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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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ce三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OHMBCMMICIMDMYKMLHMOMGKlP0M,W.LTO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采购文件编号:CElTCLTCiPP-OOl采购人: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11月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部分竞争性磋须知3一、磋商须知前附表3二、总则6三、磋商文件说明7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8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10六、授予合同14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书1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8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0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霍尔果斯经济开发

2、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项目社会资本进行采购,现诚邀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2、项目编号:Ceitcl-HC-PPP-Ooi3、项目实施机构: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项目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5、项目范围:1)、回购苏新热力公司;2)、清水西城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3*40MW高温热

3、水锅炉及附属设备;3)、清水北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2*2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共分为1个包,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三、合作内容1、投融资结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4533.63万元。引入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本,完成建设并负责项目的运营与管理。政府方不入股,但由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各职能部门联合监督本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进行项目整体的融资,项目资金由社会资本自筹、融资获得。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该项目的建设、运营、融资、维护和服务职责。2、合作期限:合

4、作期限20年,运营期18年,其中建设期2年。四、资格条件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变化的,应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采购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伊犁七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伊犁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新疆盛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五、磋商文件的获取1、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9B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购买磋

5、商文件:(1)被授权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3)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盖章);六、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1、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为年6月9.BIL时叫分,地点为迷城县水定镇团结路霍城县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伊犁晚报社上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孔维新代理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

6、场A座9B联系人:李泽航徐珂联系电话:0991-8816009-8112016年11月30日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联系人:孔维新联系电话:1390999246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9B联系人:李泽航徐珂电话:0991-8816009电子邮箱:ZjgjZbjt3采购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4采购项目编号Ceitcl-HC-PPP-Ooi5资格条件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7、的社会资本,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投资估算约24533.63万元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9采购内容1)、回购苏新热力公司;2)、清水西城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3*4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3)、清水北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2*2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10服务期合作期限20年,运营期18年,建设期2年。11联合体投标丕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

8、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14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13分包本项目投融资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4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

9、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年12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6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笆日历天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国迈元整,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支票、电汇的形式最迟于磋商截止日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账号:3002012209200018378行号:10288100122418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9签字盖章竞标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0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21响应文件的装订正本和副本分别

10、装订22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3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标注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Ceitcl-HC-PPP-Ooi实施机构名称: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递交响应文件地址:霍城县水定镇团结路霍城县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注明:响应文件在资格审查前不得开启。2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霍城县水定镇团结路霍城县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25

1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16年12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遑交地点26磋商委员会的组建磋商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5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27定标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人。二、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1.2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3、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

12、条件(1)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三、磋商文件说明1、概述1.1 本磋商文件阐明了供应商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项目磋商的程序,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

13、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竞争、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不限于):1. 1竞争性磋商公告;1.2 竞争性磋商须知;1.3 采购项目需求书;1.4 响应文件格式;1.5 附件。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

14、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3.3 磋商文件有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1、响应文件的组成1.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并标注响应文件页码后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缺少任何一项证明文件,供应商将承担其

15、响应文件无效的风险:1.LI商务部分主要内容:(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6)供应商资料(包括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情况简介、项目负责人任命承诺书等);(7)供应商资格声明及证明文件;(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 1.2技术部分主要内容:(1)项目管理总体目标及项目投融资管理方案;(2)投资人投资计划书;(3)投资人投资资金结构安排;(4)项目重点难点处理及合理化建议和承诺;(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

16、件和资料。1.2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将所有书面材料以A4幅面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本章“1、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文件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O若表格的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未提出的格式,供应商应自行拟定格式佐证响应。3、竞争性磋商报价本项目按项目总价(人民币)进行报价。4、响应文件的编写与密封4.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装订,“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每本磋商文件装订方式

17、应为左侧装订。4.2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每本响应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时间(封面格式见“附件1”)O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经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4.3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不透明袋内(电子文档和正本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时间。封口处均应贴密封条,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可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或委托联合体牵头人盖章。不按照以上要求编写与密封的

18、响应文件将可能被拒绝。5、响应文件的递交5. 1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当日并在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5.2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依法拒绝接收。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1、磋商小组1.1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包括技术、经济(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专家。1.2 磋商小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证

19、明其出席,如未按时签到,将被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竞争性磋商权利。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磋商工作结束后,不得将磋商情况进行泄露。1.4 回避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磋商评审,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的初步审查:2.1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2

20、.1.1 1.1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2.1.2 是否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2.1.3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2.1.4 1.4响应文件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条件;2.1.5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2.2 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首次磋商。首次磋商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报价依据、技术文件的实施方案等。经首次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根据最终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由磋商小组依据下列综合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审标准)序号一靠.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商务部分40分投标报价

21、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25%100o若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此项得分则为Oo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0-25分)2、投资人报价计取内容及依据。(05分)项目组织机构5分项目公司机构设置最符合项目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得5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不符合的得O分。(0-5分)同类业绩5分自2012年以来社会资本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0-5分)2术分分技部60项目管理方案对供应商项目管理总体目标及项目投融资管理方案(结合本项

22、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融资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优劣势分析)进行综合评比打分:第一档14-20分,第二档7-13分,第三档0-6分(0-20分)项目建设方案评估对本项目施工组织和设备采购的方案、建设进度安排和设计优化方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打分:视情况得0-5分(05分)项目运营方案对供应商投资计划书(包括对项目关键节点工作投资时间计划安排、实施投资保证计划的措施及各种风险的防范措施等)进行综合评比打分:第一档11-15分,第二档6-10分,第三档0-5分(ML5分)序号一中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项目资金方案根据供应商投资资金结构安排(包括投资结构比例、资金筹措成本、对资金

23、到位和使用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打分:第一档7-10分,第二档4-6分,第三档0-3分(O-Io分)责任及义务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工作内容、承担的义务及违反后的后果,视情况得0-5分。(0-5分)建议及承诺根据供应商关于项目建设重点和难点处理及合理化建议、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比,在1-5分范围内打分(1-5分)注:以上评审内容如有缺项则该项按零分计取。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24、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2.4推选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

25、足3家的。4、磋商评审的纪律与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

26、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1 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4 磋商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价格、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5 磋商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记录上签字。5、成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27、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定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

28、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供应商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6.1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问题。6.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3 在磋商会直至宣布结果之前,供应商不得向磋商评审专家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否则,其竞争性磋商无效并追

29、究法律责任。6.4 本磋商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六、授予合同1、成交通知1.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依法公告。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2、签订合同2.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

30、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 磋商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2.4 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将合同转与其他单位。2.5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报财政部门审核、

31、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6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2.7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3、恶意行为的处理细则3.1 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条件缺少任何一项,供应商将承担竞争性磋商无效的风险。3.2 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3.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

32、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内容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主要包括:1)、回购苏新热力公司;2)、清水西城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3*4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3)、清水北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

33、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2*2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等。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变化的,应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采购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伊犁七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伊犁瑞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新疆盛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服务要求1、本次采购内容为: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投资人采购。2、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4533.63万元。引入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本,完成建设并负责项目的运营与管理。政府方不入股,但由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各职能部

34、门联合监督本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进行项目整体的融资,项目资金由社会资本自筹、融资获得。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该项目的建设、运营、融资、维护和服务职责。四、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合作期限20年,运营期18年,建设期2年。;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五、磋商合同本项目主要实施方案及要求详见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此合同为格式范本,最终合同以双方协商为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合同甲方(回购人):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投资人):签约地点:签约日期:本项目PPP合同的签署,按照指南在政府审核同意后,先由项目实施机构

35、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本项目PPP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名词或术语在本合同下具有下列含义: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者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本项目甲方乙方本合同指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指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中标社会资本方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PPP)模式项目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

36、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项目公司即乙方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在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或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维护本项目,并授予乙方或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以政府购买服务付费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取收益的权力;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或项目公司需无偿将能够正常运行项目资产移交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合作期特许经营期指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建立的合作关系的期限。指甲方依法授予乙方或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维护本项目设施,通过经营服务获得合法收益的期限。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37、文件:(1)本合同及附件;(2)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项目设施指项目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与项目相关的设施。项目资产指本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投资形成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a)为实施此工程项目所需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围墙、道路、绿化作物等;(b)本项目项下项目公司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C)运营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计划等文件;(d)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a)股东按照投标须知和融资文件的要求完成对项目公司的首笔出资,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公司的验资报告;(b)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

38、资文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指由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如: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强制适用的标准、规范等。法律变更指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适用法律的实施、颁布、修改、废除或对其解释或执行的任何变动等,该等变更将对合同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或经济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政府行为指甲方上级政府部门(市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及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政府文件、政策、命令等对本项目建设、

39、经营管理、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的投资、勘察设计或优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要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融资文件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出资、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以及移交保函。出资承诺指乙方就本项目组建项目公司而作出的出资承诺。贷款人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即项目资金提供者。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的,

40、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担保函。运营维护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营维护等义务的担保函。移交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担保函。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本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之日。开工日指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发出开工令的日期。谨慎运营惯例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投资运营商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做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注争议解决程序政府部门指:Z。本合同提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1 .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

41、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2 .省、市、区、县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解除通知解除意向通知生效日指双方按照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合同解除的通知。指双方按照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解除合同意向的通知。指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之日期,如果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日或假日以外的、各机构普遍工作的任何日期。终止日指本合同终止的日期。违约指本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移交指本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及其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移交日期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适用

42、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他日期。服务费:指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实施机构支付给乙方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指乙方投资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和本合同约定的交工验收标准的项目设施所投入的资本性支出而获得的服务费用。L2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下:(1)“元”指人民币元;(2)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3)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或“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4)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均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

43、包括其各自合法的继任者或受让人;(5)“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其中一年以365天计,一个月以30天计;(6)本合同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对本合同的当然解释,本合同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同等的重要性;(7)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它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约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属于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适用该等法律规定;(8)要求在某一非工作日付款: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第二条项目概况和期限1.1 项目概况本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热力工程PPP项目1.2 项

44、目背景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急剧增加,供热企业对能源的需求量不断加大。而整体运行系统的价格不断上涨,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成为现今供热企业的最大难题。由霍城县人民政府授权霍城县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区管理委员会为项目实施机构,由社会资本投资人单独成立项目公司,对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2.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回购苏新热力公司;2)、清水西城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3*4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3)、清水北区:新建燃煤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安装2*2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

45、备。(具体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项目结算确认)3. 5服务期合作期限20年,运营期18年,其中建设期2年。第三条各方声明和保证3.1项目实施机构的声明和保证3. 1.1项目实施机构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a)项目实施机构已获得霍城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和批准签署本合同;(b)项目实施机构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权利。4. 1.2如果项目实施机构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如经乙方书面通知,项目实施机构仍未能在合理期间予以更正,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1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4.2 .1乙方在此向项目实施机构声明,在生效日:(a)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注册,

46、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能力;(b)乙方已经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许可,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3. 2.2如果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如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间予以更正,项目实施机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 3不限制项目实施机构的权利乙方确认,除项目实施机构作为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本合同对乙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外,项目实施机构的行政权力不受本合同影响。项目实施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对乙方进行的监管,包括依法做出的行政处分不受本合同影响。第四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5. 1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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