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委托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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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委托协议文本第一部分协议协议书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人系工程的业主,受托人是一家俱有对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企业,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承担该项目B工程管理工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0原则,就工程0委托管理事项经友好协商,抵达如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目前工程形象进度:(工程概况的详细内容由双方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样建设阶段的不同样状况进行填写)二、委托工作范围和内容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协议条款中详细约定。二、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总额大写:小写:。该项目管理费总

2、额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毕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所收取B管理费,受托人完毕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另行约定。四、构成本协议的文献:1 .本协议协议书。2 .本协议通用条款及其附件。3 .本协议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的补充和修正文献。5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献。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似。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委托人0委托,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全面实现本协议确定的管理目0,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全面履行本协议约

3、定的义务,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协议确定的项目管理费。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协议约定的义务之日终止。九、协议签订协议签订时间:一年一月日协议签订地点:O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络:联络: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协议通用条件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第一章词语定义、合用范围和法律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管理0工程。(2)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3) “受托人”是指承担项目管理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4) “项目管理部”是指受托人组建的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机构。(5) “项目管理部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受托人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代表受托人履行项目管理协议并具有对应管理资质和能力的人员。(6) ”项目管理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管理酬劳总额。包括受托人员工的工资、职工福利费、交通费、办公费、办公设备折旧费、邮电通信费、物料消耗摊销、交际应酬、受托人聘任顾问0顾问费、其他办公费用及受托人应付税费。(7)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或其他合法主

5、体委托,按协议约定,代表业主或其他合法主体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行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8) ”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内0工作。(9) “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此外增长的工作内容;或/和由于非受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长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长的工作。(10) “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但为了实现项目管理目的受托人必须完毕的工作,或因非受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项目管理业务产生0善后工作及恢复项目管理业务0工作。(11) 不可抗力:指因

6、不可防止、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客观原因对工程导致损害的原因。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等。(12) 书面形式:指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4)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种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种月对应日期0前一天0时间段。第二条本协议合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0地措施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协议文献使用中文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阐明。如专用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阐明本协议的原则语言文字。

7、第四条协议文献的解释、沟通:1 .当协议文献内容出现模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以最有助于推进本工程进展为原则双方按如下次序解释:(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B补充和修正文献。(2)本协议协议书。(3)本协议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协议通用条款及其附件。(5)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书面文献。2 .本协议项下发出B文献、告知、规定或其他通信,在下述状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即为送达。2)若用书信发出,收件人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3)若用或电传发出,则在有效发送时即为送达。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8、包括如下部分或所有范围,详细管理范围由双方在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日勺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协议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及收尾管理等。第六条委托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若干阶段或全过程中B项目管理工作,详细包括如下部分或所有内容,详细B管理内容由双方在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1)协助委托人进行项目前期筹划、经济分析、专题评估与投资确定。(2)协助委托人办理土地征收、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3)协助委托人提出工程设计规定、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协议并监督实行,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

9、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4)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5)协助委托人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协议并监督实行。(6)协助委托人提出工程实行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委托人移交竣工档案资料。(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8)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三章各方一般权利第七条受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根据以上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B约定,将如下权利授予受托人,详细授权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

10、单位的提议权。(2)选择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0提议权。(3)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功能设置、工程规模、设计原则、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等方面存在0问题和规定,向委托人提出专业处理意见B提议权。(4)根据经济、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充足发挥受托人的技术与管理优势,就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委托人提出提议并呈交书面汇报。(5)按照保证项目功能完善、保证质量、保证工期和减少成本日勺原则,对工程建设0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和提议,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汇报并及时告知承建商。(6)对工程建设有关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汇报。(7)

11、受托人公布动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汇报,如在紧急状况下未能事先汇报时,则应在24h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汇报。(8)工程使用日勺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B检查权和确认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规定及国家质量原则的材料设备,有权告知承建商停止使用或更换。对在各道工序、分部及分项工程中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原则的施工工艺、不合格的部品部件、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措施等,有权告知承建商停工整改直至返工。承建商获得项目管理部的复工令后方可动工。(9)项目推进与工程施工进度B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协议规定B竣工期限B签认权。(10)在工程承包协议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

12、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0复核确认权。(11)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其他参建方包括征询单位、设计单位及承建商工作不力,项目管理机构有权提出调换人员的提议。2 .有权对任何波及第三方协议规定B条款提出变更提议。3 .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范围内,委托人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规定(包括变更与索赔规定),均必须首先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由项目管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由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自己0职能,以独立日勺身份判断,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当争议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法院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时,受托人应当提供事实材料。4 .如具

13、有对应资质,受托人有权参与由委托人组织的监理招标,如中标则可承担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对于项目实行过程中需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汇报编制、招标代理等征询业务,如受托人具有对应资质,则受托人可负责完毕该征询业务,并有权获得对应酬劳,详细事宜由双方在实行时在征询协议中另行约定。5 .由于非受托人原因使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受托人应当将此状况与也许产生的影响及时告知委托人。本工程的工期对应延长,受托人有权得到附加工作的酬劳。6 .受托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由双方在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第八条委托人0权利包括如下内容:1 .委托人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与

14、之签订对应的协议。2 .委托人有权对工程规模、设计原则、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波及使用功能B规定B认定同意权,以及根据本协议约定对工程设计变更0审批权。3 .委托人有权根据附件2B规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事项及一般事项进行审批。4 .委托人有权规定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受托人调换项目管理部经理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5 .委托人有权规定受托人提交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汇报及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B专题汇报。6 .委托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详见协议专用条款。第四章各方一般义务和责任第九条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 .受托人应尽职尽责地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原则和其他规定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在履

15、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受托人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和政策,为保护委托人B合法权益,应用合理0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2 .根据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的授权或规定,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受托人应:3 .2.1根据协议进行工作。2.2.2在委托人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作为独立0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并最大程度保证委托人在投资、进度、质量等方面B利益及诉求。2.2.3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也许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0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或同意。3 .受托人进行本协议下日勺项目管理工作,须向委托人汇报

16、,就特定日勺事项应获得委托人事先书面确认、同意、核定或同意。4 .受托人使用日勺由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日勺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毕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库存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5 .在本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24个月内,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6 .受托人应杜绝在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业务中及与工程设计、工程承包有关的工作中索要回扣等类似现象的发生。7 .受托人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详见专用条款。第十条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 .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受托人支付项目管理费,否则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

17、对应0违约责任。2 .委托人应当配合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向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和获得有关工程的许可证件等,为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B时间内免费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受托人所需要0工程资料,否则,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免费向受托人提供设施及其他现场办公条件日勺内容和时间详见协议专用条款。4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0时间内就附件2中规定的应由委托人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否则,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状况、能及时做出决定的履约代表,并在更换该代表时提前

18、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6 .委托人应将授予受托人的项目管理权利及时书面告知有关第三方,并向受托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7 .委托人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详见专用条款。第五章项目管理费及其支付第十一条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协议专用条件约定的措施计取,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十二条项目管理费包括受托人员工的工资、职工福利费、交通费、办公费、办公设备折旧费、邮电通信费、物料消耗摊销、交际应酬、受托人聘任顾问0顾问费、其他办公费用及受托人应付税费。项目管理费不包括如下费用:1 .委托人机构运作所需费用。2 .项目工程保险费。3 .项目发生的印花税。4 .为项目运行

19、所发生的广告宣传、中介等费用。5 .工程设计、勘测、试验、专业评估、专题征询的费用。6 .审计费。7 .向政府及市政部门缴纳0各项税费、手续费、保证及其他有关费用等。8 .为处理项目重大问题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经报委托人同意后进入项目开支)。9 .项目管理中为本工程聘任B专业律师、会计师、公证处进行的有关征询工作和服务的费用。10 .监理费。11 .本项目土地费用。12 .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费用。13 .招标投标代理服务费。14 .本协议中约定的应由委托人支付B费用。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第十三条支付项目管理费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专用条款约定。第六章项目管理目的

20、第十四条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同意的“项目管理方案”履行项目管理义务,抵达该方案承诺0各项目0规定。尤其应按照该方案承诺0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目日勺控制的措施和手段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措施和手段进行项目管理,实现目的控制。项目管理的质量目的、工期目的、投资控制目I为以及安全管理等目的由双方在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七章双方代表、项目管理部及项目运作方式第十五条双方代表和职工:双方根据本协议互相派遣B工作人员,应可以胜任本职工作。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指派一名负责人代表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代表委托人接受受托人的汇报、答复受托人的请示,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处理0平常事务,委托人对该代表0职

21、务行为承担对应0责任。该代表0姓名及其他基本状况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第十七条受托人应成立专门日勺项目管理部承担项目实行日勺管理任务和目0实现B全面责任。受托人应保证项目管理部的设置科学合理并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项目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状况详见附件。第十八条项目管理部经理作为受托人派住本工程进行项目管理的履约代表,其职务行为均代表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承担对应责任。除非有合理0理由并经委托人同意,项目管理部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管理部经理的姓名及其他基本状况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第十九条项目运作方式1 .会议制度和汇报制度受托人在受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中,应遵照“公开、交流、信任的工作原则。为保证该原则

22、0有效贯彻,受托人应坚持定期0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0纪要及月/周工作计划,由受托人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顿完毕并交委托人存阅。委托人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受托人有责任进行答复。受托人于每月7日向委托人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月报,由委托人审阅。2 .各类协议0签订及款项的支付2.1在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管理0工作范围内,凡属该项目对外签订0协议以及对协议B修改、补充,均由委托人与有关方直接签订,受托人负责0只是协议的起草,协议签订后的执行以及协议的管理工作。2 .2该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波及0协议款项和其他款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准时编制详尽B款项支付凭证,报经委托人同意,

23、由委托人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其他需阐明B项目运作方式内容详见专用条款。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第二十条一般规定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导致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3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约定B时间内正式提出索赔,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索赔。第二十一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假如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付项目管理费的,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受托人赔偿应支付金额的利息。利息额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 .如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受托人提请答复和同意0事宜及时予以答复和同意,导致工期延误时,则本工程的工期对应顺延,受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委托人应

24、承担赔偿责任。5 .项目的项目管理规划、协议网络图、投资总控制计划、进度总控制计划等文献经委托人同意后,委托人对已同意事项进行变更的,委托人应书面告知受托人,经受托人确认后执行。6 .委托人应承担B其他违约责任详见专用条款。,第二十二条受托人的违约责任1 .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进度延误并致使项目管理进度目0不能实现,受托人按专用条款B约定支付对应B违约金,但进度违约金以不超过项目管理费B5%为限。如因委托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延期超过两个月以上时,委托人将视状况予以受托人不低于管理成本B赔偿。2 .如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成本目的不能实现,受托人应按专用条款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

25、受托人时赔偿额以项目管理费总额为限或以专用条款约定0额度为限。3 .如因受托人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目B不能实现B,受托人应承担所有项目管理责任和对应经济赔偿责任或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赔偿责任。4 .如因受托人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安全目的不能实现,受托人应承担所有的项目管理责任和对应经济赔偿责任或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赔偿责任。5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假如由于项目管理工程师在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方面职务行为导致侵犯了委托人或第三方的权益,导致委托人0经济损失,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6 .受托人应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详见专用条款。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

26、执行协议步,履行协议的期限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当相称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所有或部分执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 .受影响时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含14)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献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日勺影响持续120天(含120)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抵达深入履行协议B协议。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管理期限B延长,在3个月以内B,受托人提供免费的管理服务;延长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双方另行协商延期部分的管理费。第九章奖励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将根据受托人0绩

27、效考核其工作,考核措施详见附件。第二十五条如项目B实际成本比本协议确定0成本目B明显节省,委托人应按本协议专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奖励金额。第二十六条如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比本协议确定的进度目的有明显提前,委托人应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奖励金额。第十章争议的处理第二十七条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处理,处理争议0方式如下两种:第一种处理方式:根据诉讼法、仲裁法有关规定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处理方式:根据诉讼法有关规定向约定的法院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处理争议0详细方式。第十一章保密第二十九条双方在履行协议的整个过程中,不得违

28、反政府有关部门为本项目制定0保密规定和规定。第三十条双方应维护对方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和/或其他方式提供应自己B保密信息B保密性,同意不经对方容许不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人,并采用必要和合适B防止措施来维护保密信息B保密性。第十二章协议时变更、暂停及终止第三十一条在本协议签订后,实际状况发生变化,使得受托人不能所有或部分执行协议步,受托人应当立即告知委托人,双方应及时形成书面0变更协议。当恢复执行时,应当增长不超过42天0时间作为协议恢复执行的过渡期,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管理酬劳。第三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规定变更或解除协议步,应当在42天前告知对方,因解除协议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

29、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告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抵达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第三十三条受托人在应当获得管理酬劳之日起30天内仍未得到支付,而委托人又未对受托人提出任何合理的书面解释时,或根据本协议已暂停执行管理业务时限超过6个月的,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协议的告知,发出告知后14天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深入发出终止协议的告知,假如第二份告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本协议自行终止。这种状况下,受托人可书面告知委托人进行工作交接,撤出工程现场0项目管理人员,同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规定委托人支付拖欠的管理费和赔偿金。第三十四条受托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

30、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管理业务0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0酬劳。第三十五条当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无合法理由而又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可向受托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B告知。若委托人发出告知后21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种告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协议时告知,协议即行终止。受托人承担对应违约责任,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三十六条协议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十三章其他第三十七条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八条假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深入约定对应延长的协议期。第三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

31、面同意,无论委托人或受托人均不得转让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受托人及职工不应接受项目管理协议约定以外0与项目管理工程项目有关的酬劳。第四十一条受托人不得参与也许与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部分协议专用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合用范围和法律第一条双方约定的合用本协议的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0地措施规、规章:第二条:使用0语言文字: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第三条双方约定的详细管理范围:第四条项目管理的详细内容:第三章各方一般权利第五条受托人0权利1 .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B详细内容:2 .受托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2、第四章各方一般义务和责任第七条受托人0义务和责任1、受托人B其他义务和责任:第八条委托人B义务和责任1、委托人免费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受托人所需要的工程资料0时间:。2、委托人免费向受托人提供设施及其他现场办公条件的内容和时间:3、委托人就附件2中规定0事宜做出书面决定0时间:委托人应在日内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委托人应在日内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委托人应在日内对一般事项作出决定。4、委托人授权的履约代表姓名及职务为:5.委托人B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五章项目管理费及其支付第九条项目管理正常工作的酬劳按照如下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管理B附加工作B酬劳按如下规定收取和支付:附加工作酬劳的计取措

33、施:附加工作酬劳0支付时间:项目管理B额外工作0酬劳按如下规定收取和支付:额外工作酬劳B计取措施:额外工作酬劳时支付时间:第十条支付项目管理费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第六章项目管理目日勺第十一条项目管理的质量目的、工期目的、投资控制目的以及安全管理等目的为:质量目的:工期目的:投资控制目的:安全管理目的:第七章双方代表、项目管理部及项目运作方式第十二条委托人指派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O第十三条受托人指派的项目管理部经理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O第十四条项目运作方式其他需要阐明的项目运作方式内容: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第十五条一般规定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的时间:第十六条委托人的

3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承担0其他违约责任:O第十六条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第九章奖励第十七条如项目的实际成本比本协议确定的成本目的明显节省,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奖励金额:O第十八条如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比本协议确定B进度目的有明显提前,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奖励金额:O第十章争议的处理方式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O附件1:项目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状况附件2:工程管理决策0基本工作流程附件2:工程管理决策的基本工作流程一、重大事项的决策1、重大事项0定义对项目0建设原则、使用功能、建设成本、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产生重大影响B事项定义为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2.重大事项审批流程:二、重要事项决策1 .重要事项的定义对项目的建设原则、使用功能、建设成本、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定为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2 .重要事项审批流程:三、一般事项1 .一般事项的定义除重大事项、重要事项以外,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平常工作事项定义为一般事项。2 .对于项目管理的一般事项,在符合已同意B重大事项、重要事项原则B基础上,由项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处理。3 .项目管理部对一般事项的工作成果应以项目管理月报或专题汇报日勺形式向委托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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