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综上,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1.3.2.9 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符合性分析根据固

26、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9.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场,不应混入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别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应符合下列要求:(1)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和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3)堆放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场:当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LOXlO-,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身性能:必要时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堆放第11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的其他环境保护要求:a)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工程,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发现防渗功

27、能下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b)应定期检查维护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和渗滤液处理设施,定期监测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水水质,发现集排水设施不通畅或处理后的水质超过排放要求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5)关闭或封场时,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33%。标高每升高35m,应建造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I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6)关闭或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7)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9)堆放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场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45cm厚的粘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固体废物

28、堆体内;第二层为覆盖层,覆天然土壤,以利植物生长,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10)封场后,渗滤液及其处理后排放水的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直至水质稳定为止。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本项目为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建设要求,本项目填埋场设计有临时覆盖、定期洒水等粉尘防治措施;设置有排水沟、截洪沟、导流渠等防洪设施;配套建有排渗井、排水盲沟以及渗滤液收集池等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后运至合盛硅业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石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此外,本项目填埋场底部及边坡临灰面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并设置3座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进行监控。填埋

29、场封场按要求设置阻隔层、雨水导排层、覆盖土层,封场后,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综上,本项目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场址位于都善石材 工业园区北区南侧红山 处,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 农田集中区域、居民区和 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内。项目选址区域地质稳 定,项目选址不涉及江河 湖水库等地表水水体。本项目填埋场为II类场, 项目设计按照50年一遇的 洪水位设计,采用100年 一遇校核。填埋区底部及 边坡临灰面采用复合土工 膜防渗;项目设置有渗滤 液导排收集系统、雨水

30、导 排及防洪系统;项目地下 水埋深较大,不设置地下 水导排系统;项目设置3 眼地下水监测井。132.10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符合性分析表1.3-1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防治条例内容4贮存场和填埋场选址要求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4.2 贮存场、填埋场的位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4.3 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4.4 贮存场、填埋场应避开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

31、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区域。4.5 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4.6 上述选址规定不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充填和回填。5贮存场和填埋场技术要求5.1 一般规定5.1.1 根据建设、运行、封场等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不同,贮存场、填埋场分为I类场和II类场。5.1.2 贮存场、填埋场的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设计,国家已有标准提出更高要求的除外。5.1.3 贮存场和填埋场一般应包括以下单元:a)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b)雨污分流系统;C)分析化验与环境

32、监测系统;d)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e)地下水导排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5.1.4 贮存场及填埋场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质量保证和施工质量控制内容,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同时可作为建设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5.1.5 贮存场及填埋场在施工完毕后应保存施工报告、全套竣工图、所有材料的现场及实验室检测报告。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作为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的贮存场及填埋场还应提交人工防渗衬层完整性检测报告。上述材料连同施工质量保证书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5.1.6 贮存场及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的防渗要求应不低于对应贮存场、填埋场的防渗要求。5.1.7 贮存场除

33、应符合本标准规定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之外,其设计、施工、运行、封场等还应符合相关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5.1.8 食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有机质含量超过5%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煤砰石除外),其直接贮存、填埋处置应存合GB16889要求。5.3II类场技术要求5.3.1 11类场应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GB/T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34、L5mm高密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b)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LoXlO%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5.3.211 类场基础层表面应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当场区基础层表面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距离不足1.5m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H类场运行期地下水水位维持在基础层表面1.5m以下。5.3.212 场应设置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渗漏监控系统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防渗衬层渗漏监测设备、地下水监测井。5.3.213 合成材料衬层、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的施工

35、不应对粘土衬层造成破坏。本项目为H类工业固废填 埋场,主要填埋处置合盛 硅业、合盛电业的炉渣、 脱硫石膏、粉煤灰、微硅 粉、硅渣等一般1类、 类固废,不包含危险废物6入场要求6.2进入II类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有机质含量小于5%(煤砰石除外),测定方法按照HJ761进行;b)水溶性盐总量小于5%,测定方法按照NY/T1121.16进行。1.1 5.1.8条所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并满足6.2条要求后仅可进入11类场贮存、填埋。6.4 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和生活垃圾,满足要求。6.5 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6、贮存场及填埋场。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7贮存场和填埋场运行要求7.1 贮存场、填埋场投入运行之前,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说明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及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建成投运前按要求 编制应急预窠,并定期演 练;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 报和核发;项目投运后将 制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及 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人 员进行培训、对填埋场运 行情况进行记录归档;填 埋场运行过程将采取临时7.2 贮存场、填埋场应制定运行计划,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的岗位培训。7.3 贮存场、填埋场运行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档案管

37、理等法律法规进行整理与归档,永久保存。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环评、验收资料;b)废物的来源、种类、污染特性、数量、贮存或填埋位置等资料;c)各种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维护资料;d)渗滤液、工艺水总量以及渗滤液、工艺水处理设备工艺参数及处理效果记录资料;e)封场及封场后管理资料;f)环境监测及应急处置资料。7.4 贮存场、填埋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符合GB15562.2的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覆盖、洒水抑尘等粉尘防 治措施,渗滤液经收集后 拉运至合盛厂区污水处理 站处理,保证污染物达标 排放。7.5 易产生扬尘的贮存或填埋场应采取分区作业、覆盖、

38、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尾矿库应采取均匀放矿、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干滩扬尘污染。7.6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7.6.1 贮存场、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应进行收集处理,达到GB8978要求后方可排放。已有行业、区域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应执行相应标准。762贮存场、填埋场产生的无组织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763贮存场、填埋场排放的环境噪声、恶臭污染物应符合GB12348、GB14554的规定。9封场及土地复垦要求9.1 当贮存场、填埋场服务期满或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填埋任务时,应在2年内启动封场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9、封场计划可分期实施。尾矿库的封场时间和封场过程还应执行闭库的相关行政法规和管理规定。本项目填埋场服务期满后 按照设计方案以及标准规 范进行封场工程,按要求 设置阻隔层、雨水导排层、 覆盖土层,同时在封场后 设置专职人员进行封场期 的维护和巡查,保证堆体 的稳定。9.2 贮存场、填埋场封场时应控制封场坡度,防止雨水侵蚀。9.31类场封场一般应覆盖土层,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9.4II类场的封场结构应包括阻隔层、雨水导排层、覆盖土层。覆盖土层的厚度视拟种植物种类及其对阻隔层可能产生的损坏确定。9.5 封场后,仍需对覆盖层进行维护管理,防止覆盖层不均匀沉降、开裂。9.6 封

40、场后的贮存场、填埋场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9.7 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水排放监测系统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9.8 封场后如需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开采再利用,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9.9 贮存场、填埋场封场完成后,可依据当地地形条件、水资源及表土资源等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发展需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生垦。土地兔垦实施过程应满足TD/T1036规定的相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要求。土地复垦后用作建设用地的,还应满足GB36600的要求;用作农用地的,还应满足GB15618的要求。9.10 历史堆存一般工业

41、固体废物场地经评估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时,可进行封场或土地复垦作业。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严格 执行本次评价中的监测计 划,加强废水、废气、噪 声、地下水、土壤等监测, 按要求对监测结果进行存 档管理,同时在场区内完 善相关的环境监测管理, 如设置标识标牌等。10污染物监测要求10.1 一般规定10.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10.1.2 企业安装、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规定执行。I(M.3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

42、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10.2 废水污染物监测要求10.2.1 采样点的设置与采样方法,按HJ91.1的规定执行。10.2.2 渗滤液及其处理后排放废水污染物的监测频次,应根据废物特性、覆盖层和降水等条件加以确定,至少每月1次。废水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按照GB8978的规定执行。10.3 地下水监测要求10.3.1 贮存场、填埋场投入使用之前,企业应监测地下水本底水平。10.3.2 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地下水流场上游应布置1个监测井,在下游至少应布置1个监测井,在可能出现污染扩散区域至少应布置1个监测井。设置有地下水

43、导排系统的,应在地下水主管出口处至少布置1个监测井,用以监测地下水导排系统排水的水质;b)岩溶发育区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一级的贮存场、填埋场,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加大下游监测井布设密度;c)当地下水含水层埋藏较深或地下水监测井较难布设的基岩山区,经环境影响评价确认地下水不会受到污染时,可减少地下水监测井的数量;d)监测井的位置、深度应根据场区水文地质特征进行针对性布置;e)监测井的建设与管理应符合HJ/T164的技术要求;f)已有的地下水取水井、观测井和勘测井,如果满足上述要求可以作为地下水监测井使用。10.3.3 贮存场、填埋场地下水监测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a)运行期

44、间,企业自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季度1次,每两次监测之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周边有环境敏感区应增加监测频次,具体监测点位和频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的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b)封场后,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正常运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半年1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10.3.4地下水监测因子由企业根据贮存及填埋废物的特性提出,必须具有代表性且能表征固体废物特性。常规测定项目应至少包括:浑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地下水监测因子分析方法按照GB/T14848

45、执行。10.4 地表水监测要求10.4.1 应在满足废水排放标准与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针对项目建设、运行、封场后等不同阶段可能造成地表水环境影响制定地表水监测计划。1042地表水监测点位、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应按照HJ819执行,岩溶地区应增加地表水的监测频次。10.5 大气监测要求1051无组织气体排放的监测因子由企业根据贮存及填埋废物的特性提出,必须具有代表性且能表征固体废物特性。采样点布设、采样及监测方法按GB16297的规定执行,污染源下风方向应为主要监测范围。10.5.2运行期间,企业自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季度1次。如监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重新监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周。1053企业

46、周边应安装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监测设施,并保存1年以上数据记录。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的测定方法按照GB/T15432执行。10.6 土壤监测要求1061贮存场、填埋场投入使用之前,企业应监测土壤本底水平。10.6.1 应布设1个土壤监测对照点,对照点应尽量保证不受企业生产过程影响,对照点作为土壤背景值。1063依据地形特征、主导风向和地表径流方向,在可能产生影响的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布设土壤监测点。10.6.4 运行期间,土壤监测点的自行监测频次一般每3年1次,采样深度根据可能影响的深度适当调整,以表层土壤为重点采样层。1065土壤监测因子由企业根据贮存及填埋废物的特性提出,必须具有

47、代表性且能表征固体废物特性。土壤监测因子的分析方法按照GB36600的规定执行。空间 布局 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都善石材 工业园区南侧红山处,为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项目, 不属于高耗水项目,满足要求。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 埋场建设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类项目,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通过对运输道路及填埋场作业 区进行洒水降尘,对区域环境 空气的影响较小;填埋场底部 和边坡迎灰面采取重点防渗措 施,满足重点防渗要求,正常 工况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 响较小,满足要求。1.3.2.1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吐鲁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鄢善县共划定19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5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土地沙化防控区和水土流失防控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10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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