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氢途科技有限公司20000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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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华氢途科技有限公司20000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金华氢途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12J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置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H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2六、结论34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6生态保护红线图附件:附件1立项文件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附件4不动产权证书附件5企业承诺书附件6环评确认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华氢途科技有限公司20000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330702-38-03-14449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飞扬智能制造小镇龙蟠区块二环西路以西、龙蟠村以东地块地理坐标东经119度33分59.701秒,北纬29度3分36.9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12电动机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77电机制造38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

3、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330702-38-03-144495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0.04施工工期3年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4188.4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龙蟠单元(ZX-2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机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婺城区龙蟠单元(ZX-2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规划环境影

4、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的环保意见,金环函201835号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飞扬智能制造小镇,对照金华市婺城区龙蟠单元(ZX-2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的规划结构图和用地规划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规划中的智能制造产业区(东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因此,项目选址符合金华市婺城区龙蟠单元(ZX-2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的用地要求。2

5、、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飞扬智能制造小镇,属于婺城新城区桐溪分区龙蟠区块,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中,项目符合园区准入条件中“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项目配套完善、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能够实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且项目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符合金华市婺城区龙蟠单元(ZX-2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产业布局要求以及规划环评要求。3、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1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1规划应加强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使规划的实施和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

6、满足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进一步细化规划的产业定位,根据自身环境资源及服务区域的产业条件,结合金华市产业提升和环境综合整治需求,进行统筹协调和差异化发展。/3严格按环境功能区划管控要求、产业负面清单、环境准入条件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进行建设和发展。项目满足环境准入条件,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4加强区域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1 .加快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结合环境目标、规划实施情况和区域开发进度,及时推进区域污水收集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2 .入区企业应严格按照环境准入、废气综合整治等措施有效控制各类废气的排放。3 .强化固废综合利用和危废集中处理,入

7、区企业需实施固废分类收集和规范危废的暂存场所,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危险固废安全处置率需达100%。项目厂区雨污分流,厂内废水经治理设施有效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厂内设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建立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系统,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与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飞扬智能制造小镇,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金华市婺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图(详见附图6)可知,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涉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金华

8、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其合他性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为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上,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2%以上,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4%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5%以上。本项目对产生的固

9、废均采取了规范的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主要为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及研发,对照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金华市金华开发区工业重点管控区,单元编码:ZH33070220007,其具体管控要求以及符

10、合性分析如表1-2,具体位置详见附图5o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J贞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符间局束空布约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要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三类工业项目准入。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属于汽车制造行业,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金环发202039号),本项目为一类工业项目,所在地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龙蟠区块。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

11、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各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秋滨污水处理厂。符合境险控环风防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

12、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制定了长效环保管理制度,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企业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生活用水引自市政供水管网,能源利用主要为水、电,均能实现能源清洁利用。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省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13、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前文的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金华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金华市金华开发区工业重点管控区)要求。(2)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指标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经采取措施后“三废”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a、NH3-No根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本项目外排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因此CoDCr和NH3-N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项目新增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飞扬智能制造小镇,根据企业所

14、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4)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文件中规定的鼓励类。同时,本项目已在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立项。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07.16修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应重点审查“四性”要求,对属于“五不准”要求的建设项目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详见表1-3。表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结论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

15、可行性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可做到达标排放,符合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实施是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进行废水、废气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利用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整体声源模式等进行噪声预测,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

16、,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建设项目类型及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不属于不准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

17、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不存在现有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18、,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四性五不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金华氢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途科技”)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等。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飞扬智能制造小镇龙蟠区块二环西路以西、龙蟠村以东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3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

19、3698.88平方米,共建设2幢厂房、工具间、氢气车棚、传达室等。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15800万元,形成年产5000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能;二期投资34200万元,二期建成后全厂达到年产20000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能。本项目已在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赋码,项目代码:2020-330702-38-03-144495。本项目实际为新建项目,且首次进行环评手续报批,因此本环评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可知,建设项目

20、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77电机制造38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金华氢途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在对项目区域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踏勘等工作的基础上,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2、项目组成内容本项目具体工程组成内容详见下表:表24项目主要组成内容序号名称工程类别建设组成内容及规模1主体工程1#厂房厂房建筑层数为I层,为涉氢综合测试车间和零部件测试车间。2#厂房厂房占地面积8000.96平方米,建筑面积

21、26086.7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层,局部四层,西南角有面积为417.9平方米的地下消防水池。3F为仓库,1-2F为燃料电池系统装配车间。机加工车间机加工车间,主要为机加工设备。2辅助工程办公楼建筑层数为4层,局部5层。3储运工程氢气棚氢气储罐存放。4公用工程供电工程项目供电由附近变电所电网供给。供水工程工业园区市政给水管网。排水工程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5环保工程废气治理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治理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

22、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经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运转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与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生产车间运行时关闭门窗。固废治理一般固废设置暂存点,定期出售处置;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6托程依工污水处理厂秋滨污水处理厂3、产品方案及内容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下表:表2-2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序号产品名称产能备注1氢燃料电池发动机20000台/年新能源汽车配件4、主要生产设施项目主要

23、生产设备清单,见下表:表2-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涉密删除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项目所需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表2-4项目所需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涉密删除6、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本项目员工人数为25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预计年工作天数276天,厂区内不提供食堂宿舍。7、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o1、工艺流程及说明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为2020年9月-2023年7月,共计34个月。主要包括场地平整、踏勘打桩、基础挖掘、开挖基坑、构建基础、主体构建、门窗制作安装及内外墙粉饰、装修等,详细工艺流程见图2-1。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JMbJ 3f,i t9tfjiJU

24、L*图21生产工艺流程图施工期间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设备设施的安装、绿化、工程验收等建设工序将产生一定的扬尘等废气、污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施工期间,应根据周边环境合理布局,尽量远离敏感点。运营期:涉密删除图2-2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流程说明:涉密删除2、主要产污环节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设备设施的建设、绿化、工程验收等建设工序将产生一定的废气、污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运营期:根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主要污染环节详见表25。表2-5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汇总表类别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工序主要污染物备注废水Wl生活污水员工生活COD、NH3-N、BOD5纳

25、管噪声N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固废Sl废包装材料材料入库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S2废金属屑机加工铝屑一般固废S3废切削液机加工废切削液危险固废S4废切削液包装桶机加工废切削液包装桶危险固废S5生活垃圾员工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利用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龙蟠区块二环西路以西、龙蟠村以东地块进行建设,项目为新建,故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21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金华市区及各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26、,具体统计结果见表3-1。表312021年金华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城市名称数,笠有效天数(天)日空气质量级别天数(天)、级占例O)IH所比(0IIIIIIIVVVI金华市区3653651392081710095.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金华市区各单项污染物统计情况:二氧化硫(SO2)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数浓度评价,达标;二氧化氮(Nc)2)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8百分位数浓度评价,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lO)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数浓度评价,达标;细颗粒物(PM2.5)按年均浓度值和第95百分位数浓度评价,达标;一氧化碳(CO)按第95百分位数浓度评价,达标;臭氧(03)按最大八小时滑动平均

27、浓度第90百分位浓度评价,达标。综上所述,2021年金华市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废水最终纳污水体为金华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水质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地表水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2021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相关数据,金华江地表水水质情况见下表。表3-22021年金华江水质情况表断面数(个)断面比例()流称 河名类及以上 断面数满足功能河段不满足功能河段断面数仆 百分比%)f 断面数仆 劣V类V类W类川类 H类及以上 劣V类V类 N类IH类百分比(%)金华江4040000100000410000由上表数据可知,金华江

28、2021年各水质年均值均能满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现状环境质量较好。3、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本环评不开展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情况评价。4、生态环境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飞扬智能制造小镇龙蟠区块二环西路以西、龙蟠村以东地块,需新增建设用地并新增建设用房,根据现场勘察,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环境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6、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基本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

29、环境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空气(厂界外500m范围内)、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类别保护目标名称坐标/m保护 对象保护 内容环境 功能区对位 相方相对场界 距离/mXY大气 环境龙蟠村7495883943217357.059村庄人群二类区西侧53声环 境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地下 水环 境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 殊地下水资源生态 环境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表3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水仅为

30、少量的含盐(NaQ)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由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后排入金华江,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金华江,具体标准见表弘。表34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序号项目三级标准一级A标准1PH69692CODcr500503BOD5300104SS400105NH3-N35*5(8)6总磷8*

31、0.5*注:三级标准中的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一级A标准中的氨氮排放标准中,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C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W12C时的控制指标。2、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见表3-5。表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96)单位:mgm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5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120153.51.03、噪声排放标准

3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且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详见表3-6o表36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八)时段昼间夜间标准值7055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65dB、夜55dB。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场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镇生

33、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1166-2019)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总量控制指标1、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关于印发V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等,浙江省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

34、机物。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crsNH3-N,本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全部来自生活污水,因此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2、总量控制污染物根据本环评污染源核算,本项目实施后,CoDQ排放量0.011ta,NH3-N排放量0.001tao3、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表3-7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情况一览表单位t/a项目排放量削减替代比例平衡替代削减量总量控制建议值CODcr0.011/0.011NH3-N0.001/0.00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1、废气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各类扬尘、各种动力机械(包括运输车辆)排出的废气、装修废气等。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

35、源于汽车行驶扬尘、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及裸露地表产生的扬尘等,主要污染因子为TSP。机械废气:施工时柴油机及各种动力机械(如载重汽车等)产生的尾气也产生一定的污染,尾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是CO、THCNoX等。装修废气:装修期对构筑物室内装修时产生的油漆废气以及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烧、二甲苯、乙酸乙酯、颗粒物等。2、废水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以及钻孔泥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施工预计天数约为IoOO天,施工人员投入量平均每天为10人,施工期用水量按5017人日计,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0.5m3d,排水量按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

36、5m3d,总量为450生活污水水质为COD约350mgL,氨氮约30mgLo施工场地废水以及建筑施工泥浆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以及机械设备的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产生的废水等,另外还有场地雨污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泥沙和少量的油污;建筑施工在采用灌注桩打桩过程中有钻孔泥浆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SS、pH,产生量较小。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建筑施工期噪声和装潢期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车辆运输、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根据相关资料,各种施工机械作业时的噪声值列下表。表4-1建筑施工设备噪声级范围单位:dB(八)序号施工设备距所测设备15.2m处的噪声1压路机

37、72882前斗装料机72-963挖土机72-954铲运机76965载重卡车72966混凝土搅拌机71907混凝土泵76858塔吊92989水泵708010钻孔桩机95Il冲击式打桩机10512电锯689413震动机708014空压机6876由上表可见,建筑机械设备噪声值均较大,在距设备15.2m处监测到的噪声强度仍可高达105dB(八)(如冲击式打桩机)。装潢期噪声:装潢时使用的设备主要有气钉枪(配有空压机)、打孔机、冲击钻、切割机、电锯、地板打磨机等,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在75IoodB(八)左右,尤以凿墙、砖墙打孔和磁砖、木板切割时噪声最大。4、固体废弃物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有一些弃渣、建筑垃圾和

38、生活垃圾产生。弃渣、建筑垃圾:工程施工期间会产生弃渣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IOkgd人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03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5、生态影响该工程建设期间地基等工程施工时要进行开挖,可能在挖土方处会产生水土流失的现象,将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也会破坏现有自然景观,流失的泥砂进入沿河支流,使河水浊度增加,影响河水水质。2、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各类扬尘、各种动力机械(包括运输车辆)排出的废气、装修废气等,其中装修废气于装修期环境影响分析中单独评价。(1)扬尘施工期间的扬尘主要来自汽车扬尘,其次为物料堆场产

39、生的风力扬尘。汽车行驶扬尘:本项目汽车行驶扬尘主要由施工场地便道路面以及施工车辆车轮上附带的泥土掉落至路面产生的扬尘,根据有关资料分析,汽车行驶扬尘其产生量与路面含尘量、汽车车型、车速等有关,根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以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以下经验公式计算:Q=Og(RW/J%/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一汽车行驶速度,km/h;W-汽车载重里:,t;P-一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0下表为一辆5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I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条件下,产生的扬尘量。单位:kg辆km。表4-2不同

40、车速和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的汽车扬尘量车速0.1kgm20.2kgm20.3kgm20.4kgm2O.5kgm21.OkgZm25kmh0.02830.04760.06460.08010.09470.1593IOkmZh0.05660.09530.12910.16020.18940.318615km/h0.08500.14290.19370.00000.28410.477825km/h0.14160.23820.32280.40060.47360.7964由上表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车速条件下,路面尘土量越大,扬尘越大。因此,限制施工车辆速度和保持路面清洁是

41、减小扬尘的有效手段。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43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表4-3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距路边距离(m)52050100TSP小时平均浓度(mg/nP)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结果表明:每天洒水45次,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TSP污染物扩散距离可缩小到20m50m范围。因此,运输车辆覆盖篷布、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之一。风力扬尘:主要为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

42、人工开挖、堆放,在天气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G=2.1(v50-V0)-,023m式中:Q起尘量,kg吨年;V50距地面50米处风速,m/s;Vo起尘风速,m/s;W尘粒含水率,%o由公式可见,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和保持物料一定的含水率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扬尘在空气中的扩散稀散也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的沉降速度见下表4.4。表4-4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粉尘粒径(m)10203040506070沉降速度(m/s)0.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

43、7粉尘粒径(m)8090100150200250350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1.0051.829由表可知,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着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大于250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产生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是一些粒径微小的粉尘。因本工程在施工阶段,伴随着土方的挖掘、装卸和运输等施工活动,其扬尘对周边敏感点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充分重视扬尘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从车辆途经路段、车辆行驶速度以及车辆轮胎清洁度,施工工地堆场、裸露地表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其污染程度。本项目施工扬尘(含汽车行驶扬尘和

44、风力扬尘)防治措施如下:车辆行驶扬尘防治a、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优化行车路线,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车辆勤冲洗,对车辆途经路段勤洒水、清扫;b、运输土石方及粉料等施工车辆采取加蓬覆盖,严禁物料沿途抛洒、掉落;c、硬化施工便道路面,便道的设置应尽量避开周边敏感点。风力扬尘防治对策a、根据年主导风向和敏感点的相对位置,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即砂石、土石方、粉料等物料堆放区应尽量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b、分区分类统一堆存物料,对砂石、粉料等物料实行库存、加蓬覆盖和适当洒水,避免露天堆放;c、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外运的应采取植草复绿、加蓬覆盖和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的产生,裸露的地面未能及时开发建设,应同开挖的土石方一样植草复绿;d、建筑施工时,外围应采用密目网围护,抑制建筑施工过程扬尘的产生,严禁敞开式作业;e、遇有6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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