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853105 上传时间:2024-03-08 格式:DOCX 页数:72 大小:122.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word版本仅作为参考以固化版PDF为准).docx(7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ZYXZB0003-2020-003招标人:(盖单位章)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须知前附表51总则14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74投标195开标196评标20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评标癖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43评标程序254附件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章招标公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

2、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2 .2工程概况: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线路全长38.7公里,共设置车站7座,其中高架站3座,地下站4座。2. 3招标范围: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行风险调查、识别与评估,提出保险经纪服务方案,提出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计划书;根据工程的具体风险情况,制订保险招标方案和风险告知书,为招标人降低投保成本、增加投保安全性提供专业性建议;协助招标人组织保险招标,代表招标人进行保险条款谈判;提供保险期内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日常服务;为招标人、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工程保险及风险管理

3、培训;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事件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准备索赔文件,代表招标人及其受益人进行保险索赔;制定并完善工程保险管理办法等。3. 4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保险附加保证期结束止。4.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5. 1.2业绩要求(1)近五年(2015年1月I日一至今)至少有1个单项造价超过60亿元(工程推定全损的金额)的类似工程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业绩;注:1.类似工程项目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

4、目;2 .工程推定全损的金额是指投保金额。投标人须提供能完整体现保险经纪服务内容和投资规模的合同复印件。若提供的上述合同不能明确反映完整的服务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的,还须提供能反映相应内容的有效业主证明文件。(2)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一至今)至少有2个获得保险赔付金额或预付赔款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得赔款的凭证复印件。3 .1.3人员要求(1)项目组负责人要求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一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造价超过60亿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保险经纪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注:类似工程项目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或

5、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机电工程人员不得少于2人,土木工程人员不得少于3人,安全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注:机电工程人员、土木工程人员、安全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机电工程、土建工程、安全专业的学历或职称或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员。3. 1.4信誉要求: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4.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_月_4_日00时00分至2020年L月_26_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5. 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投标文件

6、的递交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L月_27日9i00时,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邮编:610041联系人:江工电话:6817477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14楼联系人及电话传真:联系人:江工电话:68174772传真:028-616393371.1.3招标代理机构无1.1.4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保险经纪人1.1.5建设地点成都市1.2.1资金来源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之规定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之规定1.3.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之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

8、不得存在的5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1年内不接受其投标;(2)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2年内不接受其投标;(3)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4)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5)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6)投标人与招

9、标人互相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1.9.1踏勘现场业主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R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下载澄清文件。2.3.2投标

10、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下载修改文件。3.2控制价投保总额:(一)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 .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832985.3万元,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IoOOOO万元,车辆购置费为57200万元;(二)雇主责任险按100人不记名平均人数承保:(1)伤残、死亡、误工工资赔偿限额:100万元/人(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5万元/人(3)诉讼费用累计赔偿限额:15万元/年人注:雇主责任险不包括施工人员。控制价:1 .工程部分(不含车辆)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控制在0.50%以内;2 .车辆部分的建

11、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控制在0.12%以内;3 .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控制在0.35%以内;4 .上述保险费中含保险经纪费。本项目保险经纪服务的保险经纪费控制在保险费结算价的5%以内。3.3.1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收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元(小写),肆万元整(大写)。(2)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

12、模块中查看。(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意: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2、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按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要求提供材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3.4.4投标保证

13、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省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基本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或正在实施

14、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和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2)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

15、手书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L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不强制要求鲜章)。每一

16、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配套电子文档2套,以U盘形式提交。电子文件用专用信封密封,信封表面须标识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电子文件必须保证能正常读取和编辑,采用“Microsoftoffice软件制作相关文件和表格。3.7.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印。文字部分用A4大小、插图部分折叠成A4纸大小。(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

17、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4)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5)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U盘包装于正本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2)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密封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正本/副

18、本)时间:在年月口时分前不得开封。投标人:4.2.2递交投标文件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和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合同价格义10%履约担保的形物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

19、账方式缴纳。履约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为无条件保函。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不作硬性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10.2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投标书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

20、.3中标价(1)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修正的价格作为评标价。(2)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如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投标价,则以投标价为中标价,如修正后的价格低于投标价,则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3)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4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且在中标候选人

21、中的中标价最低,则选择金额最大的标段中标,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由中标候选人的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5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10.6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项

22、目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7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10.8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2)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3)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

23、9投标文件的版权归属与处理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版权归属与处理中,招标人特别作如下规定:1、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版权归投标人自己所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版权归招标人所有;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使用未中标人的投标方案,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所有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条之规定。10.10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赔偿限额1 .物质损失部分地震赔偿限额:总保险金额(物质损失部分)的80%;其他事故每次赔偿限额等于物质部分总保险金额。2 .第三者责任险(1)每次事故物质损失赔偿限额:RMB5亿元;(2)保险期内累计赔偿限额:RMB8/10亿元。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

24、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二、免赔额1.物质损失部分:(1)地震导致的损失:第一次发生事故的免赔额为RMB2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乐以高者为准;第二次及以后发生事故的免赔额为RMB4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2)洪水、暴雨导致的损失:第一次发生事故的免赔额为RMB5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第二次发生事故的免赔额为RMBlOO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第三次及以后发生事故的免赔额为RMB2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3)其他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第一次发生事故免赔额RMBlO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第二次及以后发

25、生事故免赔额RMB2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4)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免赔额如下:车站工程:同一施工单位同类事故第一次发生:RMB25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同一施工单位同类事故第二次发生:RMB5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同一施工单位同类事故第三次及以后发生:RMB10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隧道工程:同一施工单位同类事故第一次发生:RMB5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同一施工单位同类事故第二次发生:RMBloO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同一施工单位同类事故第三次及以后发生:RMB20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RMBlo万元;其他保险标的:RMBIo

26、万元。2 .第三者责任部分:(1)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损失:第一、二次发生事故的免赔额为RMB50万元;第三次及以后发生事故的免赔额为RMBlOO万元;(2)其他原因引起的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免赔额为RMBlo万元;(3)人身伤亡:无免赔。注: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上述多项共同导致的损失,按每次事故扣除一个免赔额并以其中高者的免赔额规定为准。3 .雇主责任险免赔额为RMBO元。10.11终止招标在开标之前,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10.12投诉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27、7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事项的意见(成发改招投标2016399)进行投诉,否则不予受理。10.12其他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1443)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须再次核实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1总则1.l项目概况1.L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险经纪机构进行招标。1.1.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

28、知前附表。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汇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业主、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均指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 “承包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传真、电报等。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

29、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 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 .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I 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II 投标人资格要求IV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30、)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 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1 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

31、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 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 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 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3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

33、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投标人应对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负责。2招标文件1.14 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5 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 3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 1.1投

34、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足够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信息和资料,以供评标专家委员会和招标人判断投标人是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取费的合理性等。3. 1.2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及风险等进行自主报价。3.2.2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界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约定范围内提供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3.2.3投标人对各种工作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3.2.4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概况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具体实施时工程量、工程规模、工期等的变

35、化。3.2.5本项目的保险费率报价及保险经纪费率报价须为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3招标人可根据某些特殊原因,决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36、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o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保险经纪情况应附能完整的体现保险经纪服务内容和投资规模的合同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若提供的上述合同不能明

37、确反映完整的服务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的,还须提供能反映相应内容的有效证明文件。(2)成功理赔情况应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索赔主张的书面文件、被保险人获得赔款的凭证复印件。3.5.4 ”正在编制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作要求。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作要求。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

38、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7.5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1投标文件的包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 2.1投标人应在本

39、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列明的期限内,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办理递交手续。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4.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 2.4招标人不接受早于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1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 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40、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 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 3.4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任何调整或修改,除非这种调整或修改是在招标人的指示下进行的。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5

41、.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入、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

42、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

43、“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 3履约保证金7. 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 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44、,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 3.3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 3.4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有权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4 签订合同7.5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 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

45、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8. 4.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次顺延确定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重新招标的。8. 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3费用无论是重新招标或是不再招标,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任何费用。9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